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风险评估以及预算编制等。
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与责任,确保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当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地签订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合同执行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合同监督与考核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对于合同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同变更与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设计调整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六、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成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双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最终的工程交付。
七、合同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项目实施的基础性文件,对于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环节。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的流程顺畅。
2. 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 项目经理负责对所属项目的合同管理,并与合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顺利进行。
四、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管理部门会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合同模板、招投标文件等,由项目经理和法务部门协同起草合同。
经审查无误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
2. 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各方权利义务、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
五、合同履行1. 履行进度管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个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定期汇报合同履行进度与实际情况。
2. 付款管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应按期进行,并经过专门的财务人员核对和审批。
六、合同变更1. 变更申请: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理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合理的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变更审批:合同管理部门会评估申请的变更情况,经过审查和讨论后,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并将决定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七、索赔管理1. 索赔申请:如出现合同纠纷或需要索赔的情况,项目经理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索赔审查:合同管理部门会评估索赔申请的合理性,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决定。
建筑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有效性,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采购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劳务等。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采购合同:1.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包括钢材、水泥、砂石、砖瓦、木材等;2. 设备采购合同,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设备、检测设备等;3. 劳务分包合同,包括施工劳务、监理劳务、设计劳务等;4. 其他与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关的采购合同。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2. 审查、审核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3. 协调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4. 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5. 建立采购合同档案,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采购管理部门做好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章合同签订第六条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管理部门应进行以下工作:1. 审查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等;2.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3. 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条件等;4. 组织招标或询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询价结果。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时,应确保以下内容:1. 合同内容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3. 合同价格合理,符合市场价格水平;4. 合同期限明确,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
第五章合同履行第八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或服务。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或劳务费用。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六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们就说有这么个建筑工程公司啊,叫A公司。
A公司接了个大项目,是要盖一个超大型的商业综合体。
这个项目那可是相当复杂,涉及到好多不同的工程内容,像地基工程、主体建筑结构、水电安装,还有各种装修啥的。
A公司呢,和各种供应商、分包商签了好多合同。
比如说和B公司签了钢材供应合同,和C公司签了混凝土供应合同,又和D公司签了水电安装分包合同。
这里面合同管理就变得超级重要了,因为一旦合同出问题,整个项目就可能乱成一锅粥。
二、案例中的问题。
# (一)合同签订环节。
1. 合同条款模糊。
A公司和B公司签的钢材供应合同啊,就有这么个事儿。
合同里关于钢材的质量标准写得模模糊糊的。
只说要符合“行业标准”,可是这行业标准也有很多种啊,有国标还有一些地方标准啥的。
这就导致后面B公司供应的钢材,A公司觉得不符合他们心中的标准,双方就开始扯皮。
就好比你去餐馆点菜,你就说要个“大份的肉”,那厨师可能觉得大份是半斤,你可能觉得大份得一斤,这不就容易产生矛盾嘛。
2. 缺乏风险分担条款。
在和C公司的混凝土供应合同里,没有明确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像洪水冲了混凝土搅拌站这种事)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分担。
结果有一次下暴雨发洪水,C公司的搅拌站受损,供应不上混凝土了。
A公司这边工程进度被严重影响,但是因为合同没写清楚,双方就互相指责,都觉得是对方应该承担这个损失。
这就像两个人一起出去旅游,没说清楚如果遇到飞机晚点耽误后面行程谁负责,结果飞机晚点了,就开始互相抱怨。
# (二)合同执行环节。
1. 变更管理混乱。
在和D公司的水电安装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A公司根据项目整体规划,需要对水电安装布局进行一些变更。
但是他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流程来做。
A公司的项目经理只是口头和D公司的负责人说了一下,D公司就开始按照新的布局施工了。
后来A公司又觉得这个变更不太合适,想改回原来的方案,D公司就不干了,说他们已经投入了很多成本按照新方案做了前期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3.2.4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条约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检察,并出具检察意见;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条约、劳务分包条约、专业分包工条约、物资设备买卖条约的履行情况;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条约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条约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条约、劳务分包条约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但要有公司有关部门的参与。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条约、材料设备买卖条约的具体履行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进修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条约并熟悉内容,做好条约交底工作;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4.合同的签订4.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筑公司合同管理制第一章合同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意向书、承诺函等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根据合同性质,可对合同作如下分类:(一)一般合同:1.销售合同(包括废品废料处理合同)2.采购合同3.销售和采购代理合同4.货物运输合同5.劳动雇佣合同6.保险合同7.承兑汇票转让背书协议8.设备租赁合同9.设备安装合同10.维修合同11.房屋、仓库和场地租赁合同12.律师代理协议13.各种业务顾问培训、咨询服务协议14.其他合同二)重大合同1.所有权益性投资合同2.公司所有年度开口采购、销售合同3.所有融资、抵押担保、借贷款合同4.对外合作或联营合同5.建立合资公司6.技术转让合同7.债务重组协议8.公司终止运营协议9.关联交易协议10.重大债权债务转让、豁免协议11.资产捐赠协议12.其他重大协议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如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符合公司的政策及程序;(三)符合公司授权及审批权限的要求;(四)签约部门或签约人具有公司认定的签约资格;(五)合同的标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期限、交付条件、运输方式、付款条件、授信额度和赊销期限、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罚等必须明确,并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六)对方签约人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
第五条公司总经室负责各基层单位合同的监督检查以及合同管理措施的改进等管理工作,对合同文本分类归档。
公司法务部负责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进行指导,处理合同纠纷与诉讼第二节格式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六条公司法务部应会同经办部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国家、行业及其他单位的各类标准合同样本、以及过去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设计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要求的格式合同文本。
第七条法务部门会同经办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空白格式合同是公司重要的管理表格,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保管、发放。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第九条订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条款应内容完备、文字严谨、语义明确。
