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各方协调、配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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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与各工种、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与各工种、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与各工种、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第一节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协调配合(1)在同一施工现场同时有几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时,应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统一领导。

(2)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3)密切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的配合,及时反映施工中存在并需建设单位解决的问题(例如:供水、供电、垂直运输、通讯等),及时上报施工进度,每周会同甲方、监理公司汇报和研究施工情况,做到甲方、监理公司满意。

(4)密切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提前通过建设单位向交叉作业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例如:通信、闭路监控等专业施工单位)提出下步施工中需要协作的项目内容,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5)施工项目在运行中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为了处理好这些方面的关系,就需要协调。

协调是施工管理的重要职能。

第二节与总包单位的协调配合(1)、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做到处处为业主着想,为用户排忧解难,一切以工程质量和进度为中心,出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与总包单位协调,在施工中相互配合、互相协作,保质保量按期竣工交付。

(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提出施工方案,订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月施工计划,保质、保量按所订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按受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及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保护好自己的半成品和成品,同样也爱护其他单位的半成品和产品,损坏别人产品及时赔偿。

作出作风正派、技术精良、管理严格、服务一流的安装施工队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4)、施工用电、照明用电均由总包单位提供现场电源,我方引至临时加工场地,在室内安装外装修专用总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器、电表,室外安装分机、分闸,在大楼内每层设置分配电箱,以保证安装用电。

(5)、现场用水由总包单位提供连接点,引至施工人员驻地。

我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费率支付水、电费用。

(6)、总包单位提供建筑垂直和水平基准线。

(7)、施工用垂直运输设备、地面吊卸设备等施工中必需的机械设备,我方如有需要可向总包单位租用。

装修工程协调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工程协调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工程协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工程协调管理,明确各方责任,促进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实现,特制订本协调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调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造、维修和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装修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四条装修工程涉及的各方,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行各自责任,共同维护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装修工程的协调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协作配合、共同监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协同作业。

第二节装修工程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业主应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编制装修设计方案,并按照设计方案执行施工。

第七条业主应在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规划,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的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装修工程的不同性质和规模,确定设计人员和工作进度,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人员和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规定和标准。

第三节装修工程的技术管理第十三条装修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装修工程应合理选用材料和设备,保证材料质量和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装修工程应根据建筑结构和功能布局,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四节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装修工程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检验、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价等环节。

第十七条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保证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八条装修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符合要求。

装饰与其它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与其它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与其它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我司就工程的施工配合关系与总包单位签订协调合作协议,并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1、与总包配合(一)、需要总包配合的具体内容1、提供现场公共卫生设施;2、提供施工用水电;3、对大楼现有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的设备及设施作出保护以防损坏,或提出由装饰施工单位保护;4、安排场地的使用、办理人员进出手续;5、尽早与室内施工单位确定预埋件、预埋套筒、管筒、孔洞、榫眼等位置,并给我司足够的时间以便进行设备配套系统的施工。

6、对土建结构的缝隙空间的填实处理及土建所需的修补工作。

7、标高、轴线移交:提出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给我司作依据,以进行室内施工定位。

装饰施工前由监理组织对土建标高控制线、轴中线等主体标识控制线进行复核、移交工作,对土建完成的地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矩形方正等进行测量移交。

8、为便于施工管理,装饰施工阶段要对标段范围线实行适当的封闭管理,装饰施工进场后,须与土建总包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如界定封闭范围,总体平面规划、现场通道规划管理等工作。

(二)、我方的责任与义务尽早提醒总包方对土建及配套有影响的事项,如强、弱电管线、埋件的位置。

对影响装饰效果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应及早通知总包并尽可能提出合理化改进措施。

核实有关图纸,以确定土建施工是否精确无误,若有差异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总包并请示指示,作任何影响到土建布局的修改,需经总包同意。

需现场搭建的任何设施,其场地及位置需经总包同意,服从总包统一管理与安排。

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合理使用及保护总包提供的施工设备。

尽早提出供电量的要求。

垃圾堆放于总包指定地点,并及时在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

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遵守总包的治安、交通、保卫等工作的管理进场后与总包协调现场施工场地的安排及现场设施的提供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总平面规划,制定施工牌。

制定施工的配合进度计划并与总包方协商落实,此计划对工期影响较大,必须认真制定、记录存案,严格执行。

与装修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装修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装修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措施对于装修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开始装修分包工程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每个工程节点的时间和责任,以便协调各个分包工程的进度和顺序,避免工程进度受阻。

2.确定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班组。

每个分包工程都应有专门的工程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确定每个分包工程的施工班组,保证施工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3.加强沟通与协调。

在整个装修分包工程的过程中,各个分包工程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分享信息和进展,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4.确定标准和规范。

