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报关、报检前期准备资料
化妆品出口报检流程

化妆品出口报检流程接单、审单、预录、申报、验货、放行、下帐接单报检操作人员接到客户或内部转来的单据后,在专门的登记薄上登记,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并询问出口的大致日期,出口运输方式是否需要出具检疫部门的证书等。
审单预录出口单据审核完毕后,使用九城单证系统对单据进行预录入。
预录入过程中,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制单,并且可以根据系统对商品编码的要求最终确认所需单据是否齐全。
(九城单证系统在线更新,所以很多编码要求及时更新)在制单过程中出现计量单位与海关的计量单位冲突时,第一计量单位按商检规定的计量单位输入,第二计量单位按海关的规定输入。
申报报检员在接到全套申报单据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后,在报验申请单上填写随附单据并注明,报检员签名。
到报检前台申报,随时解答商检官员对商品的提问,报检员必须对所申报商品及客户情况有所了解。
申报完成,报检员根据申报货物的不同,将申报单据转往各个科室,并且根据各个科室的不同要求对单据进行登记。
验货验货完毕后将单据转回各科室。
放行出口验货后到科室将验货单据找出,根据科室要求不同填写验货单据交科室主管人员签字,并在电脑中过机放行。
到计费处计费,然后到商检财务缴纳检疫费。
打印《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需要出具检疫部门证书的,还需在单据中注明,以便日后出具检疫证书。
放行后将通关单交给报检操作人员或报关人员签收下帐将正本通关单交给报关员报关使用。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具体包括:(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4)进出境集装箱;(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

近几年进口关税的不断调整,进口化妆品也越来越便宜,随之中国的化妆品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由于中国已经放开对进口化妆品的限制,国际化妆品巨头正在加速拓展中国市场。
万享为化妆品进口企业带来便利,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进口代理服务。
万享洞察需求,通过对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加上大量的案例操作经验,能为客户提供极具优势的专业化妆品进口代理服务,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内容包括:国外上门提货、国外出口报关、进口海空运、国内进口报关报检,中文标签制作、化妆品完税仓储、国内物流分拨、一般贸易进出口权代理、港口信息备案办理,单证及进口资料审核、化妆品批文代理等。
以下就是化妆品的进口相关流程: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收发货人备案(发货前办理)。
3、贴好标签、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6、换单(我司操作)7、报检(商检部门操作,我司代办)8、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我司代办)9、交税10、商检查验放行11、送货12、出具卫生证明协通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客户制定最快最便捷的进口方案,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进口流程。
化妆品进口需要资料:1.符合规定的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声明2.产品配方3.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4.安全性评估资料5.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或者原产地证6.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要提交7.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还应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8.国内收货人,国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在海关备案号及该收货人上一批化妆品进口和销售记录9.填一份进口食品化妆品信息表10.进口报关单,箱单,发票,合同,完成授权给我司中贸合规中心是一家专业提供产品技术法规服务的咨询企业,以精简合规的流程化服务,全方位高效地让产品合规上市。
化妆品进口清关的简单流程

化妆品进口清关的简单流程一、化妆品进口大致流程: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3、发货到中国港口;4、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5、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二、获取批文需提供的资料: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2、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3、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4、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
(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
)通常情况下,申报周期是:4-5个月(普通类)6-7个月(特殊类,美乳和育发除外)美乳8个月,育发8到9个月三、报检资料:(一)首次进口化妆品(未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1、产品配方;2、使用说明书;3、如为小语种,需提供外包装翻译;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5、产品样品;(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非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已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1、货物清单;(注明产品正式备案号。
)2、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及备案手续8步走简明攻略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及备案手续8步走简明攻略第一步:确定产品分类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化妆品分类目录》的分类编码,确定你要申报的化妆品的类别和子类别。
不同类别的化妆品的注册申报手续可能有所不同。
第二步:选择合格的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规定,进口化妆品需要由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申报和备案手续。
选择一家有丰富经验、资质合格的代理机构非常重要,他们将帮助你完成整个申报和备案流程。
第三步:准备申报材料根据不同的化妆品类别和子类别,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与安全信息、产品包装材料等相关文件。
另外,还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GMP证明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步:申报表格填写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申报表格,填写相关信息。
包括化妆品名称、成分信息、生产厂家信息、产品包装信息等。
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五步:产品检测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口化妆品需要进行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检测。
选择一家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化妆品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步:提交申报和备案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将帮助你整理申报资料,并提交给国家药监局进行审核。
第七步:审核和批准国家药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估。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国家药监局将会批准注册申报和备案。
第八步:获得注册证书和备案凭证如果申报通过审核,国家药监局将颁发注册证书和备案凭证。
颁发注册证书意味着你的化妆品可以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备案凭证则是备案登记的凭证。
总结:进口化妆品的注册申报和备案手续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包括确定产品分类、选择合格的代理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产品检测、提交申报和备案材料、审核和批准以及获得注册证书和备案凭证。
按照以上的步骤进行操作,可以较为顺利地完成整个注册申报和备案流程。
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流程资料详解

