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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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差旅费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用管理。

三、差旅费用的范围及限额
1、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2、差旅费用的限额:差旅费用应按照经济实惠、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原则控制,同时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物价水平来制订差旅费的转移支付标准。

四、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
1、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照公共交通方式计算;
(2)住宿费:根据差旅地方行业标准或当地行政机关确定;
(3)餐费:按照实际消费的标准进行报销;
(4)其他必要支出:如通讯、邮寄费用等,应按照实际情况报销。

2、差旅费用的审核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提供有关票据和支出明细;
(2)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和票据,并进行实地审查;
(3)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结算差旅费用。

五、差旅费用的管理
1、制定相应的差旅计划,严格控制差旅规模、对象和目的地;
2、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集中时间和地点减少差旅;
3、加强差旅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差旅费用档案;
4、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六、差旅费用的违规处理
1、超标准使用差旅费用的,应当由申请人承担差旅费用差价及相应违规罚款;
2、假冒差旅费用的,应要求还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所有。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文)

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文)

XX公司XX司人字【XXX】XX号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工作、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管理,是指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的管理。

第三条出国人员的国外差旅费管理,执行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字〖2001〗第73号”)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差旅费的申请与报销第四条员工出差,原则上要将所需费用列入当期的事业计划。

第五条各部门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员工异地出差前,要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件一),并得到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市内出差需得到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第七条出差前需要借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单》。

财务部按照《出差审批单》及《借款申请单》预先支付所定金额的差旅费。

第八条异地出差回来后,按照《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出差报告制度》要求提交出差报告书,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在一周内按财务部门要求进行差旅费报销。

第九条员工国外出差需要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经总经理批准。

出国人员国外差旅费的申请和报销程序和国内出差相同。

第三章差旅费管理要点第十条差旅费按最合理的正常行程路线支付。

但是,因业务需要或天灾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按正常路线时,按实际路线支付。

第十一条因开会、接待等由对方支付差旅费时,不重复支付。

第十二条利用公司车辆不需要支付交通费的,不予支付。

司机当天返回的,按市内出差处理。

第十三条命令旅行途中的人员出差时,支付公司业务所需日程的差旅费。

第十四条与公司领导同行或外出学习、开会由对方统一安排住宿或携带贵重物品、金钱或同客户等公司以外人员出差时,超过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第十五条出差中生病或因天灾等原因,延长日期所发生的费用和补助照发。

第十六条在出差期间, 逢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超时情况,不按加班加点处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及费用报销,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遵循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控制差旅费用。

第二章交通费报销第五条交通费包括往返目的地的交通工具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

1. 目的地往返交通费用:员工出差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包括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

2. 市内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市内交通的费用,包括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

第三章住宿费报销第六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住宿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等。

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1. 普通员工:200元/晚;2. 经理及以上员工:300元/晚;3. 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际住宿费用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第八条伙食补助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餐饮费用,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第九条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 普通员工:50元/天;2. 经理及以上员工:80元/天。

第五章其他补助第十条通讯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通讯补助。

第十一条交通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交通补助。

第六章报销流程第十二条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预计费用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财务备案。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期间,需保留与出差相关的交通、住宿、餐饮等票据,以便报销时作为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回来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填写《报销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差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办理业务、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需要出差的人员,在差旅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交际应酬等费用。

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合理、规范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既能够节约开支,又能够提高差旅过程的效率与质量。

下文将从预算编制、审批权限、报销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一、预算编制差旅费的预算编制是差旅费开支管理的首要环节。

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差旅费预算。

预算编制应考虑差旅目的地的物价水平、交通出行方式、住宿标准和餐饮费用等因素,确保预算金额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

同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成本控制和效益提升的要求,采取适当的节约措施,避免过度开支。

二、审批权限为规范差旅费开支,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差旅费审批权限制度。

各级领导应根据职务级别、差旅目的和差旅费预算金额等因素,明确差旅费审批权限的层级和范围。

高级领导层级的差旅费审批权限应设置相应的金额限制,控制其开支金额。

同时,对于较高额度的差旅费支出,应建立审核制度,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与合规。

