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嘉积城区城南片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
海南省琼海市城市规划(最新)

琼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第一章总体规划修编背景和原则一、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一)“博鳌亚洲论坛”设立带来的发展契机新世纪之初的琼海市迎来了诸多发展机遇与挑战,“亚洲论坛”永久会址选在博鳌,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并使琼海市的知名度大大提高。
琼海市的旅游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很多寻求商机的投资者,为琼海带来了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在《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了以“博鳌亚洲论坛”建设为契机,加快琼海的城市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向中等城市迈进,实现琼海市城市跨越式发展目标----生态、环保、智能城市。
(二)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对琼海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海南省确定的“两地一省”和“生态省”发展战略目标以及琼海市确立的建设成为“经济强市”和“生态示范城市”的构想,对琼海市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使琼海城市规划能够密切配合海南省和琼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促进琼海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城市面貌,作为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重要依据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体现琼海市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并且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落实新的城市发展战略思想和要求。
(三)琼海市城市发展建设的自身需要琼海嘉积镇城市总体规划(1988-2010 年)于1988 年编制完成,同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近十多年来,琼海市(嘉积镇)城市总体规划在琼海市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指导了琼海市的城市建设,促进了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城市的迅速发展和各项建设的合理安排提供了科学依据,琼海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琼海市的城市建设经过快速发展逐步进入到稳定发展阶段,琼海市城市人口从建省初期4.0 多万人增长到9.6 万人左右,城市建成区面积从3.0 平方公里增加到目前的9.6 平方公里左右,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经济不断繁荣,已从昔日一个小城镇发展成为现今的初具规模的新兴城市,为琼海向中等城市规模迈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琼自然资函〔2018〕820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自然资函〔2018〕820号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三沙市海洋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局:近年来,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琼府〔2017〕15号)和《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要求,加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初步扭转了建筑高度失控的局面。
但是在实施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中,部分市县反映因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管控要求适用范围界定不够清晰、覆盖不全面等,制约了相关管控要求的实施。
综合各市县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就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新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的有关要求(一)海口市主城区(包括长流组团、江东组团、中心组团开发边界范围)、三亚市主城区(包括海棠湾片区、中心城区、红塘湾片区、崖州湾科技城开发边界范围),执行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的管控要求。
儋州市主城区(包括那大镇区、白马井滨海新城开发边界范围)、琼海市主城区(即嘉积镇区开发边界范围)执行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的管控要求。
其他设市城市和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执行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的管控要求;陵水英州镇及新村镇、乐东九所镇、澄迈老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参照县城镇管控。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海府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琼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44次常务会和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26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7日琼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保证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琼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小区包括下列情形:(一)本办法施行前已出让或划拨取得建设用地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本办法施行后新出让或划拨取得建设用地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三)本办法施行后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配套教育设施是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建、发改、财政等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6•【字号】海府办〔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6日琼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建城〔2020〕23号)《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城市更新,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2017]26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2017]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7f500f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c3.png)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2017]26号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农场:《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8日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琼海市城镇与乡村风貌建设管理,保障城镇与乡村空间的公共利益,塑造城镇与乡村风貌、城镇与乡村特色,提升城镇与乡村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已建项目的建筑风貌应符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工作。
第四条建筑风貌应按照“一域一特色,一城(镇)一风貌”的原则,结合本市历史文脉及人文环境特点,统筹协调建筑布局、风格、体量、尺度、色彩等,处理好山、水、林、田、城之间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建筑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应依据我市“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中,必须强化城市设计内容,增加城市设计及风貌管控篇章。
要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体系,提出空间管控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琼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琼府函[2023]17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琼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琼府函[2023]17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1837d9a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9a.png)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琼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琼府函[2023]176号)
无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2
【摘要】琼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琼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海府[2023]14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琼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琼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页数】2页(P18-19)
【作者】无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相关文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琼海市龙江镇傍河型(原龙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琼府办函〔2021〕396号)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仙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琼府函[2022]116号)
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
