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学习培训材料--电子证据介绍与典型案例
证据法案例分析

证据法案例分析证据法是法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规定了在司法程序中如何收集、保留和呈现证据。
证据法的正确应用对于司法公正和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案例涉及到证据法的适用,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证据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李某盗窃案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在审讯过程中,李某否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己当时并不在案发现场。
然而,警方提供了一份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了李某在案发现场出入的情况。
此外,还有目击证人称曾看到李某在案发现场附近徘徊。
在法庭上,李某辩护律师提出了监控录像的真实性和目击证人的证词的可信度。
在这个案例中,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证词是关键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控录像是一种常见的电子证据,其真实性需要经过鉴定。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则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质证。
在本案中,法庭对监控录像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对目击证人进行了严格的质证。
最终,法庭认定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证词是有效的证据,裁定李某有罪。
案例二:王某离婚案王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王某提出了一份婚姻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李某曾有过多次婚外情。
然而,李某对此表示强烈的否认,并称该报告是伪造的。
在法庭上,王某的律师提出了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婚姻状况调查报告是一种书证,其真实性需要经过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质证。
在本案中,法庭对婚姻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对该报告的出具单位进行了调查。
最终,法庭认定该报告是真实的证据,裁定王某获得离婚。
案例三:张某交通事故案张某驾驶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
在事故调查中,交警部门提供了一份事故现场勘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张某当时的驾驶速度明显超过了限速标准。
然而,张某对此表示质疑,并称自己当时并未超速驾驶。
在法庭上,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事故现场勘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问题。
电子证据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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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 2.韩先生通过网上竞拍以116元拍得二手帕萨特轿车案 ❖ 上海永达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是沪上最大的永达汽车经销公司的子公司。
2002年“五一”节期间,该公司尝试推出网上轿车竞卖。据了解,这是上海的 汽车销售公司第一次在网上拍卖二手车辆,永达公司共上网了5辆轿车,而其中 一辆是带牌的德国全进口二手“帕萨特”。同年5月6日下午,正在家中休“五 一”长假的上海网民韩先生,从易趣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拍卖信息:永达公司正 在拍卖一辆二手帕萨特轿车。他翻到该页网址发现,该轿车的起拍价标明是 “10元”。当时离竞买截止日期还有几小时,网上已有人在竞买该辆轿车,竞 拍的最高价是“111元”。由于该辆车没有设置竞拍的底价,韩先生便报出了 116元的价格。出人意料的是,几小时后,韩先生竟然收到了从易趣网站发出的 电子邮件确认函,确认他以116元“买下”了这辆帕萨特,并告知他与永达公司 联系购车事宜。 ❖ 韩先生兴奋不已。长假结束后,他立即与永达公司的一位交易员取得了联系,那 知对方听后却表示“这是一场误会”———因为交易过程中出现了“技术性错 误”,永达公司不可能以此价格交车。韩先生闻后颇为不快,他坚持认为双方拍 卖成交已成事实,永达公司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 ❖ 接到诉状后,永达公司对此也提出反诉,称116元出售二手帕萨特“不是他们真 实意思的表示”。公司在网上的报价起始价是10万元,客户委托的价格是12.8万 元,公司自定的一口价是16.4万元,因此认为这份电子合同是不公平的。它违背 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旁征博引双方据“理”力争 ❖ 由此引发了被称为国内网上竞拍第一案的网上交易违约诉讼案。该案最终以庭下 调解终结。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一、电子证据概念简述(一)电子证据的内涵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被广泛运用到现代诉讼当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了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电子证据审查规则。
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被列入我国证据类型当中。
对于电子证据的概念和范围,不管是司法实务界还是理论研究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一般认为,电子证据是依托电子网络技术产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存储于电子媒介之中,可以证明一定案件事实的新型证据。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例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都可以成为电子数据,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一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
因此,电子证据当然被归入证据行列当中。
(二)电子证据的外延在当前互联网科技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电子证据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且具有一定的外部开放性。
不单单是网络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例如手机短信、数字电文交换、电子签名,以及存储于网络空间的信息数据,都应当被划入到电子证据行列当中,因此,电子证据具有很宽泛的外延。
二、电子证据的特征分析(一)电子证据具有载体依附性从电子证据本身的特征分析,电子证据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在一定的电子载体之上,并通过电子设备的展示和播放功能,才能了解电子证据所承载的内容。
