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手足口病暨肠道传染病诊疗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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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亲爱的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增强全体员工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公司决定举办一场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背景近年来,传染病的发生频率和传播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在我们的工作场所,人员密集,交流频繁,更容易成为传染病传播的温床。

因此,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对于预防疾病的传播、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至关重要。

二、培训目的1、增强员工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了解,包括常见传染病的种类、症状、传播途径等。

2、提高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意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

3、使员工掌握基本的传染病防控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能够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效地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三、培训内容1、传染病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介绍传染病的定义、病原体类型(如细菌、病毒、真菌等),以及常见传染病的分类(如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血液传染病等)。

2、常见传染病的介绍(1)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新冠肺炎、麻疹、风疹等,讲解其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消化道传染病:如霍乱、痢疾、手足口病等,介绍其发病特点、传播方式和防范方法。

(3)血液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阐述其传播途径和预防要点。

3、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详细讲解传染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包括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并通过实例分析加深员工的理解。

4、个人和工作场所的预防措施(1)个人卫生:强调勤洗手、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如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等。

(2)工作场所卫生:保持办公区域清洁通风,定期消毒公共设施和物品,规范垃圾处理等。

5、应急处理措施(1)在工作场所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的处理流程,包括及时隔离、报告上级、联系医疗机构等。

(2)个人感染传染病后的应对方法,如及时就医、遵循医嘱治疗、居家隔离等。

传染病培训总结

传染病培训总结

传染病培训总结传染病培训总结1为做好手足口病及春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县卫生局关于举办手足口病及春秋季传染病防治培训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7月3日在卫生院会议室举办了全乡卫生人员手足口病及春秋季传染病防治培训班。

首先由朱院长讲授了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治疗相关知识。

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与普通流感的症状、体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区别,禽流感病毒的分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特征(即该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和治疗等四个方面结合实际病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参加培训人员受益匪浅。

紧接着赵国龙讲解了手足口病防治的诊治相关知识,讲解了手足口病的症状、体征、诊断要点,接着结合着实际病例重点讲解了手足口病的治疗以及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细节,特别强调了重症患儿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

通过这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医护人员加深了对手足口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春秋季传染病的认识,增强了对手足口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的鉴别诊断意识,提高了对手足口病和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的诊断水平,这次培训必将对我院更迅速、科学应对、有效处理手足口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起到积极的作用。

传染病培训总结2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辖区内乡村医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水平,我院于20xx年5月5日在医院三楼会议室开展了全体卫生院职工和各行政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

此次培训由医院防疫科李增平科长亲自讲授。

就传染病定义、症状、感染途径、易感人群、预防、治疗、健康教育和促进、传染病的诊治及如何在辖区内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等。

通过此次培训发现部分学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如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对传染病疫情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

这次培训使他们了解了传染病疫情的严重性,并教给了他们今后在医疗服务中如何防治暴发流行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了解传染病的诊断、治疗原则,及相关知识,通过培训后问卷测试,基层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以及医疗服务中如何预防传染病的感染的了解和掌握有了显著的提高。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11.06•【字号】淄卫办字[2008]96号•【施行日期】2008.11.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96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为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卫生局定于11月上旬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相关知识。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发证1、培训对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区县级医院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2、培训发证: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对学员进行集中面授。

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1、培训时间:2008年11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 11月7日-8日培训考试。

2、培训地点:淄博市劳动大厦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31号四、其他事项此次培训由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按规定的培训时间、课程等进行培训。

(见附件)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淄卫字[2011]155号【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1.07.25【实施日期】2011.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淄卫字[2011]155号)各区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高新区卫生处、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淄博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2011-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特制订2011-2012年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下简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4.12•【字号】淄卫办字[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19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为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对“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淄博市三星护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安排:4月15日-25日。

具体检查时间附后(附件一)。

二、主要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2、输血科(血库)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3、临床血液使用情况,包括临床输血指征、血液来源、知情告知、收费等;4、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星级护士、护理岗位技能训练(50项)活动开展情况;5、医护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实地观摩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师、护士交接班、查房等。

三、检查考核方法检查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带队,抽调市中心血站、市属医院临床、护理、检验等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观摩、知识问答、技能操作考核、组织座谈等方法进行。

四、检查考核范围1、全市各级各类临床用血医疗机构;2、区县以上医疗单位推荐的全市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及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检查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3、市中心血站及各储血点要准确统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008年第一季度临床供血情况(见附表二),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肠道传染病培训通知

肠道传染病培训通知

肠道传染病培训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根据公司健康管理政策的要求,为了加强员工对肠道传染病的认知和预防工作,将举行一次肠道传染病培训。