通知(琼府办函〔2021〕262号)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琼海市万泉镇博山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琼府办函〔2021〕221号)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詹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的批复(琼府函[2023]147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修改文本琼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一节规划修改的背景 (1)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2)第三节规划评估的主要结论 (2)第二章规划修改概述 (4)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第二节规划修改依据 (4)第三节规划修改指导思想 (5)第四节规划修改的原则 (5)第五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7)第六节规划修改范围和期限 (7)第三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8)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概况 (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和特点 (10)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2)第四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14)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4)第二节规划总体目标 (14)第三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5)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7)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8)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20)第一节农业用地布局调整 (20)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 (25)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5)第二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27)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及布局 (35)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38)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38)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点区域 (38)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39)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措施 (39)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0)第一节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指导原则 (40)第二节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41)第三节构建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格局 (41)第四节探索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42)第五节土地利用中的生态对策 (43)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5)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和用地规模 (45)第二节土地利用方向和开发时序 (45)第十二章乡镇土地利用 (46)第一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安排的原则 (46)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46)第十三章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 (51)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 (51)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52)第十四章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4)第一节行政管理措施 (54)第三节执法监察措施 (56)第四节技术保障措施 (56)第五节公众参与措施 (57)第十五章附则 (58)附表1 琼海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2 琼海市主要控制指标表 (60)附表3 琼海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 (61)附表4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独立工矿建设项目 (62)附表5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63)附表6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64)附表7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65)附表8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旅游建设项目 (66)附表9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环保、独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8)附表10 琼海市2006-2020年其他建设项目 (70)附表11 琼海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案表 (72)附表12 琼海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74)附表13 琼海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规划表 (75)附表14 琼海市规划后各类用地面积表 (76)第一章前言第一节规划修改的背景《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2010年3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
海琼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

海琼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9•【字号】海府[2015]91号•【施行日期】2015.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琼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15]91号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已经2015年5月28日十四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9日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土地承包法》、《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等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中土地征收的范围界定为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
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设用地报批主体与责任单位。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是建设用地报批主体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政府和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用地单位为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配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符合规划的不能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琼海市嘉积城区城南片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
简介
一、规划概况
1、地理区位
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城区,东临博鳌亚洲论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西靠万泉河。
2、规划范围
结合“多规合一”开发边界以及上版控规规划范围确定本次规划范围四至:东至东环高铁,南至万泉河路,西至万泉河,北至爱华路以及S201省道,规划范围面积13.15km2。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万泉河生态旅游经济带活力中心,城市文体科教中心和城市新客厅。
2、主要功能
(1)商业商务:联动商业步行街,结合滨河地区存量土地空间,优地优用,重点发展商业商务综合体,为游客和居民提供各种旅游、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综合商场、零售商业、餐饮设施、高端金融信息服务与办公场所等,打造万泉河生态旅游经济带的商业商务中心区。
(2)文体科教:结合文体中心、教育新区,布局剧院、体育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中小学等内容,打造嘉积城区文体科教中心。
(3)门户客厅:提升高铁站站前形象,打造集交通、旅游集散等功能为一体的门户客厅形象区。
(4)生态宜居:建立优先满足本地居民需求居住功能为主体的生态宜居功能区。
(5)特色旅游:结合老城特色街区,建立服务于游客的特色旅游商业功能,包括特色商业街区、家庭酒店、酒吧街、特色餐饮等设施。
三、规划结构
“一链一带,五心四区多轴”
一链:滨水绿链,活力水岸。
沿万泉河形成的滨河生态链以及公共性功能集聚的活力水岸。
一带:双沟溪滨水生态绿带。
五心:文体中心、商业商务中心、特色商业服务中心、教育中心以及高铁门户中心。
四区:东北部创新研发功能区,中东部教育新区,南部文体旅游综合功能区,北部传统商住旅游综合区。
多轴:沿人民路、爱华路、兴海路、201省道以及规划外环路形成的多条重要功能轴线。
四、用地布局
建设用地规模1086.8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80.0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46.24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铁路用地)17.39公顷、军事用地43.21公顷(详见表1、表2)。
表1:城乡用地汇总表
表2: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五、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统筹区域交通发展,新建万泉河第二大桥,完善人民路南延长线,加强与博鳌机场、文博高速公路等区域重要交通的联系。
2、内部交通:形成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三级道路体系。
主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在30m-40m,形成“三横四纵”的框架,负责连接规划区各主要分区以及衔接对外交通口,主要以交通功能为主;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m-35m,主要分流主干路交通,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支路道路红线控制在7m-30m。
六、开发强度
1、容积率控制:设立六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非建筑区、低强度区、中低强度区、中强度区、中高强度区、高强度区。
(1)非建筑区:城市绿地、河流水系、农林用地以及广场用地等。
(2)低强度区(0.5≤V<1.0):容积率上限控制在0.5-1.0的地块,包括幼儿园用地、中小学用地、部分图书展览用地、军事用地、消防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3)中低强度区(1.0≤V≤1.5):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0-1.5的地块,包括行政办公用地、科研用地、大部分零售商业用地、科研用地、部分住宅用地、商业与居住混合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娱乐用地等。
(4)中强度区(1.5<V≤2.0):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5-2.0的地块,主要为大部分住宅用地、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部分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等。
(5)中高强度区(2.0<V≤3.0):容积率上限控制在2.0-3.0的地块,主要为少量住宅用地、部分现状商住混合用地以及位于商业商务中心区的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6)高强度区(3.0<V≤4.0):容积率上限控制在3.0-4.0的地块,主要包括部分现状保留的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及住宅用地(个人建房为主)以及位于商业商务中心区的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
2、建筑高度控制:按五级基准进行建筑高度控制。
(1)建筑高度控制在15m以下:主要为加油加气站、环卫用地、公园绿地以及保留的旧城区部分商住用地与安置居住用地。
(2)建筑高度控制在15-24m:大部分零售商业用地、科研用地、中小学用地、图书展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军事用地、高等院校用地、部分住宅用地等。
(3)建筑高度控制在24-45m:大部分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体育场馆用地、少量商业商务混合用地等。
(4)建筑高度控制在45-60m:部分已建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混合用地、旅馆用地以及文体新区体育场馆用地。
(5)建筑高度控制在60-100m:少量已建居住用地,位于商业商务中心的商业商务用地以及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其中100米建筑为新规划地标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