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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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文办理制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文办理制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文办理制度一、行文程序凡本中心文件的起草按业务性质由各科室负责拟稿校对,并填写文件签发稿纸,由科室负责人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中心主任签发,再由办公室负责核准编号后方可行文。

综合性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草拟,办公室主任对公文进行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中心主任签发。

二、行文规范起草公文应使用统一印制的拟稿签,经由拟稿、核稿、会签和签发人签字,并均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文件格式应符合公文处理有关规定,文字表达要准确、严肃、简练。

纸质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美观、装订规范。

三、公文处理(一)收文办理程序1.签收登记:办公室负责纸质文件及电子公文的专人签收登记。

签收:办公室收到公文时,在来文的送文薄、送文回单上签字。

签收公文时要逐件清点、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来文机关查询,同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收进急件和密件应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登记:主要记载来文收进、运转、处理情况。

主要将来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及处理情况予以逐项登记。

2.批办:由中心主任对来文作出批示,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中心领导参阅拟办意见作出指示,批示一般24小时内做出。

3.分发: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分别送相关领导及人员和业务科室。

分发要准确、及时、安全,一般应在12小时内分送,急件应随到随送。

5.承办: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公文内容所涉事务和问题。

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必须在要求时限范围内提出办理方案,承办人3天内办完答复。

涉及政策性或工作量大的问题,在10天内办完答复。

若确有困难的,应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

如拟办文件或领导批示文件有时间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公文办理完毕,应将办理结果签注在公文处理单上,并签注承办人姓名、时间后,将原文件退回办公室归档,同时将办理情况报告领导。

6.催办查办:办公室对来文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密协议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保密义务方):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权利方):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接触到乙方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明确保密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范围1. 乙方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经营策略、财务数据、市场分析、内部报告等一切需要保密的信息。

2. 甲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数据、录音、录像等。

3. 任何一方明确表示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1. 甲方应严格保守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复制或使用。

2. 甲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3. 甲方在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乙方单位后,仍应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在乙方单位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从事与乙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4. 甲方在履行保密义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保密措施1. 甲方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

2. 甲方应对接触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

3. 甲方应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确保保密信息仅限于履行职责所必需。

4. 甲方应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泄露、披露、复制或使用乙方保密信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3. 甲方违反本协议,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保密项目专项管理制度范文

保密项目专项管理制度范文

保密项目专项管理制度范文保密项目专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密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规范项目人员的保密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保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保密项目管理原则:安全保密、责任到人、科学合理。

第四条保密项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项目管理责任、采取保密安全措施、加强保密培训和管理规范。

第五条保密项目监督检查:建立保密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对保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保密项目分级管理第六条保密项目分级原则: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保密项目进行合理的分级管理。

第七条保密项目分级标准:根据保密项目的重要性、危害程度、泄密后果等因素,将保密项目分为一般保密、重要保密和核心保密三个级别。

第八条分级标志:对不同级别的保密项目,应设置相应的分级标志,并在相关文件、资料、设施中予以标示。

第九条分级责任:建立保密项目分级责任制,明确各级保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分级保护措施:对不同级别的保密项目,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加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措施等。

第三章保密项目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保密项目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参与保密项目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保密项目工作所需要的背景、能力和道德素质。

第十二条保密项目人员的保密协议:保密项目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项目的保密要求和责任,并承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保密项目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对参与保密项目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第十四条保密项目人员的保密考核:对参与保密项目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考核,评估其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保密项目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保密项目信息的安全保护:对保密项目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确保其完整性、可用性和机密性。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控)保密规定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控)保密规定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
控)保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交易信息保密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交易项目信息保密意识,除进场交易项目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外,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项目的其它信息。

第三条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密纪律
不该说的不说;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看的不看;
不该打听的不打听。

第四条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交易项目的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

第五条不得在私人通讯或家属、子女及亲友面前谈论工作秘密和交易项目的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

