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豫财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任务。
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我们对2019年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积极探索,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积极探索,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设、基础管理等方面均有新突破。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深化,各省辖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和工作机制均已建立;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赃物罚没物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
二、剖析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今年资产管理工作提升明显,但结合本次考核及日常工作反馈情况,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部分省直部门(单位)、市县资产管理制度仍不健全,管理存在盲区。
二是部分省直部门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不到位,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还不到位。
四是部分市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创新性有待加强。
国资监管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国资监管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国资监管情况年度工作报告自2018年开始,国资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发布一份国资监管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主要反映了国资监管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情况和效果。
这份报告是一份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结和回顾,同时也是对未来一年监管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在过去几年中,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一直处于全面升级和完善的过程中。
国资监管部门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努力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在2019年的国资监管工作中,国资监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改善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等。
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方面,一些新的政策法规被制定并通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的修改和完善、《国企法》的制定和出台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国有资产的运作和管理,并且通过法律手段对国有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止。
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方面始终是国资监管的重中之重。
国资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在公司治理、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方面进行规范。
同时,还推动国有企业在人才培养、内部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提升。
改善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国有资产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国资监管部门通过引导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培育新业务板块等方式,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国资监管部门还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扩大经营范围,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竞争力的目的。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国资监管部门也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资监管部门推动国有企业在并购重组、资产剥离、上市等方面加快步伐,引导国有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多元化发展。
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两种经济体制的融合发展。
最后,加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也是国资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
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范文

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范文1. 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
本报告旨在分析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改善经营状况。
2. 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
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2.1. 利润总额变化情况根据数据统计,过去五年间,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
具体来说,2016年的利润总额为X亿元,2017年为X亿元,2018年为X亿元,2019年为X亿元,2020年为X亿元。
从数据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逐年提升。
2.2. 盈利能力分布情况针对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处于中等水平。
少数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较为薄弱,可能会对整体经济运行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3. 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国有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
其中,经济增长、市场需求、企业管理水平、技术创新等因素对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
3.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对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给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的分析结果。
3.1. 资产总额变化情况根据数据统计,过去五年间,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
具体来说,2016年的资产总额为X亿元,2017年为X亿元,2018年为X亿元,2019年为X亿元,2020年为X亿元。
数据显示,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逐年增加。
3.2. 负债总额变化情况国有企业的负债总额在过去五年间也呈现了稳定增长的趋势。
具体来说,2016年的负债总额为X亿元,2017年为X亿元,2018年为X亿元,2019年为X亿元,2020年为X亿元。
从数据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负债总额逐年增加。
3.3. 资产负债率分析资产负债率是评估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从数据统计来看,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且整体运行状况良好。
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分析报告

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分析报告一、背景介绍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在经济运行中拥有主导地位和重要影响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本次报告中,我们将对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分析,以了解其资产状况和结构,为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二、资产总额分析通过对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资产总额逐年呈增长趋势: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总额在过去几年中逐年增长,展现出企业发展的积极态势。
例如,2018年的资产总额为X亿元,而2019年的资产总额为Y亿元,增长了Z%。
2. 部分行业资产规模较大:国有控股企业涵盖了多个行业,其中一些行业的企业资产规模较大。
以能源行业为例,该行业的主要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大,占据了国有控股企业总体资产的一定比例。
3. 资产构成多样化: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结构相对多样化,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厂房、设备、土地等,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三、资产结构分析通过对资产结构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固定资产在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占据较大比例。
这是因为国有控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投资,购买固定资产以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
2. 流动资产占比适中:流动资产在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占据适中比例。
这是因为流动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能够应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需求和风险。
3. 无形资产占比较低:国有控股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比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无形资产的获取和管理相对较为复杂,同时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资产利用效率分析资产利用效率是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运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企业的资产利润率、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利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资产利润率较高: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利润率相对较高,说明企业的资产运营能够带来较高的利润。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10.1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形成《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9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87.0万亿元、负债总额58.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7.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2%。
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9万亿元、负债总额91.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7.1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5万亿元、负债总额178.8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14.9万亿元。
2019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3.7万亿元、负债总额83.7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3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3.2万亿元、负债总额262.5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0万亿元、负债总额1.2万亿元、净资产3.8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万亿元。
2019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7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3.2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7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0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27.0万亿元。
国资委公告2018年第1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资委公告2018年第1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2•【文号】国资委公告2018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8.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资委公告2018年第1号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相关精神,国资委对截至2018年7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国资委第149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国资委2018年8月12日附件废止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1.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7号)3.关于印发《关于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关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0〕82号)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5.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09〕337号)6.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分析机制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1〕119号)7.关于认真落实中央企业综合分析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2〕16号)8.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2〕120号)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分析机制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3〕24号)10.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监督一〔2017〕161号)11.关于印发《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07〕61号)12.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13.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1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15.国资委关于清理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3〕208号)。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根据发201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培训会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我便民服务中心资产清查小组的研究决定,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工作目标1、摸清家底;通过对我单位及各部门资产情况账务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固定资产在用、闲置、报废等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对我单位资产确权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1、清查基准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2、清查范围;1、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种银行帐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往来资金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2、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类存货进行盘点清查,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3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产等,进行核对,明确权属关系,完善相关资料,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完善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对各类毁损、报废、闲置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国资委进行处理;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对其他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4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往来资金进行核对清理;四、工作原则和方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织个部门配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1、以各部门账务为基础,结合固定资产系统的数据,进行实地盘点,走访,电话询证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2、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小组成员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核;3、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五、工作内容和步骤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1、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日—2018年5月31日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步骤,清查范围和清查方法;2、实施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25日;1、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账务进行核对,主要针对银行账款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预付款项等项目;对固定资产、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填写清查盘点表,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核对,并对所有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并和账务进行一一对比,分类整理盘亏、盘盈数据,上报存在的问题;2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我单位各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依据审计报告,对资产的盘亏、盘盈、闲置、报废进行后续处理,最终进行账务处理,使账务、管理系统、实物数据一致;3对于资产清查中出现的盘亏、盘盈、闲置、报废等资产,上报国资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国资委批复统一进行账务处理;3、总结阶段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10日;总结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按县资产清查办公室要求,上报本次清查结果,包括各类文件、资产清查明细表、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按财政局要求,认真填写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有关2016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镇实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4、工作督导;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2018年5月25日。
湖南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

《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的通知省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们根据《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现行的部分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制定了《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标准》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省属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
二、《标准》是省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评价资产配置绩效的基本依据。
三、《标准》主要包括预算上限、实物量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预算上限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经费限额,省直单位应当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实物量上限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额。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是单位需要更新的资产必须达到的最低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更新。
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使用成本过高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国家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暂未规定的,应当经单位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一般应采用普通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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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累计**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空调、档案保管设备及照相机等。
二、管理情况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基层单位管理固定资产意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我局设立资产管理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员的职责。
资产管理员熟练掌握《关于修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区经费管理办法》等涉及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业务的文件要求,同时全面掌握全局固定资产登记使用情况。
这样即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畅通、政策的实施,又方便了资产管理上下沟通与衔接,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2、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年,我局*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全面摸清了“家底”,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
3、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通过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清晰掌握了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及时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办法,拿出新措施,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