三、报销程序差旅费的报销程序应简化、规范且便捷。

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差旅费报销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报销表格或报销系统。

报销人员应及时将差旅费票据、单据等报销材料进行归集和整理,确保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报销审核环节,应加强审批程序的监督和控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费用应予以退回或追责,确保差旅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监督机制为保证差旅费开支的合规与节约,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差旅费的预算执行情况、报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此外,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差旅费预算控制和审批程序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差旅费的开支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同时,也要引入外部审计和第三方监督机构,加强对差旅费开支的监督与监管,提高公开透明度。

总结起来,合理的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至关重要。

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最终稿)

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最终稿)

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最终稿)
一、目的
该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支出,确保差旅费的使用符合
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规定,并提高差旅费的使用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差旅产生的费用
报销管理。

三、费用报销标准
1. 差旅费支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科学确定,确保公正、公平、合理。

2.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通信费等,具体标
准由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核准。

3. 差旅费用标准应以节约为原则,遵循合理经济原则,避免浪
费和奢侈消费。

四、费用报销流程
1. 报销人员应在差旅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

2. 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包括差旅费用明细表、差旅行程、相关票
据等材料。

3.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
查和核准。

4. 差旅费报销申请一经核准,财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费
用款项支付给报销人员。

五、费用报销审计
1. 组织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使用符合
规定。

2. 审计部门应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3. 审计部门应对审计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将审计报告及建
议提交给相关部门。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组织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还差旅费用、记过、通报批评等处罚。

七、附则
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组织所有,如有需要,组织有权对本办法
进行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保障单位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出差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

第三条报销范围: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办公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条报销原则:经济、合理、真实、规范。

第五条报销依据:报销应提供有效的发票、收据或其他相关凭证。

第六条报销权限:各级负责人按照职责划分,设定不同的报销权限。

第七条奖惩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行为,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追究责任。

第二部分:出差费用管理第八条交通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应提供车票、船票或机票等相关凭证。

第九条食宿费用:按照统一标准报销,应提供餐饮发票及住宿费用凭证。

第十条通讯费用:出差期间通讯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报销,应提供通讯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办公费用:出差期间的办公费用应提供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及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出差期间的其他费用应按照发生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第三部分:报销流程第十三条出差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安排报销。

第十五条报销款项按照单位规定方式发放给出差人员。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及时核销相关出差报销账目,做好财务记录。

第四部分: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望所有出差人员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差旅费管理,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考最新的当地差旅费标准履行相关手续。

3. 差旅费报销标准暂定为: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住宿费按照最高标准不超过xxx元每天,餐饮费按照xxx元每天,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会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第三章差旅费的管理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批。

2. 差旅费用结算员工出差结束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表》,附带相关费用票据和发票。

3.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差旅费用报销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差旅费用及时报销给员工。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出差审批工作,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批。

2. 员工负责出差过程中各项费用的合理花费和费用票据的保存。

3. 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和报销工作,并保证费用的及时发放。

第五章差旅费用的监督及违规处理1. 差旅费用的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违规处理对于超标准、虚报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单位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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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国家、省和盐城市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各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常驻地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一致。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

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盐城区域范围外出差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件)包干使用。

盐城区域范围内大丰区域范围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派车的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大丰区域范围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况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其出具收取证明。

第五章交通费
第十六条盐城区域范围外出差,除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外,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盐城区域范围内出差,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实行交通费包干。

其中:盐城区域范围内大丰区域范围外出差,交通费按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大丰区域范围内出差,交通费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收取相关凭据。

由本单位派车的,不享受交通费补助。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相关凭证,出差人员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各项开支,未按照规定开支的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应以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发票为凭据按规定标准计算报销。

当天来回的按一天计算报销。

第二十二条无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若住宿在自己(亲友)家中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费。

无交通费发票和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凭出差审批单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

其他情形一般不报销上述费用。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内容真实完整。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区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现象;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按照组织安排,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出差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调入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

随迁家属和家具搬迁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三十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我区出台的有关差旅费管理文件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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