第十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业务部门应在履行约定的主要义务之前与业务合作方签订合同。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上述程序起草或审批的,应填写《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由公司总经理特别批示,可先执行,后补签合同。
事后,内部检查时,审计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由业务主办部门起草和先行审核。
合同文本由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由业务主办部门先行审核,并报公司法务部及总经室审核。
第十二条合同签署前应根据公司有关合同会签流程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及人员会签,未经正当会签流程的合同文本不得加盖公司印章。
(一)事业部合同签订审批程序1.基层单位(部门)经办人拟稿2.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3.事业部分管副经理审批4.事业部经理审批5.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6.公司经营层(三总师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7.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8.盖章(二)公司总部合同签订审批程序1.部门经办人拟稿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审核3.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4.公司经营层(三总师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5.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6.盖章第十三条对于重大合同,还应经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
第十四条合同应由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如委托他人签署,公司及对方当事人授权的代理人在签署合同时均应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人姓名、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由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四节合同的修改第十五条草签合同的修改。
由于草签的合同不具有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定效力,故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只要合同双方认可修改条款即可进行。
经办人应将原草签的合同作废,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然后按前述合同审批程度办理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因实际情况发生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进行修改时,必须遵照如下程序。
首先,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并按公司批准权限获得适当的审核和批准(最终批准人必须为原合同的最终批准人)。
然后,根据合同修改的内容确定修改方式:(一)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作废;(二)签署补充合同,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必须注明原合同被修改条款终止日及新补充条款生效日;(三)直接在原合同上修改,在修改处合同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第十七条原合同作废时,总经室必须收回所有合同正本,并加盖作废章,否则新合同不予办理。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业务主办部门应积极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主办部门、金融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相互之间应保持紧密配合。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或合同直接承办人员出现人事变动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接替者应承担起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第六节合同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合同主办部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与公司法务部共同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第二十二条因合同纠纷出现仲裁、诉讼,需要外聘律师的,应由法务部与合同主办部门协商后向公司领导报告。
合同主办部门应协助法务部和外聘律师做好起诉、应诉和仲裁工作,并将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交给案件主办人第二十三条合同纷纷解决后,法务部应写出合同纠纷处理报告,报公司领导。
报告内容应包括案情简介、处理结果、责任分析、经验教训等。
第七节合同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公司审计室负责对金额较大、内容较复杂的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并负责监督上述合同的履行过程。
第二十五条公司审计室可根据需要或公司领导要求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八节合同档案管理第二十六条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归档制度。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有关合同的签订事项,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全部正本、副本交总经室登记备案,统一编号。
第二十七条总经室应设立合同登记台账,及时记录合同基本内容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总经室必须妥善保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等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第九节 考核和奖惩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公司各单位 (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做好 合同的管理工作。
合同的管理工作纳入公司考核工作范畴, 公司根据 有关合同责任部门和合同责任人执行本办法的情 况进行考核。
公司各单位 (部门) 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的 规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 分;如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有关单位(部门)和 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各单位 (部门) 和有关责任人员在合同管理工 作中成绩显着的,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和 奖励。
第十节 其他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同量大小, 分别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负责 本单位合同的管理。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 合同未经公司规定的内部流转审核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 不得盖章。
合同有关管理部门、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部门) 和个人均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一节 附则涉及专项合同管理规定的, 还应遵循专项合同管理 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总经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批流程事业部合同签定审批流程基层部门经办人批流程总部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结束道流程绿色通道附 4 :合同审核表合同审核表浦路股字第号)合同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写明审批时间,否则下一审批环节不得签署意见3)重大、复杂合同应附论证资料附 5 :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注:补签合同过程中,经办人需持本审批表办理,否则各审批层次不予接受附 6 :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编号:附7 :合同登记表合同登记表页次:附8 :合同审批授权表合同审批授权表编号:授权人:日期:注:未列入《合同审批授权表》的事项,合同最终签发权归属总经理第二章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节工程合同的订立第一条公司工程合同的订立分别由事业部的计划经营部及道路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的市场部门负责。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三条订立工程合同应当落实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未明确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的,计划经营部、市场部分别为该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第四条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一)工程合同由计划经营部、市场部负责与合同相对人商谈,计划经营部、市场部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商谈。
(二)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口头协商基本达成一致后,计划经营部、市场部应当及时拟成书面合同,并同时落实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三)工程书面合同拟成后,计划经营部可以征询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办理评审、会签手续。
(四)工程合同评审、会签手续办理完毕,由公司和合同相对人盖章确认。
第五条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订立工程合同时还可以签订以下文件:(一)由事业部、道路工程技术应用中心负责与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签订合同履行责任书;(二)如工程项目实行公司内部经济承包的,应当由本条前款所述事业部及应用中心分别与公司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三)如工程项目需分包的,应当由本条第一款所述事业部及应用中心负责按公司有关分包的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四)由合同履行责任部门负责办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等相关协议书事宜;(五)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工程需签订分包合同的,公司在未与发包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前不得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二节工程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全面履行合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八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在合同履行中负责以下事项:(一)负责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的管理,并符合合同的约定;(二)负责或工程款的收款、拨付以及办理取得分包工程完税证明;三)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预算、工程决算以及当月工程量的确认;(四)负责工程合同约定和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工程合同开始履行后,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档案,记录该合同的主要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完工后15 天内,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填写合同履行情况表报送总经室;跨年度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表,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于次年初15 天内填写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