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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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级MPA-E)(12月28日公共管理学学位评估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一、培养目旳为各级政府和公共部门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中国公共领导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中国实际出发,深刻认知中国国情,切实理解和把握全球化发展旳趋势,具有爱国奉献、明德为公旳思想境界,熟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对现实公共管理问题既能进行专业而独到旳分析与研究,也能切实掌握详细旳运作、协调与沟通技巧,卓有成效地处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旳现实问题。

二、学分规定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期间,需获得基础课程18学分,应用能力与技巧课程15学分,现代公共管理前沿9学分,专业实践环节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弹性学制(2~4年),采用学分制。

学习方式以分段集中形式为主。

修完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做毕业论文。

四、课程设置1、公共管理基础课程(18学分,考试)●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70590113) 3学分(考试)●公共管理(70590103) 3学分(考试)●公共政策分析(70590193) 3学分(考试)●政治学(70590133) 3学分(考试)●公法学(80590453) 3学分(考试)●公共经济学(80590373) 3学分(考试)2、应用能力与技巧课程(15学分,考试)●英语(60640413) 3学分(考试)●政府、市场与社会(70590413)3学分(考试)●战略思维与决策(80590523)3学分(考试)●领导科学与艺术(80590213) 3学分(考试)●论文设计与写作(70590363)3学分(考试)3、现代公共管理前沿(9学分,考试))●公共管理前沿(70590403)3学分(考试)●公共政策专题(80590463)3学分(考试)●国际公共管理专题(80590543)3学分(考试)(国际公共管理专题学分获得方式:境外调研后交汇报或参与5次以上国际学者旳讲座、汇报或研讨,并提交有关分析汇报。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自动化系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培养目标本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养、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能在科技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领域中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主要包括:1.1 掌握自动化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1.2 具备解决复杂工程和科技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1.3 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开展科研课题并撰写学术论文;1.4 具备跨学科合作和团队协作的能力;1.5 具备良好的学术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2. 培养内容2.1 专业课程2.1.1 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旨在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2.1.2 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控制理论与技术、系统建模与仿真、机器学习、智能控制等,旨在培养学生在自动化领域的核心理论和技术能力;2.1.3 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自动化领域的深入专业知识。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2 实践环节2.2.1 实验实习:包括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动手能力;2.2.2 企业实训:学生将在企业中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训,通过实践锻炼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2.2.3 专业实践项目:学生将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导师的指导,开展一定的专业实践项目,在实践中学习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科研训练2.3.1 科研导论:学生将学习科研方法、学术道德等基本知识,了解科研流程和科研规范;2.3.2 学术报告:学生将定期进行学术报告,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并接受专业讨论和评审;2.3.3 学术论文:学生将撰写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并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

3. 培养模式3.1 导师制度:每位学生将由一位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副教授充当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培养计划的制定;3.2 学分制教学:学生按照学分要求选择课程,通过学分完成的方式进行学习,达到一定学分要求方可毕业;3.3 学位论文: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合适的课题和导师,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学位。

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维护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和XX省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招收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领导,拥护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为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的招收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职责分工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和X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招生宣传、招生计划制定、报名、命题、考试、复试、录取、保密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指导、检查、监督,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第六条招生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落实、分配年度分学科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报名,审查资格; 组织命题、制卷;组织考务、评卷;参照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制定我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办法;指导监督并协调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核、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等。

第七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并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本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应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主任)以及学科负责人。

各学科应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5人以上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选拔方式和学习方式第九条我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方式分统考试、免试两种。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3年06月21日通过,2013年9月起开始执行;2014年1月2日法学分委员会修改通过)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通过系统的培养,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应能够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1、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80学分,其中必修课为32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1学分,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27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6、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方式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同指导。

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应由院系审核批准并备案。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按两年安排,学习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各院系应依据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及环节)学习与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并结合国家建设需要而确定。

根据本学科特点和硕士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是各院系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

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2008年6月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08级开始执行)一、适用学科、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学科代码:1201)(该一级学科不设二级学科)二、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管理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引用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能够从事管理部门的应用研究工作,以及企业的管理实践工作。

三、学习年限:2~3年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的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8,自学课程学分另计)。

