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本办法的制定旨在巩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促进各人履行质量责任,积极参与品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也方便公司在质量问题出现时进行责任追踪、评定和考核。
定义质量问题是指产品出现品质缺陷,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现象。
它包括质量事件和质量事故两种情况。
质量事件指因产品或工件的品质原因导致产品返工或报废,并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了一定损失的事件。
质量事故指因产品或工件的品质原因导致批量不合格、成品返工或报废、顾客投诉或退货等,并对公司生产成本或声誉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事故。
等级划分我公司将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质量事件、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质量事件是指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情况。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到元以下的情况,或者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情况。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含元)到元以下的情况,或者当月连续三次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情况,或者对公司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含元),或者当月连续二次出现较大质量事故的情况,或者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或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情况。
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发生质量事故后,车间负责人或售后负责人应及时调查事故详情,撰写调查报告。
然后,应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找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接下来,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并进行技术处理和责任处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最后,进行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检查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并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质量部负责将每月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信息收集汇总,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考核结果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至财务部。
7.1 责任分配在质量事故中,责任人的行为与不良后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标题: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引言概述: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浮现问题时,能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制度。
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1.1 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企业应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责任范围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
1.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确定责任人,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责任人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2.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2 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3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建立质量追溯机制3.1 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责任人,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3.2 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避免质量问题传导。
3.3 建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应对质量事故,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
四、加强员工培训4.1 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加强员工质量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关注产品质量。
4.2 强化技能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浮现质量问题。
4.3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预质量管理,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五、加强外部监督5.1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问题并改进产品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过程控制、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当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二章质量责任划分第五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包括: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六条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协调、监督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职责。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要求,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设计文件,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并对监理质量负责。
第十条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质量管理不到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设计要求,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出现质量缺陷、隐患、降低使用标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现象。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明确事故原因和责任,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应当按照调查结果进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质量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____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全省石油系统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商品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而制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发生二级以下事故,由各市分公司____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省公司安全质量处。
发生一级事故,由省公司____;发生重、特大事故,由集团(销售)公司会同有关部门调查。
第五条凡发生等级事故,分公司必须在____小时内报省公司安全质量处。
第六条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事故,不追究责任。
第二章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七条事故分类(一)火灾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爆炸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设备事故。
由于设计、制造、____、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四)生产事故。
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业以及跑油、混油的事故。
(五)交通事故。
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行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六)人身事故。
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七)诈骗事故。
在经营活动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财务和有关经营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八)盗抢事故。
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一、前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如何追究责任、报告情况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责任追究1.问题造成原因在进行责任追究前,需要进行问题造成原因分析。
分析环节应该紧紧围绕工程质量问题展开,明确导致问题的根源,为问题的责任划分提供科学的依据。
具体原因包括:•设计问题•材料不合格•施工质量问题•管理不到位等2.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应该根据问题的原因、责任人的任务、职责以及行为准则等因素进行判别。
在责任划分程序中,应该准确地判断行为的性质,确定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从责任,并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的责任方,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对于责任较轻的人员,可以通过工作安排、加强培训等方式进行纠正;•对于责任较重的人员,应该进行调离、罚款、开除等处理方式;•对于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重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报告制度1.信息报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以及时处理问题。
信息报告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其中包括:•设计文件报告•施工方案报告•施工过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2.时间节点报告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好工程周期表,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进度,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提交状态报告。
3.问题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以此来避免问题扩大化和一再扩大化的情况发生。
4.应急报告发生紧急事故时,在最短时间内,制定好应急预案,对内及时报告,对外做到有效应对和信息披露。
