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材料

内容:日常操作规范

时间:2018.9.7

参与人员:全体工作人员

一、原料采购卫生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采购的食品:

a、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b、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c、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d、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建议不采购的食品:

黄花菜,四季豆及亚硝酸盐腌制的食物

2、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等。

3、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

二、食品运输贮存卫生要求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

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库房内要建标立卡,各类食品应建立标签,标明编号,产品名称,过期时间,采

购时间等。其中编号应与索证资料相对应。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

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a、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b、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c、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成品和半成品应尽量使用密闭容器保存,也可用保鲜膜进行覆盖。

d、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三、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7、加工用容器、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四、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6、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7、四季豆和豇豆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五、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1、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卫生要求应同凉菜间。

2、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3、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5、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六、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

1、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3、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九、餐用具卫生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总论部分 一、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是指在自然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生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公共建筑设施,供公众进行学习、工作、旅游、度假、娱乐、交际等活动的临时性生活环境。 二、公共场所的特点 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污染;健康和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甚至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三、国家对公共场所实施依法监管 为创造良好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1987年4月1日颁布施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共五章十九条,分为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1.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2.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3.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四、公共场所中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项目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1.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2.水质;3.采光、照明;4.噪音;5.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五、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范围是: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资质要求 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经营。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卫生许可的项目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设立卫生管理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督促落实。 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检查本单位的卫生状况,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及顾客反映的卫生问题督促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各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经理、迎宾、服务员、技师、清洁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患病人员必须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前后洗手消毒。为顾客服务时严禁吸烟、吃食物。 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各类公共场所外环境应干净整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洁,微小气候、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和通风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室内无蛛网、挂尘,门、窗无积尘,地面无垃圾和卫生死角。更衣室、卫生间地面清洁,无异味、积水,无积尘和霉斑。垃圾桶外观干净,有明显标识、密闭加盖并及时清除废弃物。采用分体式空调机的包房应安装向室内送风的送风扇。空调的新风口过滤网、回风口过滤网、机械通风装置、电风扇定期清洁,保持无积尘。 十、公共用品保洁卫生要求 不同公共场所已消毒的各类公共用品用具,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分柜、分层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柜上有明显标识,专柜专用,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杂物。 游泳场所 一、用语含义 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强制淋浴,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身体清洗而在通道上设置的淋浴装置。 二、场所卫生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1.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2.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3.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设有给排水设施。 4.为顾客提供饮具的应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 5.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6.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设计参数应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 7.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8.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 (二)水质 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提供的饮水设施设备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三、卫生操作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应当制订以下操作规程: 1.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2.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3.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程; 5.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污水处理排放等操作规程。 (二)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消毒药剂、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急救物品及设施、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库房应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且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按药品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四)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游泳场所提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的饮用具应存放于保洁柜。 (五)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 1.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 2.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 3.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 4.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 5.池水水质消毒液投入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 (六)游泳场所消毒

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016东营市第一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培训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

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4、食堂应当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