1、公共必修学分课程(5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3学分,考试)●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80510053)3学分(考试)秋●●《资本论》选读(60510013)3学分(考试)秋●●自然辩证法(文科类)(60610053)3学分(考试)春以上三门只选其一(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 2 学分(考试)秋春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课程(25学分以上)(1)基础理论课(≥3学分,考试,本科已修课程不能选)●运筹学(A) (60510024)4学分(考试)秋●高级应用数理统计(80512043)3学分(考试)春●应用随机过程(60420094)4学分(考试)秋●应用随机过程(70510273)3学分(考试)秋●组合数学(60240013)3学分(考试)秋●高级微观经济学(70510113)3学分(考试)秋(2)专业课(≥9学分,考试)●决策理论(70510063)3学分(考试)秋●高级信息系统(80513733)3学分(考试)秋●高等运作管理(70510513)3学分(考试)秋●IT与组织(70510223)3学分(考试)春●高级运筹学(70510053)3学分(考试)春●随机建模与优化(70510523) 3学分(考试)春●能源与资源管理学(71010113)3学分(考试)秋●决策与对策模型方法(71010124)4学分(考试)春(3)必修环节(2学分,考查)(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2) 学术活动(69990031) 1学分(考查)(4)选修课程(≥11学分,考试)●信息管理(80510042)2学分(考试)秋●企业资源规划(ERP)(80512362)2学分(考试)秋●IT与企业变革(80511223)3学分(考试)秋●供应链管理(80511192)2学分(考试)春●商务智能(80511212)2学分(考试)秋●网络时代的质量管理(80511382)2学分(考试)春●运作管理专题(80512102) 2学分(考试)春●能源环境经济学(81010022)2学分(考试)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中未选课程●全校各系(院、所)开设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生课程3、补修课程(本专业直读生不用补修,其他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适当选择补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记非学位课要求学分。

最新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级培养方案

最新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级培养方案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培养方案(适用于2016级入学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依托工业工程系、热能系、机械系、环境学院、电机系、自动化系、工物系、精仪系、核研院、软件学院、汽车系共11个院系协同共建,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业工程系负责协调公共必修课程、核心课程和限选课程。

本学位项目下设能源与环境管理(热能系、电机系、工物系、核研院、环境学院共建)、工程与制造管理(工业工程系、机械系、自动化系、精仪系、汽车系共建)、信息管理(软件学院、自动化系共建)三个方向。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和学习时间采用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现场专题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学制一般为2年。

教学安排可采用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两种方式。

三、学分要求总学分数不少于41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3学分,工程管理核心课程13学分,工程管理限选课程不少于6学分,领域方向课程不少于13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

四、课程设置1.公共必修课程(3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英语(第一外国语)(60640012)2学分(考试)2.工程管理核心课程(13学分)●领导与沟通(60168012)2学分(考试)●工程管理中的财务与投资(60168022)2学分(考试)●管理经济学(60168032)2学分(考试)●工程管理中的市场与营销(60168042)2学分(考试)●工程管理中的定量分析方法(60168052)2学分(考试)●战略管理(60168062)2学分(考试)●工程管理前沿讲座(60168071)1学分(考查)3.工程管理限选课程(6学分)◆管理模块(2学分)●工程管理导引(80168212)2学分(考查)◆商科模块(2学分)●工作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80168232)2学分(考试)◆商务法律模块(2学分)●工程管理中的法律(60660032)2学分(考试)4.领域方向课程(每个方向累计≥13学分)专业实践教学模块(≥1学分)●最佳工程管理实践(69998051)1学分(考查)●国际工程管理实践(申请新开课)1学分(考查)●高水平研究生制造与服务系列课程(申请新开课)1学分(考查)(1)能源与环境管理方向(≥12学分)●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80140292)2学分(考查)●太阳能及其他再生能源利用技术(80140272)2学分(考试)●能源环境经济学(81010022)2学分(考试)●能源与资源管理学(71010113)3学分(考试)●能源与环境评价方法学(81010012)2学分(考试)●危险废物管理(80050122)2学分(考试)●产业生态学(80050382)2学分(考试)●环境与市政工程实践与案例分析(1)(80050142)2学分(考试)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相关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2)工程与制造管理方向(≥12学分)●精益运营和持续改善(80168202)2学分(考试)●服务运作管理(80168062)2学分(考试)●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基础(80168192)2学分(考试)●质量与6西格玛(80168222)2学分(考试)●管理信息系统(80160242)2学分(考试)●城市与区域发展(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现代安全工程(80160052)2学分(考试)●项目管理(80160082)2学分(考试)●产品开发管理(80168102)2学分(考试)●商业模式创新(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标准化导引(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企业标准化(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工程管理标准化实务(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试)●机电产品设计与开发(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机械创新设计方法与案例(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产品数据管理技术与系统(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3D打印技术与工程应用(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机器人系统与工程应用(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绿色制造(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相关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3)信息管理方向自动化系(≥12学分)◆领域基础课程(必修, 2学分)●系统工程与优化(70258062)2学分(考试)◆领域专业课程(≥10学分)●信息化战略管理(80258102)2学分(考查)●工程创新与设计管理(70258052)2学分(考查)●现代制造与生产运作管理(80258092)2学分(考查)●业务流程管理与重构(70258072)2学分(考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系统工(申请新开课)2学分(考查)●现代服务理论与行业应用案例(80250842)2学分(考试)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相关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软件学院(≥12学分)◆领域基础课程(≥5学分)●●信息管理概论(84108042)2学分(考试)●业务流程与信息资产管理(84108033)3学分(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7学分)●软件工程前沿技术(84108052)2学分(考试)●软件项目管理(84100062)2学分(考试)●服务系统构建与应用(74108012)2学分(考试)●●企业IT架构管理(84108022)2学分(考试)●●云计算与新商业模式(84108011)1学分(考查)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相关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补修课程凡缺少如下课程知识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补修,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学分。