5.审核报告对于重要内容和重要关节,应建章询问,建立相关档案,方便监管单位随时查阅和核对。
任何调整和修订,都要经过详尽的申请、审批和审核,并对整个报告制度做好质量把控,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
四、总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对于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维护工程质量,提高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具有重大的意义。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质量问题追究程序,强化质量责任落实,降低质量损失,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责任追究是指对公司内部发现和外部市场反馈的所有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三条质量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惩前毖后,有错必究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各环节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小组,为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质量问题追究处理工作的专门组织。
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小组由质量管理部、分厂、物控部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具体组成为: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六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小组在公司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下工作,直接向最高管理者汇报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落实;2、负责收集、提出有关质量改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研讨质量改进措施,并实施;3、负责组织对质量责任追究、质量改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4、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与质量责任追究有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质量问题分类和责任界定第七条质量问题和质量责任承担界定如下:第一类共性质量问题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因检测中心错检、错判造成的,由检测中心承担责任;因检测方法不一致造成的,质量检测中心应积极和对方沟通,争取减少损失。
2、产品出厂检测合格(留样复检仍然合格),但在市场上抽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应生产车间承担主要责任。
3、因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经评审后放行造成损失,由签署同意放行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4、产品包装内有异物、包重不合格,由生产车间承担主要责任。
5、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承运司机承担责任;在规定期限不能追回损失,由物流中心承担责任。
其它部门自行找车的,由找车部门承担责任。
6、未能在客户要求的交货期内交货,因车辆原因导致的,由物流中心承担责任;因其它部门因素导致的,由相应部门承担责任;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期交货除外。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各方的责任,依法追究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者,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2.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的内容3.工程质量责任的内容包括:(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并落实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二)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设计单位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和配合施工的工作,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作,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四)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并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材料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材料供应单位应保证所供应的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材料供应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验收工作,保证材料的质量安全。
四、工程质量责任的追究4.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追究工程质量责任的程序包括下列几个环节:(一)发现责任行为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掌握工程质量责任行为,可以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投诉举报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对质量问题的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客户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管理层。
三、职责和义务1. 全体员工应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并且要遵守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各部门主管负有监督和管理本部门质量工作的责任,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成。
3. 公司领导层要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政策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 质量部门要负责监督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并提出改善措施。
四、追究责任程序1. 质量问题的发现当出现质量问题时,任何员工都可以对问题提出反馈。
可以通过向直接上级报告、或者通过内部质量管理系统提交质量问题报告的方式进行。
2. 质量问题的调查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质量问题的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调查,找出问题的原因和影响范围。
调查结果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追究责任如果质量问题的责任可以明确归属于某个员工或部门,公司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责任方的过失程度,采取相应的追究责任措施。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4. 改进措施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公司还要根据调查报告中的发现,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相关的流程、人员进行调整,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奖励机制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并且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公司设立了相应的奖励机制。
员工如果能够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者在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可以获得奖励和表彰。
六、监督与评估公司质量部门将定期对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报告。
领导层要根据质量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七、追究责任的公平性原则公司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追究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据可依,不得随意武断或包庇,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公正。
八、制度的落实与管理公司质量部门将负责对本制度的落实与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和宣贯工作,提高员工对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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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连带领导责任:指对主要责任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者,如项目 经理、工段长、主管、部长、厂长、总监等。
6.2.1.4责任主体部门:指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所在的系统或模块,如技 术中心、品质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招标办公室、财务管理 中心、营销公司、国际贸易公司、制造中心、电机事业部、微波场产品质量事故的反馈。
制造中心负责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事故的反馈。
执行细则
质量事故损失分为“一般损失”(10万元[含]以下);较大损失(10-50
万元[含]);重大损失(50-100万元[含]);特大损失(100万元以上)。6.2责任主体界定原则6.2.1定义:621.1主要责任:指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如产品设计人员、检 验员、操作工、业务员等。
3.1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实现全过程中(设计T采购T生产T销售T物流T服务)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一定程度质量损失的批量性质量问题,或者由于某 一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损失(包括间接损失)的事件,如生产制造过程中 的产品返工、返包、停转产,市场反馈重大或典型质量问题和投诉等。
质量责任追究原则: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质量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 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签发人:森幸一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强化质量责任,降低质量损失,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特制定本公司质 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质量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处理和追 究措施。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质量责任追究对象为公司相关部门和员工、 配套供应商、外包物流公司等。
三、定义
622责任主体人员及连带领导由各责任主体部门总经理/总监/部长界定。
6.2.3配套供应商/外包物流公司责任主体人员及连带责任由供应链管理部/营销公司指定。
6.3经济赔偿/责任追究6.3.1公司内部个人赔偿/处罚金额确定方式:631.1市场反馈质量事故
根据质量事故中责任界定的不同,承担的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