从目前电子证据产生和记载的实践来看,电子证据一般存储在光盘、软盘、硬盘及网络空间当中,要作为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使用,一般都固定在可移动存储设备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认定电子证据,要进行两个层次的审查,一是电子证据本身内容的真实性,二是承载电子证据载体的合法性,进而实现证据审查认定和司法过程的客观公正性。
(二)电子证据不易于保存众所周知,在计算机存储系统内,一切数据都是以0和1两个代码的形式进行储存,这是数字化信息的本质特征。
不管是实物证据还是书面证据,都具有证据实体,因此证据的保存和收集,都不具有特别的难度,一般都是存贮在证据室中即可。
《电子证据法收集与法律效力》PPT培训教案

适应时代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 地位越来越重要。
02
电子证据法收集方法
传统取证方式在电子环境下应用
现场勘查
扣押、封存电子设备
进入电子设备存放或使用现场,记录 现场状况,提取相关电子设备。
对可能存有电子证据的电子设备进行 扣押、封存,确保电子证据不被篡改 或破坏。
询问相关人员
向电子设备使用者、管理者等相关人 员询问,了解电子设备使用情况和电 子证据存储情况。
合法获取途径
通过企业内部系统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获取员工通讯记录等敏感信息 。
保障员工隐私权
在获取和使用员工敏感信息时,应充分保障员工隐私权,避免信息 泄露和滥用。
05
挑战与对策:提高电子证据收集效 率和质量
当前面临主要挑战分析
电子证据易篡改、易灭失
01
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易修改、易删除的特点,使得电子证据的收
电子证据合法性要求及保障措施
合法性要求
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出示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 定。
保障措施
为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如申请法院调取、委托专业机构收集等; 2. 确保技术手段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如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取证软件或工具;3. 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 密,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方机构在完成取证工 作后,向申请方提交取证 报告,详细记录取证过程
和结果。
03
电子证据法律效力问题探讨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原始性标准
电子证据必须为原件或原 物,未经篡改或伪造。
完整性标准
电子证据的内容、结构、 元数据等必须保持完整, 未被删除、修改或破坏。
电子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甲、乙两人感情较好,但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2022年3月,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乙离婚,并抚养婚生子。
乙对甲的离婚请求表示同意,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诉讼过程中,乙提出甲在外有婚外情,并提供了一系列电子证据,包括甲与婚外情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照片等。
甲对乙提供的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乙篡改了证据,要求法院不予采信。
二、电子证据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其中,电子数据是指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或者存储的信息。
在本案中,乙提供的电子证据包括甲与婚外情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照片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乙提供的电子证据进行了审查:1. 电子证据的来源:乙提供的电子证据来源于甲的手机,该手机在案发时由甲保管,乙作为配偶,有权利获取该手机内的信息。
2.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乙提供的电子证据在提取过程中,未发现明显篡改痕迹,且与案件事实相关。
3.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法院对乙提供的电子证据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电子证据真实可靠。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乙提供的电子证据真实有效,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电子证据在离婚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分析要点:1.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越来越普遍。
在离婚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不容忽视。
本案中,乙提供的电子证据直接证明了甲有婚外情的事实,从而支持了乙的离婚请求。
2. 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案中,乙在收集电子证据时,注意了证据的完整性,未发现明显篡改痕迹。
在保存电子证据时,应采用加密、备份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篡改或丢失。
数字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数字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2019 年 4 月,张某涉嫌盗窃他人电子产品被警方控制,相关证据主要来自于数字证据。
本案是一个较为经典的数字证据在刑事
诉讼中的应用案例,通过分析该案例,可以更为深刻地认识数字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二、案件分析
1. 数字足迹
通过对张某手机内部数据的提取和分析,可以发现他在案发当
天曾经与被盗物主交流过信息,同时也曾经向其表达过购买该电
子产品的意愿。
这些足迹为证明其盗窃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数字证据,也体现了数字证据在破案和定罪中的重要性。
2. 视频监控
当事人在案发现场,但是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时,视频监控也成
为有效的证据。
在该案例中,附近商铺的监控视频拍摄到当事人
在被盗物位置徘徊的影像,无疑也为破案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帮助。
3. 互联网信息
互联网信息的获取逐渐成为司法机关获取证据的重要渠道之一,而该案例也是互联网信息在刑事诉讼中的案例之一。
警方通过社
交网络上对被盗物品的评论进行梳理,发现与张某有关的留言和评论,成为了该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
三、结论
在数字时代,数字证据已经成为司法机关获取证据的主要来源之一。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不仅展示了数字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同时也加深了公众对数字证据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也提醒公众保护自己的数字隐私,不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到公共网络中。
从具体案例看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Fe a t u r e网事焦点C N I T S E C76 / 2019.05从具体案例看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新明电子证据是司法实践中重要的证据形式。
