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我国信息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和服务质量,下面是一份实施方案。
以下方案将从需求分析、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需求分析1.了解通信网络的覆盖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调研用户需求,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考虑广大用户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3.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了解具体的需求和支持政策。
二、规划设计1.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包括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技术选型、工程量及人力需求等。
2.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建设理念,提高通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3.考虑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农村电商、电子政务等服务。
三、建设实施1.确定建设地点和顺序,分阶段有序进行建设工作。
2.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建设资金的到位。
3.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设备,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性能。
4.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
5.加强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监督管理1.建立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建设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
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4.加强对通信服务质量的监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成果评估1.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用户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使用体验和服务评价。
3.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策略和目标,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六、风险管理1.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2.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和恢复工作。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的安全。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通局信发【2018】76号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通局信发【2018】76号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现将《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18年6月12日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水平,按照部、省工作部署,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加快陕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排,经我局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行动计划》为统领,进一步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水平,补齐发展短板、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和支撑我省网络强省及“三个经济”发展。
到2018年底前,《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光纤宽带接入能力、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移动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网络提速降费红利不断释放,通信基础设施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突显。
实现全省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进一步提升,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家庭宽带、专线使用费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1、深入贯彻光纤到户强标,加快推进“光进铜退”改造按照《行动计划》安排,深入实施光网支撑能力及光网城市质量提升工程。
巩固和提升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国标实施成效,自觉规范通信建设市场行为,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加快实施老旧小区光网改造,杜绝与住宅建设单位、小区物业等签订垄断性、排他性协议,组织实施好改造工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9•【字号】陕发改物价〔2018〕1622号•【施行日期】201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通投资集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各经营性公路管理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8〕154号)精神,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自2019年1月1日起,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因互相占(利)用、穿(跨)越而产生的相关占用补偿费、穿(跨)越费相互免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建(改扩建)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相互穿(跨)越及近距离同向并行。
在不影响既有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效用发挥、不影响运营安全、不妨碍养护作业等情况下,相关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我省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因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迁改(移)或损坏其他公路、城际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或者需要利用既有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和材料运输主要通道的,建设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被迁改(移)或损坏的设施原标准予以修复或重建;或者按照市场价格予以经济补偿,由被迁改(移)或损坏的设施的管理单位组织修复或重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陕发改煤电〔2018〕1512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8〕15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1月28日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充电站或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私人用户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三)公用充(换)电设施,指服务于各类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标准和规范,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且不妨碍其他设施安全。
第四条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充电设施分会(以下简称陕西充电设施分会)是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企业本着共同的意愿,建立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第五条陕西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慧车联网平台(以下简称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由陕西电力行业协会充电设施分会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公益性、非盈利的原则,实现各类充电服务平台统一接入,有效整合全省充电信息资源,开放相应的查询和管理权限,为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用户提供充电信息服务。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5.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针对电信企业的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政策规定。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5号)精神,认真落实公共区域全部免费开放要求,确保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机场、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地铁沿线、公路客运站、展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全部免费开放。
对新建道路或旧城区改造宽带网络线路入地出租、出售通信管道,或在铁路、公共交通沿线实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时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二、执行分类电价政策。
由电网企业直抄到户的通信基站、数据机房等用电,执行政府公布的目录电价中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未由电网企业直抄到户的通信基站、数据机房等用电,由相应供电主体与通信企业按照“据实分摊、公平负担”的原则,采取合同(协议)约定等方式协商确定,并与相应供电主体所属区域内的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相同电价政策。
电信企业可向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由电网企业直抄供电,进一步减轻用电负担。
三、协商确定租金标准。
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场地和房屋等租赁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不得利用垄断地位强行收取高额费用。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X政办〔X〕111号)、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通联字〔X〕14号)和市委《X市智慧城市建设方案(X-X 年)》(X发〔X〕33号)、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10号)、市政府《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纪要》(X年1月23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促进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现将特制定本方案: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宽带中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4G、5G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等社会资源与基站铁塔资源开放共享与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多杆合一”、“一杆多用”的站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营造有利于4G、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二、强化责任,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加快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铁塔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会同公安、教育、交通、林业、房产、环保、城管、旅游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X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论证、审查工作,加强移动通信站址规划和用地保障;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在车站、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积极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在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中预留空间资源,做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https://img.taocdn.com/s3/m/b466c8c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bf.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带动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一)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紧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规模逐步扩大、功能逐步完善、水平逐步提高。
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规划统筹,以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为核心,以10个中心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83个县城(市)及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质量,努力创建生态、绿色、宜居城市;要科学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建设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3日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全省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23%。
