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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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6修正)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6修正)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6修正)【发文字号】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5.26【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6年8月31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县级市、建制镇以及经济开发区、独立工业区等城市化区域。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条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市、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6月2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6年7月29日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未纳入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

规划、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市政、房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享信息,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属于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并逐步提高,使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公司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公司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公司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与目标。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卫生政策、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评估效果。

各部门主管需对本部门的卫生状况负责,而每位员工都应负起个人卫生的责任。

具体的卫生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日常清洁:制定日常清洁计划,包括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公共设施等的清扫、消毒工作。

确保每日都有专人负责检查和记录清洁情况。

2. 垃圾处理:规定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方法,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和定期清理。

3. 餐饮卫生:对企业食堂的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分发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公共卫生设施:定期对洗手间、淋浴间等公共卫生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其干净、无异味。

5. 疫情防控: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如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健康码查验等。

6. 应急处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情况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流程。

再次,制度的执行需要配套的监督检查机制。

企业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同时,鼓励员工参与卫生管理,提出建议和反馈。

为了确保卫生管理制度的长效性,企业应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通过持续的改进和完善,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将不断提升,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同时,通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有效预防病菌传播,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办公人员以及生产一线员工。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责任与义务3.1 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制定和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其正确理解和遵守。

3.2 所有员工有责任维护和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病菌传播。

3.3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3.4 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并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4. 环境卫生管理流程4.1 环境卫生检查4.1.1 每天上班前,由专人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干净整洁,不存在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等问题。

4.1.2 定期进行工位和设备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和容易滋生细菌的区域。

4.1.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2 环境卫生培训4.2.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境卫生培训,包括卫生知识、个人卫生习惯养成等。

4.2.2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增强他们的环境卫生责任感。

4.3 废弃物处理4.3.1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废弃物的分类,确保正确处理废弃物。

4.3.2 废弃物应放置于指定的容器中,并按时清理和处理,避免产生异味和细菌滋生。

4.4 食品安全管理4.4.1 食品安全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关键环节,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4.4.2 所有食品应按照规定的存储、加热、加工等要求进行操作,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4.3 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

4.5 突发事件处理4.5.1 针对突发事件,公司应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GSP质量体系文件GSP-QM-017-2016第1页/共1页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4、责任: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5.1.1 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

5.1.2 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污渍。

5.1.3 营业场所墙壁清洁、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

5.1.4 药品包装应清洁卫生;
5.1.5 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5.1.6 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5.2 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打扫,进行检查,奖惩落实。

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环境文明卫生是保障公共卫生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方面。

为了规范和管理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市政府市政府负责制定城市环境文明卫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负责环境文明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参与环境文明卫生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3. 社会组织和市民社会组织和市民应积极参与环境文明卫生工作,发挥监督和参与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文明卫生氛围。

三、主要内容1. 垃圾分类管理(1)制定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划定哪些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处理。

(2)建立垃圾分类的监督与处罚机制,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

2. 环境清洁保洁(1)制定环境清洁保洁的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清洁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2)加强对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3)建立环境清洁保洁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 绿化和植被管理(1)制定绿化和植被管理的规划和目标,加强城市绿化工作。

(2)培育优质绿化企业和团队,提高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对绿化和植被保护的监管,禁止破坏植被和乱种乱种。

4. 环境污染治理(1)制定环境污染治理的标准和要求,加强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工作。

(2)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的污染排放监督和检查,依法处罚不达标行为。

(3)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四、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文明卫生工作的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计划、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2. 处罚机制对违反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责令整改等措施。

公司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制度

公司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制度

公司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预防疾病的传播,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我们遵循“预防为主、日常维护、定期清理”的原则,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实现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卫生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设立卫生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

3. 制定详细的卫生区域划分,每个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清洁。

三、日常管理措施1. 办公区域每日进行至少两次的清理,包括桌面擦拭、地面清扫、垃圾处理等。

2. 公共区域如走廊、洗手间等,由专职清洁人员定时打扫,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 餐厅区域餐后及时清理,餐具消毒,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4. 定期对办公设备如电脑、电话等进行消毒处理,减少细菌滋生。

四、定期清理与检查1. 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包括窗户清洗、地毯吸尘等。

2. 每月由卫生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评估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卫生意识。

2. 通过内部通讯、公告栏等方式宣传卫生知识,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

六、激励与惩罚机制1. 对于卫生管理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持续改进1. 定期收集员工对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2. 跟踪最新的卫生管理知识和技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地提升卫生管理水平,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同时,良好的卫生状况也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的信任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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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境卫生长效
管理制度
二零一六年二月
2016环境卫生长效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社区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

根据考核标准要求,制定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如下:
一、社区环境建设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本主意思想,切实把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2、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建设和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群众相配合的原则。

3、着眼长远,以有效改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街道保洁制度:由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保洁员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街道、巷道、花池、公共场所的清扫、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工作。

每户居民家中垃圾实行桶装、(袋装)化,由保洁员实行每天1—2次的上门收集,保证垃圾的日产日清。

街道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积水。

由居委会卫生监督领导组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1、包卫生:对于随地乱丢、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贴乱画的不文明情况要及时制止。

负责清扫自家门前的路面,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加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杂物等影响区容区貌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要求及自家环境条件完成自己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绿化。

四、建立“义务劳动日”制度
由居委会确定每年2次的全民“义务劳动日”,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开展“社区卫生大清洁”活动,共同实现居住环境美化、农户庭院清洁化、区容区貌优良化的目标。

广大居民是社区环境的直接收益者,因此社区环境建设和维护需要全体居民的共同参与,并自觉遵守长效制度,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共同把XX社区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社区。

XXX居委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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