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十不吊

吊车十不吊

吊车“十不吊”

1.超负荷或歪拉斜拽工件,坚决不能起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坚决不能起吊

3.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坚决不能起吊

4. 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坚决不能起吊

5. 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坚决不能起吊

6. 高压输电线下不吊,氧气瓶、煤气罐等爆炸性物品,坚决不能起吊

7. 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坚决不能起吊

8. 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设备有挂钩,坚决不能起吊

9.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坚决不能起吊

10. 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坚决不能起吊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最全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与十不吊

最全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与塔吊十不吊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宜普一、一般要求 1.塔吊司机和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特种操作证上岗。 2.塔吊司机和指挥司索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肝病、神经衰弱、抽筋、胃病、醉酒及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3.塔吊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4.实行专人专机,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5.新安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6.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7.操作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二、操作前要求 1.应认真阅读塔吊说明书,操作人员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查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3.做空载运行。对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运作,都要在使用前,

用不同速度进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4.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三、操作要求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4.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6.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7.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知应会试题(全套含答案)

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知应会试题 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工程 作业单位:姓名:考试地点:时间: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后,方可安装塔基。 2、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在无载荷情况下,无附着的塔式起重机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允许偏差为,有附着的塔式起重机在最高锚固点以下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为。 4、作业中如遇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作业,锁紧夹轨器,将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加。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动作。 6、塔式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重磨损后,严禁后继续使用。 7、在安装和拆卸附着杆时,必须使起重机处于状态,且使两臂位于与附着方向相的位置。 8、FO/23B塔机型号中的23指。 9、在塔机司机室内的噪音不应超过。 10、电器元件LC1D1810M7是,CA2DN22E7是, LA3DR3是。 11、塔机回转机构最多能使塔机单向回转圈。 12、在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中,信号指挥工吹一长声表示,吹三短声表示。 13、塔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电线,吊钩与高压线的最低限度应不小于 6米。 14、当滑轮绳槽与钢丝绳直径不匹配时,可造成钢丝绳和钢丝

绳的现象。 15、在工作前,每班都要认真检查塔机的运转情况,并做好。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操作熟练的塔吊司机如上岗证已过期,可以先上岗,然后再补办上岗证。() 2、塔机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不起作用时,可先短时工作,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修理。() 3、在吊运过程中,塔司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4、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物品,可以悬挂小的物体。() 5、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曲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6、吊钩在挂绳处端面磨损超过高度15%时,应更换。() 7、依靠自身的专门装置,增、减塔身标准节或自行爬升的塔式起重机称为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8、塔吊司机在工作班完毕后应及时将运转情况逐项如实填写在记录表中,既不提前预记,也不拖延随后补记,不遗漏,不隐瞒。() 9、塔机臂架上在不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下,可以悬挂宣传广告牌。() 10、塔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超载10%使用。() 11、吊钩高度限制器安装在塔机起升机构上。() 12、所有塔机的架设必须由专业的安装队伍负责完成。() 13、在塔机接高过程中,必须将回转机构锁定,禁止转动起重臂。() 14、根据楼层的高度,可隔几层架设一道附着装置。() 15、在工作前,每班都要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检查各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三、简答题(共35分)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 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 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 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 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简介 黄骅港三期工程翻车机房主体工期约6个月,期间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翻车机房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了3台塔吊,其中一台QTZ63(臂长50米),两台QTZ80(臂长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时作业的时候,存在交叉的情况,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时大臂交叉,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三期翻车机房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 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 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 方可上岗。 5、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 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 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 塔吊安全运行。

6、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司应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开机作业前,应注意起重机运行范围内的障碍物是否清除;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是否有无关人员;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等,确认均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开机。 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塔司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带载调整提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吊物不得从人的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塔司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6、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7、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作业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12、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

行车十不吊原则通知

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起重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四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

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五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六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塔吊安全要求

