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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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第五条公司每年对各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结果计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对各单位的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事故控制40分,安全管理按标准分100分的60%计入。

其中二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得分由总部管理分数和项目部管理分数两部分构成,总部占30%比例,项目部占70%的比例,项目部管理分数由被考核的项目部得分加权平均计入。

没有或未对其项目部(所属单位)检查考核的二级单位的管理部分得分按其本部考核得分的60%计入。

(一)主业为建筑施工的二级单位、施工项目部、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考核评分使用附件1表1。

(二)主业为机电安装、装备制造、房地产、勘测设计、区域经理部的二级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考核评分使用附件1表2。

(三)投资控股单位及其所属建设项目考核评分使用附件1表3。

(四)平台公司、贸易及服务单位考核评分使用附件1表4 。

(五)考核评价标准:优秀:考核综合得分≥90分;良好:80分≤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合格:60≤考核综合得分<80分;不合格:考核综合得分<60分。

第七条考核评分采用扣分制,单表设基准分,单项不设基准分,单表基准分减去单项所扣分即为本表得分,若所扣分值大于单表基准分,单表得分按零分计。

第八条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公司内部分包和联营体等项目发生的事故,除对事故主要责任单位按规定扣分外,还对承担相关责任的单位按其在事故中承担责任进行扣分。

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劳务合同为依据计入用人单位。

第九条在考核年度内,公司对在国家级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得表彰、安全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认定,每项可在总分中加1—2分,但加分之和不得超过5分,考核总得分不得超过100分。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条例完整版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条例完整版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条例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核
1. 公司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奖惩。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计划,明确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和要求。

3.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
作进行检查、考核,出具消防安全考核报告。

4.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情况、消
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等。

5. 消防安全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
依据,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三条奖惩
1. 奖励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奖品等。

2. 处罚
(1)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分为: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2)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3)对消防安全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附则
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 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惩罚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监管,保障企业的员工、资产和环境的安全,特订立本《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惩罚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旨在建立起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为企业职能部门安全工作供应明确的引导和标准。

二、考核标准1. 安全管理制度1.1 职能部门应建立完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制度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实在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1.2 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应定期进行,修订内容应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并及时进行全员培训。

1.3 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依从程度应得到有效的执行。

职能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教育培训2.1 职能部门应组织和开展针对安全管理的培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培训等。

2.2 培训内容应掩盖职能部门内全部人员,并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进行分类和分级培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3 考核时,将考察职能部门内员工对安全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以及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本领。

3.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3.1 职能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岗位、设备、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

3.2 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记录、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3 职能部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转达隐患整改情况并追踪责任归属。

4. 应急管理4.1 职能部门应订立并完满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4.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测试,确保员工对应急预案的了解和掌握,在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到冷静应对。

4.3 对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本领。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二、监督机构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三、安全生产检查1. 安全生产检查应定期进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情况;- 紧急救援设施和应急预案的完善程度;- 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考核1. 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2. 定期考核依据安全生产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分,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级。

3. 不定期考核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 安全生产考核的评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对表现出色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

五、安全生产奖惩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安全生产奖惩情况应及时公开,对外透明,以起到警示作用。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规定》,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框架2.1 考核目标2.2 考核内容2.3 考核指标2.4 考核方法第三章考核流程3.1考核计划制定3.2 考核实施3.3 考核评价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4.1 优秀单位评定4.2 不合格单位处理第五章监督与检查5.1 监督责任5.2检查程序5.3 处理不合格情况第六章审查与复核6.1 考核结果审查6.2 复核程序6.3 复核结果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7.1违法违规行为处理7.2 法律责任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表格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处理措施参考注释:1.考核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2.考核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3.考核指标: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和综合考核。

4.考核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实地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5.考核流程: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实施和考核评价等环节。

6.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和整改,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7.监督与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8.审查与复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和复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准确。

9.法律责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档涉及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表格:包含了各项考核指标及对应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可作为考核依据。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处理措施参考:提供了不合格单位处理的参考措施,有助于规范处理流程。

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

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

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核1、生产技术部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草案和制订年度考核指标草案,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2、生产技术部负责汇总每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参加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三条奖励1、对完成考核指标的车间、部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上岗人员数量,对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实行季度性奖励,500~4000元/车间·部·季。

