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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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

五、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1 总则1.1为加强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管理工作,规范专业接口关系,提高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校审、签署、发送与接收、归档等方面的管理。

2 设计条件的种类2.1详细设计阶段压力管道设计条件见表2.1。

表2.1 压力管道设计条件3 设计条件的编制3.1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应根据压力管道设计图(表)编制规定的要求,做到完整齐全,准确无误,字体工整,图文清晰。

3.2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应符合《勘察设计互提条件规定》(QT/SLECC0014-2003)规定,必要时,应增加内容说明;当有些条件表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通用设计条件表》(QT/SLECC0014.01-2003)。

3.3所有委托设计条件必须由专业负责人统一进行编号,编号可采用“项目号、提出条件专业代号、接受条件专业代号、顺序号”组合方式编写,多专业通用的设计条件,接收条件专业代号以“XX”代替。

编号举例:流水号(从001开始)3.4 设计条件提出后,需要局部变更时,由原提条件人在接受条件人的原设计条件表、附图上完成修改,作出明显、清晰的标识并签署(含日期),若设计条件变更内容较多,应重新提出设计条件,申明原设计条件作废。

重新提出的文件中必须注明以下内容:代替某月某日提出的条件及编号、修改人、修改日期。

3.5 由于一项设计条件的变更引起其它设计条件变更时,提条件人应相应对有关部分重新填写设计条件表。

3.6变更后重新提出的委托设计条件也应编号,编号方式采用在被代替的条件书编号后加注下标的方式,a表示第一次修改,b表示第二次修改,加注下标字母采用小写。

如:02006—PR\FW—002a3.7设计条件提交中的有关专业分工、衔接和要求3.7.1设备开口、由工艺专业归口向设备专业提交。

3.7.2设备基础的设计条件,由工艺专业归口向土建专业提交。

新设计的非标准设备,由设备专业向工艺专业返回设备基础条件后,再由工艺专业向土建专业提交。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5篇)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5篇)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劳动部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发的《压力管道管理与监督规定》,为确保我公司压力管道的长周期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压力管道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dn____mm____mpa以上,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危险性较大的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范围一、我公司压力管道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二、本制度不适应于如下条件:1.非金属管道;2.仪表管道;3.设备本身所属管道;4.交通工具上的管道;5.输送非易燃介质,无毒性介质为极度以下,无腐蚀性。

如:水、空气、惰性气体等,其管道直径小于____mm,且最高工作压力小于____mpa的管道;三、压力管道的附属设备也列入本制度管理范围,它们包括:阀门、安全阀、压力表、防爆片和阴极保护等。

四、压力管道包括:直管、弯管、管件(角弯、三通、膨胀节等)五、管道划分界限:1.管道与设备焊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2.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3.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____为专用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第四条管道分级及管理规定按化工部《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划分:1.压力管道按a、b、c、d四级划分;2.我公司在用管道属c、d二级,具体使用介质:(1)c级为天燃气输送管道;(2)d级为蒸汽输送管道;第二章公司各单位、部门职责第一条运行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2.____领导压力管道的____、检修、验收、及试车工作;3.____编制压力管道的年度检验计划的报废等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4.审批压力管道的修理计划及方案,并监督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近计划的方案实施;5.审批压力管道参数的变更和修定;6.____建立建全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实行规范管理;7.负责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工作;8.对全公司的压力管道安全运行进行全面监督;9.____压力管道事故分析及处理;10.制止各种违章行为;11.____安排管材及其附件的采购,均应有合格证、材质等相关证明。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3篇)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3篇)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道设计与安装1. 压力管道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明确管道材质、尺寸和承压能力等技术要求。

2. 压力管道安装前,应进行材料鉴定和检测,并确保管道和法兰之间的连接牢固。

3. 压力管道的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焊接后应进行压力试验以检测焊缝的可靠性和管道的可用性。

三、运行与维护管理1. 压力管道运行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2. 压力管道运行期间,应设置监测仪表以监测管道的压力、温度、流量等参数,并定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记录。

3. 压力管道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查和清洗管道,定期更换易受损部件,及时处理漏泄等问题。

四、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1. 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爆裂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安全。

2. 压力管道应设有泄漏告警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 在压力管道附近应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围栏、警示标识等,以防止外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五、监督与检查1. 压力管道的监督和检查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协助企业实施管道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压力管道的保养维护记录应及时、准确的进行登记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分析。

3. 对于违反压力管道安全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修订时应及时调整与更新。

2. 对于已在使用中的压力管道,相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规改造,以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三、结语本规定规范了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旨在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安全。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2)1范围本标准明确了压力管道管理指导思想、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检验、修理改造等各环节必须遵守的要求。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4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4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在内部超过0.1兆帕(MPa)的压力下工作的管道。