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时间:X年X月X日(星期X)上午9:00-11:00地点:公司会议室二、培训内容1、肠道传染病基本知识a:肠道传染病定义和分类b:常见肠道传染病病因和传播途径c:肠道传染病的症状和病程d: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措施2、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与治疗a:腹泻病预防和护理b:预防食物中毒与食品安全c:手足口病的预防和控制d:肠道感染的防范和护理3、防疫知识与技巧a:餐饮业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b:公共场所卫生与消毒4、疫病监测与报告a: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方法和对象b:肠道传染病病例报告流程三、参训人员所有在岗员工均需参加本次培训,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附件:培训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肠道传染病:传染病的一类,主要通过肠道传播的疾病,如腹泻病、手足口病等。

2、传染病:由感染源通过各种传播途径(如空气传播、飞沫传播、直接接触传播等)导致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3、食品安全:指食品没有病原微生物及其毒素、有害化学物质等污染,符合卫生标准,不危害人体健康的状态。

4、手足口病:一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通过口腔、手部和足部等部位的感染引起。

请各位员工准时参加,并做好培训笔记,培训结束后会进行相关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个人档案。

感谢大家的合作!人力资源部日期:X年X月X日附件:1、培训材料(参阅)2、相关法律法规(参阅)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关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防治的法律法规。

2、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和监管措施。

3、健康管理政策:公司对各项健康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指导方针,旨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手足口病防控培训会议通知

手足口病防控培训会议通知

手足口病防控培训会议通知
各位同事:
为了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病意识,本公司将于X年
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手足口病防控培训会议。

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本次培训会议旨在全面掌握手足口病的防控知识和方法,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减少手足口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X年X月X日上午9:00 - 11: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会议将经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1.手足口病的基本知识
2.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及防控方法
3.手足口病的症状和预防
4.手足口病的治疗方法和防范措施
5.防控手足口病的意义及重要性
四、会议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均需参加本次培训会议。

五、会前准备
请参会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资料,以便于更好地参与会议内容的讨论和交流。


议中将会有小测验,为了能更好地进行测试,建议大家提前做好个人手足口病知识的整理和学习。

六、会议注意事项
1.请参会员工准时参会,不允许迟到。

2.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在会议交流环节提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讨论。

本次培训会议是公司防控手足口病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加,认真学习,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X年X月X日。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4.12.23•【字号】淄卫办字〔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5.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淄卫办字〔2014〕156号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为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医堂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意见》(鲁卫中业务发〔2013〕2号)和《关于实施淄博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淄卫字[2013]6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淄博市卫生局代章)2014年12月23日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一、国医堂科室设置1、至少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或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等,诊室集中设置。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面积不少于80㎡,乡镇卫生院国医堂面积不少于6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国医堂面积不少于40㎡。

3、各诊室应统一悬挂科室标识牌(棕色底,金字)及医师公示牌(白底红字),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师姓名、照片、职称、特长、出诊时间等。

4、配备与开展中医药服务相适应的基本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5种。

5、彰显中医药文化。

综合运用平面及多媒体等手段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二、国医堂人员配备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高年资的中医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村卫生室医生凭证上岗。

2、中医类别医师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总数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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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手足口病暨肠道传染病诊疗骨干
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淄卫办字[2008]27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05.08
【实施日期】2008.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手足口病暨肠道传染病诊疗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27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切实做好全市手足口病暨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临床诊疗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市卫生局定于5月9日上午举办全市手足口病暨肠道传染病诊疗骨干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医政科负责人;各区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市属医院、市管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及儿科主任;各乡镇卫生院医疗骨干1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9-11:00。

培训地点: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区二楼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1、全市手足口病疫情分析与省内外进展;
2、手足口病医院感染控制;
3、手足口病及其并发症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4、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
5、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

四、工作要求
1、此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对手足口病暨肠道传染病的规范诊疗及危重患儿诊治意义重大。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并务于5月9日上午8:40前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区二楼学术报告厅报到。

2、此次培训班后,各区县、各单位要继续组织本区县、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

3、各区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参会人员由所在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

附件:1、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
2、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
二○○八年五月八日附件1:
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
一、病例概况
手足口病病例主要表现为:起病急,早期表现主要为发热,部分伴有手、足、口腔部位疹、咳嗽、呕吐等。

部分病例病情进展快,临床表现多样,在短期内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心力衰竭等多器官功能损伤,可在数小时内死亡。

部分死亡病例尸检标本病理检查显示,病人出现脑水肿、脑疝、肺淤血、肺水肿及肺出血、全身淋巴组织增生、异常和其他脏器为非特异性改变(淤血,出血)等病理改变。

二、临床表现
(一)疑似病例。

年龄5周岁以下,近3天内有发热病史,并有以下任意两项表现者:
1.有咳嗽、呕吐等症状;
2.出现精神差、易激惹、肢体无力及抽搐等神经系统表现;
3.手、足、口腔、肛周疱疹或溃疡;
4.胸片异常;
5.有上述类似病例接触史。

(二)重症病例。

疑似病例伴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1.持续高热不退;
2.肌无力、肢体抖动、抽搐等加重,意识障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脑膜刺激征阳性;
3.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血压异常;
4.呼吸困难或节律不整、紫绀,肺部湿罗音增多或出现肺实变体征;
5.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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