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相关名词解释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应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其中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征收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反之,由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要求,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可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限制建设区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
三、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中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村办企业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先行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和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区别:(一)定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土地名词解释

土地名词解释一、土地的定义和基本概念土地是指地球地表的固体外壳被土壤覆盖的部分,包括陆地和陆地周围的浅海地区。
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之一。
土地的属性包括面积、质量、土壤类型、地貌特征、植被等。
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对于保障人类的生存、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的分类2.1 按用途划分1.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
2.工矿用地:主要用于工业和矿业的生产活动。
3.住宅用地:主要用于居住建筑,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宅基地、居民小区等。
4.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和服务业的活动,如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
5.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如学校、医院、公园、体育场等。
2.2 按地权划分1.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土地。
2.集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并由农民自治组织管理的土地。
3.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和乡镇建设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4.国有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5.宅基地:用于个人居住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2.3 按地质特征划分1.高地:海拔较高的地区,多为山地或高原。
2.低地:海拔较低的地区,多为平原或盆地。
3.湿地:地下水位高,土壤潮湿的地区,多为沼泽或湿地。
4.干旱地:降水量少,土壤干燥的地区,多为沙漠或荒漠。
三、土地利用与管理3.1 土地利用规划1.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的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2.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指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
3.自然保护区规划: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限制开发性利用。
3.2 土地整治与复垦1.土地整治:通过改良土地质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力,实现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土地复垦:指对废弃、退化、破碎等不利于生产和生态的土地进行改良,使其恢复为可利用的良田。
3.3 土地利用权交易1.土地征收: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价格,以公益为目的收回土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名词解释

土地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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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Land):指地球表面上的一切固定物,其中包括矿藏、石油、森林以及其他自然资源。
土地还是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发展的基础资源。
土地所有权(Land Ownership):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的行
使权,指出土地所有者有权行使其土地权利,也就是土地法律上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Right of Use):是指土地的使用权,是出自土地
所有人或者经由法律赋予给土地使用人的,用以使用土地的一种权利。
土地利用(Land Utilization):是指人们在土地上采取的各种
利用活动,包括建筑建设、耕种、渔猎等。
土地调查(Land Survey):指对土地划分进行规划的过程,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运用测量学、地形学、海洋学等技术,对土地的分割、划分等具体问题进行调查。
土地管理(Land Management):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利用权进行统筹调配和监督管理的活动,主要是为了确保土地的利用安全、高效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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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耕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应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其中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征收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反之,由省政府批准;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要求,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可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限制建设区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三、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中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村办企业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先行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和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区别:一定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是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在治理改善矿山环境基础上,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措施;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是指县市、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开展建设用地置换时,先行申报并实施拟置换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行为;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是指把土地及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土地整理为抓手,整合各级各部门支农资金,大力实施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惠民项目;项目的实施为工业化、城镇化腾出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可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投入上的支持,实现城乡统筹、共同发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广义上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狭义上定义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它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个方面;二范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只适用于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居民点等集体建设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拆旧区既可以为农村建设用地也可为国有建设用地,主要为废弃的独立工矿、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拆旧区可以为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包括农地整治和村庄整治两部分,土地性质分别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农地整治是对项目区进行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通过平整土地,调整用地结构等,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村庄整治是对项目区内部分住户稀少、交通偏僻的村庄进行土地复垦,并妥善安置被拆迁农户,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农用地整理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土地复垦主要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破坏土地的复垦;第二类是因道路改线、建筑物废弃、村庄搬迁以及垃圾压占等遗弃荒废土地的复垦;第三类是农村砖瓦窑、水利建设取土等造成的废弃坑、塘、洼地的废弃土地的复垦;第四类是各种工业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的复垦;第五类是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土地开发主要对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的耕地指标重点解决独立选址项目土地指标;三申报计划和时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计划受部、省、市分配计划限制,此项目开展没有时间限制,项目批准后三年内实施完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申报计划基本上为应报尽报,但申报时限到2014年底试点结束,此项目批准后三年内实施完毕;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不再组织实施,对原批准的项目一方面尽快实施并申请验收,另一方面将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转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来实施;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建设期为2010--2012年,及批复下达三年内实施结束;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上级分配下达计划,项目申报不受时间限制;四申报方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区同时上报;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区分开上报;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不再组织申报;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建设期已过,不再组织申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项目所在镇组织申报;五规模核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后新增耕地规模小于建新区占用耕地规模的要同时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核减建新区规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核减复垦规模只需在申请验收时提交核减报告一并核减;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核减复垦规模只需在申请验收时提交核减报告一并核减;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核减复垦规模需上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实施核减;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项目实地验收确认的面积为准,不需要申请规模核减;五、项目批次和编号如何确定:一般情况下,以县为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区面积大小、项目数量多少和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来确定;对于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命名编号;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和项目名称依次确定批次和编号;。
土地相关名词解释

