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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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晋政办发〔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4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2日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健全的奖惩机制,深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确定考核对象时,应列出具体被考核单位名单。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第五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各市、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标准及内容第六条考核标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内部流程完善,运转高效顺畅;公开内容全面,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形式多样,政策知晓度高;回应关切及时,政府公信力强;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有力,责任落细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政务公开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有效性,我市制定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意义在于:1.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制定具体的目标和考核指标,引导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按照要求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实施。

2. 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科学化水平。

依据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为进一步改进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政务公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之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能够促使政府职能从行政管理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推动政府行为更加民主、透明、高效。

二、考核对象及指标1. 考核对象:(1)各级政府及直属单位。

(2)公共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 考核指标:(1)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政府及相关机构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更新率、执行情况等。

(2)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发布情况。

包括政府及相关机构在门户网站、媒体等平台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等。

(3)政务公开工作的开放程度。

包括政府及相关机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是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民意、参与社区等方面的表现。

(4)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效率。

包括政府及相关机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是否建立了高效的信息记录、查询、反馈机制等。

三、考核方法与流程1. 考核方法:(1)定性评估。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综合评估政府及相关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

(2)定量评估。

通过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情况、开放程度等指标进行统计,根据统计数据进行量化评估。

2. 考核流程:(1)年度目标制定。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并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机关及各局、室政务公开制度

机关及各局、室政务公开制度

一、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1、依法公开。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

2、真实公开。

公开的内容真实可行,办事的结果公开公正。

3、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于监督。

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公开内容一目了然,粗、细恰当,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1、民政局的议事事项和有关决定。

2、民政局各部门的职能职责;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工和业务经办人员的姓名、所管业务;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结果;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工作重点及实施情况。

3、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审批时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法定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

4、机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装修、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情况;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单位房屋设施、设备出租、出售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业务经费的开支等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5、机关考调国家公务员,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非领导职务晋职,晋升工人事考试、考核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机关职工关心其重要事项。

6、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及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

三、公开的形式1、机关所有职工实行挂牌亮证上岗。

2、机关采用固定公开栏公开和股室挂牌公开结合3、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

4、定期公开(3月、6月、9月、12月)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

5、固定公开与会议、简报、办事须知,宣传手册和召开听证会等相结合。

6、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

四、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

局机关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具体经办业务工作。

五、责任、奖惩1、不按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和弄虚作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处理,敷衍、搪塞、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将视情节进行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范文(3篇)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范文(3篇)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范文为进一步深化我部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对象机关各科室第二条考核内容(一)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的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二)公开内容。

是否按照省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和目录规定的具体内容,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三)公开形式。

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次进行公开,特别是《本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种载体作用的发挥情况,政务公开网建设和落实情况;(四)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五)公开效果。

部门和行业作风、工作效能、群众评价状况。

第三条考核形式考核采取自评与组织考核、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市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进行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条考核评议的结果运用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优秀”、“合格”的单位,在市局信息和政务公开网上公布。

考核评议每年进行一次。

因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范文(2)一、引言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旨在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制度,以评估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制度将确保公众对政府工作更加了解,并为公众提供批评、监督和参与的渠道,从而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二、目标本考评制度的目标是评估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情况,包括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广泛性和便利性等方面。

通过制定明确的指标和标准,我们将能够客观地评估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并为政府提供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向和建议。

三、基本原则1. 公正性:考评过程和结果应公正、客观、透明,确保各政府部门在同等的标准下接受评估。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全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三、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药监系统政务公开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

政务公开的项目(一)本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四)行政处罚事项;(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六)上级人事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1、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本局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及时公示新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以及政务事项的变化情况。

XX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XX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XX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考核,是指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第三条政务公开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组织领导方面: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

(二)内容方面:是否按照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并适时调整和更新,同时按目录内容如实向社会公开。

(三)政务公开形式方面:按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是否能够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通过新闻媒介、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政府公报,以及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公开载体,选择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四)政务公开程序和时限方面:是否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途径,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进行公开;是否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在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当场答复的是否能够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是否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能按时限公开或答复的是否有充分理由。

(五)政务公开制度方面:是否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何。

(六)政务公开效果方面:机关作风是否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是否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是否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率是否明显提高等。

(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第五条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有以下几项:(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二)公开内容合法,更新及时;(三)公开形式实用,方便群众;(四)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五)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六)积极回应关切,妥善化解舆情;(七)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概述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的信息。

政务公开是促进政府与市民之间沟通互动的重要纽带。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推出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报送范围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规定了政府部门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

报送内容包括行政机关职权、经费预算、行政许可、政策解释、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报送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公益法人等。

政府部门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以加强对公众的信息公开和监督。

报送方式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方式包括不限于网站公告、媒体报道、信息公示栏等多种方式。

其中,网站公告是政府部门主要的公开方式,政府部门需将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以便公众查询、查阅相关政务信息。

政府部门需按照报送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方案,明确报送内容、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报送要求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要求包括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开透明等要求。

政务公开信息须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遗漏、歪曲等情况。

政府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得以及时公开。

此外,政务公开信息需要完整,不得有任何删减或隐瞒。

政务公开信息需要公开透明,确保公众有权查询、查看政务信息。

考核制度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工作成效,推动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考核指标政务公开信息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渠道、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实效性、公开范围等几个方面。

政务公开渠道包括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微博等多个渠道,需保证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和覆盖率全面。

时效性和实效性需保证及时公开客观真实的政务信息。

公开范围需要覆盖到政府各个层级和行政范围内的各种机构和单位。

考核方法政务公开信息考核方法采取分类考核、综合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政府部门和单位,需对其政务公开渠道、时效性、实效性等方面进行分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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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仑乡政府政务公开制度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是新形势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实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公务员素质为核心,从而不断增强政治透明度,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加强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提高领导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会管理,使社会各方面逐步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满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政务公开制度适应的范围和对象
(一)公开的范围包括决策公开、公务公开、服务公开三个方面。

决策公开,主要是公开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基本决策过程及其结果;公务公开,主要是公开为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及办理时限和结果;服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的各项政务活动。

(二)公开的对象是政务权力。

在行使政务权力时,都必须将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以保证公民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一)公开的项目:
1、管理权限公开,各部门把职权范围和应负责任向社会公开。

2、办事依据公开,把办事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公开,让广大群众知道哪些事可办,哪些事不可办,怎样办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
3、办事程序公开,把何处办、何人办、何时办、如何办等办事程序公开,工作人员要亮证办事、挂牌服务;
4、办事标准公开,把办事的条件、时限、数量、质量、标准等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把事情的承办人、承办时间和结果、承办理由等公开;
6、办事纪律和监督措施公开,把行业道德规范、准则、监督投诉渠道、发生差错或违纪的处理规定等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1、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
2、年度重点工作、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事项;
4、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向社会各项收支情况;
5、其他应公开的重点事项。

四、实行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
乡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全乡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日常工作。

古仑乡人民政府
20010年4月20日
古仑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党政会议研究,特制定古仑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一切工作以群众需要出发,一切工作以群众利益为上,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方便群众、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行为、能力、效果、效率等方面的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机制。

各村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情况。

(二)公开内容。

1、目标规划公开。

2、财务管理公开。

3、集体资产情况公开。

4、村干部使用情况公开。

5、勤政廉政情况公开。

6、农民负担情况公开。

7、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8、办事程序公开。

三、考核办法
1、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爱本职工作、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务求实效。

2、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

3、政务公开的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要求实施。

4、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对完成乡上目标考核任务的给予表彰,并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中加5分;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中减10分
古仑乡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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