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流程资料详解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 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鑫金证:1、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2、进口产品应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2)或良好生产规范(GMP)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者经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的复印件;鑫金证:主要为以下三种: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开具的自由销售的证明文件(原产国政府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出具);2、外商即(申请企业)生产企业给国内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开具的“授权书”;1、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双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2、授权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授权有效期、所授权的产品范围、授权权限等;授权权限应包括委托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代理申报,还可以包括代表化妆品生产企业加盖印章确认申报资料;3、申请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同时提交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企业地址应与进口化妆品或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相应内容一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相应内容一致,生产企业应对地址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资料中地址信息的一致性负责。
化妆品需提供资料明细(1)

化妆品需提供资料明细商品总表1.首营商品登记表(每个商品填写一张表)附件一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附件二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三4.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附件四5 税务登记证附件五6. 厂家委托供应商的经销委托书复印件附件六7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化妆品,应提供《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附件七8.质量标准复印件(现行版)(一份)附件八9. 半年内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告附件九10.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附件十11样品包装、说明书原件附件十一如一个厂家名下有生产多个商品,那厂家资料只需提供一份请认真看完后,将准备好的资料放在指定的目录下,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全部盖开票公司红章。
共13页1首营商品登记表(每个商品填写一张表)附件一请按要求填写完整,每个单品一张,若商品数量超过6个以上只需填写新品审批汇总表首营商品审批表填报部门:采购部填报日期:年月日档案号: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附件二请证照附在后面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三请将证照附在后面4.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附件四请将证照附在后面5 税务登记证附件五请将证照附在后面6. 厂家委托供应商的经销委托书复印件附件六请将证照附在后面7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化妆品,应提供《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附件七请将证照附在后面8.质量标准复印件(现行版)(一份)附件八请将证照附在后面9. 半年内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告附件九请将证照附在后面10.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附件十请将证照附在后面11样品包装、说明书原件附件十二请将说明书附在后面样品打包好。
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的报关及商标提示

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的报关及商标提示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的报关及商标提示1、获取化妆品备案凭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后方可进口报关。
产品获取批件后的第一次进口报关的同时需要向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及申领CIQ和卫生证书,之后即可上架销售了。
2、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增值税统一为17%;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鑫金证: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即为进口化妆品进口大陆市场之前,在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具(SFDA)申报获准批件后,由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合格后贴在产品原外包装上的产品中文信息【具体可参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44号公告的规定,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自2006年4月1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所有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备案后方能进出口。
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4月1日起,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进出口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与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实行预先审核。
由各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检验合格后,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即可进口。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检测、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北京鑫金证公司可代为进行标签备案,并就进口化妆品、食品中文标签备案项目另外有指导资料发布)。
鑫金证:国外化妆品企业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时,需提交产品中文名称,按照中国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产品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其中“商标名”就是企业的品牌,但是中国卫生部并不关心您提交的这个“商标名”有没有在中国注册,这样一来,潜在的风险就会很大,当《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成功申请下来时,您提交的产品名称包含“商标名”也会在《备案凭证》上出现,如果您的商标名没有在中国注册,就有被别人抢注的风险,如果被别人抢注,那您就得重新取名,不仅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等等需要更换,更重要的是您还得到中国卫生部去申请变更《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中的产品名称,当然是“商标名”的部分了。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备案提交的资料及要求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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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要求
•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
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 应的外文资前; •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备 案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作者:北京天健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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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 (三)产品配方; •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
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 (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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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 评估料;
•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 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 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 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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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要求
•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 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 件1份;
•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 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 章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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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申请审核申请表》(1份/每个产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1份/每个产品)
3.产品的中文标签
4.产品的翻译件
5.产品外包装电子样张,清晰可见,要清晰到可以看出每个包装上所有的文字、图案、标志以及符号
6.详细的配料表,含配料的百分比,添加了什么添加剂也要详细表明(葡萄酒除外),一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证书上会有显示
7.提供实物一套,以供必要时查看,或者提交商检审查用
8.如果包装上没有生产商信息的请提供相关资料,如果包装上有提及到无反式脂肪、无胆固醇等广告宣传语,包装上没有营养成份请提供相关资料,
9.如有认证或获奖等,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该化妆品曾获得法国或美国XXX信过得产品或荣誉符号等)
10.营养成分表的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