学习和应用电子证据规则,对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结合具体案例,介绍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6年9月9日印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16〕22号),就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定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集、提取、审查判断电子数据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的收集与提取、电子数据的移送与展示、电子数据的审查与判断等做了明确规定。
{案例}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林黄耀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上诉案【(2014)常刑二终字第18号】的《刑事判决书》中,经人民法院庭审质证、认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常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大队出具的常公网检[2013]常第001、004、005、006、009、010、011、012、013、014、106、107、018、019号电子数据检验分析报告,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湘鉴司鉴中心[2013]电子物证第01、09号电子物证鉴定意见书,常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大队出具的常公网检[2014]常第166号电子数据检验分析报告,汉寿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固定电子证据清单》《MD5效验码清单》《提取电子证据清单》等书证。
电子证据法律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传输、处理的证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
然而,电子证据的收集、鉴定和运用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焦点。
本文将结合一个实际案例,探讨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某公司职员。
被告:李四,男,28岁,某公司职员。
案由:劳动争议原告张三诉称,被告李四在工作中故意损害其名誉,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被告李四辩称,其并未损害原告张三的名誉,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张三提供了以下电子证据:1. 被告李四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侮辱性言论截图,显示时间为2018年10月5日。
2.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时间为2018年10月6日至10月8日,其中涉及原告张三被侮辱的内容。
3. 原告张三的朋友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证人证言截图,显示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证明原告张三在案发当天并未在工作场所。
被告李四对上述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原告张三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朋友圈截图存在伪造的可能性。
三、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分析1.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的证据形式,其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电子证据的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本案中,原告张三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朋友圈截图均经过微信平台的技术验证,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2)电子证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微信平台作为电子证据的存储和传输载体,其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电子证据的客观性电子证据的客观性是指电子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应当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断。
本案中,原告张三提供的电子证据具有以下客观性:(1)微信聊天记录和朋友圈截图均经过微信平台的技术验证,真实反映了双方之间的沟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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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学习培训资料电子数据介绍及典型案例2012 年 8月 2 一检察机关应对电子数据的现状................................................................................................. ......... 3一广西检察机关举办首期电子证据技术培训班.................................................................... 3二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挂牌成立 .................................................... 4 三山东高唐检察院电子证据技术应用培训 ............................................................................ 5 四鞍山铁东建成首家电子证据搜集、修复百级无尘实验室 ....................................................................................................................... 5五靖江出台《规定》规范电子证据收集、固定、运用 (6)二电子数据的概念................................................................................................. ................................. 7三电子数据的基本特征................................................................................................. ......................... 7四典型案例................................................................................................. ............................................. 9 案例一“ QQ”聊天记录锁定犯罪嫌疑人......................................................................................9 案例二重庆公务员贪污保险金检察院运用电子证据成功起诉.............................................. 