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公司监控查看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查看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制定监控查看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同时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权益,维护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必要性、比例性的原则,确保监控措施与保护目标之间保持合理平衡。
二、监控范围和内容公司的监控系统主要覆盖以下区域:办公区域、会议室、出入口通道、仓库以及其他关键区域。
监控内容限于公共安全和工作管理需要,不得侵犯员工个人隐私和非工作时间的个人生活。
三、监控设备管理1. 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监控范围或位置。
2. 监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指定部门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看、拷贝或者传播监控内容。
四、监控查看权限1. 监控内容的查看权限仅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安全部门负责人以及必要时的法务或合规部门人员。
2. 查看监控内容需有正当理由,并填写查看申请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避免无关人员接触。
五、违规处理违反监控查看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监督和投诉公司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如对监控管理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监督机构应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七、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相关部门应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监测已成为互联网安全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线监测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实时监测网络流量、用户访问行为、风险事件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是指建立一套完善的在线监测体系,规范在线监测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二、制度目的1、规范在线监测操作流程,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2、明确定义在线监测管理责任和权限,加强对监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3、加强对监测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4、提高安全事件发现和处置的能力,确保网络安全。
三、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在线监测管理。
四、制度内容一、监测管理责任1、确定在线监测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2、建立监测值班制度,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3、开展定期演练,提高监测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监测管理流程1、监测对象分类: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分类监测,包括网站流量、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等;2、监测点设置:根据网络拓扑结构和监测目标,精细地设置监测点,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3、监测数据收集:利用监测设备采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4、监测数据存储: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5、监测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安全事件,并制定有效的处置方案。
三、监测管理控制1、对监测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2、监测数据的保密性和可靠性,每个员工都要签署保密协议;3、明确监测数据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泄露和滥用;4、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查和整理,并及时更新监测规则和设备。
四、监测事件处置1、建立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定期对事件处置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2、对安全事件进行紧急响应和处置,并进行事后分析和评估;3、加强对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事件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五、制度实施与监督1、新员工入职时要对其进行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2、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对外的审计,确保制度有效实施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3、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内容和管理要求。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2、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在线监测设商处理的由安环科同设备厂家或运营商进行沟通处理故障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安环科备案。
3、安全管理
(1)在线监测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车间制定的设备巡回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如生产厂家、第三方运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对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时,需要主管人员陪同。每次要做好工作记录,离开在线监测设备的同时,要锁好门窗。
第十一条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应提前上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设施发生故障需立即组织抢修的,应尽快向主管单位办理环保设施停机报告手续。
第十二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管理人员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取样监测,并由安环科或其他指定部门及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记录缺失、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设备管理脏乱等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
拟制
审核
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相关单位应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按照相关报送审核材料。
第十四条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线监测设施损坏或随意拆除、破坏的,罚相关责任单位100元/次;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设施异常情况而造成较大影响的,罚相关责任单位50元/次。
第十五条在线监测设施停机未按要求进行执行报告制度的,罚相关责任单位200元/次。
(3)安全环保管理科主管人员负责每周不定期对各在线分析仪设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设备周围设备内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样品采样处理及数据是否超标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所需药剂和标准气体,及时更换;和第三方运营商沟通,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定期校核工作及记录如零点、量程的检查和校正;详细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检查和记录台账,包括日常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易损件更换、停电等检查及详细记录;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检修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和公司环保科备案等情况。
公司的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的监控管理制度监控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实现对公司重要区域、关键资产及信息系统的有效监控,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一、制度范围本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访客。
监控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办公区域、数据中心、仓库以及其他关键区域。
二、监控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监控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个人隐私权。
2. 必要性原则:监控仅限于为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所必需的范围内。
3. 透明性原则:公司应向员工明确告知监控的存在、目的及范围,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三、监控措施1. 视频监控:在公司重要出入口、财务室、仓库等关键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 门禁系统:使用门禁卡或生物识别技术控制人员进出敏感区域。
3. 网络安全: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监控网络流量,防止未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
