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完整篇.doc

合集下载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4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4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一、引言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高等学校为了有效管理学生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强化学生的责任心和自律意识,确保高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秩序的正常进行。

本文将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解读,从多个方面分析其中的具体内容和意义,以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启示。

二、规定的制定背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是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需求。

当前高校教育正在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学生全面发展,注重素质的培养。

而学生成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学生违规行为、学习问题、道德问题等,给高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发展指导。

其中,学生行为规范明确了学生在校园内外的行为要求,包括言行举止、课堂纪律、学术诚信、社会公德等方面。

学生权益保障明确了学生的基本权益,包括学习权、参与权、信息权、个人隐私权等。

学生发展指导包括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多个方面。

四、规定的重点解读1.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意在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道德观念,从而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其中,言行举止方面要求学生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严禁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

课堂纪律方面要求学生遵守教学秩序,不得迟到早退、违反纪律等。

学术诚信方面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作弊等不正当行为。

社会公德方面要求学生关心他人、爱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生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障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学生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合理发展。

其中,学习权方面要求学校提供优质课程、良好学习环境,保证学生正常学习。

参与权方面要求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力。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3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3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解汉林说,新《规定》第一次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为学生在受到学校处分有异议提出申诉提供了法律上的程序依据。

这就要求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时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转专业尺度放宽新《规定》取消了“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不得转专业或转学的规定。

解汉林说,到目前为止,高校转专业的情况还是学生个人行为,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学校设置的专业将不再符合社会的需要,整个专业学生要集体转专业的情况也会出现。

”停学”取消”休学”变宽他说,新《规定》取消了现行《规定》中“停学”的概念,并对学生休学放宽,原则上只要学生提出休学学校就可以批准。

同时,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不受现行《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的限制。

但承担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和特殊专业的学生办理休学要经批准或受到限制。

院系无权改变学生身份新《规定》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开除学籍的七种情况,特别是针对作弊、剽窃、抄袭等情节严重的做出了开除学籍的规定。

在新《规定》中,取消了“旷课”的概念,对离校两周的情况有具体的处理,特别是对旷课学生不再适用“开除学籍”的处分。

解汉林特别强调,新《规定》执行后,关系学生身份改变的处理要经校长会议处理,任何系、院不能对学生做出身份改变的处理。

大学生婚姻不禁止不提倡对于广受关注的大学生婚恋问题,解汉林说,高校招生放宽年龄限制及新《婚姻法》的实施,使得限制大学生结婚没有实际意义。

但解汉林表示,不禁止大学生结婚,并不代表教育部门提倡大学生结婚。

大学期间,学生没有经济基础,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社会上也应全面而不是用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个问题。

因婚怀孕大学生可休产假对于近日媒体报道苏州大学允许大学生休产假的报道,解汉林说,不禁止大学生结婚,自然会出现婚后生子的情况。

从母婴健康角度考虑,怀孕、哺乳期的女性有些专业可能无法从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允许怀孕或生产的学生休产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H)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文一、引言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高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行为习惯,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本文将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解读,重点探讨规定的目的、内容及实施等方面。

二、目的和原则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律自立,规范学生的行为,并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公平、和谐的学习环境。

规定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主线,兼顾管理和服务,注重教育引导。

三、内容解读1. 学生学习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业要求,按时参加课堂学习,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

学生应尊重教师的教学权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学术交流,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习方法。

2. 学生生活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并尊重室友的权益。

学生应遵守食堂用餐规定,文明就餐,节约粮食。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3. 学生社团和组织管理规范学生应自愿参加校内社团或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

学生应遵守社团或组织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同时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意见。

4. 学生奖励和惩处制度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激励学生积极进取。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惩处,如警告、记过等。

惩处决定应公正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规定的实施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管理规定的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教师应起到榜样引领作用,积极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学生应自觉遵守规定,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总结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规定的良好实施和效果。

这对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优秀人才,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文学校是教育培养青年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正常运转,每所学校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学生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展开分析,分为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学习管理、学生活动管理等方面阐述。

一、学生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学生应该尊重他人的个人尊严和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同时,学生应该尊重学校教职员工的权威和决策,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

2. 诚实守信:学生应该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不得伪造、仿冒他人身份,不得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