其中,西安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达到14.5Mbps。
全省电信普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
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超过65%,户均资费下降15%。
全省手机流量平均资费下降20%,城区、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4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一)提升光纤网络支撑能力。
到2017年底,全省新增光缆总长22万公里,达到110万公里。
新增光纤到户端口288.5万个,达到1841.8万个。
互联网省际出口总带宽由9.63T提升至16.13T,西安市直联点网间带宽由180G提升至380G。
切实提升用户上网体验,西安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达到14.5Mbps,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商洛市达到14Mbps,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达到13.5Mbps。
(二)提高全光网城市质量。
到2017年底,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率达到99%(其中,西安市达到100%)。
光纤到户用户总数达到70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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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水平,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为:“双提升双下降双覆盖”主要指标明显提高,“四大工程”加快实施,“十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12月底前,全省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15%,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提升至80%。
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明显下降,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下降30%。
全省电信普遍服务全部完成,实现省内所有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城区、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4G网络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一)光网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12月底前,全省新增光缆6万公里。
互联网省际出口总带宽由17T提升至195T,西安市直联点网间带宽提升至470G。
切实提升用户上网体验,西安、宝鸡、咸阳、延安、商洛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16%,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市同比提升14%。
(二)光网城市质量提升工程。
12月底前,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381处,新建楼宇光网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新增光纤到户端口85万个,全省总数超过1700万个。
新增光纤到户230万户,全省总数达到1000万户。
(三)移动网络覆盖工程。
12月底前,全省新建基站5829个,开放公共区域站址4735处。
新增4G基站7404个,其中农村新增4G基站479个。
加快实施5G 基站规划。
新建移动网络室内分布系统1564个。
新增4G用户380万户,4G用户总数超过3400万户。
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超过100%。
(四)IPv6部署推进工程。
12月底前,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系统、省级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系统、超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骨干网、广电骨干网、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城域网和接入网、LTE网络及业务,新增网络设备、固定网络终端、移动网络终端等领域要全面支持IPv6部署,逐步推进IPv6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建设。
加快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
加快实施光纤入户工程、“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和农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基本实现城区既有小区“光进铜退”。
加快推广普及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乡镇等信息惠民应用,推进网络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4G网络建设,提高信号质量,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用户体验。
加快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全力消除楼宇内部、电梯、地下场所等移动网络盲点。
(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公司负责)
(二)完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10月底前组织完成全省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局房、管线、传输)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批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12月底前完成全省5G站址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公司,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三)优化网络架构。
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及时升级固定宽带用户接入节点和骨干网节点设备,强化网络流量疏通能力。
加快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进一步扩容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和西安市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网间带宽,加强骨干直联点监测,解决网间互联质量问题,为建设信息丝绸之路提供有力支撑。
(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
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公司、西安市政府负责)
(四)加快IPv6规模部署。
开展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建设,推动LTE网络、业务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
推进我省骨干网互联节点的IPv6升级改造,扩容基于IPv6的网间互联带宽,实现高效互联互通。
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面向公众用户和政企客户开通商用IPv6宽带接入服务。
加快广电IPv6骨干网建设、有线电视接入网升级改造,推进广播电视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IPv6应用示范。
集中采购的移动终端和固定终端全面支持IPv6,推广支持IPv6的广播电视融合终端。
推进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系统、省级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化系统及服务平台、省级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系统全面支持IPv6。
(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公司负责)
(五)提升网络服务。
加强互联网内容源建设,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
制定引入互联网内容源的优惠政策,积极对接奇虎360公司等对我省网速影响较大的互联网企业,力争其内容源落地。
加快推进物联网建设,夯实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NB-IoT网络部署和拓展行业应用,加快NB-IoT创新和发展。
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移动物联网在不同领域的应用,逐步形成规模应用体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六)加大公共区域开放力度。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公共区域全部免费开放要求,确保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展览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码头、桥梁隧道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全部开放,积极推动管廊、杆路等社会公共资源共享,支持光纤铺设和基站建设。
(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七)优化用电供给。
加大对通信、广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力度,建立用电报装、管道杆路共享、电力抢修等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的比例,缩短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
强化对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通信基础设施的用电管理和需求侧服务,积极促进能耗成本下降。
(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负责)
(八)健全政策保障。
研究制订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支持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
加快制订实施交通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出台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产生的占用补偿费、穿(跨)越费等费用相互免收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公共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立法工作,制订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磁辐射项目的监督管理,保护公众电磁辐射环境权益。
积极争取“百兆乡村”示范工程、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等国家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和资
金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法制办、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九)加大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新建住宅项目竣工通信设施验收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预先铺设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与住宅建筑投资主体同一化、设计一体化、施工同步化、验收标准化。
加大对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建设管理程序,积极支持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建设,为光纤改造工程施工和通信基站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夯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站建设等行为。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针对电信企业的不合法收费行为。
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行为,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督促落实国家电信业务降费政策,加强电信资费监管执法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快全省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向公众显示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促进公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科学认知。
做好网络安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
(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对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省委网信办)的统筹协调职能,通报工作进展,督导重点任务落实。
各地要根据建设实际,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主动协调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报送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于8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委网信办(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办公室)。
各电信企业要细化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于8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委网信办(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电信企业要按月列出工作进度表,于每月26日前向省委网信办(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协调的问题和下月度工作计划。
(三)强化督查考评。
根据工作进度,省政府不定期对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点问题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2月底前,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组织验收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参考,并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