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1、什么是改派?改派是指毕业生在毕业时已领取《报到证》,毕业后因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变更或因落户问题等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来转移相关手续的行为。
2、毕业生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1)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③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2)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新单位的接收函原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新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单位签约。
②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已派回生源地或派至人事代理机构,申请改派至新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派遣回辽宁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须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同意改派意见;③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④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办理改派注意事项:(1)办理改派过程中,若不能提供原《报到证》原件,请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办理改派后,凭新《报到证》自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3)改派手续须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超过择业期不在学校受理范围之内,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算。
(4)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5)2017届毕业生办理改派时间:6月27日-7月13日,非此时间段改派,按照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办理。
1。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一、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办理步骤:(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2)经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网上鉴证;(3)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其中省内外地市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2、省外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步骤:(1)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2)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省外高校毕业生信息;(3)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
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外地市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二次派遣的,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鉴证后,用人单位出具网上就业协议书和与毕业生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和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开具接收函。
毕业生持接收函到生源地先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后,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到济南市就业的证明,并提取本人档案。
然后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济南生源出省(包括到山东省省属单位就业的)就业的办理步骤:(1)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2)与接收单位签约;(3)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4)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师范类毕业生派遣、改派暂行规定

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改派手续暂行规定一、就业报到证初次签发毕业时初次签发报到证有两种情况:1、毕业前已签约:毕业生须将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在6月10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311室)办理就业手续,报到证的抬头直接打印单位名称,或单位主管部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单位)。
2、毕业前未签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暂签发到生源地的地级市教育局或省级就业部门(省内生源打到地级市教育局;外省生源打到地级市教育局或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生源地是指大学生参加高考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来说,大学生是在哪个地方参加高考的,就是哪里的生源。
二、三类派遣情况说明第一类: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可以按协议书直接派遣。
特殊地区要有接收函:1、北京中直单位需要绿卡,北京市属企业要有北京市人社局的红头文件。
2、天津需要一式两份的《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
3、上海也是统一的接收函。
4、广东全省、珠海、南京、杭州等地需要接收函。
5、中直企业驻石家庄地区的要有省人社厅的统一的接收函。
第二类:市、县属学校、市属企业1、市、县属学校:市属学校要求盖地级市教育局的章,县属学校盖县级教育局的章;市属企业需加盖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章。
第三类:公务员1、国家级:需提供协议书、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发的录用名单。
2、省级:需提供协议书、省国家公务员局发放的录用名单。
3、市级:需提供协议书的同时人社局或同级政府部门有盖公章。
三、报到证的改派。
改派:师范类毕业生只要再次签发报到证均称为改派。
师范类毕业生的派遣、改派手续只能通过学校办理,毕业生个人无法办理,学校通过客户端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河北省教育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新的报到证,时间在一周左右。
两种情况的改派第一种情况:毕业时未签协议书,报到证回生源地,毕业后签订正式协议书,需要重新签发报到证的需提交材料:1. 盖好章的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签约北京、天津等地单位的提供相应的材料)2. 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调整改派是指毕业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人事关系的接收单位及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的过程。
调整改派后,接收单位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收手续。
那么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调整改派的期限调整改派受理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至次两年7月1日前。
毕业生每月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学校于每月最后一周统一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调整改派受理期限是毕业两年7月1日前!取消暂缓就业后需调整改派期也是按毕业当年至两年内的7月1日前,即毕业两年后取消暂缓就业的不受理调整改派,不是以《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计算的!二、调整改派的相关规定(1)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改派。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绝改正的。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调整改派的流程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办理流程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所需材料注:如接收单位为外省就业主管部门且未办理报到手续,可免。
四、调整改派注意事项(1)调整改派后,毕业生取得新的《就业报到证》,如需转移户口的应尽快更换新《户口迁移证》并到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入户等手续。
(2)毕业生应自行与原接收单位协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在领取新的《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白色副本),及时上交到新的接收单位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五、调整改派代办注意事项毕业生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或领取新的报到证时而委托他人代办,须附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什么事改派?改派的意思以及如果不改派有什么后果?

