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2010年政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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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0.03.19•【字号】赣司基字[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司基字[2010]12号)各设区市司法局:现将《2010年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契机,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一是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

司法所办公用房是司法所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司法所建设的一个基本平台。

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我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前四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五批,也是最后一批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也已下达。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抓紧最后一批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五批建设任务。

各地在强化第五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必须查漏补缺,对前四批还没有完成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采取领导包干解决的办法,逐个加以督查落实,彻底完成所有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

届时,省厅将对办公用房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是规范达标,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一项长期、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司法局政治部工作总结

司法局政治部工作总结

司法局政治部工作总结
汇报人:
日期:
•工作概述
•队伍建设工作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目录
•组织人事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
•工作展望与建议
•下一步工作计划
01工作概述
工作目标与任务
目标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推动工作发展。

任务
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工作重点与难点
重点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
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司法行政
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加强文化建设,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难点
如何有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干
警参与度和积极性;如何加强与地方
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推动工作发展。

工作成果与亮点
成果
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亮点
成功组织了多次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活动,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干警的好评;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02
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的干部。

严格选拔标准加强任用考核重视年轻干部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群众评价等方面,确保任人唯贤。

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激发队伍活力。

030201干部选拔与任用。

青政办发10-26号《全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胶南卫生局报法制办)

青政办发10-26号《全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胶南卫生局报法制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青政办发…2010‟2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全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全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精心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革,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青发…2009‟15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主要工作目标:(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7万人、70万人。

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9.5%以上,参合人数达到449.4万人。

(市卫生局)【此项我市目前已经完成目标任务,需要每年巩固】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1)提高筹资标准。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需要各级政府的继续支持】(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青政字[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11〕26号二○一一年五月五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接收安置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1)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退出现役的。

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安排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安排退出现役的。

具体数量由省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依据总参谋部确定的数量下达。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扎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退伍安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退役士兵正确理解党和政府各项改革举措,服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农机局•【公布日期】2010.05.11•【字号】青农机管字[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农机管字〔2010〕7号)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农机法制建设,推进农机管理依法行政,市农机局制定了《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农机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强化依法管机,推行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农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农机,为实现我市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纲要》和《决定》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重点做好有关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完善农机行政执法制度,推进农机行政执法建设,切实把农机管理落实到依法行政上来,实现农机的法制化管理。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青岛市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和农机配套政策法规建设。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的通报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的通报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青委[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的通报(青委〔2011〕30号2011年3月15日)2010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大力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优秀工作成果。

经层层推荐和严格评审,在市直机关申报的105项工作成果中,“创建‘三民’活动品牌,创新公众参与政府工作新模式”等5项成果被评为一等奖;“领导干部联系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等8项成果被评为二等奖;“建立完善‘六统一’管理体系,实现市政公用事业跨越发展”等15项成果被评为三等奖;“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等40项成果被评为优秀奖。

在各区市申报的24项工作成果中,“全力打造康居公寓,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等2项成果被评为一等奖;“实施‘八大行动’,努力构建现代化高品质特色城区”等4项成果被评为二等奖;“以‘高扬党旗、走进百姓’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等6项成果被评为三等奖(名单附后)。

为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立志创新、不断进取,提升机关工作绩效和服务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奖的优秀工作成果予以通报表彰。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9•【字号】青政办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1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九日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为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和《山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3-2010年)》,制定《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原则(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省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使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适应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总目标(一)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及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

(二)制定精神卫生相关规定和政策,建立与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体系。

(三)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水平。

(四)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改善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遏止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减少精神疾病致残。

(五)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完善现有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功能,提高精神卫生工作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7•【字号】青政办字[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0〕55号)各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环湾保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围绕将我市打造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的目标,以胶州湾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岸线和生态保护为重点,采取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环湾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湾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拥湾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发展,保护优先。

坚持“环湾保护”和“拥湾发展”并重、保护优先,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综合决策,努力改善环湾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承载力,为拥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实现区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环湾生态新城区。

(二)统筹规划,综合防治。

依据胶州湾和环湾区域环境容量,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陆源防治与海域保护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环境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现综合治理、科学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整体把握环湾区域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区域内污染结构和分布、生态保护与建设各要素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与保护对策,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环湾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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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0年政治工作要点

