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有关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6篇

有关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为其本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甲方投保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保障乙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确保乙方在不幸事件发生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安抚。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双方约定,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乙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甲方将根据残疾程度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3. 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医疗费用。
六、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的欺诈行为;(2)战争、军事冲突、核反应等不可抗力事件;(3)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性体育活动。
2. 甲方对下列损失亦不负责给付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损失。
七、保险理赔1.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
经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3. 若甲方认为理赔申请存在疑问,有权对事故进行调查。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第1篇示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投保人的姓名/名称)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名称)鉴于甲方已就所述风险向乙方提出申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约定共同履行合同内容:第一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投保日期]起生效,至[保险期限]止。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为乙方对被保险人意外伤害造成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需进行医疗治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等,均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获得乙方给付。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赔偿方式1. 乙方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支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2. 乙方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方式,一般为一次性给付,具体赔付方式和时间将遵循乙方的理赔规定。
第四条免赔额1. 本合同设立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先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2. 免赔额的设定金额为[金额],超出该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指引进行报案、申报理赔等程序,以便乙方及时处理。
第六条保险费缴纳方式1.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甲方按照约定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停止保险责任,合同解除。
第七条保险合同终止1. 本保险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提前终止:(1)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停止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工作或活动;(2)被保险人提前终止本保险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本保险合同终止后,乙方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上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请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并共同履行。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乙方在意外事故中可能产生的伤害风险,乙方向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2. 保险金额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第二条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时间)。
2. 保险期限内,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甲方应当在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予赔偿。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3.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1.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就医,并保存相关的医疗发票、诊断证明等证明文件。
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如需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
2. 甲方在乙方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声明:本合同内容为虚拟范本,仅供参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鉴于甲方对乙方所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有所了解并有意向购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是为甲方及其指定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等损失提供经济赔偿。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XX年XX 月XX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甲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费: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乙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乙方将根据残疾程度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3. 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五、不保事项1. 本合同不承担因疾病、自杀、犯罪等行为导致的损失。
2. 战争、核辐射、核污染等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
六、赔偿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索赔材料后,将及时进行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将及时给付保险金。
3. 若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补充。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解除。
3. 若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一)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二)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情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5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5篇第1篇示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一、保险合同约定的险种:二、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间:1、保险金额:_______万元(大写)。
2、保险期间:自投保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止。
三、保险费及缴费方式:2、缴费方式:①趸交②年缴③季缴④月缴。
四、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
五、责任免除:本保险合同约定以下情形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伤害自己或他人。
2、被保险人酗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
3、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特别危险,但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意外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核爆炸等。
5、被保险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六、保险事故通知和赔偿: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收到保险事故通知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进行保险责任的认定,并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七、合同解除:1、因下列原因,本保险合同解除:①被保险人提前终止保险合同。
②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公司规定的被保险前已存在的疾病。
八、保险合同变更:1、本保险合同未发生赔付前,被保险人可以书面申请保险合同的变更。
2、保险公司应在10日内答复被保险人的变更申请。
九、其他约定:1、本保险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未尽事宜,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变更:1、本合同的投保人为_______。
2、被保险人为_______,受益人为_______。
3、被保险人变更时,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十二、本保险合同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确认(盖章)生效。
保险公司(盖章):温馨提示: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盖章前,请仔细阅读投保条款、保险责任等基本条款,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6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甲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全称及地址)乙方:被保险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本合同项下遭受的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给付保险金约定如下:一、保险期间:本合同自保险单生效之日零时起至保险单所载的保险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之日零时止。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乙方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保险费率为(具体费率),保险费用为(具体金额)。
三、保险责任:1. 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限于乙方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伤残的损失,具体保险责任如下:(1)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2)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3)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部分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50%。
2. 本合同保险责任仅限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事故所致的人身伤害,不包括乙方故意自杀、犯罪行为、醉酒、药物滥用、从事危险运动等情况。
四、理赔条件:1. 乙方出险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理赔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鉴定,乙方须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理赔方式:1. 乙方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赔款项。
2. 理赔款项将以转账等形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法律机构。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9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9篇第1篇示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保险标的乙方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为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伤害。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零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1. 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乙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以下费用:a) 医疗费用:乙方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b) 住院津贴:乙方因意外导致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用;c) 残疾赔偿金:乙方因意外导致永久性伤残的,按照残疾程度给付残疾赔偿金;d) 身故保险金:乙方因意外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e) 其他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 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赔偿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用及缴纳方式1. 本合同保险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每年相应期间内向保险人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2. 乙方应当于保险费到期前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未交纳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停止保险责任,保险人不负担赔偿责任。
七、保险金申请与给付1. 乙方因意外伤害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证明文件。
2. 保险人收到乙方的保险金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鉴定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金进行给付。
3. 乙方对保险人对保险金申请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持。
八、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乙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解除保险合同费用。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6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6篇篇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编号:****一、保险责任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身故;2.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伤害;3.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正当行使职务或学习、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即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最高赔偿金额;2. 被保险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不同保险金额的保险金额。
三、保险期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年;2.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直至保险事故处理完毕。
四、保险费及缴纳1. 本合同的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元,按照被保险人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2. 保险费一次性支付完成,保险期间内不再缴纳其他费用;3. 若被保险人拒绝支付保险费或逾期未支付,视为自动放弃保险合同。
五、保险事故处理流程1.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保险公司对报案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后迅速给付赔偿费用;3. 被保险人应主动配合保险公司的赔偿调查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结束日止有效。
甲方(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篇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保险合同编号:XXX-XXXX-XXX保险公司:XXX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限公司被保险人:XXX保险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保险金额:XXX元保险费:XXX元/年第一条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额:1.1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给被保险人的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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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
共计职工人。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
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九条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甲方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乙方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乙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乙方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乙方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乙方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
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乙方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条甲方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通知的,乙方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甲方。
第十一条在保险期间内,甲方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经乙方同意出具批单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后,方可生效。
(一)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乙方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甲方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予以起保,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乙方于收到甲方的被保险人变动通知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其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乙方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五章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二条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甲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乙方。
(一)甲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乙方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三条索赔申请人向乙方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
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乙方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乙方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乙方: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2、保险单;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入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乙方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乙方: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2、保险单;3、受益人身份证明;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6、乙方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三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乙方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六条索赔申请人对乙方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六章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第十七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甲方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甲方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乙方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乙方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第七章违约及除外责任第十八条合同双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任何违反的一方都应承担总投保金额的%的违约金,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甲方、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二、甲方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五、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七、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八、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九、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一、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二十条如遇国家正式发布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合同的执行发生重大影响,致使本合同的目的难以达到时,双方须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并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约定第十七条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甲方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1、解除合同通知书;2、保险单;3、保险费交付凭证;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甲方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乙方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中,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间内,经甲乙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合同文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名称: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11 页共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