土地相关名词解释土地相关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土地的特性:自然特性:1.位置的固定性;2.面积的有限性;3.质量差异性;4.功能永久性。
经济特性:1.供给的稀缺性;2.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3.报酬递减的可能性;4.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土地利用结构:一般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用各种利用类型土地占该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来表示。
土地利用基本原则:1.农业优先与统筹安排用地结构向结合;2.坚持集约利用与保持适量耕地相结合;3.专业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4.合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相结合;5.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
城市土地利用特性:1.位置在城市土地利用中具有特殊重要性;2.城市土地利用途径更具多样性;3.面积对城市土地利用具有较小的限制作用;4.交通运输的重要性对于城市土地更为显著;5.城市土地用途改变的代价相对巨大。
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在单位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资和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
土地利用规模:是指经济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企业,城市等)所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应土地生产要素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1.非农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增强。
4.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农业经营规模:泛指农业经营单位的规模量(包括规模总量及单一生产要素的规模量),是一切农业经营部门,一切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一切农业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数量反应,是普遍的数量反应。
土地规模经济:土地规模经济的扩大所能获得的经济效益表现为伴随着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单位产品平均成本的不断降低。
土地可持续利用:指当前的土地利用不能对后代的持续利用构成危害,即土地的利用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影响人类今后的长远需要。
土地人口承载力:也叫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潜力,是指一定面积土地的食物生产潜力所能供养的一定消费水平的人口数量。
国土专有名词解释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21、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22、土地
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36、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37、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38、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57、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58、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村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59、耕地
耕地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60、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25、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26、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27、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一、1. 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
2. 土壤是指能够产生植物收获的陆地疏松表层。
它是在气候、母质、生物、地形和成土年龄等诸因子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独立的自然体。
3. 国土不单指土地,而是国家管辖的地理空间,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
从内涵上看,国土包括资源与环境两方面的内容。
4. 地产是指作为财产的土地,其中既包括纯自然土地,也包括经过人类开发、改造过的土地,两者都能够被人们当作财产予以占有。
从法律上看,地产不仅包括土地自然体,而且包括土地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
5. 土地管理是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6. 土地制度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称,是一个国家人地关系的法定结合形式,它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度。
7.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8. 土地使用制度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形式的规定,是土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
二、9. 土地政策是国家为了维护土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体系或行为准则。
10. 土地管理体制是指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及运行等各种制度的总称,它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体系及其管理权限、范围的体现。
11. 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技术不变、其它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同面积的土地不断追加某种要素的投人所带来的报酬的增量(边际报酬)迟早会出现下降。
12. 用地的集约边际,是指某块(幅)土地在利用中所达到的临界点,该点所用的资本和劳动的变量投入成本与其收益相等。
土地政策名词解释

土地政策名词解释1. 土地政策的定义土地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土地利用、土地管理、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依法把土地使用权授予他人,让他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土地和享有土地收益的权利。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家依法划归给农民、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3. 土地征收的含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进行收回,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征收常常发生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大面积用地的情况下。
4.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授予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让他们在一定时期内承包土地并经营、管理、支配土地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现,使农民能够稳定地使用土地、发展农业生产。
5.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场需求,将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使用者,并收取相应的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市场化经营的重要手段。
6. 土地增值税的解释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流转中,对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旨在调节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过度投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7. 土地保护政策的概念土地保护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政策。
土地保护政策包括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土地执法等方面的措施,以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8. 土地整治的含义土地整治是指对土地进行修复、改造、重建等工程措施,以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和生产力。
土地整治常常发生在农田水利工程、城市更新等项目中,通过改善土地质量和环境,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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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相关名词解释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生地是指不具备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
熟地是指具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进行建设的土地。
毛地是指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地上有房屋拆迁的土地。
土地整理的另一种解释,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或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以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为对象,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以达到可供利用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种指数,也叫种植指数,耕地上全年内农作物的总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
是反映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标,用百分数表示。
计算公式为:复种指数=全年播种(或移栽)作物的总面积÷耕地总面积×100% 复种指数的高低受当地热量、土壤、水利、肥料、劳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等条件的制约。
热量条件好、无霜期长、总积温高、水分充足是提高复种指数的基础。
经济发达和农业科学技术水平高,则为复种指数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中国南方水热条件好,耕地利用率高,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复种指数均在200%以上。
提高复种指数,对发展农业生产、增加产量,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中国复种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一半,复种的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1/2。
复种种类,主要的有稻-稻-麦(油菜)、小麦-玉米、小麦-棉花、小麦-甘薯等。
近几年四川、福建、湖北、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发展了小麦-水稻-再生稻种植方式,充分利用了光、热、水、气等自然资源。
全国各类地区复种指数大致为:五岭以南约200%左右;五岭以北,长江以南地区约180~200%;长江以北,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为150~180%;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北,长城以南地区约120~150%;长城以北地区,除部分旗、县外,大部在1000%以下。
一书四方案: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两公告一登记
《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
土地增减挂
所谓“土地增减挂”指的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
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俗点说就是拆除农民的宅基地用以置换城市发展所需的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
地籍调查专业名词解释
【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依照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线、面积、权属、用途及等级等基本情况,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位置、用途等。
【地籍测量】地籍测量是测量每一宗土地的界址点空间位置、宗地形状、面积等。
【宗地】是指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
【共用宗地】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且相互之间的界线难以划清称为共用宗地。
【独立宗地】只有唯一的土地使用者单独使用的界线清楚的土地称为独立宗地。
【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据法定程序将土地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薄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对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权属来源】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
【土地抵押权】土地抵押权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债务履行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指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指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一般是本集体内部的成员或单位。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土地权利人在一宗地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独用面积】土地权利人在共用宗地内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
【共用面积】各土地权利人在共用宗地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界址】界址是指土地权属界线位置。
【地籍图】地籍图是反映土地位置、宗地形状、面积、权属界线、相邻宗地位置关系及地上附着物情况的基础地籍图件。
【宗地图】宗地图是指一宗土地的地籍图。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主要分为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法人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次地籍调查中涉及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公民或法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表公民或法人出席指界签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