塔吊加固附墙杆一般在多少米开始设置第 一道附墙杆? 塔吊的附墙设置的高度有三个要求:1、塔吊超过独立高度必须附墙,这是第一道附墙。2、塔吊附墙之后上部的自由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高。3、塔吊两道附墙之间的高度距离有要求。这些要求在说明书中有具体规定,不同品牌和不同型号的塔吊的独立高度、自由端高度、最大安装高度是不同的,所以附墙的高度要求也有所不同,必须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 塔吊一般独立高度是40M,达到独立高度后如果在需加节需打附墙,附墙与附墙之间距离20~25m。 塔吊附墙一般第一道30米,根据楼层梁而定,但不要差距太多,再往上20—25一道,还要看你是什么型号塔吊,一般40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19-21米,5510,5013,的不得大于24米,63的药高一点也不能超过30米的。 40塔吊第一道在第九节,第二道以上最大间距17.6米扶墙之上最多9节。63塔吊扶墙第一道30米,第二道间隔10节,扶墙之上最多13节。

塔吊附墙连墙杆角度设置范围是多少扶墙夹角:短撑杆内角45至60度,标准节中心到建筑物5米,这样最好,大点小点没关系。如果和这个数据差的太多就要咨询生产厂家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2、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4、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5、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6、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7、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9、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10、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塔式起重机管理

塔式起重机管理 一、日常管理要求 1、塔式起重机应尽量选择使用5年以内的大厂产品,优先选用虎霸、吴淞、中联等品牌。 2、塔式起重机进场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机修电工、分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进场验收。 3、塔式起重机装拆前租赁、装拆合同、安全协议及基础方案、装拆方案(装拆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写)等手续必须办理齐全。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必须经当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项目部、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备案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垂直度监测并做好纪录,如垂直度超过该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应及时通知装拆单位进行纠偏、严禁起重机械驾驶、指挥或项目部工作人员擅自实施纠偏。如遇基坑开挖或基坑支撑拆除等特殊施工阶段应加强垂直度监测密度(每周不少于一 次)。 5、塔式起重机应定期维护保养,不带病运转,每 天填写例保纪录和塔吊司机交接班记录(挂于驾驶室 内)。塔式起重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通知分包单位 进行修理,项目部机修工、电工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分 包单位应确保至少每月对塔式起重机进行一次检修,并 将检修记录交项目部保存。 6、工程施工中使用塔式起重机吊运的作业面必须 有持有效特殊工种证件(上海地区须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的专人进行司索、挂钩、指挥,并佩戴明显标记及配备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有高低差影响视线的作业面必须另设指挥。 二、现场设置要求 1、塔式起重机底层围护及层间围护设置规范美观,塔吊基础须设置集水井(比

承台顶面深0.5m)或排水沟,及时排除积水,严禁长期积水。塔式起重机基础设置对角双重复防雷接地。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独立编制方案计算书,使用钢格构柱的须进行专家评审。 2、统一设置“十不吊”牌、操作规程 牌、机械性能牌、验收合格牌、检测 合格证,司机、指挥特殊工种证复印 件及各种警示牌。 3、设置规范的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电箱重复接地 与塔式起重机重复接地相连。 4、主电缆线、照明镝灯电源 线上下排列整齐,用绝缘子加 垫木板每两节标准节固定一次 并进行卸载; 5、附墙通道脚手设置不得与外架相 连,侧面用竹排封 1.2米高做防护。 附墙需独立编制方案报审。非标附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4298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启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应正常;②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③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规定;④各部位连接螺栓不得松动;⑤钢丝绳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滑轮穿绕应正确;⑥供电电缆不得破坏。 2、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应检查并确认不得有漏电现象。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并确认运转正常,不得有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式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不得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6、在提升吊钩、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动臂式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动作应单独进行;允许带载变幅的动臂式塔式起重机,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不得增加幅度。 8、重物就位时,应采用慢就为工作机构。重物水平移动时,重物底部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 9、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1.5圈。 10、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重复放松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位置。 11、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塔式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2、遇大风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塔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应切断电源。 14、塔式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不得超员,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5、在非工作状态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回转部分应能自由旋转。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组顶部宜上升到距起重臂底面2~3m。 1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障碍灯。 17、检修人员对高空部位的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检修时,应系好安全带。 18、停用的塔式起重机的电动机、电气柜、变阻器箱及制动器等应遮盖严密。 19、动臂式和未附着塔式起重机及附着以上塔式起重机桁架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0、塔司必须经由扶梯上下,爬扶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物品,手上不得拿东西。塔司不得由塔机上向下抛撒任何物品。 21、双班或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班及记录。对于设备存在的问题,双方必须交待清楚,并共同进行处理,排除设备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22、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十不吊原则通知