在装修分包工程中应确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包括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各个分包工程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提高整体施工质量。

5.统一材料及设备采购。

为了避免出现材料和设备的短缺或浪费,可以统一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确保施工过程中各个分包工程的需要得到及时满足。

6.加强监督和检查。

在装修分包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各个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个工程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7.建立应急预案。

在装修分包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可以帮助及时处理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是装修分包工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

总的来说,装修分包工程的协调配合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各个分包工程之间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达到工程的顺利完成。

只有通过有效的协调配合措施,才能确保整个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保障。

装饰装修工程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各工序的协调措施1 与土建上道工序的交接1.1 移交、接收原则土建移交的工作面要能满足装饰装修的施工要求,并在各方面均能保证装饰施工的顺利进行。

装饰接收方对本专业的施工准确性负责。

1.2 移交的具体内容1)土建单位需按规范要求建立工程控制测量基准网,提供内装饰施工所需的建筑标高、水平基准点、垂直控制及轴线的控制点,包括在每层每房间及必要的位置设有标高控制线,标注清晰,对标注的正确性负责。

我司根据总包提供的轴线及标高进行装饰工程的测量放线然后安装。

2)土建单位提供满足负荷的施工用电、满足水压水量的施工用水至每一施工楼层的接驳口,对接驳口之前的管线安全可靠性负完全义务。

我司根据接驳口位置进行水电接驳点以后的管线安装、拆除。

3)土建单位向内装饰单位提供道路、通道、照明、排水、排污等施工条件。

4)土建单位向内装饰单位提供防火设施、安全围护设施。

5)土建单位负责标明预应力梁板预应力筋的位置,确保预应力筋不受破坏。

6)土建单位对本专业预留孔洞的大小及定位准确性负责,达到验收要求。

并标明预留空洞的准确位置。

7)土建单位的基础尺寸、平面定位、孔洞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要求。

8)提供设备联动调试的电源,对电源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9)向内装饰单位提供工地需要的水平、垂直运输设施并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装饰承包人有序施工。

10)负责场地租赁和临时设施场地安排,负责总平面布置管理。

向装饰单位提供存放材料或设备所需的有盖仓库和露天堆场。

对装饰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承担现场保安义务。

11)土建单位对本专业的施工垃圾应清理干净。

1.3 参加移交、接收的单位参加移交、接收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单位、装饰单位、机电安装单位等。

1.4 接收方案根据所要移交的内容组织业主、监理、土建单位、装饰单位及其他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交验时间是在内装饰正式开工前2周内进行。

装饰单位配合总包单位对土建、安装等单位移交给我公司的土建结构和已安装设备进行验收,对于还不适合进行装饰工作的部分或与施工图纸不符的部分,请土建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解决。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调配合措施1、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作为统一协调指挥,我公司与物业和安装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有更大优势,能尽量减少各单位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等不良现象,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这样可以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工期按时交工。

2、我公司一定搞好与业主、总包及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我公司确保做到以下几点:2.1所有项目分段及各工程项目与项目、标段与标段之间的协调。

2.2制定详细且合适的工作次序或安装程序,令工程按期完成,包括其他专业承包商工程。

2.3确保地方当局及市政单位已获得其要求的时间分配,以完成其工程。

2.4提供适当及充裕的工作人员,以确保协调工作能在设计及图纸制作、建筑规划的时间内,尽快完成。

2.5与工程师、设计院、其他专业承包商作协调。

以确保各项工程的建筑次序符合逻辑。

2.6面板、吊顶等构件与主体结构、钢管柱、外墙间之间之协调及大样之配合、确保各部分之连接及安装均符合逻辑,且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2.7为工程检查与所有有关当局进行协调,包括消防局、水务局、电力供应局、排污部门、环境保护局等。

并遵守任何与检查有关的要求,至上述各部门满意。

2.8协调的过程可能要求列明各项将安装物料的正确安装位置,及要求制定一个详细的安装次序。

3、与业主、总包配合、协调的工作措施3.1与业主、总包协调措施3.2与现场监理工作协调措施在多年工程承包实施中,在与监理的配合方面,我公司同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众多的监理公司在与我公司的配合过程中,对我公司良好的配合和优秀的管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在本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在对监理公司的配合方面,项目部将做作好如下工作:“三让”原则(1)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总包意见让位监理意见。

(3)监理要求与总包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各方协调配合措施

各方协调配合措施

各方协调配合措施一、与业主的配合措施1、项目施工中,项目经理经常与业主现场代表联系,约请检查工程质量与进度,向其介绍工程施工情况,并将业主的意见及时记录并落实,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外的事情及时向公司请示。

