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反风制度
矿井反风管理制度

矿井反风管理制度
矿井反风是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利用预设的反风设备,改变火灾烟流方向,控制火区范围,以便使灾区人员能安全撤到不受火灾威胁的地区。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各矿井每年都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依据《规程》要求,特制定矿井反风制度,以便在矿井反风时参照执行。
一、矿井反风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指挥,救护队长协助工作。
二、在每一年的冬季结冰期(11月)进行反风演习。
三、反风演习前井上、下和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都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一切火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反风演习持续时间不应少于从矿井最远地点撤出人员到达地面所需的时间,最少不得少于2小时。
五、反风演习前,必须制定反风演习计划,其内容包括:
1、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假定火灾发生地点。
2、确定反风演习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
3、确定反风演习的观测项目及其方法。
4、确定反风系统的操作程序。
5、预计反风演习的通风网络、风量和瓦斯情况。
6、制定反风演习的安全措施。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少角联通风巷道,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作业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通风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六、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矿业公司审批。
七、回采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防灭火需要。
初次放顶时,回采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O.5m∕so八、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回采方法,严禁非正规回采。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切眼和安装。
九、每月编制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确保矿井风量充足。
十、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确定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十一、各用风地点和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必须符合《AQ-1056通风能力核定》行业标准规定,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用风地点风量时;要按用风地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进行换算。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根据采矿工作面的需要,合理控制和调配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以保证矿井内空气流通良好,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风量计算和分配:根据矿工作面的长度、工作面放矸率、采矿机功率、瓦斯含量等因素,计算矿井通风系统需要提供的风量,并根据矿井结构和通风系统设置,合理分配风量到各个采空区、工作面和巷道。
2. 风量监测和调整:通过安装风量监测仪器,实时监测矿井各个采煤工作面和巷道的风速和风量,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的风量,保证风量满足工作面的需要,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风速。
3. 风流分区和管理:根据不同采区的特点和需要,将矿井划分为多个风流分区,对每个分区进行风量管理。
每个分区都有相应的风量指标和控制要求,确保矿井内的风流分布均匀,避免出现局部积聚高浓度瓦斯和煤尘的情况。
4. 风量管控和安全措施:对于矿井通风系统中的风量调节装置和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工作。
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瓦斯涌出和煤尘爆炸的风险,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总之,矿井风量管理制度是保证矿井安全和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调配风量,保证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和矿工的安全,同时提高采煤的效果和生产效率。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二)一、引言矿井风量是矿井通风系统中的重要参数,对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矿工健康至关重要。
为规范矿井风量管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了本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二、风量测量与监控1. 风量测量1.1 安装风量测量装置在矿井主要通风道路及重要回风道路上,安装风量测量装置,利用压力差分法或流量计法进行测量。
1.2 定期检测对风量测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 风量监控2.1 实时监控通过安装风量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的风量。
监控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一旦检测到风量异常情况,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反风措施煤矿

反风措施金源煤矿二号井反风措施说明:井下一旦发生火灾,不能马上进行反风,若反风不当会给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确定火灾的准确地点和原因,一般采区内发生火灾是不能反风的,需要反风的火灾地点主要是井筒或井筒底端的井底车场和主要进风大巷及主要硐室,如果盲目的进行反风,有可能使采区内的风流发生紊乱,将采空区内的大量瓦斯和其它有害气本沿反风后的风流进入火灾地点,可能会引起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
一、分析反风后火灾地点和采掘作业地点和危害性:1、如火灾地点是在井筒或井底车场,反风前将主井车场与风井井筒底端间的联络巷内的两组正反风门全部打开,让大量的风流通过联络巷进入主井车场,形成短路,经火灾地点排到地面。
这样火垫和烟雾不能蔓延到采区和掘进工作面。
但由于反风后采区内的风流有可能发生紊乱,造成采空区内的大量瓦斯和有害气体的涌出,经风流的改变,由采区的运输巷经大巷进入火灾地点。
还容易引起瓦斯事故,假设反风速度快,不等到采空区的瓦斯大量涌出时,采区内风流相对稳定后,能够控制住空区的瓦斯大量涌出,这样对采区人员的危害性相对要小。
2、当井筒到采区之间段发生火灾时,由于火垫的蔓延和烟雾随入风流快速侵入采区和掘进工作面,考虑到作业人员多、危害性大,此时就应立即进行反风,但反风时速度要快,将风机立即进行反转,尽可能控制住空区内采空区的瓦斯大量涌出,减小反风后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3、如采区以里到回风大巷之间的巷道内出现火灾,火势大、烟雾浓的情况下,里部还有掘进作业人员时,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应立即进行反风,反风后掘进工作面瓦斯大量涌出的可能性较小,人员应立即撤出作业点,沿付巷进风流撤到地点,对采空内作业人员危害也较小,采区人员经采区付巷沿新鲜风流进入风井升到地面。
但对主井井底车场人员有威胁,井底车场人员应快速通过井底联络巷进入风井,沿新鲜风流行至地面。
二、反风措施1、反风前矿领导必须周密、合理布置,首先考虑井下人员的安全,然后由矿长发出反风命令。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5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及时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
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虬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作为主要通风机用。
在特殊情况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措施,报公司批准。
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部分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公司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新鲜风流。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8、采区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形成全压、完善的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否则,通风部不能审批掘进作业规程,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公司通风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
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制度

附件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0版)以及《XXX能源公司井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版)》(XXX新〔2022〕459号)管理规定,结合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反风演习目的是矿井反风是在矿井发生灾变时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风流调度的救灾措施。
特别是在矿井进风井筒、井底车场、进风大巷等进风井巷道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和有害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时,可以采取矿井反风措施,使火灾烟流由进风井筒排出,从而保证井下人员的安全撤离和缩小灾害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范业务内容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制定,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修订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发生变动调整时,需对本制度重新修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科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反风演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矿长、分管生产副矿长、分管机电副矿长、安全总监、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冲击地压防治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队、安全环保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综采队、灾害防治队、机运队、快掘二队、综掘二队、组织人事部(经营管理部)等科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担任,负责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是通风队业务员以上管理人员,负责落实矿井反风演习工作任务。
第六条反风演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组长职责:负责矿井反风演习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工作;负责人、财、物的平衡和协调工作。
2.常务副组长职责:负责矿井反风演习的全面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反风演习前井下各地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设施的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煤矿通风安全七条规定

• (三)、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应遵 守下列规定: •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 2、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 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 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 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 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 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 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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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禁使用3 台以上(含3 台)局部通风 机同时向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 •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 面供风。 • (四)、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使用局部通 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 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 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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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 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 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 度室。 •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 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 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 出。 •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 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 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 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 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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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通风管理方面,采用有利于防止煤炭自 然发火的合理通风方式,实施均压通风、预防性 灌水、注浆以及建立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尽可能 减少或杜绝漏风,不给自然发火创造良好的供养 条件。 • 2、第二百三十二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 时,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 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 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编制相 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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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反风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二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矿井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之规定,特制定以下反风管理制度。
1、每年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好反风演习计划,并组织按计划实施。
2、由机运科编制好反风操作规程和绘制好反风操作示意图,司机岗位责任制。
3、通风、机电部门必须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确报反风设施、反风装置灵敏可靠。
4、通风科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井下所有的反向风门,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5、机运科必须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至少一个月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的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反风演习时,必须停止井下一切作业,井下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地面,严禁从事与反风演习无关的工作。
7、反风演习,必须按反风演习计划中的安全措施执行,矿山辅助救护队员必须参加反风演习,特殊情况下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