第六条交易项目资料带离县交易中心工作场所的,须报经县交易中心领导批准。

第七条须妥善保管可能影响交易项目公正性的记录、台账、资料等,不得随意摆放和丢弃。

第八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专家库的内容和交易项
目的专家名单。

第九条县交易中心机房、相关科室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监控系统、计算机中数据资料的管理和保密,确保所负责的系统及计算机没有泄密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第十条不得将县交易中心的各项统计分析结果透露给无关人员。

若需对外报送有关统计数据,须报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经常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处理问题,堵塞漏洞。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一)实施归口管理。

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执行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委托代理权利义务。

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三)强化内部监督。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二、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一)界定岗位职责。

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良好发展,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交易中心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交易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财务预算、核算和报表、管理资金、审核报销、开具发票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交易中心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相应的财务预算,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 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交易中心的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预算控制和审批程序。

3. 财务核算:财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交易中心的财务核算工作。

核算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交易中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财务报表: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交易中心的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5. 费用报销: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生的费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报销。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报销申请,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 发票管理:交易中心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发票进行管理和统计,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

7. 财务审计:交易中心每年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对交易中心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四、违纪处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交易中心将依法进行处理。

对于财务违规行为给交易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交易中心声誉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财务管理制度由交易中心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交易中心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对本财务管理制度的解释和修订必须及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安全,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务服务中心保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责任1. 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责任分工明确,保密工作组织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具体由专人负责实施。

3. 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会议和部门工作会议安排,定期进行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保密责任的落实和监督。

三、保密制度建设1.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包括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标志使用、保密审查和考核、保密知识教育培训等方面。

2. 建立保密档案和保密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资料的存储、传输、销毁等程序和要求。

3. 建立保密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保密事故的报告、核查、处理和防范措施。

四、保密责任和义务1. 外出旅游、出差、参加会议等情况下,禁止携带或传递保密资料。

离职时,应将个人所持有的保密资料交由政务服务中心保密管理员审查、销毁或转交给继任人员。

2. 不得向外界泄露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工作、财务信息、人事变动等。

3. 严禁将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信息通过互联网、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输,应使用保密通道或设备进行传输。

4. 及时报告发现的保密漏洞和风险,及时配合保密工作组织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保密标志使用1. 涉密文件必须妥善标注保密等级,并按规定存放、传递和销毁。

2. 在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应设立合适的保密区域,设置保密标志,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3. 各类设施设备,如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等,应标注保密资料使用和存储的相关规定。

六、保密审查和考核1.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身份审查,确保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符合相应的保密等级要求。

2. 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精)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精)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保护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保密文件系指各种载体中标明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刊物的党政文件、资料,未注明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会议资料,涉及招投标交易的秘密及评审专家信息等相关等文件资料。

二、国家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 分别由各科室人员管理。

凡借到各科室办理和使用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作好登记;使用办理完结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归还原处,不准长期放在个人手中。

三、要保管好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

不要随便堆放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将这类材料放进资料柜(箱中锁好,避免外来人员随便翻阅。

四、不准随意将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带回家中。

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但不准给家人阅读或谈论涉密事项。

五、不准随意翻印秘密文件、招投标交易资料和评审专家信息。

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

确因工作需要翻印秘密文件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用后交回办公室。

六、不准携带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等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七、在普通电报和私人通信中不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及招投标交易秘密。

八、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九、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十、如发生失泄密事件,不准隐瞒,要及时由中心向县机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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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保护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保密文件系指各种载体中标明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刊物的党政文件、资料,未注明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会议资料,涉及招投标交易的秘密及评审专家信息等相关等文件资料。

二、国家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 分别由各科室人员管理。

凡借到各科室办理和使用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作好登记;使用办理完结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归还原处,不准长期放在个人手中。

三、要保管好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

不要随便堆放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将这类材料放进资料柜(箱)中锁好,避免外来人员随便翻阅。

四、不准随意将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带回家中。

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但不准给家人阅读或谈论涉密事项。

五、不准随意翻印秘密文件、招投标交易资料和评审专家信息。

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

确因工作需要翻印秘密文件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用后交回办公室。

六、不准携带秘密文件、电报、图纸、招投标交易资料等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七、在普通电报和私人通信中不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及招投标交易秘密。

八、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九、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十、如发生失泄密事件,不准隐瞒,要及时由中心向县机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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