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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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

历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

历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朝回⽇⽇典春⾐,每⽇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处有,⼈⽣七⼗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选项可以成⽴?( )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典”或“典当”⼀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因职权之便⾮法收受财物的⾏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借贷,⽽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敕已到⾜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意在笼络⼈⼼,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1⽇,在上海英租界发⾏的《苏报》刊载邹容的《⾰命军》⾃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命,排斥满⼈。

5⽉14⽇,《苏报》⼜指出:《⾰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严加查办,于6⽉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进⾏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经典选择题(1) 附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经典选择题(1) 附答案解析

1.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一第2题——单选)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考点]法律与宗教[分析]1法律与宗教都是人的主观活动有关,为人所创造,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而具有文化属性。

法律与宗教都属于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不同的是,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一样,不但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更多的是关注认得内心世界和精神世界,而法律仅仅关于认得外在行为。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法律与宗教使浑然一体的,现代大多数国家法律与宗教是分离的,但是少数国家法律与宗教仍然是一体的。

故C错。

[命题思路]法律与宗教时法律与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这个知识点又往往为大多数考生所忽视,之所以在此处设计考题其目的在于考察对法学理论知识掌握的完整性。

[常见错误]陷阱——C项:“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这个说法过于绝对,忽视了现在世界上还有政教合一的国家的存在。

[法理导读]1、法与宗教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第二,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神的力量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第三,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在精神上有所依靠与寄托第四,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

1答案:C。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一)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一)

⼀、单项选择题:(2002年)1.法律体系是⼀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们尽可以从不同的⾓度、不同的侧⾯来理解、解释和适⽤这⼀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港的法律制度与⼤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答案及解析:D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国全部现⾏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它反映⼀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废⽌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效的法律。

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从存在。

我国⼤陆和⾹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国两制”的实⾏,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

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特别⾏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的中⼼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个统⼀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

古代中国法律⼀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撰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

因此答案选D。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这⼀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答案及解析:B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当中最为重要的⼀对概念,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这就是“权利本位”思想。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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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1.某法学院学生就有关法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正确?A.甲同学说,一个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可以具有不确定的指引作用B.乙同学说,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必须是规范性的,是适用于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而不能是个别性的指引,不能是只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情况的指引C.丙同学说,立法者表述法律并创造法律D.丁同学说,在我国,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作为国内法的渊源,但国际惯例不可以作为国内法的渊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A选项的内容是正确的,举例说明,比如《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此条规定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故是确定性规则;确定的指引,是指通过设定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而本条文给人们以一定的选择,“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宣告的是买受人的权利,是不确定的指引。

所以“一项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可能表达出不确定的指引”是正确的。

故A选项正确。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的,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法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这种对人(指引自己)的行为的指引分为两种形式:个别性指引和规范性指引。

前者指通过一个具体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后者指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

个别指引非常重要的,不过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故B选项错误。

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是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法理学不定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法理学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一)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请回答第86-88题。

86.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B."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C."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答案】A87.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答案】C88.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特别法"B.《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C.《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D.根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答案】ABC(一)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

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

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

法理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篇:法理学试题及参考答案法理学试题(1)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2、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4、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5、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自测及答案解析:法理学(1)

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自测及答案解析:法理学(1)

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自测及答案解析:法理学(1)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关于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A.一定的法律的内容是一定经济基础决定的 B.法律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并不意味着它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C.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产生和变化 D.经济基础的局部变化,必然会引起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才会引起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

经济基础的局部变化并不必然引起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辩证推理方法,而非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因此选项A错误。

行政解释,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一样,都属于正式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而本案中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针对的对象是特定,而且是一次适用,因此选项B错误。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判断的取向上不同。

价值判断,以主体(人)为取向尺度;而事实判断,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

在本案,交警并没有以法律为判断取向,而是以人为取向。

因此,选项C正确。

此事件反映出交通规则所体现的秩序价值与孕妇的身体健康的利益价值之间的冲突,因此选项D错误 林通等人在法的价值冲突这一主题面前,再一次各陈所见。

请您从他们的下列观点中,挑选出不适当的或错误的观点()。

A.方晴认为,法的自由价值是法的根本价值,其他价值如果与自由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自由价值 B.杨天主张突出法的秩序价值,理由是法的秩序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如果其他价值与法的秩序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秩序价值 C.江洪强调法的正义价值最重要,说正义价值才是法的根本价值,其他价值如果与正义价值发生冲突,都应当服从正义价值 D.林通则指出,法的各种价值都有其重要地位法的自由价值是法的根本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是法的基本价值,法的正义价值是法的标准价值或评价价值。

法理学司法考试选择题

法理学司法考试选择题
法的特征
1、下列说法中正确说法是:( ) 、下列说法中正确说法是:( A、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它既有社会性也有个人性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 B、法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它是一种文化现象 、法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 C.法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它不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 法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 法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 D、法的形成有制定和认可两种方式,前者是创制,后者是确 、法的形成有制定和认可两种方式,前者是创制, 认 2、指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 ) 、指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 A.规则的涵义比规范的涵义要大致宽泛些 规则的涵义比规范的涵义要大致宽泛些 B.自然法则是自然界的法律,它与人有关联,也具有文化的意 自然法则是自然界的法律, 自然法则是自然界的法律 它与人有关联, 蕴 C、社会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准则 、 D.技术规范是人和自然两个领域的规范 技术规范是人和自然两个领域的规范
法的本质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A、法的现象是指凭借经验的、直观的方式即可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 、法的现象是指凭借经验的、 B、法的本质是包藏于法的内部而难以凭借直观的方式来把握的法的内在联系 、 C.法的现象并非是指法的外在的表层的东西 法的现象并非是指法的外在的表层的东西 D.法的本质是难以捉摸的 法的本质是难以捉摸的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A.法的正式性是指法由立法机关制定而不是指法的国家性 法的正式性是指法由立法机关制定而不是指法的国家性 B.法的正式性反映了法的现象特征而不是法的本质的表现 法的正式性反映了法的现象特征而不是法的本质的表现 C、法的正式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于它是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的 、 D、法的正式性表明法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的联系 、 3、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 )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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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第53题—多选)
A.“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说明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B.“恶法亦法”观点强调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法律自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
C.“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
D.“有治人,无治法”,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法治观
[考点]法的作用和法律观念
[分析]1在法律社会中,法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法以其独特的方式对人类生活发生着重要的影响:首先,自从有了国家之后,法律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愈来愈重要,逐渐代替了宗教、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中原有的影响力,成为最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其次,法律是社会运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稳定和平衡的工具,它以其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为激变的社会生活确立相对稳固的规范基础。

第三,法律具有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有的优点,例如它的国家强制性、权威性、公开性、程序性等等。

但法并非无所不能,它也有其有限性,表现在:(1)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

(2)法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3)法自身特点而产生的有限性。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的观点充分认识了法律对自由的保障作用,而孟子“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观点说明了法的局限性。

因此,A、C两项正确。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法律的效力来自于法律本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因此,B项正确。

“有治人,无治法”的涵义是只有善于治国的人,不存在善于治国的法。

国家的治乱取决于是否贤人当政,而不在于有没有良好的法律。

该观点认为:(1)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令。

(2)法是人制定的,作为统治者的人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律的好坏。

这是一种“人治”而非“以法治国”的法治观。

因此,D项错误。

[命题思路]本题要求考生在掌握法的作用和法律观念的相关概念、理论的基础上掌握不同的名言所反映的思想内涵。

[常见错误]陷阱——很多考生对“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治人,无治法”等名言的涵义未能准确把握而难以判断。

[法理导读]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相对应的是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而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

1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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