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8、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超市采购食品保留票据、市场内肉类产品保留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并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试卷(答案)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考试试题 (参考答案) 一、是否题:将正确答案用√或×填在()内,每题 2 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 年 4 月 1 日,由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国家允许公共场所建设和开展经营的法定认可书,经营单位可开业 后,再办理此证。(×) 3.《条例》认定的公共场所为宾馆、旅馆;理发、美容店;影视、舞厅;体育、游泳场;展览、博 物馆;商场、书店;候诊、候车室等 7 类 28 种场所。(√) 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5.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只要营业单位需要,建设设计院设计即行施工,建成后办理 “卫生许可证”即可经营。(×) 6.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 ) 7.“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签发。(×) 8.高楼大厦采用水箱贮水供旅客使用,供水水箱在使用前清洗消毒合格后,可长期使用。(√ ) 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 10.公共场所要有防蚊、防尘设备,不得有苍蝇、蟑螂等病媒虫害。(√) 1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无职业禁忌疾病才能上岗。(√) 12.健康体检不合格严重者,应劝其休息治疗,较轻者可边治疗,边从事其他不接触公共用品和 顾客的工作。(√) 13.理发店内应设头癣患者专用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4.从业人员更换客人用过的公共用品后,可直接将洗净的消毒公共用品换上去。(√ )1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 作衣帽。(√) 16.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1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必须每年一次。(√) 18.饭店应做到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 19.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酚类、烟碱、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公共 场所,应设立《禁止吸烟》标志。(√ ) 20.因流动性大,国家对火车上使用的饮水水质没有提出具体规定。(×) 21.患性病、疥疮、红眼病、化脓性皮肤病的顾客,可在公共浴室或游泳池游泳。(× )22.将浸泡过水杯、茶具的化学消毒液,用来浸泡脸盆、脚盆和拖鞋等用品,同样可起到消毒作 用。(√ ) 23.为增加舞厅效果,可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灯和滑石粉。(×) 24.爱滋病是由人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致命性慢性传染病,本病通过性接触和血液及母婴传播。 (√ ) 25.国家对公共场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共五种,分别为空气和微小气候(温度、湿 度、风速);水质;采光和照明;噪声;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资料[教学]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今天,借这次学校工作会,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各位老师校长一起相互学习讨论。 一、学校食堂管理注意事项 (一)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 1、原料采购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农副产品采购的卫生质量控制制度(如定点采购、合同供货、质量要求等); 2、库房管理(感官检查等入库验收登记、先进先出等)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食品与化学物品(如杀虫剂、消毒剂、洗涤剂等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制度; 3、食品添加剂(如色素、亚硝酸盐)使用与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粗加工管理、烹调加工管理、配餐管理、留样试尝制度、餐用具洗消保洁等各生产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岗位责任制;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患病调离等卫生管理制度。 二、完善食堂的卫生设备、设施 消毒设施包括紫外线消毒、餐饮具热力消毒、加热保温设施、冷藏设施和餐具保洁设施。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大宗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保留相关的发票(收据)或进货单。 4、采购少量食品是要保留发票(收据)或进货单。 5、不得外购熟食。 四、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的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3、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 1、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加工食品,所使用的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辅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2、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青皮红肉鱼等必须确保煮熟煮透后才能出售。 3、禁止使用河豚鱼、发芽马铃薯和有毒的野生蘑菇等含有毒素的原料加工食品。 4、严禁加工和出售以猪内脏特别是猪肺、猪肝等原料制作的食品。 5、各类水池标识,肉类(水产品)洗涤池与蔬菜(果蔬)洗涤池分开使用。 6、蔬菜必须在流动的水浸泡30分钟后方可用于加工。(防止农药残留量超标)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中学食堂对食堂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二、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服宜用白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洁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三、学校食堂预防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因食用了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的食物,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亚急性疾病 2、常见的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副溶血弧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瘦肉精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桐油食物中毒 有毒动植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了一些含有某种有毒成分动植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河豚鱼中毒、高组胺鱼类中毒、四季豆中毒、豆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贝类毒素中毒、珊瑚鱼中毒等 食物中毒原因分析:xx年11月3日,广州从化市城郊成人技术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共有26名出现症状。经查,该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也未经过体检。 3、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消毒产品卫生知识培训

n n a g o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考试卷 姓名:部门:得分: 1、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消毒产品包括、(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 2.生产区各功能间(区)布局合理,应当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应按工序先后合理衔接。,。 3.生产区内应设,室内应配备、、等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 4.用于生产卫生用品的原材料必须、、,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5.每批卫生用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和,合格后方可出厂。 6.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在上岗前及定期(每年一次)进行与 (包括生产卫生、个人卫生、有关标准与规范)培训,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并不得有、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活动。 8.卫生用品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进行;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进入,不得戴以及 、等。净化车间的从业人员还应。 9.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并如实记载生产过程的各项记录,包括、 、、。 10.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 11.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不得出现或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二、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

1.消毒产品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生产车间净高不低于 2.5米。() 2.原材料和成品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仓库应当有通风、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储物存放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应当符合产品相应的保存要求。() 3.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不严重者可以参与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活动。() 4.产品的所有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以达到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的目的。() 5.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卫生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和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 三、问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原材料和成品的存放有何要求? 2.卫生用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有哪些内容?

