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正规范本(通用版)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1. 引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等的消毒和供应工作。
为了确保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且提高医疗设备、器械的消毒质量和供应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2. 质量管理2.1 消毒流程管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完善的消毒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标准。
消毒流程应包括内容:1.洗涤: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清洗,去除表面污物和有害物质。
2.消毒: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消毒,确保其达到规定的消毒效果。
3.包装:对消毒后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包装,保证其在储运过程中不再受到污染。
4.储存:储存已消毒和包装的医疗设备、器械,确保其随时能够供应给临床科室使用。
2.2 质量控制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方面:1.设备校准: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消毒效果符合要求。
2.质量监测:对被消毒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抽样检测,评估消毒效果。
3.培训和考核: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并进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范。
4.知识管理:建立知识管理系统,收集整理行业标准和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更新操作规范。
3. 供应管理3.1 供应计划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制定供应计划。
供应计划应包括消毒设备、器械的种类和数量,供应时间等内容。
供应计划应与临床科室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2 供应管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供应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方面:1.供应登记:对消毒设备、器械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其种类、数量和供应情况。
2.库存管理:对已供应的消毒设备、器械进行库存管理,确保库存水平的合理和安全。
3.储运管理:对已消毒和包装的设备、器械进行储运管理,确保其不受污染和损坏。
4.退货管理:对临床科室退回的消毒设备、器械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退货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1. 引言消毒供应中心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消毒产品的需求,统一消毒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使用质量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为了确保消毒供应中心的运作规范和产品质量可控,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本文将介绍消毒供应中心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2. 行业标准2.1 消毒产品质量标准消毒产品质量标准是指消毒供应中心对所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价的标准。
消毒产品质量标准应包括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杀菌效果的评价方法等内容。
消毒供应中心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制定相应的消毒产品质量标准,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2 消毒灭菌工艺标准消毒供应中心的工艺标准是指消毒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消毒灭菌工艺标准应包括原料的选择和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的包装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并注明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检验方法。
消毒供应中心应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工艺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3 消毒设备标准消毒设备标准是指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的要求和规范。
消毒设备标准应包括设备的设计要求、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等内容。
消毒供应中心应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
3. 技术规范3.1 消毒产品生产操作规范消毒产品生产操作规范是指消毒供应中心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操作规范应包括原料的接收、存储和使用、生产设备的操作方法、生产区域的清洁和消毒等内容,并强调个人卫生和生产环境的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应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3.2 消毒产品质量控制规范消毒产品质量控制规范是指消毒供应中心对生产过程中各环节进行质量把控的规范。
质量控制规范应包括原料的检验和接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成品的抽检和质量追溯等内容。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控。
3.3 消毒产品包装规范消毒产品包装规范是指消毒供应中心对产品包装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 1、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对CSSD的相应管理
职责。
• 2、主管部门应履行下职责:
(1)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落实CSSD集中管理的方案与计划,研究、解决 实施中的问题;
(2)会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CSSD的工作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3)负责CSSD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等工作的质量管理,制定质量标 准,并进行检查与评价;
☆酶: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2、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应影响灭菌介质的穿 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
3、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对器械腐蚀性较低
4、包装材料: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皱 纹纸、无纺布、纺织品还应符合YY/T0698.2的要求;纸袋还应符合 YY/T0698.4的要求;纸塑袋还应符合YY/T0698.5的要求;硬质容器还应符 合YY/T0698.8的要求。
(1)应以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手术室、CSSD在植入物与 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交接和清洗、消毒、灭菌及提前放行过程中的责 任。
(2)使用前应有本院CSSD遵照WS310.2和WS310.3的规定清洗、消毒、灭 菌与监测;使用后应经CSSD清洗消毒方可交还。
(3)应与器械供应商签订协议,要求其做到: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 麻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要内容:
• 范围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 管理要求 • 基本原则 • 人员要求 • 建筑要求 • 设备设施 • 耗材要求 • 水与蒸汽质量要求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 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制度一、工作宗旨消毒供应中心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全院提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消毒灭菌产品的重任。
我们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宗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确保消毒供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消毒供应工作的合规性。
2. 严格执行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消毒灭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4. 注重团队合作,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消毒供应中心整体工作水平。
三、组织架构1. 消毒供应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中心护士长一名,负责护理工作。
2. 中心设有消毒灭菌组、清洗包装组、物流配送组等职能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工作。
3. 中心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消毒供应工作。
四、工作流程1. 物品接收:严格审查物品的来源、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确保物品符合消毒供应要求。
2. 清洗消毒:对物品进行彻底清洗,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3. 包装灭菌:严格按照灭菌操作规程,对消毒后的物品进行包装,并确保包装的严密性。
4. 物流配送:及时、准确地将消毒灭菌后的物品送达临床科室,确保临床需求得到满足。
5. 质量监控:对消毒供应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确保消毒灭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 感染防控:加强感染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五、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消毒供应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 定期对消毒供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4. 建立消毒供应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消毒供应工作。
六、人员培训与管理1. 对新入职的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一、术语和定义1、消毒供应中心(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D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4、无菌物品存放区: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外来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4.1医院4.1.1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
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消毒供应中心4.2.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4.2.3.1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消毒供应中心操作规章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操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保证消毒供应中心的正常运作。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的经营宗旨是: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消毒服务,保障消毒行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团队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岗位技能,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培训证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团队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客户有权享受优质的服务,消费者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护,消毒供应中心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董事会是消毒供应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工作规划。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推动中心的发展。
第十条市场部负责中心的市场调研和营销工作,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拓展客户资源。
第十一条运营部负责中心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消毒服务流程的管理和调度安排。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消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消毒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建立完善的消毒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标准,确保消毒过程合乎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做好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的领导下,负责全院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的供应。
2.根据各科室物品使用情况配置各种物品,定期调整基数,减少无效储备,每日按要求下收下送,满足临床需求。
3.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工作流程、消毒隔离、质量监测、设备物资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各种医疗器械、敷料及物品,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和灭菌。
