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一、总则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也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的全面总结,是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科毕业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撰写、定稿和答辩等环节。
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重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尽量避免宏观选题。
要有利于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1)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语应用能力: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外文资料。
(4)设计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
(6)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7)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参考文献引用、注释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文献著录方式等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科研论文的惯例。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若干规定

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同教[2007]20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1.调查研究、查阅和应用中外文献及采撷网络信息的能力;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3.设计、计算及制图的能力;4.实验研究及数据处理的能力;5.综合分析、凝练创新、编制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调研报告的能力;6.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特长或潜能有更好的发挥,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5.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同学科类型分别有所侧重:(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工程实践性课题的比例应不低于70%,首先应保证基本工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专题研究;(2)理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当前的科技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3)经管、人文、法学、外语、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有新颖性,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学生接触社会,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或创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同济大学同科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科 学生有抄袭作业行为并屡教不改者,该课程平时成绩按零分处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数量的计算单位,平均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指
标。绩点与成绩等级的对应关系为:
成绩
成绩等级
优
A
学 绩 点 院 5
良
B
4
中
C
3
及格
D
2
不及格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调查、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济 军训等。 大 第十条 课程修读 学 1.各专业所需修满的总学分见各专业培养计划。
2.学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顺序以培养计划为依据。每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学分一般为
同 18~20 学分,每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的学分一般为 22~27 学分(含实践环节的课程)。 3.不及格课程的累计学分达到 25 个(含 25 个)学分以上,不允许修读新的课程,必
限定选修课和任选课,占总学时的比例如下:
限定选修课:25%,
任选课: 5%。
学生选修任选课的总学分由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具体规定,学生选修任选课的总学分一 般控制在 6~10 学分内;
第九条 学分计算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负担的基本计算单位,也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按学期 计算学时换算成学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第二十四条 经教务办批准,学生在国外大学修读课程所取得的学分可以冲抵校内课 程学分,不及格课程的成绩不记载。
五、休学、停学与复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并经同济大学医院同意,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
同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济3.因某种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 得超过两年。 大 第二十七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学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医疗费用自理。 同 2.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因特殊困难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 科 院批准,可停学并保留学籍。停学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九条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的同时,可申请保留学籍一年,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学 第三十条 保留学籍、停学、休学的学生,一经批准须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周之 院 内离开学院(住院治疗者须在出院后两周之内办理)。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对学生在保留学籍、停学、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新生导读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新生导读【2011年】祝贺你成为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生!愿你在今后几年的学习中,学有所成,圆满完成学业。
现将有关教学环节做一简要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籍管理入学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符合入学要求方能成为我院学生。
入学后经审核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学籍。
一般每年8月为成人高考考试报名时间,10月中旬为考试时间。
个人信息确认学生个人信息是学院进行学生日常管理、新生电子注册以及毕业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夜大在新生入学后都要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确认,其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如有变动,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在读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仍有改变,必须尽快填写《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一起交给班主任。
学籍异动学生如要休学、退学、复学等,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在相应的时间结点到夜大科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相关证明,经夜大科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详见学生手册)。
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学校根据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而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是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和实施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
学生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1、学时和学分春、秋学期教学周为18周,包含考试周。
理论教学课程一般按1周学时计1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
高起本、专升本专业毕业设计安排10-12周,毕业论文安排6-10周,1周计1学分。
高起专部分专业毕业环节一般安排8学分的专题讲座。
2、课程设置(1)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学分比例原则上高起专专业为4:3:3;专升本专业为3:4:3。
(2)必修课及选修课①必修课:指本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
一般占总学分的70%。
②选修课:属于扩大知识面的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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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讨论稿)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以利于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可分为工程设计(实践)、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调查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综合类型。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确定后学生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
可以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但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
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三、选题、审题工作程序及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任务书必须认真填写,除提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必要的内容、要求与数据、应完成的工作外,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2.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系主任签字。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教研室同意,并报系主任批准。
3.选题、审题工作应尽可能于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
4.选题、审题工作完成后,各系应以专业为单位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少于15周(包括答辩和成绩评定)。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由教研室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院内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3.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个班级都应成立一个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原则上应由高级职称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期间,应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4.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指导教师的任务:(1)选择课题。
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系主任批准后下达给学生;(2)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3)对学生每1~2周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5)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6)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
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六、对学生的要求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及时整理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5.按答辩委员会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准备和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七、答辩1.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
各系都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作用。
2.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全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系主任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具体课题的答辩工作。
小组成员可以由本专业的教师或与课题有关的教师组成,组长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
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如请校外人员参加,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除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外,还应由教研室指派一名评阅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写出书面意见。
同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4.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答辩安排,统一答辩要求。
各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排和要求。
答辩前应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完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要求者;(2)未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3)有抄袭、伪造数据等行为或论文中有明显政治错误者。
5.学生答辩时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八、成绩评定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如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和图纸、作品的质量等)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5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给出建议分,经答辩由答辩小组进行评定给出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并掌握整个专业成绩的平衡,即优秀率不得超过20%,优良率不得超过80%。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工作1.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以系为单位,由主管教学的主任负责领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各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等文件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等。
3.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工作分前期和中期两个阶段进行。
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
中期:各系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教务处应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系期中检查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1)答辩前各专业应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进行验收。
(2)各系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以便教务处派有关专家参加答辩旁听。
(3)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将学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经审核成绩分布符合学院规定后,才能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4)教务处对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5%左右的随机抽查工作。
5.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要认真进行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6.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各系安排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存档的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按统一顺序装订:封面、中外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评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提问记录、工程图纸(按国家标准装订)、软盘等。
凡获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须将论文(设计)压缩到3000~5000字,送教务处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十、附则1.本规定经主管院长批准之日起执行。
2.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0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