4. 物理安全: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权限管理1. 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监控录像,且需有合理的理由。
3. 任何监控记录的查询和使用都应当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
五、违规处理1. 未经授权擅自查看监控资料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发现监控设备被破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并采取修复措施。
3. 对于故意破坏监控设备或试图规避监控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监督与评估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随着技术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
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运维专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运维专员的管理,提升运维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范围1. 运维专员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公司服务器、网络的稳定运行,确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备份。
2. 运维专员需负责监控和维护公司的各项IT设备,及时解决故障。
3. 运维专员要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运维专员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确保系统与业务的无缝对接。
5. 运维专员要及时学习新技术,提升自身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1. 运维专员每日上班需进行系统巡检,查看服务器、网络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 运维专员需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3. 运维专员需及时处理公司员工提出的IT问题,并给予解决方案。
4. 运维专员需定期参加技术培训,提升自身技能。
5. 运维专员需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工作要求1. 运维专员需具备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运维专员需熟悉常见的操作系统和网络设备。
3. 运维专员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运维专员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不同部门合作。
5. 运维专员需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
第五章绩效考核1. 运维专员的工作绩效将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定。
2. 运维专员需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 运维专员需定期参加公司举办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运作和系统安全的运维专员将受到处罚。
2. 对重复犯错的运维专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运维专员,公司将给予警告或解雇。
第七章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运维专员管理制度,运维专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公司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二、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和坚持科学的原则,提供优质、热情、高效的服务.三、热情、礼貌地应对咨询和提问,并耐心、细致地作出答复,当场不能作出答复的,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便于之后解答.四、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五、佩戴相应的有效证件,依法监测.并做好衣冠整齐,仪容整洁.六、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绝不允许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思想和言行.七、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八、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九、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十、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十一、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要时要先经过适当的转化等处理后,再行排放.十二、使用点、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十三、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十四、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掌握相关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十五、下班或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三、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表、统计等.七、定期对信息管理中心和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八、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九、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十、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十一、做好监测站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防止其他人或自然事故的发生.十二、服务人员原则上是要在技术服务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12个小时内解决问题.十三、服务人员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应及时跟客户联系、说明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说明.十四、服务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或本人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与公司联系,共同分析其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安排下一步工作.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负责通过维护端对数据信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二、计算机必须在干净、干燥和无干扰的环境中运行,防止颗粒、灰尘、各种液体进入,并保持相应的环境温度.三、进行网络安全防范,防止网络安全攻击.当外来攻击发生,具有相应的检测,发现和处理外来攻击的能力.四、定期检查通讯线路、物理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负责保证系统整体通讯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五、必须对操作使用和维护在线监测系统的用户进行权限分配,以保证操作和维护系统的安全性、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六、只允许操作和运行在线监测的控制、管理和系统维护软件,不得通过在线监测网络来搜寻互联网上的其他内容.七、由制定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八、未经批准同意,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任何信息资料.九、未经同意,禁止外单位、外部门人员操作和使用专用电脑.十、禁止对外借用软件、机器等设备.十一、未经同意不得向专用计算机下载文件、拷入软件或文档,软盘、可移动硬盘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十二、做好计算机设备软、硬件维修,系统维护、清除病毒,使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十三、对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维护、数据信息查询和处理等的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应的网络技术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本工作.日常巡检制度一、巡查前必须调阅所需站点的运行数据和日志信息,准备好各种试剂和材料.二、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三、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四、根据系统要求对系统流路、预处理装置、取样装置等进行清洗和维护.五、根据仪器维护手册的要求和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六、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七、根据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试剂更换、标样校正和实际水样对比校正等工作.八、认真查看各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状态和数据信息,判断运行是否正常.九、认真做好站点的日常巡查工作记录,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监测子站的频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十、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汇报,同时应做好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的应急补救措施.十一、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地区,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监测站房是否有积水漏雨的现象.