学校食品安全培训

泗洪县双语实验小学 食品安全学习培训材料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知识要点,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掌握科学安全的饮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以下是关于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 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的相关概念 (一)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二)不安全食品 不安全食品,是指含有某种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质量安全标志(QS) QS是英文QualitySafety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四)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

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因此,不具备以上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都应视为不合格食品。 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要点 (一)基本安全知识 1、讲究个人卫生,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注意食品的保质期。不吃过期或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6、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二)选择食品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 3、学会辩认食品的QS标志。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和标签标识不全的食品和饮料。不购买、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和饮料。这些劣质食品和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危害健康。 4、打开食品包装后,要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问答: 一、中小学生购买食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 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有利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4、 有利于职工自我防护。 酒钢职工职业卫生培训目录 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二、国家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三、酒钢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四、急救知识介绍 关于考试的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要求企业必须对所有管理者和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考试,试卷要作为职业卫生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2、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试题类型已经考虑到了被考者的实际情况; 3、考试结果要保存到劳研所职业卫生档案室,成绩不合格者需要补考; 4、考试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 一、职业卫生法规和基本概念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 ·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等。 1、职业卫生: 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2.1 粉尘:矽尘、煤尘等;2.2 化学毒物:CO、苯、铅、铬等。 2.3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异常气压、电离辐射等; 2.4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皮毛)等。 3、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动态、各国有差异。 广义职业病:法定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学术概念) 4、职业病的种类: ·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5、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也叫职业多发病,是指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虽然有职业有害因素的存在,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工作也有一定关系,但是职业有害因素不是导致疾病的唯一原因,而是该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之一,或者是使潜在疾病显露或加重的一个因素。 ·工作有关疾病不是职业病,它与职业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在发病原因方面,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病原因大多不甚清楚,职业有害因素是引起疾病的多种原因之一,不是唯一原因,而职业病是由职业有害因素直接引起,发病原因明确。 ·在诊断机构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包括医院、门诊部、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所有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这种医疗机构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只有一部分医疗机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医师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相关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承担;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一名执业医师单独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只有一部分执业医师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依据方面,职业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而工作有关疾病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标准。 ·在疾病性质方面,职业相关疾病是一种“普通”疾病,而职业病是“特殊”疾病。 ·在待遇方面,工作有关疾病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其要求赔偿的诉讼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以及用人单位的赔偿。 6、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6.1 方针: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 6.2 原则: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6.3 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7、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8、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8. 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8.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8.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8.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9、职业病的发病规律: 9.1 职业病由生产中的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故病因明确。 9.2 危害因素通过各种方式接触,作用于人体到达目标器官(靶器官),在一定剂量(强度)范围,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严重程度呈剂量(强度)━效应关系。 9.3 不同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各不相同,因此职业病的临床表现十分复杂,可涉及全身各主要器官和系统。

学校食堂卫生知识讲座

---------------------------------------------------------------最新资料推荐------------------------------------------------------ 学校食堂卫生知识讲座 主题: 学校食堂卫生知识讲座时间: 2019年2月7日主讲人: 仇步勤(后勤总务主任)参加人员: 全体食堂职工讲话稿: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在食品卫生法试行了十年以后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目的是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3.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01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 目的是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4.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目的是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保证饮食卫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集体用餐: 1 / 11

