电气管理制度(合)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权利和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及电气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电气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和接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电气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应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停电、启动和调试等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禁止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职业病,提高电气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作业施工人员、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气作业中,首要原则是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存在和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整体管理:对电气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和作业后处理。
4. 依法依规:在电气作业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维护电气作业的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电气作业管理机构1. 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组织电气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组织电气作业后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电气作业前的准备1.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安全策划,包括:- 制定电气作业方案和计划;- 评估电气作业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保电气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准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
2.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和教育,包括:-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气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六、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电气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计划进行,切实控制作业风险。
2. 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3. 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带电操作,必须进行必要的停电和断电操作。
电气管理的8项管理制度

电气管理的8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操作程序、应急预案等,保障电气设备运行安全。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气设备操作的认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建立设备维护台账,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保障设备得到正确的维护和保养。
3、建立设备故障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应对设备故障的准备工作,尽快恢复设备运行。
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制定电气设备的运行标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利用。
2、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及时记录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分析设备运行状况,为设备运行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接受定期的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和认识水平。
四、电能消耗管理制度1、建立电能消耗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电能消耗情况,分析电能消耗趋势,做出合理的电能节约措施。
2、制定电能消耗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电能消耗进行评估和排名,激励部门节约用电。
3、推广电能节约意识,组织开展电能消耗宣传教育,培养员工的节能意识和习惯。
五、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建立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流程及责任分工,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建立应急预案修订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和可行性。
六、环境管理制度1、制定环境管理标准,对电气设备周围环境进行评估和管理,保证电气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2、规范废弃物处理流程,严格执行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置流程,保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3、推广环保意识,倡导员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七、技术管理制度1、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技术参数、维修记录等,便于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包括电气设备的开关操作、检修、维护、绝缘、接地、线路故障处理等有关操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定电气工作责任制,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电工资质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按照作业规程认真执行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第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负责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准确理解设备的启动、停止、调节和检修程序。
第七条电气设备开机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电源、接地、线路、仪表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开机和停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电气设备。
第九条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对开关、触点等部件进行随意调整或更换,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电气设备停机后,必须先切断电源,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维护完毕后方可重新启动设备。
第三章电气设备绝缘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绝缘工作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严禁带电情况下进行绝缘工作。
第十二条进行绝缘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工具,保证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绝缘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充分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绝缘工具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十五条绝缘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归位,确保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电气设备接地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在运行前,必须进行接地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接地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随意接地或误操作接地。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工作必须认真检查和测试,确保接地的质量符合要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工作安全,提高电气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一切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有关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结构内的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企业必须以人为本,将人员安全和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电气设备使用安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企业领导对电气设备的安全负总责。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承担下列责任:1、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确定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
3、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有效进行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4、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定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1、负责制定企业电气安全规划。
2、负责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电气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4、调查电气设备事故,提出相应的报告和处理意见。
5、对新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
6、对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对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负有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对意外事故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电气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电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电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电气设备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电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管理和考核。
三、电气设备管理1. 设备管理(1)电气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3)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设备使用(1)电气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
(2)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的负荷和电压运行,防止过载和电压波动。
3. 设备维护(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2)电气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护质量。
(3)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应完整,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四、考核办法1. 考核周期电气设备的管理和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
2. 考核内容(1)设备管理:包括设备责任人的管理能力、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2)设备使用:包括设备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和处理。
(3)设备维护:包括设备维护的及时性和质量。
3. 考核方式(1)由公司内部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小组,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评分。
(3)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
五、奖惩措施1. 对管理优秀、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管理不善、设备运行状况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及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公司内部管理部门修订补充。
以上电气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公司电气设备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电气设备运行效率。
希望各部门和个人严格遵守本制度及考核办法,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7篇)

电气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7 篇〕电气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篇 1】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治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依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觉察问题准时消退。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展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牢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需完好,每年进展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当。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需制定符全现场状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需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需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当移开或越过护栏进展工作,假设需要必需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察室外高压设备时,巡察人员必需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四周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娴熟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展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需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 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治理1、电器检修必需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前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制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完毕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便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
