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对差旅费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差旅费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的行为,提高差旅费的使用效率,公司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需要出差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监管和执行。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可以报销,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
出差时乘坐飞机的,应选择公务舱或者经济舱,不得选择头等舱;乘坐火车或汽车时应选择普通座位,不得选择商务座或者软卧。
2. 住宿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可以报销,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最高标准的三星级酒店的价格。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需提前申请并获得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的批准。
3. 餐费:员工出差期间的餐费可以报销,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最高标准的三餐价格。
出差期间的就餐可以选择在外就餐或者自行购买食材做餐,不得奢侈浪费。
4. 其他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其他费用如通讯费、会议费、杂费等可以报销,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三、差旅费报销流程1. 员工出差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出差计划,包括出差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并经部门领导批准。
2. 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清单报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并附上相应的发票或凭证。
3. 员工报销清单需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然后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4.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员工的工资卡中。
四、差旅费管理要求1. 出差时需提前规划行程,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和住宿条件,做到合理节约。
2. 出差期间需按照公司规定的餐费标准进行用餐,不得虚报或夸大消费额。
3. 出差期间需合理利用通讯设备,控制通讯费用的开支。
4. 出差期间发生现金消费的,需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以备报销时使用。
五、差旅费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款、警告、调岗、降级、停职及解雇等处理措施。
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

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财政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一条差旅费开支范围:集团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出差的次数、人数及借款和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办理申报批准手续.出差人员按出差的任务、时间、地点、路线等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因工作需要,聘请非本公司人员为公司办理业务而出差,需公司负担差旅费用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员工出差办理,其标准按管理人员执行.第三条出差路途较远的应乘火车,乘长途汽车者,汽车票价超过火车票价硬卧票部分不予报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远或任务紧急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凡事前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按同等线路的火车票价报销按相应的级别标准,超支部分自理.第四条随同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的人员,其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可以享受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但最多限2人.第五条严格控制订票费用,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订票费用自理.若遇特殊情况,个人可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但一次最高不得超过20元.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凭单据报销.第六条外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及订货会议的,经总经理批准,住宿费按会议通知标准报销,会议通知不明确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凡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人员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第七条一次出差到多个地点的人员,车票报销时应列明从某地到某地的票费数额清单.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办私事或绕道的各项费用自理,且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第九条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为: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长途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第十条出差人员所取得的票据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经办人必须换取合格票据,因此而支付的差旅费均由个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包干办法计算.第十二条出差住宿开支标准:一出差人员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单位:元/天二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三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四出差人数在2人以上,同住一标准间的,适用其中人员最高标准.五住宿费限报天数的计算,按出差总天数减去返厂当日1天计算.六出差人员预定床位发生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中途转车一般不得发生住宿费,发生于白天的住宿费均不报销.七住宿费县市范围的划分以住宿费发票上税务局监制章为准“市”仅指经国家批准的地级以上城市.第十三条出差的交通费开支标准:一长途交通费1、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2、上述人员超标准乘坐车船、飞机的,超标准部分自理.3、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含者,可购同席卧铺票.二市内交通费:1、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在县级以上城市的,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10元;在深圳、珠海、北京、厦门和天津的,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2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市内出租小汽车,如遇特殊情况带有汇票、公章、印鉴及贵重物品乘坐出租车的,在车票上注明起始地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但不得报销市内交通包干费.2、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1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2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会和各种培训班的人员在会议培训期间和会议培训同地点办事;3本单位在外地常设机构人员在常设机构所在地点工作期间;4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凭单据报销.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标准(一)出差伙食补助费1.不分途中和住宿均按下列标准执行:出差到省外每人每天补助50元;省内地级及以上城市每人每天补助40元;到深圳、珠海、北京、厦门和天津地区每人每天补助60元.2.出差时间不足一天的如早出晚归;按实际天数补助标准,早餐按补助标准的20%,中、晚餐按补助标准的40%计算.3.凡是到子公司出差的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和住宿费,由子公司提供.二带车出差,带车人员按标准核报驾驶员的伙食补助,驾驶员单独出差的可按标准核报.