由于这些管道运行在高压下,一旦发生泄漏、爆炸或其他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的样本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超过0.1兆帕的压力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维修等环节。

第五条压力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安全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压力管道管理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压力管道设计第七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压力管道设计应明确管道的工作参数、材料选用、安全阀的设置等关键问题。

第九条压力管道设计应科学合理,结构牢固,确保可靠安全运行。

第十条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应保存至少10年,并随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

第三章压力管道施工第十一条压力管道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施工材料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施工过程应进行严格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确保无泄漏。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颁发验收证书。

第四章压力管道使用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管道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情况。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检修等环节的管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与检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的;(二)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以及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四条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分为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和动力管道:(一)工业管道(GC类)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二)动力管道(GD类)是指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

本规定所指的压力管道是指工业管道。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工业管道级别划分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的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炷),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3.输送除前两项介质的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A 10.0MPa,或者设计压力>4.0MPa ,并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 C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管道为GC2级:GC3级管道除外,介质毒性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GC1级的管道。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管道为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 ,并且设计温度高于-20 C但是不局于185 C的管道。

第六条本规定引用的文件:(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 )(四)《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质技监局锅发〔2000〕99 号)(五)《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虽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 号)(六)《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 号)(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八)《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定》(GB50316-2000 )(九)《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SHS01005-2004 )(十)总部《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十一)总部《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十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1997 )(十三)《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设备管理部是压力管道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及总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制(修)订公司压力管道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二)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对重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第八条物资供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对压力管道元件供应商资质的审查;(二)按采购计划,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供压力管道元件及相关技术资料;(三)建立压力管道元件进厂验收制度,对于新采购进厂的压力管道元件,由物资采购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或者标准,以规范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安装、检验、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对压力容器的注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鉴定、使用、事故应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压力管道的分类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检验、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同时还明确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 压力管道设计规范:该规范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原则、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连接方式、布置方式、支承支撑、防腐防蚀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压力管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密封性。

4. 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规范:该规范对压力管道的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施工设备与工具、施工现场安全、焊接与非焊接工艺、无损检测、通球试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和工程安全。

5. 压力管道运行维护规程:该规程对压力管道的运行监督、监测与检修、事故预防与处理、故障排除与记录、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应的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009版)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长输管道(GA类)、公用管道(GB类)和工业管道(GC类)。

第四条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工业管道《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可划分为GC1级、GC2级和GC3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本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本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管理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

第五条压力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道的选用与设计第六条在进行管道选用和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管道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

2. 管道的设计应满足正常工作和事故情况下的压力和温度要求。

3. 管道的连接方式应合理可靠,能够承受压力和温度的变化。

第七条管道选用和设计应进行必要的计算和校核,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管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管道的运行参数应在管道管理单位的控制范围内,不得超过允许的标准和限值。

第十条管道安全技术措施应齐全,包括泄漏和防爆的预防措施、报警设备、紧急停车装置等。

第三章管道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一条管道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第十二条管道的调试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确保设备和管道在安全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管道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管道的试验与核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管道的运行与维护第十五条管道的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十六条管道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档案。

第十七条管道的维修和检修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管道设备的检测和测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管道的紧急处理与事故预防第十九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停车、排除隐患,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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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管理规定2001年3月10日实施编制:项目部技术管理组批准:段天魁编号: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关于发布《压力管道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现将《压力管道设计管理规定》395-06-2001发给你们,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局部修改,请认真组织学习,为提高管道设计质量共同努力。

公司原规定《压力管道设计管理规定》(395-06-2000)同时废止。

本规定于2001年3月10日开始实施。

项目部技术管理组2001年3月10日注:本规定在网上发布。

1 目的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局《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管理好压力管道设计是重要环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各有关专业,包括管道、管材、管机、热工及工艺系统部、综合一部、二部等所承担的压力管道设计(以下简称为管道专业)。

2.1 设计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遵守本规定。

2.1.1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1.2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2.1.3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2.1.4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2.1.5 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

2.2 本规定不适用下列情况(1)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2) 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3) 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4)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2.3 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3) 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 GA1(2)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3) GA1(3)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GB1、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 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1)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2) 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管道;(3) 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注1: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3 管理职责3.1 公司总工程师为公司主管技术负责人,管道工程部主任为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

3.1.1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向公司提名任命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压力管道审批人员资格的认聘或批准。

3.1.2 公司主管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公司重大工程项目中重大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

3.1.3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协助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公司内管道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资格考核与申报,并负责压力管道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准。

3.2 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人员配置的审批。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与检查、各级人员的业务考核、资格认定与发布。

