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制度实施细则样本
职代会实施细则(3篇)

职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代会是职工代表通过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职工履行民主管理职能、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企业各项决策。
第三条职代会实行选举产生和定期换届制度,确保代表的合法权益和代表能力。
第二章职代会选举第四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度,包括两个环节:提名和选举。
第五条提名环节:职代会选举应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由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主席等组成。
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选举相关事项,并接受职工提名。
第六条选举环节:选举由企业工会主席或其他领导指定的人员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报送公司领导。
选举结果以票数多少为准。
第三章职代会换届第七条职代会换届周期为三年,应当在上一届职代会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第八条换届选举由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本任职代会半数以上成员共同确定。
第九条新一届职代会代表选举完成后,应当进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贯和稳定。
第四章职代会权责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企业决策的实施情况等。
第十一条职代会应当根据职工的意见和需求,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推动企业发展和改善职工待遇。
第十二条职代会应当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协调。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职代会需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会议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议程进行。
第十四条职代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并保存会议的决议、议程和会议纪要,以方便后续参考和追溯。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企业工会制定并经企业领导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职代会实施细则(2)职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5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保障公司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支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发展。
第四条。
公司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____职工开展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方案(含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综合计划、重要技改、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经营责任制方案、重要股权变更、资产重组等)的报告,听取厂务公开报告,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公司____合同草案、工资专项____合同草案、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审议通过有关职工生活、____福利的重大事项;(四)民主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行政领导人员,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提出奖惩、任免和聘用或解聘的建议;(五)选举和撤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听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汇报,根据其工作实绩,提出奖惩建议;(六)听取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审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____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和经理提出建议。
董事会、经理研究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本企业职工依法参与管理企业事务的最高形式和权力机构。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由本企业职工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
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代表本企业职工全体利益,关心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参与企业重大事务决策。
第五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讨论和决定本企业制定或修改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和决定本企业的年度经济计划和企业发展方针;审议和决定本企业的人事任免和激励机制等。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和组织第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企业职工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根据企业职工总人数比例确定。
第七条代表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秘密的原则,由职工代表临时监票小组组织实施。
第八条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
第九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代表的免职可以由该代表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他代表提出,通过代表大会表决决定。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重要议题,设立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及专门议题的研究。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第十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职工代表临时监票小组负责召集和组织。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会议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十四条会议的议程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制定,并提前告知所有代表。
第十五条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赞成方可通过,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过特定比例代表赞成方可通过。
第十六条会议决议具有约束力,企业必须按照决议执行。
第四章监督和荣誉第十七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代表大会可以邀请企业管理者、工会代表等参加会议,听取相关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代表大会可以对在参与企业管理、关心职工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授予荣誉称号。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5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____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所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
所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所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____、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所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____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所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____同意或否决权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奖励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____。
(三)审议决定权: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所长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所长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职代会要教育全所职工支持所长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六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院工会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____、推进公司____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坚持、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公司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和实行司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职工奖惩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薪酬改革方案、合同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在审议、____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同意或否决决议。
三、评议监督权。
建立健全每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按规定的评议程序和评议的原则进行;以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向职工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4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组织、运行、职权和职责等事项。
第三条职代会是本企业职工依法行使职工代表权益的民主组织。
职代会行使代表职工的权益,履行企业民主管理职责,并通过职代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职代会按照民主选举产生,履行代表职工的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职代会的任务主要包括:(1)代表职工行使差遣权、参与企业管理决策。
(2)代表职工协商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接受职工的委托、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向企业管理层反映职工的呼声,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工作。
第六条职代会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企业管理层应支持和配合职代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信息。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职代会成员应由全体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的利益。
根据企业规模、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实际情况,设立适当的职代会人数。
第八条职代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届满可以连任。
职代会成员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
第九条职代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应当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如经济委员会、劳动保护委员会、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由职代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职代会可以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如办公室、研究室等。
办事机构负责职代会的具体工作,执行职代会决议。
第三章选举产生第十二条职代会成员的选举应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倡导多元化和包容性。
选举产生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选举结果应当被广大职工知晓。
第十三条职代会成员的选举组织由职代会办事机构或专门的选举委员会负责。
选举组织应当严格执行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职代会实施细则范本

职代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部职代会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本企业职代会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组织形式。
职代会由职工代表组成,按照程序和方式选举产生。
