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1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手机、普通电话等通信设施的保密管理 (3)第三章传真机的保密管理 (5)第四章复印机的保密管理 (5)第五章声像设备的保密管理 (6)第六章碎纸机的使用管理 (6)第七章扫描仪的使用管理 (7)第八章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管理 (7)第九章附则 (8)第十章附件 (8)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申请审批表 (10)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外单位人员现场维修)记录表 (11)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自行维修)记录表 (12)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外送维修)记录表 (13)涉密信息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 (14)涉密信息设备(含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清单 (15)信息设备维修保密协议书 (1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打印机、声像设备等)的购置、配备、维修、报废等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密办负责保密审批、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负责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
保密办计算机安全保密员建立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打印机、声像设备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登记台帐,并定期更新。
使用进口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事前应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第五条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六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3统。
第七条严禁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二章手机、普通电话等通信设施的保密管理第二十六条严禁在手机、普通电话等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谈论国家秘密信息。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mP3、mP4等设备。
第四条项目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项目安监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项目安监部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粘贴统一标识。
项目部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
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项目保密管理制度。
项目安监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项目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三)必须明确相对固定的设备存放和使用场所。
存放和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第六条使用非涉密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遵循下列保密管理制度:(一)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合范围本规章制度适合于本单位的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保密责任1. 本单位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组织实施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
3. 所有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设备中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非法使用。
四、设备保密措施1.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应当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2. 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存储空间应当进行分区管理,设置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
4.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五、信息安全管理1.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应当定期升级,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2.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更改密码,确保设备的登录安全。
3. 禁止在办公自动化设备上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以防止恶意软件的入侵。
4. 禁止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非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攻击、传播病毒等行为。
六、设备维修与报废1. 设备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泄露。
2. 设备报废时,应当对设备中的机密信息进行彻底清除,确保信息不被恶意获取。
3. 设备报废后,应当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者私自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2. 对于故意泄露机密信息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点,具体细节和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流程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流程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XXXX公司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mP3、mP4等设备。
第四条公司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粘贴统一标识。
公司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保密办指定专人负责。
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办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公司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规范设备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设备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
第四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和便捷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
第五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应当与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规格、分类、采购、使用和报废等流程和要求。
第七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八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与网络进行联动,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安全。
第九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登记和台账制度,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维护情况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采取物理隔离和密码保护等措施,防止设备被非法使用或数据被非法篡改。
第十一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报废程序应当严格执行,确保设备的安全销毁和数据的彻底清除。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保密意识。
第十三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并严禁私自更换设备或私自安装软件。
第十四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关注设备的安全漏洞和更新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更新。
第十五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和相关密码,防止设备被盗或密码泄露。
第十六条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人应当严禁将设备用于非法活动或泄露涉密信息。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应当注重设备的安全性、使用情况和信息的保密性。
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办公自动化设备中的机密信息以及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合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 办公自动化设备:指公司内部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
2. 机密信息:指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财务数据、研发成果等敏感信息。
三、设备使用规定1.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办公需求,不得用于个人目的或者违法活动。
2. 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员工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 禁止私自安装或者卸载软件、硬件设备,必须经过IT部门的批准和操作。
4. 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者盗版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5. 禁止擅自更改设备的配置或者系统设置,必须经过IT部门的授权和操作。
6. 禁止将办公自动化设备连接到未经授权的外部网络或者设备上。
7. 禁止在办公自动化设备上存储或者传输涉及公司机密信息的文件,必须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
四、设备保密管理1.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放置和使用应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防止信息泄露和设备损坏。
2.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区域,避免接触非授权人员。
3.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私自拆卸或者修理设备。
5.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报废处理应符合公司的规定,确保设备中的机密信息被彻底清除。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的内部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2. 对于故意泄露机密信息或者滥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员工,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
3.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情况,应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1.0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1.0XXXX公司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mP3 、mP4 等设备。
第四条公司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粘贴统一标识。
公司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保密办指定专人负责。
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办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公司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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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通信及办公
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 mP3 、mP4 等设备。
第四条公司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
并粘贴统一标识。
公司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保密办指定专人负责。
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办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公司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
(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三)必须明确相对固定的设备存放和使用场所。
存放和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四)涉密打印机和涉密复印机打印、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照《XXX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使用非涉密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遵循下列保
密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二)禁止使用普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设备谈论、传递国家秘密。
(三)公司涉密部门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场所应当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对讲机和电台等无线通讯设备。
(四)公司重要涉密人员禁止使用他人赠送的移动通信设备。
(五)不得使用对讲机用明语、明码联系涉密事项。
第七条禁止使用手机谈论、传递涉密项目情况、涉密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公司内部工作秘密,禁止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八条召开涉密会议时,必须使用会议保密机(手机信号屏蔽器)。
涉密会议严禁带手机入场。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
第九条公司配备的传真机属普通传真机,禁止传递涉密信息,禁止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非涉密文件、资料,须填写《XXX 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登记表》(附件2) , 将发送人、发送的文件资料名称、收件人、发送页数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条非涉密打印机、复印机严禁打印、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复印涉密的文件、资料必须按照《XXX公司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经审批后,到公司指定的涉密打印机、复印机上复制并进行登记。
严禁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保密办应负责建立《XXX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附件3),做到实物相符。
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两种形式存在。
公司保密部门定期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查核对和登记。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报废、销毁管理按《XXX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
2、XXX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审批登记表
3、XXX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
附件1
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
附件2
XXX公司普通传真机收发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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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XXX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