2010年,司法行政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

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党委重点工作目标,坚持“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队伍建设总体思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基层党的建设,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头脑 1、继续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2010年,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突出抓好“五项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全局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适时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二是定期开展形势任务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领导干部宣讲等形式,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形势任务教育,不断增强队伍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着力抓好各级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落实和活动成果的拓展,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四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点,着力强化职业思想道德教育,深入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五查五改五强化”等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做到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和“四个在心中”。五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把队伍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战略部署上来。 二、深化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2、组织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出台《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的意见》,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大力营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局各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努力实现增强学习理念、健全学习机制、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的活动目标要求。 三、深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出台《2010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年度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目标要求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推进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4-9月份,在各级党委中心组中开展“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主题调研活动,强化以理论创新推进工作创新。9月份从中心组成员撰写的调研文章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12月份,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年内,结合参加局直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局直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4、积极提高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出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联系点、调查研究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努力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抓好局党委《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加强党委班子集体领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集体领导体系和德才兼备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保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完善对局直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制度,为局党委准确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情况提供依据。 5、认真做好对区、市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及时对区、市司法局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6、认真做好党委服务工作。机关和狱所政工部门要积极为党委中心组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年度学习意见、每月学习计划安排和年度学习情况报告的起草上报等工作。认真做好党委会记录,并及时根据党委研究意见抓好督办落实。 三、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科学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7、以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局党委关于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探索党建品牌创建有效途径,组织新一轮党建品牌申报和备案,健全党建品牌管理体系,努力在机关、狱所、法律服务行业中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理念内涵深、创建措施硬、社会反响好的党建品牌。在全局党组织中继续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评先创优活动,推行“网上党建工作平台”、基层党组织直选,着力推进和完善“规范化”党建管理、“效能化”作用发挥、“亲情化”党内关怀、“社会化”党员奉献、“梯次化”评先创优等五项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8、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为切入点,创新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模式。抓好《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和《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印发《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当“五好党员”活动,抓好五项机制建设,着力强化“两个作用”的发挥,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总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向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党建工作延伸,探索推广单建、联建、行业建立或挂靠管理等方式、工作方式,努力理顺关系、健全组织、强化管理,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法律服务行业的覆盖面。 9、以强化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为基础,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对狱所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养引导,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深化党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强化党员政治意识,严肃组织纪律,完善评先创优挂钩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奉献日、先锋岗、志愿行动等活动,强化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党内民主、激励、关怀帮扶等机制的落实,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党员,使党员队伍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七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0、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落实《关于加强与对口民主党派联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系统内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引导,做好基层统战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11、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在狱所干警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干警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继续抓好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增强培训教育针对性,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狱所干警的工作、执法能力。年内,举办四期处级和正科级干部培训班,举办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有计划地推荐机关和狱所干部参加省、市各类调训;进一步严格警衔培训制度。 12、积极推进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根据市机构改革意见和局党委的要求,认真研究我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做好局机关“三定”实施工作。规范市中公证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理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针对监狱体制改革中监企分离要求,认真对机构调整、人事调配、人员统筹安排等进行调研,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狱监企分开涉及的人事改革工作。积极协调市编制部门,认真做好司法所垂管工作,落实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13、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和轮岗交流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轮岗交流的规定,结合“三定”方案的实施,认真做好局机关干部的轮岗工作。根据局党委意见,对机关空缺职位组织竞争选拔和民主推荐工作。做好狱所干部调整选拔工作。做好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查和迎检工作。完善和理顺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努力达到国家一级档案管理标准。 14、加大干部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机关和狱所公务员考核考评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管理办法,力求考核简捷、实效,着重加强狱所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坚持不定期地对狱所处级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干部实行先期考察,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信息库。制定公务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狱所处级干部管理规定、狱所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继续加大对狱所干警的警务督察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警务督察活动,并结合对狱所岗位练兵活动、值班值勤、安全等检查,定期对干警作风纪律、警容风纪及枪支弹药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 15、加强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员接收、聘用、落户、档案调入、转出解聘等事宜。认真做好计算机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办证等工作,组织好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力争解决狱所干警技术职务评审问题,不断优化狱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16、加强干部人事工作调研。重点对监狱监企分离等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为制定实施意见做好准备。对狱所干部选拔、任职情况及其相关的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调研摸底,为局党委加强对狱所处级干部管理提供依据。对司法所垂管中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初任培训等相关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对狱所干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努力在培训内容、形式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对狱所干警加值班补贴问题进行的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 17、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和情况通报等制度,抓好老干部“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做好老干部参观考察、查体等工作,及时了解老同志的思想、身体和家庭情况,做好解疑释惑、思想引导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对老干部政治上、生活上的关怀。 五、按照积极、快速、畅通、灵活、稳妥、细致、务实、廉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 18、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出台《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目标要求,继续开展“四个一”读书竞赛、专题学习培训、评选“六类标兵”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机关人员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学习,进一步优化机关人员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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