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各章重点

合集下载

《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一)

《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一)

《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一)自学考试中《经济法概论》这门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要考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经济法律、法规。

从总体上来说,就是既要对经济法总论有比力深的理论认识,又要对经济法各部门法的法律、法规要比力熟悉。

下面就对《经济法概论》各个篇章的重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一、经济法总论(一)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其重要性如何。

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且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这一章着重要掌握的是: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的地位。

(二)经济法体系和渊源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法体系采取如下结构:第一,企业组织办理法;第二,市场办理法;第三,宏不雅调控法;第四,社会保障法。

经济法渊源有本色和形式渊源之分,经济法本色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形式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示形式,其主要种类是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的体系;2.经济法的渊源。

(三)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按照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主要包罗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

经济法主体包罗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他们别离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办理权。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罗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

奖惩制度是庇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律关系概述;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3.实行奖惩制度,庇护经济法律关系。

(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罗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法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罗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中级经济法重点章节

中级经济法重点章节

中级经济法重点章节
中级经济法的重点章节如下:
1. 企业法律关系:本章主要介绍企业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包括企业法人的设立、运行和终止等内容。

2. 合同法:本章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和效力等内容,重点涉及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等问题。

3. 劳动法:本章介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4. 公司法:本章主要介绍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和股东权益等内容。

5. 知识产权法:本章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种类,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内容。

6. 金融法:本章介绍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包括银行业务、证券市场和保险业务的法律规定等内容。

7. 税法:本章介绍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包括税收管理、纳税义务和税务争议解决等内容。

8. 不正当竞争法:本章介绍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和法律规制,包括商业秘密、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等内容。

9. 国际经济法:本章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包括国际贸易、投资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以上章节是中级经济法中的重点内容,掌握这些章节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对于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精资料全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精资料全

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 (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性文件 ;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 , 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 应当在 7日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个月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年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周岁 (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满 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 连续订立 2次(次数应当自 2008年 1月 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 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 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个月 1年以上不满 3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 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3个月;5年以上的为 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6个月;5年以下 10年以下的为 9个月;4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为 12个月; 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 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 24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个月的按 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 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 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 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个月的按 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 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 1年支付 1个月;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计算支付 1个月; 不满 6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 支付 3倍的数额, 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年;律师执业满 3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年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围(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 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 税目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征收营业税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抵免税额 =价款÷(1+17%×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不含装饰劳务 :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 =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2005年 5月 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2000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元,即扣除 480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1-2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在 4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800元×(1-20%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 =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24000元 /年,即 2000元 /月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14%、 2.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

(完整word版)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精),推荐文档

(完整word版)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精),推荐文档

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 (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 , 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 应当在 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年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周岁 (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满 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 连续订立 2次(次数应当自 2008年 1月 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 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 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个月 1年以上不满 3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3个月;5年以上的为 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6个月;5年以下 10年以下的为 9个月;4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为 12个月; 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 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 24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个月的按 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 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 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个月的按 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个月的按 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个月的按 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 1年支付 1个月;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计算支付1个月; 不满 6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 支付 3倍的数额, 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年;律师执业满 3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内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 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 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征收营业税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抵免税额 =价款÷(1+17%×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不含装饰劳务 :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2005年 5月 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2000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元,即扣除 480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1-2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在 4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800元×(1-20%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 =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24000元 /年,即 2000元 /月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14%、 2.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是研究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刑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归纳:一、民商法1. 合同法: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法:公司是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益、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3. 商标法和专利法:商标和专利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商标法和专利法规定了商标和专利的注册、保护、转让等相关规定。

4.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赔偿等相关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法1. 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范围、程序、效力等相关规定,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批、监督等相关规定,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执行等相关规定,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救济的途径,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效力,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判决。

三、经济刑法1. 刑法中的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国家经济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

2. 刑法中的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交易安全的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3. 刑法中的税收犯罪:税收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或者骗取税款的犯罪行为,如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

四、其他重要内容1. 竞争法: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规范,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规定,促进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 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 1 人,副主任 2-4 人、委员 7-11 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 名仲裁员或 3 名仲裁员组成,3 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 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 20 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 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 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 (实际发生日 ) :20 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 ( 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 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 7 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 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3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 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并补订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至满 1 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连续订立 2 次(次数应当自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休假 5 天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年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的;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 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 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 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1 年以上不满 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6 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下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4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 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满 1 年支付 1 个月;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支付 1 个月;不满 6 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支付 3 倍的数额,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 年;律师执业满 3 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 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 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 )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 1+成本利润率) ÷( 1-营业税税率 ) 可抵免税额 =价款÷( 1+17% ) ×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 (不含装饰劳务):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 (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纳税人 (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 ) 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 (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 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 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 =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2005 年 5 月 1 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 ~ 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 2000 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 元,即扣除 4800 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 元)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800 元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 1-20%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 (月 ) 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 ( 月 ) 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 800 元每次(月)收入在 4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 800 元×( 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 24000 元/年,即 2000 元/月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 14% 、2.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 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实用6篇)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实用6篇)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第1篇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需要按季度通知员工已缴纳的社保明细。

( ) 【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P89)【知识点】社会保险费征缴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行政责任包含:(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P31)【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P185)【知识点】消费税税目4.从境外购买原产于我国的商品,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按照最惠国税率征税。

【知识点】关税税率5.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P307)【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税率6.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P381)【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某企业开展商品营销活动,对于营销业绩较好的雇员,通过免收旅游费的形式进行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 )(20xx年)【参考答案】×【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8.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点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子峰居士逢考必过第一章总论第1节法律基础【知识点】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提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意愿。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强制性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同归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法具有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标准的属性。

②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题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2020年)A.行为规范性B.国家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普遍约束性【答案】ABCD【解析】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题例: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解析】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一)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法的渊源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主要形式制定机关名称规律宪法(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大及(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其常务委员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办法××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题例: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公司法
公司法人财产权;股东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禁止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破产申请的受理;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抵销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和解协议的效力;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变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代位权;撤销权;保证;债权转让;解除;提存;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抗辩;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权;本票的出票、见票付款;支票的出票、付款、准用汇票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商标权;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核准;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经营者集中及其法律规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