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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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21《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A01021《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表单说明】

A01021
《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代码
单位地址
行业
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缴费银行
缴费账号
隶属关系
行业统筹或汇总缴费费种
无□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统筹或汇总缴费单位识别号
统筹或汇总缴费单位名称
社保经办机构
单位社保编码
参保类型
参保费种
征收品目
子目
费率
申明:
本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签章:填写人: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地税主管税务局: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
受理日期:年月日
1.本表由计算机产生,税务机关打印一式两份交缴费人确认,一份交缴费人,一份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存档。

济南市单位半年内社保费补缴操作指南

济南市单位半年内社保费补缴操作指南

济南市单位半年内社保费补缴操作指南
单位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登录:
1.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2.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用户登录;
3.用户名密码登录。

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左侧首页-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功能;操作补缴业务时会有弹窗提醒,阅读后点击下一步录入信息(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一步点击操作即可。

单位完成当月应收核定后,增加新员工,如果这个员工当月未缴纳社保,系统自动产生增员补缴;若职工的增员时间早于当前月份,增员月份至当前月系统会自动产生增员补缴。

增员补缴默认随下个月的应收核定一并缴纳。

若单位想单独缴纳增员补缴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补退维护功能将“参加单位统一结算”修改成“不参加单位统一结算”然后通过“向税务推送数据-向税务推送缴费数据”功能向税务推送缴费数据后直接在税务缴费。

个人补退操作如下:
①点击“社会保险申报”一点击“个人补退维护(中台)”功能后会显示所有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未形成缴费单据的增员补缴数据;
②单位可双击或通过点击查看单据详情查看人员的增员补缴明细,并全选或选择部分进行修改;
③把参加单位统一结算修改为不参加单位统一结算并提交。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一、参保范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的下列人员,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一)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年居民;(三)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具有本市常驻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可按医疗年度转换。

不具有本市常驻户口,在本市就学且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及入托儿童,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一)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入托儿童应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学生、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还应同时提供《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打印参保人员花名册,连同信息报盘、《参保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2008年为10月20日)前报送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二)其他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其他城镇居民参保,应以家庭为单位,凭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参保登记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基础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开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其他城镇居民,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4.06.13
•【字号】济人社发[2014]115号
•【施行日期】2014.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社发〔2014〕11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缴费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公布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14年度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00号)规定,我市2013年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4缴费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亦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2014年4月至6月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按济人社发〔2013〕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序 号
姓名

(单位开户用)
年度: 身份证号
缴纳公积金 工资基数 (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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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合计
主 管 :
月汇缴总额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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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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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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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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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公积金 月应缴额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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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济南市住房公积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性Fra bibliotek序 号
姓名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介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济南市政府为城镇居民提供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该保险旨在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解决居民就医难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城镇居民健康发展。

目标与意义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解决城镇居民的就医问题,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提高居民的医疗水平和健康状况。

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降低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保险范围与待遇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

具体的保险待遇包括: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门急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民族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缴费与报销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比例。

缴费金额将由漳州市政府确定。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可以通过申请报销来获得费用的返还。

报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二是在就诊后,通过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和申请报销,等待医保基金的返还。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居民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咨询参保事宜; 2. 提供必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3. 填写参保申请表格,并提交给社保机构;4. 社保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核定参保人员信息;5. 缴纳所需的保险费用;6. 领取个人社保卡。

政策与改革为了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险待遇质量,济南市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与改革措施: - 调整保险费率,更贴近参保人员的实际收入水平; -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例,降低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 引进互联网+医疗,提供更便捷的医保服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人:(签章)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签章)填写说明:一、本表用碳素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误。

二、户籍具体地址、家庭住址应填写到街道、社区、楼号、单元号、房间号,暂住地址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暂住证的登记地址。

三、人员类别,共分为三类,参保人对应类别在所属情况□上划“√”:(一)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填写第1项;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就学且已取得学籍的入托儿童和在校学生,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可在完成城镇居民户籍登记后至下一个缴费期前的时间段内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年居民, 填写第2项;(三)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填写第3项;(四)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在第1-3项对应类别所属情况□上划“√”;每项中具备多种情况可复选;(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载明的重度相应等级居民,在第1-3项对应类别所属情况□上划“√”;每项中具备多种情况可复选。

四、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与自身人员类别相关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暂住证(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

五、照片为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1张。

六、参保人的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参保当年的12月31日,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一、综述《社会保险基层管理信息系统》是核心平台二版的辅助软件,能够实现参保企业对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助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的电子申报。

1.1适用对象在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1.2缩略语解释以下的缩略语在本文的后面会用到,为了便于读者正确理解本操作指南,提前在此做一个详细解释:【本系统】: 山东地纬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功能首页】:用户输入密码验证成功后进入的页面,点击右上角【返回首页】按钮,页会进入【功能首页】。

【功能模块】:在功能首页右下部分,把所有按钮按照功能分成3部分,每一部分被成为一个功能模块,模块名称在该表格的左上部。

二、系统安装2.1运行环境要求CPU:主频1.8G以上内存:512M以上硬盘剩余空间:10G以上操作系统:WIN2000、WINXP、WIN2003分辨率:1024*768 大字体联网: 需要机器连接到因特网接口:USB接口三、登录系统及系统操作说明3.1登录系统点击IE浏览器的快捷方式,输入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的网址,(注意:实例图片网址与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网址不同,请以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的网址登陆)会出现下面的登录窗口:输入单位编号,密码以及图片中显示的验证码,按‘回车’或者点击‘登陆’,系统检测单位信息正确,就会进入网上服务系统的使用首页。

3.2操作界面概述当您第一次登陆,并且存在一笔以上处理失败的申报还未查看,将会弹出对话框提示并且出现以下界面:正常登录系统后,出现的界面如下:在界面的上方是系统名称,当前单位的名称及编号,返回首页,关于系统,重新登录及退出系统。

在界面的左边是用户申报信息的状态(包括未提交,提交后等待处理,正在处理,处理成功还未查阅,处理失败还未查阅 5种状态)。

如果某种状态申报数目不为0,点击该行文字可以查看所有该状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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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名称: 姓名 曾用名
户籍所表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 女□
首次参保时间(含外地)
年月
是□
否□
建立个人帐户时间:
年月日
是□ 否□
是否基管事业 单位转入
是□ 否□
当地截止缴 费时间


转入时 间
年月
领取失业金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1999年12月(含12月)之前是否有工作经历: 是□ 否□

人简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工作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
类别
备注
备注 缴费单位经办人:
职工签字:
缴费单位(章)
制表时间:
年 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应确保本表填报真实有效,如因填报信息有误产生纠纷由缴费单位 和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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