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任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9•【字号】铜府办发〔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是文书处理和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区县、各部门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管理总体较好,但也存在擅自复印、擅自公开、随意扩大传送范围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管理,根据相关保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
市政府领导批示是市政府作决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加强批示件管理,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对于维护市政府决策的权威性,推动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的有效落实、避免矛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十分必要。
各区县、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教育、落实保密措施,规范办文流程,防止出现矛盾纠纷,确保领导批示快速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管理。
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转办、催办和归档,严禁擅自复印、擅自公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在公开场合谈论有关领导批示的内容和处理意见。
各区县、各部门在收悉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后,要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必须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归档,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擅自公开,原则上不得将领导批示件复印给所反映问题的有关当事人,以免泄密和引起矛盾、影响工作。
有关当事人需查阅领导批示件时,必须按程序办理,复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需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同意,复印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件需报请联系副秘书长同意,并做好登记备案。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1•【字号】铜府办发〔2015〕85号•【施行日期】2015.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铜府办发〔2015〕8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05-21 铜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质量、投资效果和组织实施工作是否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工程及时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总结建设经验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和改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和规范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竣工验收的依据(一)省、市发改委批复的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二)依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准的修改、调整变更的正式文件;(三)其他项目资金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正式文件及相关依据;(四)移民户申请书、审批表及花名册;(五)政府出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户籍、土地、产业扶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及措施办法;(六)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参照国家和省现行相关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
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一)移民安置住房、水、电、路、绿化亮化、排污等基础设施及其市场、卫生室、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方案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能满足集中安置区移民生产生活要求;(二)移民户生产资料及集中安置区产业配置已按方案设计要求完备,并能满足移民户生产经营和就业的需要;(三)其他建设内容(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已按方案设计要求完成;(四)已完成工程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和安置房屋、建设质量检测评定,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审计和建设质量检验的工程不予验收;(五)移民对象户已入住集中安置区,并开始正常的生产、生活;移民对象户入住率达不到80%的不予验收;如果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剩下少量非主要设施未按规定要求全部建成,在不影响移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下,也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投资,并明确实施负责人,限期完成。
刘忠贵、铜仁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忠贵、铜仁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9【案件字号】(2020)黔行终6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瑶龙雨陈显杰【审理法官】黄瑶龙雨陈显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忠贵;铜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刘忠贵铜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刘忠贵【当事人-公司】铜仁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胡光辉贵州驰名律师事务所;桂军华贵州驰名律师事务所;晏红芬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光辉贵州驰名律师事务所桂军华贵州驰名律师事务所晏红芬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光辉桂军华晏红芬【代理律所】贵州驰名律师事务所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忠贵【被告】铜仁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是否约定了宅基地安置及被上诉人是否应向上诉人支付过渡费。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是否约定了宅基地安置及被上诉人是否应向上诉人支付过渡费。
【更新时间】2022-09-22 22:17:54【一审法院查明】一审经审理查明,因川硐教育园区建设,铜仁市人民政府需征收拆迁刘忠贵座落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2010年3月8日铜仁市人民政府颁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川硐教育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发〔2010〕4号),该实施方案明确:在建设教育园区征地范围内被征地、被拆迁农民的安置,以2009年10月31日前有独立公安户籍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为单位,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虽违法生育但之后已依法接受处理过出生的人口为基数进行安置;在规划居住区内自主建房安置,安置房宅基地按“家庭人口1—4人的每户100平方米"标准控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遵府办函〔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系列重要论述,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遵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现代化城市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建管结合、科技支撑、强化管理,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便民利民、社会共治”原则,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资源,依托大数据智能支撑,推进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运营智能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捷化发展,实现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目标。
三、主要任务(一)实施车位科学规划建设1.科学规划。
结合中心城区各地运营管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组织深入开展实地勘察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现状,合理制定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优化调整方案。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铜府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发〔202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25日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诚信铜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政府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队伍,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府发〔20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一)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创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个体规模大幅提升。
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43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企业突破9万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达700户以上、资质建筑企业累计达66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累计达600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累计达85户以上;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450户以上。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菏政办字〔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2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6日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 要求,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停车难”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停车设施治理行动,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规范,建立智慧停车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停车管理机制,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出行停车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分类施策。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
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二)政府带头、市场运作。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政府带头利用现有停车设施、资源,规范引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错时免费供市民停车。
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仁市电子政务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仁市电子政务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铜府办函〔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仁市电子政务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函〔2021〕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仁市政府网站2021年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铜仁市政府系统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方案》《铜仁市2021年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铜仁市政府网站2021年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铜仁市政府系统2021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方案3.铜仁市2021年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方案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附件1铜仁市政府网站2021年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政府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深化业务应用和提升服务实效为主线,持续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网站渠道便捷性、信息易获取性、内容实用性、功能完备度和智能化程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实效性、互动性,积极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移动互联,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二、重点任务(一)抓实政务公开。
1.抓实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更新。
以市县两级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法定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必须100%公开,100%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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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
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府办发[2016]87号
【发布部门】82277
【发布日期】2016.07.14
【实施日期】2016.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6〕87号)
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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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铜仁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市发展短
板,解决居民出行难题,推进停车产业化,提高停车供给水平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主
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职能职责,协调推进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
积极性,推动停车场建设工作开展,规范主城区停车运营管理行为,改善城市环境,特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适应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提高城市停车设施工程建设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
境,促进主城区城市停车设施健康发展,立足铜仁市城市发展战略,围绕主城区发展总
体规划和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
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加快推动主城区城市
停车场建设,增强停车有效供给,推进城市停车产业发展,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有效改
善城市交通条件和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规划引导,市场经济运作的原则。坚持政府在主城区停车场建设中的
规划引导作用,突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二)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停车场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健立完善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打通融资瓶颈,充分调
动社会资本参与主城区城市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
(三)坚持集约挖潜,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掘城市地下地上空间资
源,合理有效利用既有停车场设施,实现停车资源开放共享,供需趋于平衡。
(四)坚持建管同步,规范高效的原则。在加快主城区城市停车场建设的同时,切实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停车设施规范、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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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
通过统筹主城区城市和交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城市停车供给侧投资、运营、服务和
监管,推进停车产业化,实现城市停车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力争到2020年
前,主城区形成供需趋于平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停车产业体系。
四、责任分工
(一)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开展主城区既有停车资源摸底调查,建立主城区城市停
车场需求变化模型,加快组建主城区停车基础数据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碧江区
政府、万山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