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安全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索票索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索票索证要求1. 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以下票据和证件:- 销售发票或者收据;-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产品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进口食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 所有票据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并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索票索证流程1. 采购部门在进货前应向供货商索取上述票据和证件,并进行核实。
2. 核实无误后,将票据和证件的复印件存档,并妥善保管。
3. 对于无法提供有效票据和证件的供货商,应拒绝进货。
五、索票索证的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索票索证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企业的索票索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索票索证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对于屡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培训与宣传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索票索证制度的培训。
2.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索票索证的重要性,提高员工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
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我国对于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有很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有关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条例,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
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的工作流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从供应商处进货的所有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蛋类、乳制品、酒类、饮料等。
三、基本要求1.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本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货,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单位应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验收,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认食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有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或者合格证明。
6.本单位应对进货的食品进行妥善的存储和管理,按照不同类型和要求分区分类存放,遵守先进先出原则,防止过期变质污染。
7.本单位应定期对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档案管理。
四、附件1. 《食品进货登记表》2.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3. 《食品进货合同范本》五、专属名词及注释1.预包装食品:指在预先确定的量中用包装或者容器密封包装,在销售点以外生产或者包装,并标明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在销售点现场加工或者未经预先包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散装或者散称销售的食品。
3.检验检疫证明:指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进出口商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文件。
4.合格证明:指由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出具的证明食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文件。
六、难点及解决办法1.难点:部份供应商不愿意提供发票和凭证,或者提供的发票和凭证不完整或者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实食品的来源和质量。
解决办法:本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明确索票索证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对于不配合的供应商,可以采取拒绝进货、终止合同、举报投诉等措施,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是指在食品经营环节中,对
于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的一
种管理制度。
1. 食品进货查验:对于进货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查验内容包括食品的外观、标签、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要检查是否存在损坏、变质、有
害物质超标等情况。
2. 索票索证管理: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
票据和证明材料,以确保食品的合法来源和质量安全。
常见的票据
和证明材料包括进货发票、产地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
食品经营
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立相应的索票索证管理
制度,确保放心食品的进货。
3. 监督和处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食品经营者进行抽样检查和现场检查,核查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情况。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食品经营者对进货食品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减少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1. 文档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的管理,确保食品进货的安全和合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进货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3. 定义3.1 食品进货查验:指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合规性等方面的检查。
3.2 索票:指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进货相关的票据,如进货发票、运输单据等。
3.3 索证:指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进货相关的合符法律法规要求的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合格证等。
4. 进货查验流程4.1 供应商送货4.2 接货人员查验外包装完好,并开箱验货4.3 核对送货单或采购订单与实际货物4.4 核对食品标签信息4.5 食品质量抽检4.6 整理货物并妥善存放5. 索票索证管理5.1 进货查验人员应索要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货票据,如进货发票、运输单据等,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5.2 进货查验人员应索要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货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合格证等,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5.3 进货查验人员应将索取的票据和证件按要求妥善归档,确保易于查阅和管理。
6. 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6.1 进货查验记录表6.2 索票索证记录表6.3 食品进货验收流程图7. 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7.1 食品经营许可证:指食品经营者在经营食品的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法定许可证件。
7.2 食品安全合格证: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经过相关质量检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明。
8. 执行困难及解决办法8.1 可能遇到供应商提供的票据或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应立即与供应商沟通,并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
8.2 可能遇到供应商无法提供合法合规的票据或证件的情况,应立即暂停进货,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寻求进一步解决办法。
8.3 可能遇到进货查验人员因工作繁忙或其他情况导致未能及时索取票据和证件的情况,应加强内部协作,确保每一次进货都能按规定进行查验和索证。
2024年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索证索票一、目的为确保食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三、索证索票要求1. 索证:指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并查验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2. 索票:指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正式的销售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
四、索证索票内容1. 供货商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产品合格证明:包括质量检验报告、检疫证明、有机产品认证等。
3. 进口食品还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4. 销售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应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索证索票流程1. 采购前:核实供货商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2. 采购时:索取并查验上述索证索票内容。
3. 采购后:妥善保存索证索票资料,以备查验。
六、索证索票资料管理1. 设立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2. 资料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且不得少于两年。
3.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违规处理1. 对未按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2. 对提供虚假索证索票资料的供货商,将终止合作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培训。
2. 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九、监督与改进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索证索票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单位名称]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经典版(5篇)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经典版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___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___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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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销售)
一、索证索票是指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时,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证照和票据,作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可靠的凭证。
二、购进食品时经营者向食品供货商索取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保存2年以上。
三、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半年核对一次。
同时,应仔细查验供货商的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若所购入的食品为进口食品,还应任仔细查验该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
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应半年索验一次。
四、在认真查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索要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规范整理、建档备查,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