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秘书处及制定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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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下发书面通知、听取书面情况汇报、查阅财务-word范文模板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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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下发书面通知、听取书面情况汇报、查阅财务篇一:年度财务工作自查、互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1X年度财务工作自查、互查的通知各直属基层工会:经研究,定于12月份开展201X年度工会财务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组织人员对1-11月份的财务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重点检查会计电算化运作情况以及工会经费拨缴、工会预算执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自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本单位留存,一份于财务互查时交省教育工会。

直属高校工会的会计电算化运作情况需作出书面汇报,随同自查表上交。

财务互查请派1名工会会计参加,要求携带201X年度1-11月份全部账册、凭证。

201X年度决算及201X年度预算等报表的编报工作在互查时一并布置。

互查分组及日程安排如下表:1省教育工会将根据各单位自查和互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抽查,届时请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附:《201X年度工会财务自查情况表》浙江省教育工会 201X年11月2日主题词:财务检查通知——————————————————————————————抄送:浙江省总工会财务部2年度工会财务自查情况表单位:(盖章)年月日财务负责人:经审负责人:填报人:3篇二:省财物检查的通知编者:省财务处值班邮箱部门:财务处日期:201X-9-28关于开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检查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局: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落实“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通知》(鄂财教发[201X]125号)、《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X]5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于今年10月中旬开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工作检查活动。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东政办〔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5日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9号)精神,为加快推动2018年一季度投资和项目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确保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发展改革座谈会、全省第一次投资项目调度会议、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东部城市群建设历史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围绕一季度“投资增长12%,完成44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按照“确保3月份续建项目全面复工,各行各业大建设的场面,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开门红”的要求,筛选确定开复工项目330项。

其中,乐都区39项,完成3.51亿元;平安区42项,完成1.1亿元;民和县121项,完成11.89亿元;互助县22项,完成6.95亿元;化隆县41项,完成3.87亿元;循化县35项,完成3.15亿元;临空综合经济园21项,完成7.68亿元;海东城投公司8项,完成3.45亿元。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文府办〔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府办〔2018〕6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预算单位:《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6日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文昌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的编制依据是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省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琼财采〔2017〕1628号),目前我市尚未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协议供货项目通过实行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结果的协议供货标准进行分散采购。

其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除协议供货和另行规定项目外),可以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择优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二、分散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

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自行采购不等同于自行购买,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仍应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的能力和条件;(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除另行规定外)和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06•【字号】长政办发〔2018〕92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秋冬季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期,也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期。

根据生态环境部预测,2018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差,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出现反弹。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强力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要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督和管理,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具体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度县区和企业的积极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要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最终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最新最严格的政策标准要求,不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并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

国企、央企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关于成立工作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工作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工作组的通知一、工作要求(一)加快工作步伐,按时完成组建工作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牵头筹建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要抓紧启动组建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

l 2022年底批准筹建的135个标委会(见国标委计划[2022]95号)中还没有报送成立方案的,筹建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成立方案报送国家标准委。

l 2022年底批复筹建的468个标委会(见国标委综合[2022]104号)应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方案送国家标准委。

l 国家标准委批复成立后,标委会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成立大会,并启动标委会工作。

(二)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各筹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标委会组建工作,保证组建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国家标准委将开通标委会组建工作上意见箱,接收社会各界对标委会组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接收在标委会组建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国家标准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送材料完整,手续齐全标准制定工作组(WG,以下简称工作组)减少报送材料(具体见补充通知),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工作组要求不变。

成立工作组要征求所属分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征求其秘书处承担单位意见),成立分技术委员会要征求其所属技术委员会的意见(技术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征求其秘书处承担单位意见)。

(四)维护标委会组建工作严肃性前一个译文很好,现在提出另一种译文:fats and oils working group of national oil and grain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供seegreeen 参考借鉴。

关于报送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关于报送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各企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我委管理企业投资行为监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桂国资发〔2018〕12号)规定,我委对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