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有关规定

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有关规定

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有关规定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人才竞争形势,加快人才培养工作,经研究对我院攻读研究生学位作如下规定:
一、报考硕士需工作两年,经个人申请,科室推荐,人事科审核,院领导批准方能报考。

二、攻读博士学校可以定向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省外重视院校可定向,非重点大学为统招。

三、首次应考人员温书假(14天)和考试假(3天)均按事假办理。

四、以定向培养方式在省外重点院校攻读学位人员,就就读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医疗待遇,每年可报1次往返火车硬卧票。

五、报考省外院校参加面试的人员,录取后可报销硬卧标准往返火车票及一周内住宿费(按出差标准)。

六、论文开题和答辩费用,如本人有对口科研项目,可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七、在校培养费用由个人支付(含管理费用)。

八、不享受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九、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的人员,须时间外参加学习,全部经费自理。

十、考研录取后,定向培养人员须与医院签订保证书(合同书),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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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
(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法律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同指导。

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应由院系审核批准并备案。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按两年安排,学习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
各院系应依据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及环节)学习与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并结合国家建设需要而确定。

根据本学科特点和硕士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是各院系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

学科培养方案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硕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所在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及环节)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由指导教师、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四、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1.课程学习及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入学三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的制订,并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

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

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1)学位课程与环节
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3(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7),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鼓励设置选修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要求。

学位课学分内只允许包含2学分外语课程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2)
∙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以及相关的跨学科专业课程
3)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1学分(考查)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其中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并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小结。

填写“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记载成绩。

4)公共选修课程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考查或考试)
(2)非学位课程(或环节)
硕士生按以下方式选修的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

1)补修课程。

凡欠缺所在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科核心课程。

补修课程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任选课程。

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所得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论文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培养硕士生开展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硕士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论文工作计划,这是论文达到水平的重要保证。

论文工作计划应结合论文选题完成。

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 、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

硕士生应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书面报告,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

选题报告会成员组至少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

论文选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3.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各院系应按学科专业组织检查小组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五、学位论文工作及答辩要求
1.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如实反映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2)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通过列入培养计划、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完成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3)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按学科规范撰写学术论文是硕士生培养重要环节之一。

要求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论文。

各学科执行依据学科情况制定的由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方案。

(4)学位论文写作
硕士生应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撰写学位论文、接受同行专家评审及申请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及相关要求
硕士生撰写完学位论文后,进入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环节,具体要求参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有关要求”。

3.学位论文电子版本的提交及有关材料的报送
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通过校园网提交论文工作有关信息和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并报送学位审批等有关材料,参见“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后材料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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