3. 文明行为:学生应该保持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4. 自律自省:学生应该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违反宿舍规定等。

二、学生学习管理1. 课堂秩序:学生应该按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不得在课堂上喧闹、玩游戏等干扰教学的行为。

同时,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听从教师的指导与安排。

2. 学习纪律:学生应自觉完成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不得抄袭、作弊等行为。

同时,学生应当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3. 学业辅导:学校应提供学业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课后辅导、学习指导等资源,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三、学生活动管理1. 社团组织:学生可以积极参加学校的社团组织,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同时,学生也需要遵守相应的社团组织规定,履行社团组织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2. 活动安全: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不得参与危险的活动或违法违规的行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活动规范: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应遵守活动规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财物,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良行为。

四、学生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学校应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以鼓励学生继续努力。

2. 惩罚制度:学校应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机构,明确学生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五条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文体活动,提供丰富的课外学习资源,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的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平台,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与生活的关系,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九条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学生违纪违法处理机制。

第十条学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学习设施和服务条件,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因学生的族裔、宗教、性别、国籍等任何因素歧视学生。

第十二条学生有平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参与管理的机制,为学生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

第十三条学生有获取知识、发展才能的权利,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

第十四条学生有接受良好教育和培养的权利,学校应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学生的教育质量。

第十五条学生有个人安全和隐私的权利,学校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学生有自由选择学习和研究的权利,在符合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学生可以选择专业和研究方向。

第十七条学生有保护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义务,学生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工作,保护学校和社会的公共财产。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健康成长的学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

学生是指接受学校培养教育的在校学习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是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的场所,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

第五条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保障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有权接受学校的教育,享有平等而完整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活动。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进行评价和管理,并及时与学生和家长沟通。

第九条学校积极营造良好的学风,倡导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理念。

第二章学生的学习行为规范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课堂纪律,按时到校、准时上课。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讲,完成学习任务,不得在课堂上妨碍教学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在课堂上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按时完成作业和任务,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恶言恶语、嘲笑和歧视他人。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图书馆的秩序,爱护书籍和设备。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章学生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设施和财产,不得损坏、污损学校的设施和财物。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参与危险活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食堂规定,不得浪费食物。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着装要求,不得穿着不当或违反校规的服饰。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学生不得利用网络进行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不得传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

第四章学生的惩处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doc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doc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一经过多年的起草修改,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5年3月25日以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颁布。

我国原有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分别施行于1990年和1995年。

此前,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建国初期至60年代初,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初创时期,学生管理制度的建设,主要侧重在对学生的学籍管理。

“文革”时期,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学生管理制度需要全面恢复、建立和加强。

为此,原教育部于1978年12月13日颁布了《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学籍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是我国第一份系统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文件。

通过几年的试行,在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的基础上,原教育部于1983年1月20日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办法》是对多年来我国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践的总结,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我国精英型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范式。

20世纪90年代初,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初步法制化和全面建设时期。

主要标志是:第一,1990年1月20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

此《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也是近年来司法审查高校学生与学校纠纷的重要依据。

第二,在这一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配套文件。

如,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9年11月17日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1990年9月18日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12月29日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1995年颁发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编写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0)第三章学籍管理(22)第一节入学与注册(22)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30)第三节转专业和转学(37)第四节休学与复学(42)第五节退学(45)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48)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55)第五章奖励与处分(74)第六章附则(93)第一章总则【本章提要】所谓总则,是指统领法律、法规、规章全篇并贯穿其始终的总规则。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由若干条文构成,凡结构较为复杂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要有总则部分。

一部法规的总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立法宗旨,表明立法的目的和意图;(2)法律依据,表明本法依据何法而制定;(3)适用范围,表明本法调整何种具体的社会关系;(4)基本原则,表明本法对某一具体社会关系调整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学生实施管理的一部基础性的规章,对全国高等学校和其他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的学生管理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因此,与其他基础性法律法规一样,在开头设有总则一章。

在这一章主要说明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的基本原则以及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等问题。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有关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和说明。

从立法目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秩序表明的是社会活动的有序状态,它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任何社会和组织,都要将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秩序作为己任。

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也应当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秩序状态。