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根据《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住院病历运行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医务科作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和实施。
一、有关医护人员均应熟知《病历书写规范》及《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并认真执行,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科室有关会议应该把病历质量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科主任为病历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科室的病历质量监督员要按要求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病历运行情况。
二、住院病历必须在24h内完成,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8h内完成,病人出院后病历必须在24h内归档。
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历24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后病历72小时内未归档的每次扣50元。
三、病历不允许用胶带、刀片等涂改,如要修改需用双横线,如发现两处以上明显涂改,每份病历扣20元。
四、在检查中发现主诉不能导致第一诊断的扣50元。
五、现病史中必须要有诊断资料,无鉴别诊断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记录中对待诊、待查病人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形式化,未结合实际病情展开讨论)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发现一次扣20元(对于上级医师的审签意见应尊重,可以探讨,或探讨后达成一致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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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之60井下电气管理制度一、业务划分井下用电设施的维护及责任划分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并按归属进行划分。
属单一电缆的自变电所或配电点馈电开关出线接线柱开始由相关使用单位负责,开关本身仍由变电所或配电点所属单位负责;受煤点处的信号电缆由信号电源馈出设备的责任单位所有,但日常维护仍按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共用的电缆,相关单位负责维护(由电源馈出端开始)自本单位接电设备开始向后至本单位设备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电器(有特殊或例外情况的由机电科指定维护单位)。
在此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如下划分:1、运输队:负责维护轨道运输大巷、采区运输轨道巷、综(炮)采上付巷本队最里面一部绞车以外的低压(绞车及信号)电缆、电器,综(炮)采下付巷绞车及其以外的电缆(含信号线),副井底绕巷及本队所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2、炮采队:负责维护炮采工作面上付巷除运输队所属电缆、信号线、电器设备以外的电器设备、电缆。
由工作面至采区运输(皮带或轨道)巷交叉口,炮采工作面下付巷回柱绞车以里及本队所用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3、综采队:负责维护工作面下付巷回柱绞车以里的电缆、电器设备,上付巷除运输队电器设备及电缆以外的及本队所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4、煤巷队:负责维护由采区运输(皮带或轨道)巷至掘进巷道内的及本队所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5、岩巷队:负责维护自电缆电源馈出侧或掘进巷道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本队所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6、巷修队:负责维护本队所用设备的电缆、电器,由本队施工引起的电缆重新悬挂及电器维护工作。
7、通风队:负责维护消防材料库内及本队其它所用的电缆、电器设施。
8、机修队:负责维护井下材料库门口3米以内的电缆、电器设备。
9、抽探队:负责维护瓦斯泵房内及本队所使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
10、注浆队:负责维护本队所用设备的电缆、电器,由本队施工引起的电缆重新悬挂及电器维护工作。
11、调度室:负责模拟调度系统线路设施、核子秤、通讯线路及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
12、机电一队:负责副井筒内(井口、井底接线盒之间)电缆,主井筒、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内及本队所使用的其它所有电器、电缆的检修及维护。
13、机电二队:负责维护除上述范围以外的供电线路、电器设施:即各采区变电所、皮带巷照明、各强力皮带巷、主井底、定量皮带巷、综采、炮采下付巷(至机尾回柱绞车)、采区皮带运输巷、各所辖泵房、各采区变电所门口5米以内的电缆及相关的电器设备。
14、井下电器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均由机电科指派单位实施,严格按照电器设备安装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安装前,必须有负荷审批手续,设备库和电缆组、小件组必须按负荷审批手续发放物资。
未移交前,均由安装单位维护。
15、未配备电工的单位以及临时性工程电气设备的维护,由机电科指派维护单位负责维护。
16、机电科电管组负责全矿的防爆电器设备、供电电缆线路的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采区供电设计、负荷审批、电气试验、三大保护整定计算、测试,电缆、五小电器的修理、领取、发放、回收管理等工作。
二、电气设备管理17、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18、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缺少任一种证件,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
机电科防爆检查组,须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
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
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19、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对井口把钩工罚款2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现场检查防爆合格证缺失或损坏,每个罚款50元。
20、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齐进行移交,机电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列出明细,当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
否则,对责任单位按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
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帐处理。
21、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电管组销帐,电管组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原值的50%赔偿后,销帐处理。
22、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出现失爆的单位,从第三个月起逐月给予相应的奖励(机电二队、运输队奖励1000元/月,综采队、通风队奖励600元/月,掘进队、炮采队、机电一队奖励400元/月,巷修队、注浆队、调度室通讯组、抽探队奖励200元/月);对于连续一年内没有出现失爆的单位按照以上奖励办法一次给予五倍的奖励。
23、矿级以上连续超过3个月检查没有失爆的,从第三个月起对防爆检查员每月奖励100元;矿级以上安全检查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查出失爆的对电管组组长及主管科长从第三个月起每月奖励100元。
连续一年没有查出失爆的对包片防爆检查员一次给予500元奖励,连续一年全矿井不出现失爆的对电管组长及主管科长一次给予600元奖励,给予机电科电管组2000元奖励。
24、包片防爆检查员查出失爆的要及时处罚并督促当班处理,有权停止该区域的供电。
否则,一次对防爆检查员罚款30元。
集团公司以上查出失爆的对包片防爆检查员一次罚款100元,对电管组组长及主管科长罚款50元;一个月内矿级以上检查查出二次以上失爆的或一次查出二处以上失爆的,对包片防爆检查员一次罚款2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一次查出两处以上失爆或一个月内查出三处以上失爆的对电管组组长及主管科长罚款200元。
25、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机电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26、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并到电管组脱产学习五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使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27、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8、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29、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30、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31、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32、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33、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34、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35、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36、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螺口的。
37、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38、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39、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40、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41、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42、电机接线盒盖上反。
43、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的。
44、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45、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46、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47、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48、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49、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
防爆电气设备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50、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51、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52、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53、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54、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55、喇叭嘴亲嘴的。
56、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57、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58、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59、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60、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61、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62、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63、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64、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嘴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65、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66、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67、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68、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或压偏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9、电工带电作业。
7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71、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72、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7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74、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5、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76、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40元。
77、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78、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79、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以及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