5.无菌物品应标明品名、灭菌日期、失效日期、锅次、锅号及责任人签名。
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
已灭菌物品如疑有污染、监测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处理和灭菌。
6.各种医疗用品及耗材,按月做计划报设备科,认真做好发放和库房管理工作,做到合理储存、计划发放、保证安全。
7.积极配合临床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定期征求临床科室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改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8.建立停水、停电、停汽及灭菌器出现故障等的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定期对清洗消毒、灭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9.加强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10.树立职业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职业安全。
11.爱护科室财物和环境设施,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六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1、消毒供应中心布局应按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办公生活区,严格划分;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各区人员不得随意在各区来回穿梭.2、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换鞋入室,按要求洗手,必要时着防护服.口罩.戴手套,严格遵守各区操作原则.3、严格划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标志醒目,非灭菌物品不得与灭菌物品混放.灭菌物品应存放于灭菌物品存放间的货柜或架上.4、分别设置污染.清洁.灭菌物品的发放窗口和通道,不得交叉.回收的污染物品均应经过标准清洗流程后再包装灭菌.5、下送车和下收车应分开放置.分开使用.每天下送下收完毕回科室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清洗用具如拖把.盆.桶.抹布等严格按小区分开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6、去污区所有回收人员必须遵循标准防护原则和操作流程.被朊毒体污染的一次性诊疗器械应直接焚烧.接触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7、去污区、敷料室、无菌物品存放区的传递窗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一次.每日用空气消毒器照射或消毒溶液擦洗消毒一次.8、质量监测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监测工作.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1、在护士长领导下,成立____人以上的质量管理小组,设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测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控制管理小组会议。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各项质量控制标准及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改进方案。
3、加强质量管理,每天专人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质量监控,对各环节.各流程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全面检查。
4、定期分析.通报和讲评质量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二)供应室修订目录一、一般工作制度二、质量管理制度三、查对制度四、安全管理制度五、消毒隔离制度六、沟通协调制度七、监测制度八、质量追溯制度九、包布管理制度十、器械管理制度十一、设备管理制度十二、交接班制度十三、库房管理制度十四、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十五、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十六、科务会制度十七、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十八、护理差错处理措施十九、医疗器械日常管理制度二十、感染管理制度二十一、灭菌物品召回制度一、一般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熟熟悉各类器械与物品的性能、用途、清洗、消毒、保养、包装和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类物品的处理流程,保证各类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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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一、术语和定义1、消毒供应中心(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D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4、无菌物品存放区: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外来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4.1医院4.1.1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
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消毒供应中心4.2.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4.2.3.1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15基本原则5.1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5.2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那么多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人员要求6.1原因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6.2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6.3应建立D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7建筑要求7.1基本原则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7.2基本要求7.2.1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2.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2.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7.2.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7.2.4.1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7.2.4.2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a)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7.2.4.3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
2工作区温(℃相对湿(%换气次(/去污区16~21 30~60 10检查、包装及灭菌区20~23 30~60 10无菌物品存放区低于24 低于70 4~107.2.4.3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a)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b)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
c)缓冲间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d)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e)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8设备、设施8.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8.1.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8.1.2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8.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即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8.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
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配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8.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8.5防护用品8.5.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8.5.2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9耗材要求9.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9..1.1碱性清洁剂:PH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9.1.2中行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39.1.3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9.1.4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9.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证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9.3洗涤用水:应用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
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μS/(25℃)。
9.4 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
9.5 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
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他性能。
9.6 包装材料:包括硬质容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无纺布等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
纺织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为非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应有使用次数的记录。
9.7 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
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剂术规范》有关要求。
10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10.1 护理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设备及后勤管理等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CSSD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a) 根据工作量合理调配CSSD的工作人员。
b) 落实岗位培训制度;将消毒供应专业知识和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纳入CSSD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c)对CSSD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d) 发生可疑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组织、协调CSSD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e)对CSSD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f) 负责设备购置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专人负责CSSD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g)保证CSSD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
H)定期对CSSD所使用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等进行效验,并记录备查。
10.2 物资供应、教育及科研等其它部门,应在CSSD主管院长或职能部门的协调下履行相关职责,保障CSSD的工作需要。
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术语和定义3.1清洗去除压力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清洗消毒器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3.4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3.5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它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3.6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3.7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3.8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性物品。
3.9湿热消毒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5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4.1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应根据4.2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4.3的规定。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4.4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4.5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5.1回收5.1.1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传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