因为高等学校以通过教育教学培养人才为主要任务,因此,它所需求的最为重要的秩序就是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教育教学秩序主要包括课堂秩序、考试秩序和教学计划的制定、排课、选课,推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以及学生的休学、复学、转学和退学等环节的有序状态。

高等学校的生活秩序包括校园的文娱体育活动与团体活动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秩序、治安秩序等方面。

这些方面的秩序状态虽然不属于教育教学秩序本身,但却是使教育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高等学校是一个组织系统,只有这个系统内的各个要素井然有序,才能使其工作正常进行。

应当指出,在社会生活中,任何秩序的形成都需要建立起一定的规则。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

《规定》作为教育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其制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高等学校的管理建章立制,为学生的行为确定规范,并通过高等学校和学生双方对《规定》的执行和遵守来实现高等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生活方面的良好的秩序状态。

第二,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既是教育的目的之一,同时也是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的重要保证。

高等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管理时,应为保障和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

例如,开设相应的课程,提供相应的设施开展相应的活动等。

为了促进各高等学校完善措施,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本《规定》不仅将其作为一项立法目的,而且在有关章节作了具体规范。

第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高等学校要自觉地将这一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德”指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思想素质。

德育历来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朴实、自立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大学生德育教育的核心内容。

在大学教育中,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之外,还可以经由其他途径来达到德育的目的。

例如,近些年来,针对我国高等教育重专业教育,忽视文化素质教育的状况,在20世纪末开始实施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

通过开展文化素质教育,使大学生在拓展如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文化品位,健全他们的人格,使他们在成才时先成人。

多年来,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代表了当前大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因此应当继续坚持,新的《规定》中有关课外活动和校园秩序的规定,对于提高大学生包括“德”的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学校也应当充分重视。

“智”不仅指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包括养成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进取的探索精神。

“体”不仅指生理也指心理的健康。

生理和心理的健康表现为体格、体能及身体对环境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同时也表现为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

除了德、智、体之外,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还包括美、劳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总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我国法律法规为高等学校确定的一项核心任务。

从立法依据来看,主要涉及两部法律,即《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属于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基本法律范畴,也是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法律,对教育管理来说,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

它对于制定教育事业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均具有指导、约束和规范意义。

该法所规定的学业证书制度、学位证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奖励和处分制度以及该法为学校和受教育者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是制定本《规定》的基本法律依据。

《高等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属于我国立法体系中的非基本法律范畴。

由于《高等教育法》是《教育法》的配套法律,重点针对高等教育的特殊问题做出补充性和具体性规定,因此,该法中有关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奖励和处分制度以及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是制定本《规定》的直接法律依据。

除了上述法律之外,本《规定》的立法依据还有国家制定的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规定》适用对象方面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1第2页任何法律规范都要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调整对象,同时也要以一定的社会成员的行为作为约束规范的对象。

本规定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调整的是高等学校与学生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且约束、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

由于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在学籍管理、学习管理和生活管理等方面具有共性,将其纳入一个统一的规定中进行管理具有可行性,为避免重复规定,本条将上述学生全部纳入本《规定》的适用范围,统一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解读】本条是对高等学校主要任务方面的规定。

作为学生管理规定,在此规定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和在管理中应当遵循的总的原则,对于明确高等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是十分重要的。

《高等教育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以上规定对我国高等学校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总的要求。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本条规定和明确了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

第一,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高等学校人才密集、学科健全、信息丰富、科研设施和手段完善,它是一个国家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文化发展的发源地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从某种意义上说,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存在的价值和发展的基点。

高等学校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来进行。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国的各级各类教育都要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高等教育属于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作为己任。

高等学校要将国家的教育方针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中,自觉探索和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所谓规律,一般指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

教育规律即教育实施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联系和必然趋势。

由于规律具有客观性,人们不能任意创造或者消灭规律,那么,在高等教育中,就必须尊重教育规律,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否则必将受到教育规律的惩罚,不能达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第二,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如前所述,依法治校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校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为此,必须依法健全和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从严规范管理行为,从而使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有章可循,免受管理人员主观随意性的影响,实现学生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需要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和不断健全与完善规章制度。

第三,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高等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管理中,一方面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

管理和教育相辅相成,不能只抓管理而轻视教育,也不能只抓教育而轻视管理,只能将管理和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