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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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用车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用车活动,包括公务用车、员工接送、差旅用车等。

第三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原则,强化对用车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用车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严格执行用车相关政策。

第五条企业用车管理应遵循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的原则,倡导绿色出行。

第六条企业用车管理应强调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杜绝违章和事故。

第二章用车审批第七条企业用车必须经过审批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使用和调动。

第八条用车申请应提前提交,并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和车辆需求等信息。

第九条用车审批应由规定的审批人员进行,审批时需审核用车事由、用车时段、用车人员等。

第十条用车审批环节需建立审批记录,审批结果需告知用车人员。

第十一条审批不通过的用车申请需写明原因,并告知用车人员。

第三章用车权责第十二条企业用车权利属于企业所有,用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车辆,并承担相应的用车责任。

第十三条用车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驾、超速、超载、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用车人员需保管好车辆,并负责车辆在使用期间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用车人员在用车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用车人员需按时还车,如需延期使用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四章车辆保养第十七条企业用车需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保障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进行用车。

第十八条用车人员需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在用车前的整备工作。

第十九条用车人员需爱护车辆,禁止恶意划伤、蹭车等行为,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企业用车须购买车险,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年检,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第二十一条企业用车应遵循环保理念,倡导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

第五章用车记录第二十二条用车人员需按规定填写用车记录,包括用车事由、里程数、油耗等。

第二十三条企业需建立用车档案,包括车辆档案、用车记录、维修记录等。

公司管理人员用车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人员用车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用车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主管、专员等。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包括车辆调配、保养、维修、油料供应等。

第四条公司车辆分为公务用车和备用车。

公务用车用于公司正常公务活动,备用车用于应急或特殊情况。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五条车辆使用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务用车使用遵循以下原则:1. 先上级、后下级;2. 先急事、后一般事;3. 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

第七条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

第八条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填写《车辆借用申请表》。

**第四章驾驶人员管理**第九条驾驶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

第十条驾驶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水平。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五章车辆保养与维修**第十二条车辆实行定点保养,保养周期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需经行政部批准,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做好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定期向行政部汇报。

**第六章油料管理**第十五条车辆用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油票由行政部发放登记。

第十六条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第七章车辆用油台账**第十八条行政部建立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

第十九条每月核对用油台账,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车辆安全,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合理、高效、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制定车辆使用流程和规范。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公务车辆的使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申请1. 各部门因公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应提前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2. 申请表应包括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预计里程、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等内容。

第八条车辆使用审批1. 综合管理部收到申请后,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求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车辆,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车辆使用规范1. 申请人应按照批准的用车时间、地点、里程使用公务车辆。

2. 申请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申请人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事,不得公车私用。

4. 申请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不得随意搭载无关人员。

第十条车辆归还1. 用车完毕后,申请人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停车地点。

2. 归还时,申请人应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表》,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时,申请人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并配合处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率、安全行驶里程、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综合管理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用车辆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务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集团总部及各分支机构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保险、事故处理等环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报废、调拨、保险等工作;3. 负责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调度、监控;4. 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理赔、事故处理;5. 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具体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监控;2. 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理赔、事故处理;3. 定期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公务车辆使用情况。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原则:1.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集团内部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2. 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3. 公务车辆使用应优先保证集团重要公务活动的需要。

第七条公务车辆使用审批:1. 使用公务车辆需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办公室审批;2. 集团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指定驾驶员,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要求: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2. 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车;3. 保持车辆整洁,爱护车辆设施;4. 不得搭载非公务人员。

第四章车辆保养与维修第九条公务车辆保养:1. 按照车辆生产厂家要求,定期进行保养;2.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公务车辆维修:1. 维修工作由集团办公室指定的维修单位承担;2. 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并填写《公务车辆维修申请单》;3. 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行政部管理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二条:行政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3.1、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如私事用车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2、工作用车推行合派制度,凡两个用车者去相近地域,且用车时间又基本一致,只派一辆车。

3.3、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原因需外借的,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用者承担。

3.4、原则上控制私车公用,如公司业务确需使用私车的,需经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每次用车补助10元。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流程4.1、部门及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行政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后,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若行政部领导外出时,可电话申请,事后补办手续。

遇到紧急情况除外。

4.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1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包括出车日期、出车事由、派车人、起至里程、实际用车里程,由用车单位人签字。

4.3、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

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 4.4行政部存档。

4.5、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第三章车辆用油管理第五条: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第六条:车辆油费管理6.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用现金加油,不准用油卡加油,油卡加油一律不报销费用。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最新一、前言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企业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能够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行为,提高用车效率,还能有效防止公款滥用、打击腐败行为,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背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需求日益增加,管理难度也逐渐加大。

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公款滥用以及加强监督和管理,有必要制定一套针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范本。