2、避免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或避免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报公司核实,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给予200~500元/次。

3、避免一起轻伤事故或避免经济损失在1~5万元之间的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报公司核实,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给予奖励50~200元/次。

4、对万公里无交通事故的班组,由车间或部门报公司核实,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奖励300~1000元/班·万公里。

5、建立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长效机制,对被采纳且实施后确有实际效果的合理化建议,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给予奖励50~200元/次·人。

6、每年“安全宣传月”期间,结合宣传工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四条处罚1、严格执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对未完成考核指标(即造成各类事故)的车间及部门,按具体情况处罚如下:⑴发生死亡事故,按当月考核人数人均扣奖100元;⑵发生重伤事故人均扣奖50元;⑶轻伤人均扣奖15元;⑷根据设备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人均扣奖60元,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人均扣奖5元;⑸对瞒报事故的单位,一经发现,按事故性质加倍扣奖。

2、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车间(或部门)、工段(或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工作场所安全1. 工作场所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通道畅通无阻。

2. 工作场所内无明火,明显的火源被合理隔离。

3. 危险品存储区域划定明确,物品储存合规。

相关告示牌齐全。

4. 品质合格的防护设备齐全,员工佩戴规范。

二、工艺流程安全1. 工艺流程合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熟练掌握。

2. 关键设备运行正常,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高风险作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记录完整。

4. 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规定,储存、运输安全可靠。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安全意识教育常态化,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 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及时开展,培训教材完善。

3. 安全培训记录齐全,员工参与情况符合要求。

四、事故应急预案1.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备,员工熟悉并能熟练运用。

2. 应急设施配备齐全,紧急通道畅通无阻。

3. 配备适量、合格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

五、隐患排查整改1. 定期组织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清晰,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完善。

2. 隐患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3.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整改到位。

六、安全责任制落实1. 明确安全责任制,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

2. 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员,员工安全意识家喻户晓。

3. 安全考核结果公示,及时进行奖惩与整改。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相关内容请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原则,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安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6. 个人安全行为表现。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安全考核采取以下方式:1. 定期考核:每月、每季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2. 不定期考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需要,随时进行安全考核;3. 专项考核:针对特定项目、特定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六条安全考核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操作;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3. 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应急技能;4.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无重大事故发生;5. 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及时、准确报告事故,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6. 个人安全行为表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违章行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奖惩第七条对在安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岗位及员工,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状;2. 薪资奖励: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3. 岗位晋升:优先考虑晋升机会。

第八条对在安全考核中表现较差的部门、岗位及员工,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2. 经济处罚: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3. 岗位调整: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岗位调整或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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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车间安全考核条例
一、员工有以下不安全行为,减发行为安全奖50元/一次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实习、培训人员,初次三级安全教
育考试不合格。

2、进入车间防护服不符合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

4、在厂区行走按规定未走人行安全通道。

5、未按照工作票制度管理规定执行进行工作的,安全措
施未逐条落实到位。

6、参加安全生产会议迟到、早退。

7、进入现场不穿劳保鞋。

二、员工有以下不安全行为,减发行为安全奖100元/一次
1、进入厂区、生产车间未佩戴安全帽者、佩戴安全帽未
系紧下颚带。

2、从高处往下抛材料或工具等物件。

3、女工进入现场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

4、在生产作业中未按规定的正确安全操作动作作业的。

5、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动火作业时,未按规定办理工
作票者。

6、私自窜岗、聚岗、替岗、脱岗。

7、气焊作业时,氧气与乙炔间距离不够5米,氧气瓶与
乙炔瓶距动火点距离不够10米,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阀。

8、氧气瓶、乙炔瓶防护帽、胶圈、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缺
损或不完好。

三、员工有以下不安全行为,减发行为安全奖300元/一次
1、2m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酒后上班或班中喝酒。

3、在公司吸烟。

4、进入受限空间检修、清理未办理许可手续(工作票)
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6、随意移动、破坏生产现场设置或悬挂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栏。

7、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录、漏记、假记录等。

成型车间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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