什么事改派?
改派的意思以及如果不改派有什么后果?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
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接收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
没有这个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
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同意毕业生改派的公函;
3、新的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公函;
4、学生本人就个人情况提交理由充分、真实诚挚的书面申请;
5、毕业生所在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并且学院盖章)的同意改派意见的证明;
6、学校将毕业生申请、学校改派意见、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公函及原报到证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办理派遣手续,重新迁转户口、档案关系等。
7、毕业生凭同意改派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二次派遣”、“改派”相关问题

一、二次派遣(1)什么是“二次派遣”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后落实具体单位,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再进行派遣的过程,称为”二次派遣“。
(通俗说法:应届毕业生都要经过统一派遣,如果你毕业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那么你的档案就要转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了,就是说你毕业时的派遣证是派往你人事局或人事机构的。
如果你在这以后找到工作,而且是接收你的档案的,也就是有人事关系管理权的单位。
就可以再到人事局领取相关表格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协议,这就叫”二次派遣“。
)(2)“二次派遣”的办理步骤:(分两种情况)A .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a.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
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
b.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
c.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用人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B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a.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
b.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已签过就业协议的,由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函。
c.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解约函)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二、改派(1)什么是“改派”?“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一年内改变工作单位、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
对原工作单位不满意或被用人单位辞退改变工作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才需要办理“改派”。
但一般不要轻易因个人原因频繁办理改派。
省教育厅规定,原则上一年内只允许改派一次。
一年以后,改变工作单位的就是办理调动而非改派。
(2)“改派”的办理步骤:a.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_、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编制、工龄、签约、档案一、关于签约和派遣问题(一)签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签约就是你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了解后,有意向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也有意向接收你,此时,需要签订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以此为据办理报到证。
(二)签约的手续有哪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谈妥后,双方签字、盖章,然后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然后交各学院盖章,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登记备案和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
(三)与用人单位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
一个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
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
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四)回生源所在地结果会怎样?一般情况下省外毕业生生会派回到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分配机构,省内毕业生则派回到所在地市的人事局。
两年之内享受应届毕业的一切政策,学生离校后,尽快到人事厅(局)查询人事关系或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等待就业。
学校一律不再为毕业生存放档案。
(五)什么是《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学院,学生在学院领取。
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答: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⑶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开具介绍或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2、已经有了就业单位还能办理改派吗?
答:自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3、毕业时没有落实单位,几年之内可以办理改派?
答: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三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4、我们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是0451-82353558。
具体流程可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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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一)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后,三个月之内重新改换就业单位。
(二)改派怎样办理?
如果省市内改派,需原签约单位同意你重新择业,地市级人事局盖章同意,新单位盖章同意接收,地市人事局同意,然后到本大学就业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即可,不必再找学院辅导员。
如果跨省改派,除单位同意后,则需要省级人事部同意盖章,方能到所在大学办理。
外省籍毕业生如在省内改派,如新单位不需要签协议书,则到本省人事厅就业分配机关办理派遣即可。
三)改派相关政策
原单位与新单位在一个省(市)的,应到本省(市)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改派申请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应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经审核和批准同意后,统一报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1. 改派时间
(1)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生应于5月15日前提出申请,6月下旬办理改派手续;
(2)暑期毕业生: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提出申请,9月中旬办理改派手续。
2. 改派程序
(1)毕业生取得原单位人事部门书面退函,并要求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
(2)毕业生取得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或部级)同意的接收函;
(3)毕业生写出书面申请,阐明改派理由,并到各院系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毕业生将退函、接收函、改派申请、原报到证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调整改派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到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7)毕业生领取改派后的报到证,并持该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明到户籍室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明;
(8)毕业生将改派后的报到证通知书联交档案室入档,并由档案室按新就业单位为毕业生转递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