3.4 公司项目部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压力管道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体系文件贯彻、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管理,并对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正确使用负责。

3.5 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将现行压力管道常用标准规范及公司设计手册目录输入计算机网络,供设计人员应用,并及时发布启用和替代通知,以保证设计标准的有效性。

3.6 压力管道设计部主任工程师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资格考核认定及压力管道设计法规的具体贯彻实施。

4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及职责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包括设计、校核、审批人员。

4.1 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职责4.1.1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方面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并有一年以上的压力管道设计经历。

4.1.2 能较好地贯彻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项目统一规定。

4.1.3 认真负责,精心设计,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1.4 负责校审后设计文件的正确修改、整理,对设计质量负责。

4.2 校核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职责4.2.1 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工作三年以上,具备独立设计的工作能力,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在生产中经过考验,没有质量问题。

4.2.2 具备压力管道设计方面专业知识,并了解相应的工艺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4.2.3 能贯彻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项目统一规定,并能独立处理设计、安装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4.2.4 工作细致,责任心强。

熟悉计算机设计软件的应用。

4.2.5 能与审核人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设计人在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4.2.6 全面校核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并对校核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4.3 审核(定)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职责4.3.1从事压力管道设计校核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的设计、校核经验,所设计和校核的压力管道在生产过程中经过考验,确有成效。

审定人必须有三年以上审核经历。

4.3.2具有较全面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并了解相应的工艺和相关专业的知识的高级工程师。

4.3.3熟悉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项目统一规定,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正确执行。

能解决设计、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3.4具有贯彻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的能力,有钻研精神,责任心强,技术水平较全面,能保证压力管道设计质量。

4.3.5对参加制定的设计方案及审核(定)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4.4 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职责4.4.1 从事压力管道的审核工作八年以上,所设计、校对和审核的压力管道经过实践考验,确有成效。

4.4.2 具有全面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并熟悉生产工艺的高级工程师。

4.4.3 熟悉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能组织培训各级设计人员全面贯彻、正常开展工作。

4.4.4有能力全面贯彻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把握重要压力管道设计技术方案的先进可行、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性,并能对关键性技术问题作出正确的决定。

4.4.5对组织审查批准的管道设计方案及压力管道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负直接责任。

5 考核与要求5.1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资格认定与聘任等具体的管理办法,执行人教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管理规定。

5.2 从事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均要进行设计工作成果、实际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作风等几个方面经常性的和定期考核。

5.3经常性考核在日常技术业务工作中随时进行,考核工作由设计压力管道的部(院)与专业组共同负责。

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和技术管理部门部备查。

5.4定期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设计压力管道的部(院)共同负责。

5.5各级设计人员的资格,按要求每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6 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规定:6.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的设计条件(以下简称为设计条件)的编制、签署、审查、修改、使用与保存。

6.2 设计条件的编制6.2.1 设计条件系指设计条件表、设计条件图。

编制压力管道设计条件,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SI制)。

6.2.2 工艺专业向管道专业提出设计条件时,必须按统一规定的设计条件表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与数据。

6.2.3 外单位委托的单项设计条件,如以设计任务书或委托书的形式提出,其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设计条件表、条件图的要求与规定。

6.2.4 编制设计条件表应一式两份,一份由提出条件的专业保存备查,一份提交管道专业。

6.3 设计条件的签署6.3.1 工艺专业编制的设计条件,一般经设计、校核二级签署,对特殊的压力管道须经设、校、审三级签署。

6.3.2 外单位委托的单项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在签定合同时,由需方提出完整、准确的书面设计条件,经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6.4 设计条件的审查6.4.1 审查的内容:(1) 是否按设计条件表中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填写;(2) 图形与尺寸、设计参数是否清楚、准确、齐全,能否满足压力管道的设计要求;(3) 设计条件签署是否符合要求。

6.4.2 设计条件由管道专业负责人进行初审,在初审中,对于不满足压力管道设计要求的设计条件,应返回提出条件的专业,重新编写设计条件或补充内容;对无签署或签署不全的设计条件,管道专业人员应拒绝接受。

6.4.3 经初审后的设计条件,由设计者按6.4.1要求进行仔细检查。

6.4.4 在审查或设计过程中,如设计人发现有问题时,可通过设计负责人与设计条件提出人协商解决。

若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提请项目负责人研究处理。

6.5 设计条件的修改6.5.1 管道专业的设计人员与管道专业负责人均不能擅自修改设计条件。

6.5.2 经校审、签署的设计条件,提条件的专业不应随意修改。

如果在设计过程中,提条件的专业发现问题需要更改设计条件时,可由原提条件的人按设计条件的修改方法与要求进行修改,写清版次、日期并经校、审签署后方可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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