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样本

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样本
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样本

第十二章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文明施工目标: 实现规范化管理, 创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施

工材料堆放整齐, 生活设施清洁文明, 开展以创立文明工地为内容的

思想政治工作, 争取实现海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在施工中,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的十二字方针, 把文明施工作为施工中的一个重点, 以建立安全标准化工地为文明施工目标, 总结我单位在其它工程施工中取得的经验, 精心组织, 合理安排, 做到优质施工, 文明施工。

健全机制, 明确责任: 项目经理作为文明施工的组织者, 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全权责任。现场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由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负责, 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由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组成文明施工监督小组, 按照文明施工细则每周检查, 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情况, 提出整改措施。

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加强全体职工职业道德的教育, 制定文明施工准则。在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管理和劳动竞赛中切实体现文明施工要求, 发挥文明施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 按操作规程作业; 随时保持现场整洁, 机械停放井然有序, 原材料堆码整齐, 各标志、标牌齐全规范; 施工便道经常洒水, 防止尘土飞扬; 各工点严格执行工完场清制度, 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2、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施工制度

经过职工教育培训, 使全员均能熟练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 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挂牌上岗。对于第一次考试不合格, 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人员, 坚决不予上岗。施工现场设立工程

简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宣传板, 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范围、开竣工期限、工地负责人, 设立监督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3、施工内业资料齐全、数据可靠, 办公室内按要求布置各类图表, 及时反映现场状况及工程进度状况。

4、改进作业条件, 保障职工健康

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 经常保持现场及驻地的整洁与卫生, 为职工提供清洁的饮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以保护职工和工人的健康。做好施工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配备医务人员建立工地卫生所, 并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 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见急救药物。高温炎热季节施工时, 采取一定的防暑降温措施。

5、深入调查, 加强地下既有管线保护

施工前主动调查了解, 详细掌握施工范围内地下既有管线布局和数量, 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做好光缆、电缆等的保持和处理工作, 在经过或邻近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各类管线时, 更要明确施工操作程序, 采取必须的预防措施, 避免发生堵塞、污染或损坏工程设施和各类管线。

5、做好已原有道路的保护工作

在施工中对已原有道路和原有设施都进行妥善保护, 不损坏原有设施。在运输中采取运输路线, 选用运输车辆, 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它合理措施, 防止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 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

6、不扰民及妥善处理地方关系

合同段起讫点和固定工点设工程公告, 施工便道干线和引入线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 爆破作业等特殊作业区, 设安全防护员和安全防护标志; 施工期间, 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维修, 确保道路晴雨畅通; 加大工程建设意义的宣传力度, 争取地方百姓对施工生产的大力支持。

7、广泛开展共建活动

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 确保在施工地区内, 施工人员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积极开展共建活动, 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自觉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施工中接受群众监督。

8、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教育全体职工, 加强对地方法规、法令的学习, 进一步在思想上提高认识, 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和风土人情, 充分认识到尊重民风、民俗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 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保证。遵守地方法规, 乡规民约, 自觉尊重、遵守当地民风民俗习惯, 不做有损于民风民俗的事。

9、积极开展建家达标活动

平面布置整齐划一, 周围种植花草树木, 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生活区设文娱室, 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现场和生活区设置临时卫生设施, 每天清扫处理, 保持清洁。

三、文物保护体系及保证措施

1、文物保护体系

施工现场发现的所有文物都是国家的财产, 为此,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2、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①、加强对干部、职工文物保护教育, 增强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 提高文物保护的主动性。营造”文物保护责无旁贷”的氛围, 并建立奖惩制度。

②、本着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对文物保护负责的原则, 施工中, 发现有历史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 立即停工, 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③、采取严密的专人看守与保护现场措施, 绝不允许人员移动及损坏任何这类物品。

④、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必要的其它保护, 并将对文物遗迹的各类现场保护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后附: 《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