三、制度内容1. 公务用车的配备与购置1.1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公务用车配备方案,并明确配备原则和标准。

1.2 公务用车的购置应依据采购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合规合法,并建立用车档案。

2. 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2.1 负责人公务用车应当遵守出车、回车制度,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相关部门批准。

2.2 公务用车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途经路线。

2.3 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2.4 负责人公务用车应按规定使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公务用车的维护与保养3.1 公务用车应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 负责人公务用车的维修费用由企业负责,不能超过一定额度的费用需经过审批。

3.3 公务用车的保险应及时投保,确保车辆与驾驶人员的安全。

4. 公务用车的报废处理4.1 公务用车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废标准后,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4.2 报废的公务用车应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相关车辆资料应保存备案。

4.3 报废的公务用车应由企业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转卖。

四、制度执行1. 企业应成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或设立业务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制度落地。

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所有公务用车,包括公司车队及领导干部、员工使用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务方便和服务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便企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明确公务用车的经费支出,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申请和领用管理第六条企业领导干部、部门主管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务用车时,应提前向车队管理部门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获得相关领导的批准。

第七条公务用车申请单应明确申请人、用车事由、出发时间、目的地、车辆及司机要求等内容。

申请单需经过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送车队管理部门。

第八条车队管理部门接收到公务用车申请单后,应根据用车需求安排合适的车辆和司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用时间和车辆情况。

第九条公务用车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车队管理部门领取车辆,并在《公务用车领用单》上签字确认车辆情况后方可出车。

第十条公务用车领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当保持车辆整洁,注意驾驶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及超速行驶。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领用人员在使用完车辆后,应及时将车辆交还车队管理部门,并填写《公务用车交接单》,由车队管理部门确认车辆情况后方可交还。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管理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由车队管理部门负责,保养周期按照车辆厂家或者维修厂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每辆公务用车在行驶前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机械状况良好。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每辆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包括维修保养时间、项目及费用等。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加油应选择正规加油站,严禁在非指定加油站或私自加油。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保险管理应及时购买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四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四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和使用第四条公司车辆的配备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车辆种类、数量、品牌和规格应符合公司规定。

第五条凡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原则上应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特殊情况下需要私人使用时,应报备并经批准。

第七条员工驾驶公司车辆行驶时,应持有效的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八条公司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避免擅自开拓新道路或违规停放。

第九条使用公司车辆过程中出现事故、故障或其他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配合处理。

第十条公司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进行停放、充电等必要的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等事项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并按规定进行。

第三章车辆的保管和维护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的存放地应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进行随时监控和巡查。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的钥匙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由专人负责发放和收回。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的使用记录应做到准确、详细并及时更新,并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洗车、更换雨刮器、检查轮胎等。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的保险工作应及时购买,并确保车辆保险有效。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的年检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并及时处理检测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的装饰和改装工作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保证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章车辆的报废和处置第十九条公司车辆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报废,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报废前,应进行完整的资产清查和车辆检测,并制定详细的报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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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集团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第一条根据XXXXXX要求及XXXXXX,为规范集团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健全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领导配备公务用车(专车)岗位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车标准:
(一)总经理:配车标准为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38万元(含);
(二)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配车标准为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28万元。

(三)其他各级岗位配车按《集团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

(四)集团领导应当按照不超过1人1车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配备的车辆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四条配备公务用车原则
(一)配备公务用车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

(二)配备公务用车的集团领导离退休后,不再按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调离本企业后收回所配备的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仍能正常使用的,
应当继续使用。

(四)现任岗位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新任岗位配备公用车或者现任岗位更新公务用车,应按本规定配备标准,从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为其购置(租赁)。

第五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燃料费、停车和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应当如实审核和报销运行费用,不得弄虚作假。

(二)集团领导公务用车应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

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采取年度限额管理的,运行费用超出年度限额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结余部分不得发给个人。

(三)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四)集团领导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公司车辆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不得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交通补贴;已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公务活动交通需要的,不得配备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扩大发放交通补贴范围。

第六条集团领导不得采取向下级单位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
用等。

第七条加强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预算管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报国资委和本企业监事会备案。

同时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预算方案执行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八条加强企业内部审核和监督机制。

将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制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纳入司务公开范围。

每年将车辆预算、使用、处置、更新等管理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民主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监督,并纳入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国资委XXXX以及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内容。

第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按《XXXXX》、《XXXX》、《XXXXX》执行。

第十条参照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以下行为违规:(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二)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三)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集团领导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国资委“切实加强集团管控能力,全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本规定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参与制定)各级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二、三级企业建立和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配备(购置、更新、租赁)、运行管理(保养、维修和日常使用)和处置(报废、变价出售等)、安
全管理等,以及公司下属机构的公务用车管理等未尽事宜,按《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按《集团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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