现就做好报送2018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2019年投资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总结2018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请各企业按照《企业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9年投资计划(提纲)》(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同时按照《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2018年计划外投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要求,全面、系统、准确地统计本企业2018年投资完成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编制2019年投资计划2019年投资计划主要包括投资总体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非主业投资情况、投资规模与企业承受能力说明和有关表格(附件4至8)。

企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应突出以下重点:(一)以有效投资保障规划落地。

注重年度投资计划与企业战略规划的紧密衔接,按照《自治区国资委管理企业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自治区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本企业“十三五”规划、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以企业战略规划管好投资方向。

(二)投资项目聚焦企业主业。

紧紧围绕经自治区国资委确定的主业开展投资活动,非主业投资应重点在企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上,原则上非主业投资额不能超过总投资额10%。

(三)注重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适应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投资重点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拉动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项目倾斜,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同发展。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鹤政办规〔2018〕15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鹤政办规〔2018〕15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鹤政办规〔2018〕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2018—2019年度供热管理工作,提升供热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供热单位要切实履行供热主体责任(一)全面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

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9月25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9月25日前,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

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10月10日前,全部进行包括热用户室内供热系统的热态运行,确保10月15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要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

(二)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

各供热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供热运行安全责任。

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司炉操作人员、管网巡检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全面提高供热服务水平。

供热单位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及服务电话等内容。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直属各单位、驻长中省直学校(含民办学校):2018-2019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9年7月20日—8月18日,计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年7月13日—8月18日计,5周。

中小学校学生8月19日开学,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假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科学谋划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及业务水平。

要积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的行动指南。

要在保证教师充分休息的基础上,针对当地的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精心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科学制定下步工作计划;要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好暑假及新学期工作计划,为迎接新学期做好充分准备。

二、强化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

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系列针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预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震、防食物中毒、防骗、防盗、预防流行性传染病、假期研学、实习实训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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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秘书处及制定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
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使集团各专业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同时完成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题网站的年度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现就各委员会成立秘书处及制定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委员会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成立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报集团秘书处备案,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二、各专业委员会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制定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报集团秘书处汇总。

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三、请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落实,希望集团成员齐心协力,争取集团工作有个好的开端。

附件1.各XX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名单
附件2.XX各专业委员会2018年至2019年工作计划
附件3.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框架)
特此通知。

河北省现代物流职教集团秘书处
2018年11月06日附件1.各XX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名单
附件2
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XX 专业委员会
(2018-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方面
二、内涵建设方面
三、校企合作方面
四、服务国家战略方面
五、活动计划
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2018-2019年工作计划(框架)
一、组织方面
1、各组委会为加强校企合作采用双主任制,即由高校与企业共同担任。

考虑各单位优势与意愿,融入企业、协会等相关单位。

2、提高集团影响力、优化集团结构。

3、择机召开职教集团2019年会,总结2018-2019年工作。

4、完善职教集团和各委员会制度建设。

二、内涵建设
1、发布区域物流相关产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京津冀现代物流白皮书),研讨制订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专业和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集团内课程和资源库开放共享。

2、探索产学研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研讨制订集团内教育教学、培训课程体系。

3、调研摸清集团内各单位技能资源与需求,做好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择机开展符合企业需求的相关技能大赛,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4、调研摸清集团内各单位的资源与需求,举办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根据行业、企业需求,适时开展专项培训。

三、深化校企合作
1、建设集团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的共享共用。

2、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落实学校和
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

3、调研摸清集团内院校企业成员的顶岗实习、就业、培养培训、产学研等资源和需求,推进集团内成员间在相关方面的实质合作。

利用年会期间,举办高层论坛,促进校企对话交流。

4、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培养与企业招工、培训相衔接,明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实现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四、服务国家战略
1、探索以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名义与京、津区域及雄安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2、服务集团内成员国际战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具有国际视野、服务“一带一路”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集团宣传,做好《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动态通报》,做好集团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2、各委员会主任单位需要在11月底之前按本工作计划提出2018年-2019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

3、各委员会要以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名义在2018-2019年度组织至少1次工作活动。

为避免免冲突,各委员会工作活动计划需经秘书处协调后落实。

河北省现代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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