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措施
石家庄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

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1、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一侧明显位置设置统一格式的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标准设置封闭式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围挡设置达不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石政办函【2013】101号)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石政办函【2016】156号)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材料堆放区、物料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土。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工地周边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使用非法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
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和垃圾必须使用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车辆,车辆必须统一标准全密闭,严禁遗撒、随意倾倒。
违反规定的,立即停工整改。
6、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违反规定的,立即停工整改。
7、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必须使用符合标准及消防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采取从底到顶全密闭封闭式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未达到标准的,立即停工整改。
8、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装袋清运,日产日清,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并及时清运;清扫、清运建筑垃圾前必须适量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现场焚烧垃圾。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二十条措施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二十条措施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因此,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尤为重要。
以下是二十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以期减少扬尘污染的影响,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一、制定严格的扬尘治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建立有效的建设工地扬尘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扬尘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合理规划建设工地,尽量减少扬尘产生源的数量和规模,避免密集的建设工地在同一区域进行。
四、在建设工地周围植被丰富的绿化带,起到过滤扬尘的作用,同时提高空气质量。
五、对建设工地进行封闭管理,采取防尘措施,如搭设围墙、布置防护网等,减少扬尘外扩。
六、严格控制工地人员和车辆进出,建立完善的进出管理制度,避免扬尘产生。
七、加强建设工地内的清洁工作,进行定期的清扫和湿拖地,减少扬尘的堆积和扩散。
八、使用低扬尘材料和设备,在选择建筑材料时优先选择低扬尘、环保型的产品。
九、限制建设工地的施工噪音和振动,避免由此引起的扬尘。
十、定期进行建设工地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和扬尘的积聚。
十一、建立清洁水源,供建设工地使用,减少扬尘时的水源问题。
十二、加强建设工地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扬尘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十三、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扬尘防控意识,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十四、加大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治理效果。
十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众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关注和参与度。
十六、建立全面的环境管理体系,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管。
十七、鼓励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广建设工地节能环保、低碳减排的技术和方法。
十八、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建设工地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罚结果,增加其失信成本。
十九、加入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扬尘治理经验,提高我国的扬尘治理水平。
扬尘污染防控十二条措施

扬尘污染防控十二条措施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加,扬尘污染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扬尘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还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
本文将介绍十二条有效的措施,帮助我们更好地防控扬尘污染。
1. 加强扬尘源管理扬尘源管理是防控扬尘污染的首要任务。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健全扬尘源清单,并对重点扬尘源进行分类管理。
同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工艺和技术手段,减少扬尘的产生和排放。
2. 实施控尘措施在扬尘污染潜在源头,比如道路施工、建筑工地和采石场等地方,应该采取有效的控尘措施。
例如,覆盖裸土地、喷洒抑尘剂、建立封闭作业区域等方法,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
3. 推行湿法作业湿法作业是一种有效减少扬尘污染的方法。
在施工、清洁等环节,应该采用湿法作业来防止扬尘的产生。
同时,对于需要采矿和挖掘的行业,也应该推行湿法采矿,控制扬尘的扩散。
4. 合理规划道路和建筑道路和建筑规划应该注重减少扬尘产生的可能性。
例如,在道路规划中,应该考虑设置隔离带和绿化带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建筑设计中,应该选择封闭性好、材料不易产生扬尘的结构和材料。
5. 加强督查与执法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控的督查与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加大对扬尘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6. 进行科学调研为了更好地了解扬尘污染的特点和影响因素,需要进行科学调研。
通过对扬尘源、传播路径和排放量的详细调查,可以制定更加科学、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7. 建立监测系统建立扬尘污染的监测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监测扬尘污染情况。
通过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评估扬尘污染的程度和趋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8. 推广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是减少扬尘污染的重要手段。
通过推广清洁能源的应用,如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排放的扬尘污染。
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措施