第三条本企业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集体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组织职代会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平等、协商一致、法治。
职代会依法享有独立运作、独立决策、独立执法权利。
第五条企业应当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和经费支持。
职代会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秩序,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代会的指导和监督,帮助职代会做好工作,保证职代会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成和产生第七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为代表大会制。
职代会由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第八条职代会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选原则。
职工代表的选举应当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职代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制定,并向职工广泛宣传。
第十条职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职代会代表可以被职工罢免。
第三章职代会的权利和职责第十一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二)监督企业高层管理履行职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三)讨论和决定职工福利待遇、奖惩制度、工作时间安排等问题;(四)监督企业内部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等情况;(五)参与劳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六)职代会行使其他由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第十二条职代会要求企业提供与职代会工作相关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职代会有权利向企业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要求企业采纳或按法定程序答复。
第十四条职代会有责任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和管理,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5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劳动法》《集体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进行民主管理的最高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表达意见、协商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明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选举与表决程序、职责及权利、会议制度等相关事项,确保企业内部民主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任期为三年。
第五条代表人数按照企业职工总数和比例进行确定,代表总数不得少于10人。
第六条职工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二)无不良行为记录;(三)具备一定的劳动组织经验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第七条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要求公开、公平、公正。
选举办法由代表大会决定,并通过企业网站及时公布。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后,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选定证书。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由会长提名,经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和部分代表组成,负责代表大会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代表大会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并对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事项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行使代表职工依法行使的民主权利;(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三)制定和修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四)寻求和推动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解决办法;(五)审议和批准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研究和决定职工福利和奖励制度等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对以下事项具有决议权:(一)制定和修订企业集体合同;(二)审议和决定产业争议处理办法;(三)审议和决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四)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扩建和合作决策;(五)审议和决定企业人员编制和岗位聘用等事项;(六)审议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调整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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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代会工作, 发挥职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使职代会制度在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职工代表
一、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
2.职工代表的权利
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
⑶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 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3.职工代表的义务
⑴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⑵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职工合法利益, 会前应就职代会安排的议题在本选区征求意见, 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⑶按时参加职代会会议、活动及有关学习, 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职代会精神;
⑷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做好本职工作;
⑸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培训, 学习民主管理知识, 参与民主管理实践,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上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有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在本单位职工中推荐代表候选人, 召开职代会选举产生; 无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根据代表名额分配划分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本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以党支部或车间( 科室) 为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职工代表须有选区全体职工( 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 获得选区职工( 代表) 过半数同意票者方能当选。
选举职工代表应采用无记名投票、分类差额的办法进行选举( 分两类: 一线工人和技管人员、领导干部) , 差额率为代表名额总数的10%—20%, 代表名额少于4名( 含4名) 的可实行等额选举。
三、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1.职工代表比例
3000人以上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3~5%; 1000~3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5~7%; 200~1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7~15%; 100~2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15~30%。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如因倒班或地域分散等原因难以召集职工大会的, 经报上级工会批准后也可实行职代
会制度, 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名。
2.职工代表结构
职工代表应有生产服务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
其中: 生产服务人员占40%以上, 科技管理人员占40%左右, 领导干部不超过20%。
青年代表和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科教文卫、高新技术类等单位的职工代表, 能够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
四、代表资格审查
职代会换届或新建时, 应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日常增补职工代表的资格审查由工会负责) 。
其任务是:
1.审查代表是否享有法定的公民权利, 是否是本单位职工;
2.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审查代表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并向职代会报告审查结果。
五、职工代表的变动
1.职工代表如调离原选区( 整建制划转除外) , 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职工代表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内退、待养, 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原选举单位有权撤换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代表: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⑵无故或请假未经同意不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 届期内累计满三次的;
⑶因办理留职停薪或长期病假、事假、脱产学习超过一年以上等情况, 不能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的;
⑷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 失去选举单位职工信任的。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通知代表本人并履行一定程序。
3.撤换职工代表的程序
⑴提出要求: 由选举单位职工或代表团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
⑵调查核实: 由工会( 或委托下级工会) 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是否符合撤换条件;
⑶开会讨论: 原选举单位开会讨论, 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出席申辩;
⑷作出决定: 经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 职工代表) 参加, 全体职工( 职工代表) 过半数同意, 即可作出撤换代表的有效决定;
⑸宣布与备案: 原选举单位将撤换代表的决定报工会, 由工会在职代会主席团会议上宣布并备案。
4.职工代表的增补
代表缺额, 报请工会同意后, 由原选举单位根据代表的结构要求和工作需要予以增补。
增补代表的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六、职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在职代会上能够发表意见和建议, 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职代会届满时评选优秀职工代表并进行表彰
优秀职工代表条件:
1.参加职代会各项民主管理活动, 出席率90%以上, 能积极参政议政、提提案( 建议) 的。
2.密切联系群众, 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积极宣传职代会精神, 带头贯彻职代会决议, 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
4.努力学习和掌握民主管理基本知识, 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培训, 在正确行使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有显著成绩。
第二章各级职代会职权
一、职代会类型
根据公司当前的管理层级和管理模式, 将公司内的各级职代会分为三个层级( 类型) 。
1.”集团型”职代会
具有独立的劳动用工、分配管理、生活福利的独立法人公司,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系统性、实质性的特征, 称为”集团型”职代会。
如公司职代会。
2.”公司型”职代会
具有相对独立的劳动用工、分配管理、生活福利的子公司,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实质性、落实性的特征, 称为”公司型”职代会。
如矿业公司职代会。
3.”工厂型”职代会
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生产、管理或业务单位,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落实性、操作性的特征, 称为”工厂型”职代会。
如新事业分公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