化学器皿、试剂使用管理制度一、各基站负责人应保管好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状况,定期提出补充计划,保证配置合理、有序.二、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通风阴凉处,且不得在站房内大量积存.保存在子站房内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三、如有剧毒试剂,设专人保管外,还需加锁存放,经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至少共同称量,并记录用量.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分类存放,并做到每种化学试剂用一种器皿,避免混用.五、稀释浓酸、碱等试剂时,应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和储存.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六、按实际消耗需要配制在线分析试液,并在保质期内使用,以节省成本,保证监测分析质量.对需要购进的进口分析试液,要做好计划,并按规定储存保管和使用.七、对配制好的试剂溶液、标准溶液,要按规定粘贴瓶签,按规定标示溶液名称、浓度类型、浓度值、介质、配制日期、配制温度、保质期或核校周期、配制人等.八、定期检查保管储存的试剂、试液,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过期变质等的试剂、试液按规定进行处理.九、出现化学试剂、试液中毒、灼伤等事故,应立即按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严重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上级领导.运营报告和报表制度运营中心对监测站运行情况执行报告制度,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包括:在完成对仪器性能考核工作的一周内写出情况报告.对水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对仪器故障的发生及排除实行一事一报.对日常运行情况逐项记录,一月一报.1、原始记录要求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故障处理记录、设备更换记录、仪器校正和校准记录、年度检修记录、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远程调阅记录.2、月报制度月统计报表:对当月远程调阅记录、日常巡检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整理,对当月数据、维护、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每个月的5日前提交上月的月报,交部门备份,并抄送业主方.月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日常巡检时间安排、试剂配置和更换、耗件耗材更换、资金组织和材料购置等3、年报制度对年度的维护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对年度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对下年的工作提出建议,提交下年度整体的工作安排.交部门备份,并抄送业主方.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指两类事件:一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如:火灾、水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类;另一类是指被监测水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两类事件均具有不可预知性,因此,针对此类事件,特制定本办法.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1.1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请求援助等,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记录.同时,应时刻保持与公司运营中心和业主方的联系,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情况,以便采取处理措施.1.2事件发生后必须提交事件过程报告,与业主方共同协商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措施.1.3对整个事件进行全程记录.1.4所有记录、报告等资料必须存档保存.2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2.1当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到被监测水体出现重大超标,可能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自得到监测结果起两小时内对监测结果进行判定人工取样手工分析、仪器紧急监测,当判定结果属实时,立即通知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并对通知进行记录.2.2加快自动监测频次,随时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2.3根据相关方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现场监测的实际水样.2.4自动监测与人工分析24小时连续同时进行,同时为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对水存留标记,以备补查.2.5每天出具24小时自动在线监测和人工分析结果报告,送交各相关方包括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2.6当突发事件过去之后,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情况和持续时间,对事件进行分析,提交事件的分析报告.2.7对事件发生过程的所有记录、分析报告等进行汇总备案保存.3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3.1及时原则——必须在第一时间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并随时进行事件的通报.3.2真实原则——必须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不允许对事件进行夸大或缩小.3.3准备原则——必须在日常运行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减少事件发生时的忙乱和出错.运营执行办法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二、每天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通过安装在运营维护中心内的水质在线管理平台维护端接受各监测站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四、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五、当出现仪器或监测站其他部分异常时,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六、每月对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在下月5日前提交业主方.七、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公司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八、按照编制的停机检修计划,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监测站进行停机检修,停机检修计划应当得到业主方的签字批准.停机检修时做好停机检修记录.九、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十、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每年对各站的托管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业主方要求的各个方面内容.在业主方要求时提供运营维护的各方面原始纪录.。
公司远程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远程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保护公司资产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远程监控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必要性、最小化干预和保密性的原则,确保监控活动不侵犯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远程监控系统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数据中心、仓库以及其他关键设施的远程监控。
所有使用远程监控系统的员工和第三方合作伙伴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管理职责1.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远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监控策略,审批监控计划,并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远程监控工作,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四、操作规程1. 远程监控系统的开启和关闭应由授权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系统。
2. 监控内容应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得无故扩大监控范围或深度。
3. 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非授权人员不得访问、修改或删除。
4.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隐私保护1. 公司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避免对非公共区域的无故监控。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监控内容,应严格控制访问权限,仅允许授权人员查看。
3. 任何监控活动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或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技术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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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
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7)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需经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
后保证正常运行,其数据作为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检查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采集传输设施及相关平台、管路、伴热等设施。