江都市海阳船厂文件 江海阳【2010】12号 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的通知 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起重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

责技术工作。 第四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五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六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2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

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6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塔吊十不吊规定

塔吊“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村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不然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5、吊砖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砖头夹具,吊砖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不然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理入地面的板桩,并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无安全措施的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起过机械允许负荷载重不准吊。 塔吊指挥操作规程 1、从事信号指挥工作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员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3、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物 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4、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 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5、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6、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应加强安全检查: 1、操作用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渐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2、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工作程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3、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件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4、提起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0.5米以上。 5、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6、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其以上时,就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受损。

建筑塔式起重机试卷及答案

XX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试卷 (建筑塔式起重机) 工作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风力达到(B)级以上时,塔吊不允许作业。 A、5 B、6 C、7 D、8 2、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于1—20KV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为(B)m. A、2.5 B、3 C、5 D、7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D)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A、7 B、10 C、15 D、30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C)级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A、县 B、市 C、省 D、部 5、起重机械吊钩在作业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B)。 A、板钩 B、单钩 C、双钩 6、力的三要素为(A)。 A、大小、方向、作用点 B、质量、重量、密度 C、力、力矩、重心 7、标准节的连接方式多为(ABC)。 A、套管与主弦杆焊接后,断面经过金加工,上下主弦杆与套管断面同时接触对接; B、上下套管之间留有一定间隙,上下主弦杆端面同时接触对接。靠焊接在主弦杆的定位凸台深入到另一主弦杆内定位; C、上下套管之间留有一定间隙,上下主弦杆端面同时接触简单对接。无定位凸台。 8、安装塔式起重机需要配备的工作人员有:(B) A.拆装人员、指挥、司索工、起重工、塔机司机、电工;

B.安装负责人、安装检验员、安全员、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工、起重工、电工; C.安装负责人、安装检验员、安全员、塔机司机、安装操作工若干人。 9、塔机司机在安装完成进行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ABC )检查,确认完好后才能作业。 A、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后试吊重物; B、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回转等限位装置及其在限位器、起重力矩、断绳保护器等安全装置; C、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储油装置的油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且油路应无渗漏。 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B)。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11、选择液压油时应考虑(A)。 A.环境温度变化; B、工作压强高低; C、运动速度高低。 12、起重机械的吊环在作业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A)。 A、铰接 B、特种 C、标准整体 13、卷筒上的钢丝绳用(C)固定法应用的较为广泛。 A、夹紧螺栓 B、楔子 C、压板 14、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宝”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和(B)。 A、安全绳 B、安全网 C、手套 D、绝缘工具 15、塑料安全帽使用期是不超过(B)年。 A、1.5 B、2.5 C、3.5 D、4.5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安全防护到位的施工现场不存在危险源。(×) 2.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防护为主”。(×) 3.“三不伤害”具体内容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在室内作业的工人可以不带安全帽。(×) 5.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在稳定期可从事高处作业。(×)

一级建造师—十不吊十不烧顺口溜

十不吊——清明绑零人、拉满邪(斜)灵(棱)暗 1、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十不烧——内飞盗(道)名(明)器,外围正(证)受(手)理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淸洗,或未排除危险 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 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 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 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合同解释顺序——协议中标投资专用通道、标准图纸请报预算洽商 (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处理职业徤康安全事故应遵循下列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事故调査;处理事故责任者;提交调査报告。

(全面最新)吊车及高处作业相关基本知识

吊车“十不吊” 1. 超负荷或歪拉斜拽工件,坚决不能起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坚决不能起吊 3.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坚决不能起吊 4. 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坚决不能起吊 5. 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坚决不能起吊 6. 高压输电线下不吊,氧气瓶、煤气罐等爆炸性物品,坚决不能起吊 7. 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坚决不能起吊 8. 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设备有挂钩,坚决不能起吊 9.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坚决不能起吊 10. 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坚决不能起吊 高处作业 1 基本介绍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 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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