2、项目开工前,请业主现场代表在开工报告上签字,并确定开工日期。

3、按时参加业主现场代表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

认真记录会议精神并及时向项目部传达。

4、对隐蔽工程,在经项目部检查合格后,及时约请业主或监理验收。

5、业主提出的更改意见,应及时与现场代表取得联系,办理变更手续并计算所需费用,让现场代表签字认可。

6、与业主的联系,应形成书面记录并认真保存。

二、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1、为设计与施工的技术交底建立桥梁。

与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交底记录应认真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对设计图的缺陷和做法不明之处向设计师咨询,要求完善设计或出具临时设计施工单并经业主确认后实施。

2、施工班组遇到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与设计师商量确定,不能自作主张。

3、对于图纸标注尺寸与实际尺寸有出入时,施工工长应将现场实测尺寸标注在图纸上,由项目部技术组与设计师商定后调整。

三、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措施1、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在业主现场代表同意的基础上,项目部可以采纳。

2、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更先进、更合理、更经济、更方便的施工工艺,项目部要虚心接受,并按建议施工。

3、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要主动邀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在材料进场验收单上签字。

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材料不能使用在工程上,监理工程师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

4、隐蔽工程完工后,经项目部质安组、技术组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要求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能进行隐蔽工作。

四、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措施1、办好各种许可证的报建手续。

2、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3、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法规。

装饰与安装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与安装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措施

装饰与安装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措施在本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外我们要处理好与建设局、建委、公安局消防处、质检站、档案馆等外围单位的关系,及时了解当地相关工程管理部门的办事流程,配合好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以便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好开工及竣工的有关手续,避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一、与建设单位(业主)的配合措施1、本工程是室内装饰工程,无论是装饰施工、材料进场、人员出入都必须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的配合。

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发出的装修指南、装修施工须知、室内装修承诺书及装修程序中规定的所有文件。

2、我们将委派一胜任工程负责人驻守工地,负责监督施工、管理工人及与建设单位或其代表合作,确保地盘管理适当及工人行为良好。

3、我们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佩带由公司发出的临时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我公司的员工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行为均由我公司负责。

二、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1、设专人协调、设计、现场施工翻样,力争融为一体,缩短流程,减少边设计边施工的不利因素。

2、施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好样板后,由设计单位就材质、质量、色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冲突,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提前3 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单位协商如何变更。

三、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1、在施工中认真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

2、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与其他承包单位协调好施工中交叉作业的时间,并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

四、与消防、综合布线等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措施1、在隐蔽工程施工期间,注意管路是否有遗漏,专业管路交叉部位是否有高出或鼓出面层,影响装修质量。

2、在安装天花面层时,要实测实量,要把面层上的烟感探头,广播喇叭等综合考虑,给提供准确的标高。

3、进行墙面精装修时,要预先留出安装消火栓箱的安装位置,配合消防施工安装消火栓箱安装门框、门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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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配合措施
*与甲方的协调
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排出各控制节点和每月进度计划。

对甲方供应的设备,由项目部安排"到货计划表",以便建设单位按施工进度有计划的采购和提供。

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请建设单位协调,由总包方督促各分包单位执行。

按进度提交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经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配合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及时邀请建设单位进行开箱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工程、水压试验收等。

定期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例会,落实例会的会议纪要。

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业主当一个好的参谋,及时为业主就工程本身而言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佳的效果;并在施工中时时处处为业主着想,达到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

*与监理单位的协调
充分尊重监理单位权利:组织协调权;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施工进度和工期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充分处理好与现场监理的关系
以优良的质量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且严格执行,取信于监理工程师。

尊重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示和建议,并认真贯彻执行。

注意磋商态度,切忌正面顶撞和恶语伤人。

对工作的缺陷和错误要及时改正,不强词夺理,不拖延推诿。

建立诚恳的友谊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并按监理要求,预以整改。

所有入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主动向总包及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在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总包及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统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总包及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维护好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中标后,我们即与设计单位联系,明了设计做法及工艺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拟定我们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协助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纸。

安排施工图会审,协助甲方会同设计师、材料商提出建议,确定设计内容和材料设备的选型。

对设计的深化和互补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计划表;
图面间有无矛盾;专业间平、立、剖面图有无矛盾;标高有无遗漏。

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专业图与建筑、结构图间有无差错,尤其是尺寸、标高是否一致;埋件、留孔等表述是否清楚;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管线、设备件等相互间关系与结构构造筋间处理是否合理
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材料、设备、机具等市场供应有否保证
设计、技术交底组织
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有关活动
总承包商编制的技术措施计划交底活动
设计交底活动
主体材料、设备、装饰材料等选样活动
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讨论活动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活动
新工艺、新技术运用前咨询讨论活动
接受工程变更要求。

接受工程变更要求,是对总承包商一项强制性义务。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应预先提出,并会同驻场设计师、监理加以解决。

根据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由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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