13 案例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 ... 16 案例四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 .......................................................................................21 案例五 .......... 数据还原“撕开”案件缺口 (24)案例六quot 精彩生活 quot 借电子商务搞网络传销涉案资金高达 60 亿............................................................................................................................ 25 案例七......... 数据恢复还原“行贿流水账” (28)案例八云南破获一受贿案加密Excel文档藏索贿记录 ............................................................................................................................................................. 29 案例九......... 电子数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年龄 (30)案例十民法领域中国电子证据第一案——薛燕戈诉张男案 ........................................................................................................................... 31 案例十一民法领域 .............. 电子邮件证据邵达立诉张尔申案..................................................35 案例十二民法领域光盘证据国家图书馆诉海洋出版社案 ................................................................................................................. 36 五电子证据工作规范.................................................................................................47 一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 47 二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 ...................................................................... 54 3 《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电子证据作为新的证据材料种类已经写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
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数据必将在各类案件中大量出现为了便于大家学习和借鉴现将全国电子数据办案、鉴定机构建设现状、电子数据的基本概念、电子数据的特点做一个简单介绍并将涉及到利用电子数据破案或者电子数据直接作为证据的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进行选编供大家学习。
同时也收录了几个电子数据在民商法领域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络编者已经对文字及表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修改。
另外由于新刑诉法尚未实施部分案例中关于证据种类的说法是按老刑诉法来表述的。
一检察机关应对电子数据的现状以下收集了一些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应对电子数据的资讯。
一广西检察机关举办首期电子证据技术培训班时间 2012-06-10 22:34:00 作者梁洪梁翠荣林京伟新闻来源正义网正义网广西 6 月 10日电记者梁洪通讯员梁翠荣林京伟为适应新刑诉法的修改加强检察机关技术人员电子取证能力及电子证据审查能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侦查意识6月4日至 6月9日广 4 西检察机关“第一期电子证据技术培训班”在广西检察官学院举办来自全区15 个市分院的信息技术骨干共70 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专门从高检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厦门美亚柏科科技有限公司聘请电子技术专家、工程师进行授课给参训学员系统地介绍国内及国外电子数据取证发展趋势及动态讲解电子证据勘验规则、鉴定规则、取证分析软件安装及使用技巧等专业知识。
为增强参训人员的实战经验在培训中教师还采用实训的方式让学员进行数据恢复、密码破解等现场操作进一步提高学员对电子证据的实际运用能力。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得到高检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高检院不仅选派了专家到培训班授课还将此次培训纳入高检院的培训体系并将培训考核的结果作为检察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的依据。
参训人员认为授课教师以全新的视角展示了现代科技取证技术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涉及电子物证犯罪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对电子证据如何准确定位、如何获取以及审查等问题有了较为全面和直观的了解为进一步开展电子物证取证技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应对明年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挂牌成立时间2011-03-29 09:43:00 作者赵晓星尔轩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北京 3 月 29 日电记者赵晓星通讯员尔轩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日前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挂牌成立。
电子数据恢复与分析是当前科技强检的一个新兴门类既是新增的鉴定种类也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破上的重要手段与重点发展方向。
据介绍 5 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按照国家级鉴定中心标准建设经市院批准成立。
该实验室主要功能涉及手机取证、数据恢复、鉴定分析、密码破解以及网络取证等具有高、精、尖等特点。
三山东高唐检察院电子证据技术应用培训时间2011-04-07 09:11:00 作者王宪来崔延雷新闻来源检察日报为尽快提高电子证据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全力做好电子证据技术应用试点工作 4 月 1 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专门邀请专业工程师对技术人员进行了电子证据技术应用培训。
图为技术人员认真听取工程师讲解。
四鞍山铁东建成首家电子证据搜集、修复百级无尘实验室时间2011-08-12 14:46:00 作者姚晓滨新闻来源正义网正义网辽宁8 月 12 日电通讯员姚晓滨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不断加大科技强侦投入力度日前建成检察机关首家电子证据搜集、修复百级无尘实验室利用高科技手段运用数据恢复和密码破译成功查办多件职务犯罪案件成为突破高科技犯罪的重要给力手段。
投入百余万元的电子证据搜集、修复百级无尘实验室把物证法学与电子取证紧密联系起来对计算机逻辑层、物理层存储电子物证进行提取主要对犯罪嫌疑人将硬盘进行技术处理、为毁灭证据将笔记本硬盘多次格式化并反复写入数据妄图阻止数据恢复等进行修复为自侦案件侦查取证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