(给集体用餐下一个定义): 指集中供应给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制的膳食和食品。 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生普通餐: 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学生需要量的膳食。 即平时食堂做的饭菜. 学生营养餐: 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为目的,根据营养要求而配制的膳食。 学生课间餐: 为补充学生课间需要而制作的食品。 5.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令,2019年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要求(一).卫生监督与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1、卫生监督与行政管理机构(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要求,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学校食品卫生的考核指标纳入教育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督

《安全教育》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 同学们,在这秋高气爽、丹桂飘香的金秋时节,你们是祖国的花朵,学校是你们成长的摇篮,学校的各位领导和全体教职工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健康成长。学生的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往往影响到一个大群体,轻者影响学生学习,重者影响社会的稳定性。同时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影响学校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使学校陷于被动局面。因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想把这项工作做好,要求我们学生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一、食品安全形势食品中毒案例 1、据新华社昆明6月14日电(记者吉哲鹏)20xx年6月13日上午,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一中学的78名师生陆续出现嘴唇发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被送到州人民医院就治。目前食物中毒原因已查明,中毒师生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 经调查,中毒师生均食用过州一中校门外苏某(食品摊贩)所卖的糯米饭。苏某在蒸煮糯米饭时,雇工莫某误将亚硝酸钠(食品添加剂)当做食盐放入糯米饭,导致师生食物中毒。目前,苏某的摊点已被查封。2、度度、11东方网20xx年9月4日消息:记者从河北省成安县政府获悉,在9月1日发生的成安县横城小学食物中毒事件中,截至4日12时,十多名学生已经出院,留院观察的12名学生目前已无任何症状,有望4日下午全部出院,周一正常上课。同时,成安县还提醒该校凡怀疑可能吃了同样食物的学生,都可自愿来县医院免费检查。江西宜春市的梁女士为了庆祝小孩考上大学,8月28日在宜春市档次较高的酒店——新东方酒店宴请亲朋好友。8月29日清晨开始,梁女士的多名亲戚朋友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纷纷前往医院就诊。据宜春市政府通报,8月28日中午,宜春市新东方酒店承办5起酒宴,共57桌。从29日清晨1时开始,陆续有上述在新东方酒店就餐人员出现腹痛、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 识培训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各位老师,早上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与心理影响。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更是首当其冲。要求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食堂食材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2、学生营养餐的岗位职责 3、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淄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记得好评) 一、单选题 1、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B 卫生许可证)制度。P79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持有(A 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P80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A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P83 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 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A 一次)。P84 5、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B 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 门提出申请。P86 6、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以(C 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P87 7、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B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P85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A 一)次。P127 9、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C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P85 10、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B 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 申请卫生许可证。P85 二、填空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P83 2、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否则将处以200~1500元的行政罚款。P87 3、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P119 4、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P14 5、为满足清洗消毒需要,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且有明显消毒设施。P90 6、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至少一周一换,客用棉制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抹布应消毒清洗。P14 7、商场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P16 8、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 理营业执照。P79 9、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卫生间应有良好通风排气装置,做到清洁无异味。P16 10、沐浴场所经营单位应在沐浴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有禁止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等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 P27 三、问答题 1、公共场所的消毒原则?P48 ①、没有传染病流行时的公共场所是相对安全的,平时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进行一般消毒即可。 ②、传染病流行时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区域进行 专业消毒。 ③、能正常通风处、室外地面以及车厢等交通工具外部一般不需消毒。 ④、消毒的重点部位是电梯间、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如柜台、桌椅、沙发、门把手、水龙头、共 用电话、电梯开关及公共厕所、交通工具内部器具等)。 2、公共场所传染病的预防策略及对传染源的控制措施有哪些?P6 传染病的预防策略是以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人群免疫、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加强传染病监测。 对传染源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病原携带者做到登记、管理、随访至阴性;对接触者做到检疫(留验、医学观察)、应急接种与药物预防;对动物传染源依据危害大小和经济价值作出卫生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