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措施施工扬尘污染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现象。
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下面是施工扬尘防治的十二条措施。
一、正确选择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对减少扬尘污染非常重要。
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低尘施工方法,如喷洒水雾等,避免使用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方法。
二、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确保施工人员能够遵守相关的扬尘防治要求,并能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和施工工具。
三、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空气湿度低、风力大的天气条件下进行施工。
过高的气温和低湿度容易导致土壤和施工材料的干燥,增加扬尘的产生。
四、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堆放和使用,避免堆放时带有污染物的材料接触土壤或水源。
及时清理材料堆放地点的杂物,减少扬尘污染的源头。
五、增强施工现场的湿度通过喷洒水雾等方式增加施工现场的湿度,减少扬尘的发生。
特别是在土方施工和拆除工程中,要经常进行喷水降尘。
六、加装扬尘防护设备在施工场地周围加装扬尘防护设备,如喷淋设备、风网等。
这些设备可以有效地防止扬尘的传播和外扩。
七、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封闭围栏和挡土墙,减少尘土的扩散。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工具的清洗,防止扬尘的产生。
八、加强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清理施工区域内的尘土和杂物。
并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清扫,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
九、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测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的扬尘监测系统,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在扬尘超标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册、标语等方式普及施工扬尘防治的知识,引导大家主动参与防治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三、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硼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五、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枧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六、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棵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棵露。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九、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十、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十一、施工现场运送士方、渣士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十二、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十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酒水设备。
非冰冻期每天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酒水频次。
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资料整理

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资料整理项目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质因受风力、人工作业等因素而扬散到空气中,对周围的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污染的情况。
为了防治项目扬尘污染,各地区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对这些措施进行资料整理,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项目扬尘污染。
1.建立起部门合作机制:各部门如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责任分工,提高监管的效果。
2.加强法规政策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出适用于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标准,明确责任和处罚措施。
4.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减少扬尘产生的可能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6.推广使用环保设备:如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站、湿式破碎设备和喷雾降尘装置等,减少扬尘的排放。
7.教育培训工作人员: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扬尘控制设施。
9.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加大对违法施工单位和个人的惩罚力度,提高法治水平。
10.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各种措施的实施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例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企业主动性不高等问题仍存在。
因此,除了完善和加强现有措施外,还需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为减少扬尘污染做出努力。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第一条为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颍淮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工地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建筑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和设施建设、园林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内的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施工单位不得挪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第五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工地项目部必须成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监理员、门卫为主要成员;必须建立扬尘管理网络并上墙公示;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账;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二)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挡。
(三)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四)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方、砂石、粉煤灰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
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五)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草、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六)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闭式外运。
(七)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第六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施工作业的除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工地围墙设置不低于2.5米高度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019-2020年整理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河北省十八条汇编

石家庄市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1、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一侧明显位置设置统一格式的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标准设置封闭式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围挡设置达不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石政办函[2013]101号)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石政办函[2016]156号)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材料堆放区、物料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土。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工地周边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使用非法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
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和垃圾必须使用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车辆,车辆必须统一标准全密闭,严禁遗撒、随意倾倒。
违反规定的,立即停工整改。
6、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违反规定的,立即停工整改。
7、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必须使用符合标准及消防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采取从底到顶全密闭封闭式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未达到标准的,立即停工整改。
8、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装袋清运,日产日清,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并及时清运;清扫、清运建筑垃圾前必须适量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现场焚烧垃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措施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廊坊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十二条严管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
采用砌筑式围挡的,围挡高度不低于3m;采用轻钢式围挡的,围挡高度不低于4m,市政工程的围挡和临时围挡高度不低于。
围挡外围底部采取硬化或绿化措施,严禁积存浮土和垃圾。
整体必须满足安全性、牢固性、密闭性、美观性的要求。
凡达不到要求的,未开工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已开工项目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混凝土硬化,且厚度不低于20cm,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混凝土硬化,且厚度不低于8cm,严禁使用砂石等软质材料铺设。
日常必须保持硬化地面清洁无积土,清扫时采取湿扫作业,防止扬尘。
凡不按要求实施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自动清洗设施和门禁系统,并保证实时对进出车辆有效冲洗,建立严格的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凡达不到要求的,未开工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已开工项目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时洒水清扫制度,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及时填写洒水清扫记录,配备充足的洒水清扫设备及人员,并有项目部专人管理。
重污染天气按预
警要求增加洒水频次。
凡未按要求落实造成现场扬尘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五、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严密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凡不按要求严密覆盖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存放点或容器存放;建筑主体内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清扫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密闭容器清运。
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现场随意丢弃、严禁现场焚烧、严禁凌空抛撒。
凡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七、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搬运时应采取抑尘措施。
凡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八、施工现场的石材、木材加工作业,生产半成品时应在封闭空间,采取抑尘措施下进行,成品加工及安装时应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
且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
凡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九、建筑工程主体阳台、窗口等临边防护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及消防要求(不低于每平米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底部设置挡脚板,防止垃圾、灰尘跑冒。
凡
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十、施工现场主干道两侧应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凡不按要求安装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大门和主要作业区域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控。
凡不按要求安装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
十二、遇4级以上大风时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严禁土方回填、严禁石材切割、严禁电气焊、严禁粉刷喷涂等作业。
凡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