三出差报销招待费的,不再报销相应的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常住人员一个月以上的住宿费按不高于其他人员住宿标准的80%控制,超支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按标准的80%结报.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复印费、打字费、电话费、购书费等办公费用应单独批报.50元以下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5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十七条奖励政策一晚上8点钟以后乘坐火车超过600公里的出差人员,不购买卧铺票而乘坐硬座的,每人每夜补助30元.二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后,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三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普通员工,春节放假回家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来回长途交通费用.第十八条差旅费的借款与报销一出差人员按出差申请单批准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的出差标准计算出差借款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签批后,财务部方可借款.二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财务部门应当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回所借款项.三出差人员借一次差旅费只作一次报销用,再次出差必须另办差旅费借支手续.财务部对出差人员的借款必须坚持一笔一清,不能拖欠,前帐不清,不准再借.特殊情况来不及报销又需借款的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借后帐还前帐,出差返回后一次性报销,无论什么原因,出差人员在月终时不能一人在财务挂两笔帐.四出差借款不得挪用,违者除了从工资中全额扣回外,还要按挪用时间每天加罚1‰的滞纳金.五出差期间若遇特殊情况,乘车、船、飞机、住宿费用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事先要请示,回公司后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在申请书上签批后方可报销,财务人员不按规定私自核报超标准费用的,对经办人处以超标准费用2倍罚款,对财务人员按财务考核办法扣分.六出差费用凭出差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先由财务部审核,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按规定报销.第十九条附则一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出差与差旅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员工出差与差旅费用结算管理规定一、概述员工出差是公司日常运营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为了统一规范出差行为,合理控制差旅费用,特制定本《员工出差与差旅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公司内外出差的员工。
二、出差申请1. 所有出差行程需提前向直接主管经理进行书面申请,并详细注明出差目的、起止时间、地点、预估费用等信息。
2. 主管经理审核后,如无异议,将出差申请提交至行政部门备案。
三、差旅费用预算与报销1. 差旅费用预算应以合理、经济的原则为依据,员工须在出差前向行政部门提出费用预算申请。
2.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等,并应根据实际花费额度提供相关发票和报销凭证。
3. 为方便费用核算和预算管理,员工在差旅费用报销前,应认真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发票原件。
4. 差旅费用报销需在出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差旅费用审批与支付1. 差旅费用报销申请经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批。
2. 财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并按公司规定的支付时间将费用支付到员工指定的工资卡或现金领取。
3. 如差旅费用存在疑义或超出预算,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或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解释和材料支持。
五、注意事项1. 员工出差期间需妥善保管个人财务和证件等重要物品,减少财产损失风险。
2. 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公司《行为与道德规范》,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3. 员工在出差期间应严守工作纪律,做到高效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个人开支。
4. 如需延期或变更出差计划,员工应提前书面向主管经理申请,并经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出差期间若因个人原因提前返回,员工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
6. 为了规范差旅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对出差行为和费用进行抽查,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材料支持。
六、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须经行政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9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9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篇1一、差旅费报销规定1、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
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
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
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
工作日:早8:00-晚21:00 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
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1、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差旅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规定1.差旅费管理的目的和范围差旅费管理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以确保费用合理、合法,并提高企业的差旅效率。
差旅费管理适用于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2.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和标准(1)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的报销标准和范围由公司根据地区、职务和差旅目的等因素确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2)交通费以实际支出为准,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但需提供有效的票据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出差路线。
(3)食宿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在高星级酒店住宿的员工需提供入住证明,并按照公司规定的限额进行报销。
(4)通讯费包括电话费、网络费等,以实际支出为准,并需提供有效的票据。
(5)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会议费、礼品等,需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并符合公司规定的报销范围。
3.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员工出差前需要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时间、出差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并提交给直接上级进行审批。
(2)直接上级审核差旅费申请表,确认出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根据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进行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会对差旅费申请进行核对和审核,并协助员工进行费用报销。
(4)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差旅费管理的限制和注意事项(1)员工出差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超出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
(2)员工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行程和费用支出,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花费。