第二章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在线监测设施监督管理
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拟定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在线监测设施环保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总体监督管理,对各分(子)公司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设施使用、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监督各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台帐档案及技术协议的完善情况;
(五)协调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办理。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为本辖区内在线监测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考核细则;
(二)负责分(子)公司在线监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管理;
(三)为公司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提供相关资料及文件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为第三方运维单位提供在线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
(五)各分(子)公司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有计划启停必须在启停前两日内报于公司安全环保部,突发故障性启停需在突发故障后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六)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填写《烟气净化及CEMS启停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
第六条第三方运维单位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责任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上报、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
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二)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管理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能正确、熟练的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三)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完成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工作,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四)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在线监测系统和设施的技改建议并制定措施。
(五)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对负责运营的自动监测设施的资料及监测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
第三章设施运维要求
第七条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运维
(一)每天至少保证上午和下午各一次的设备巡检,巡检内容包括查看主体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况、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历史数据以及数据异常超标情况,做相应的巡检记录并确保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
每天在全国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平台查看传输有效率。
当在线监测数据和传输有效率出现异常时,及时确认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二)结合现场情况,每15天至少对仪器进行一次零点和跨度的手动校准。
(三)每月对整个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保养和维护,包括:
1、采样探头及采样管路、反吹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清洗和维护;
2、对数据存储、控制和传输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
(四)每3个月进行一次手动对比监测,对测定结果进行性能指标判别,各测量结果超出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作出书面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系统检查维护。
(六)保持仪器设备及站房的清洁。
第八条故障维修及启停
(一)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分(子)公司通知后,一小时内要到场,及时消除故障缺陷,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应当事先报告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及时上报政府环保管理部门。
(三)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向政府环保管理部门报送样品数据,人工采样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第九条文件档案台账的建立。
第三方运维单位应建立在线设备相关文件资料的台账,以便环保部门和公司现场检查。
(一)技术档案内容:
(1)监测设备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和设备基本信息备案表;
(2)运行、巡检记录;
(3)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4)定期校准、比对记录;
(5)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6)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7)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
(二)技术档案的基本要求:
(1)档案中的表格采用统一表格;
(2)现场记录在现场及时填写,确保记录清晰、完整;
(3)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客观准确评价;
(4)与仪器相关的记录放置现场并妥善保存;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公司和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一)第三方运维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上报、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运维单位的岗位现场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组织对第三方运维单位每月至少一次的现场检查,可参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规范标准,查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的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性可保留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方自行监测结果和省、市监测站季度比对监测结果,存在因运维数据不准给公司造成排污收费增加的部分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和分(子)公司在日常管理检查时,可按以下情况进行考核。
(1)未按要求进行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校准、定期维护、定期校验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套。
(2)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每月每套累计超过四次或设备运转率在95%以下的;甲方考核乙方100元/套。
(3)在线监测设施故障、维修、更换不报告或延迟报告的;每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4)运行记录和文件档案不规范,现场巡检记录不真实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5)现场检查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考核200元/套。
(6)在运维协议时间内,不遵守公司和分(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可按公司和分(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第三方运维单位按规范进行在线设施运维服务,建立周报、月报制度。
报告中要求有各点位的网络巡查情况(平台数据超标及异常、数据传输)、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处理情况、需消缺的各类问题等的分析报告,于每周一例会时报公司、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月报于下月10日前报告。
第十三条因维护不到位,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外并承担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因运行维护不到位,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造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和季度比对监测不合格的,扣除相应设备的季度运维费,承担由此引起的政府环保部门的处罚和后续有效性审核的全部费用并确保设备通过有效性审核。
第十五条违反技术规程、监控分析和数据传输要求,擅自改变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和工作方式(如量程设置不规范、设置转换系数等),采集、传输和上报虚假监控数据等致使监控数据失真的,经环保部门查实的,除承担由此引起的政府环保部门的处罚外,并解除第三方运维合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涉及到的或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
内容相抵触的管理规定,以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