(3)员工应妥善保存相关票据和付款凭证,以备报销时使用。
(4)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工资、警告并记录个人信用档案等。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
如有需要,本规定可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
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实销。
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
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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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差旅费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差旅费用的申请、使用及报销流程,以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及有效运用,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1.使用原则
1.1.差旅费用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所发生的住宿、交通、膳食、通讯及其他
有关费用。
1.2.员工出差均应有明确的业务目的和适当的计划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每次出差均应选择
最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路线。
1.3.除意外情况或不可预见的情形外,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发生前按照公司当年度的审批权
限获得批准。
1.4.差旅费用原则上实行标准内包干制度,超标自理。
1.5.费用应及时报销,正常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个月,不得分次、分段或累计多次报销,不
得跨年报销。
1.6.出差定义:成都市五城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高新区)内不定义为出
差;成都周边区县: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不定义为出差;青白江区、新都区、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崇州市、新津县、邛崃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定义为出差。
1.7.出差起程及回程当天同样计发出差补助。
当天往返的,计发一天的出差补助。
2.出差申请
2.1.除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出差外,出差人员正常情况下应至少在计划起程前3个工作日提交
《出差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
2.2.技术人员出差须填写《技术人员出差申请表》,填好后报各级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
可填写《借支单》并附上审批签字后的《技术人员出差申请表》复印件交财务部办理借款。
不需要借支款项的请将《技术人员出差申请表》复印件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
2.3.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应提供有关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2.4.公司鼓励将差旅安排在一天内完成。
3.差旅费用报销
3.1.技术人员出差回来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技术人员出差报告》,邮件给到部门经理
及相关人员。
3.2.出差员工应及时(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以内)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
的票据,交出纳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后呈交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核准后再送财务部门报销。
技术人员部门经理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出差报告已提交,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3.3.项目组多人一起出差的,技术部门由一人(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负责填写《技术
人员出差申请表》,并统一提交《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后附每人明细清单)。
3.4.报销完毕后将《技术人员出差申请表》中“返程后填写”部分完成后,原件交部门经理存
档。
4.差旅费用标准
4.1.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交通工具按标准乘座,采用实报实销制。
(1)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往返机场/酒店应选用最经济的路线和交通方式。
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员工出差前往同一地点,应尽可能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往返机场/酒店。
(2)特殊情况需乘飞机的,须报总经理审批。
报销时需附上机票、登机牌。
(3)飞机票的购买原则上应通过公司指定的机票代理商购买。
无特别理由,不应购买全价票。
(4)出差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但在出差申请表上需事先申请。
(5)车船乘坐标准:
汽车: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或晚上8点至凌晨7点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汽车卧铺;
火车: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或晚上8点至凌晨7点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
轮船:连续乘船8小时以上或晚上8点至凌晨7点之间连续乘船6小时以上,可乘三等舱;
飞机:公司员工都乘经济舱。
其余情况乘坐汽车座票、火车硬座、轮船经济舱。
4.2.最高住宿标准(包括房租、服务费及税项)根据地区和职级确定如下:
A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港澳地区。
B类地区: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天津、济南、青岛、太原、兰州、乌鲁木齐、西安、成都、重庆、昆明、贵阳、长沙、武汉、南昌、合肥、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温州、珠海、福州、厦门、南宁、海口、郑州。
C类地区:其他城市。
(1)A类地区及B类地区的郊县及县级市按照C类城市的费用标准执行。
(2)同性别同事出差鼓励同住。
(3)职级不同人员同住,其住宿费用不得超过较高职级的住宿标准。
(4)住宿费一律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凭有效发票按上述标准报销。
(5)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6)公司人员到关联企业出差、工作、学习,由对方安排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4.3.出差补贴
(1)公司出差人员的餐补,不分途中和住勤,A类地区每人每天补贴1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60元,补贴需提供出差当地发票,如未能提供发票,则作为个人补贴计入当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务费含餐费的,不再领取补贴;如不含,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3)公司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一般不享受补贴;
(4)公司人员到关联企业出差、工作、学习,如对方安排伙食的,不得再领取补贴;
(5)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的应酬宴请,需事先向相关领导申请,报销时需在原始凭证粘贴单注明原因、应酬单位、客人数、陪同人员,经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6)公司人员出差享受出差补贴的不再重复报销餐费。
5.费用审批权限及流程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必须在《出差申请表》上预先列明,并经领导书面批准,凭签批过的《出差申请表》据实报销,无批准文件的按规定报销:超标10%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特批;超标10-50%的由总经理特批;超标50%以上的由董事长特批。
差旅费报销单由本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填写,先经过财务部出纳审核票据及金额,再提交部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批;审批工作完成后再交由财务付款。
报销金额审批权限按公司当年度的《签字授权审批权限》审批。
6.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财务部。
7.附录
7.1.《出差费用申请单》(一式一联)
7.2.《差旅费报销单》(一式一联)
7.3.《技术人员出差申请表》
7.4.《技术人员出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