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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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维护单位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和警戒管理制度,配备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风险的工作场所、设备、岗位等进行定期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安全防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范,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并及时维护消防设备,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事故发生;(五)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定,保障相关设备和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素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向有关部门申请应急救援,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章警戒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警戒管理机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单位应当设立规范的警戒区域,明确警戒区域的范围和进出口,配备相应的警戒设备和人员。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逻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巡逻,加强对警戒区域的监视和管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或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访客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单位的访客必须经过登记和身份确认,控制访客的数量和范围。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进出登记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有序进出,防止非法车辆进入单位。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要求外来人员持有效证件,并经过身份确认,控制外来人员的数量和范围。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组织,严格执行。

第三条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程度,科学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修与更新,根据需要对设施进行改进。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第八条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档案。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进行约束性的现场风险评估,确定需建设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按照评估结果,制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进度计划,并落实到实际施工中。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确保其合规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对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制定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并记录。

第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检修与更新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做好设施改进工作,根据需要对设施进行改进完善。

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应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提高对设施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生产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公司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三、安全防护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特殊岗位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设施与设备(1)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能够及时发现并避免安全隐患。

3. 安全操作规程(1)公司应制定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

(2)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作业流程。

4. 安全检查与巡查(1)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要岗位、关键设备进行专项巡查,确保安全运行。

5. 应急处理(1)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职责分工、物资准备等。

(2)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四、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防护工作。

4.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奖惩1. 对在安全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业内部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和维护的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使用要求。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公司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第八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员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得到或者更换新的安全防护用品时,应仔细检查各项性能指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及时检修,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在发现安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用品应在人员离职或调动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公司及时更新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在进行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员工须正确使用,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其规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将被视为无效,并应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用品的共同使用是禁止的,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自己的岗位要求使用独立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员工在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时,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修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安全防护、警戒管理是企业组织对内外部的安全威胁进行预防和管理,确保企业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以下是我公司制定的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范本,旨在指导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

二、安全防护责任1. 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是公司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并参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

2. 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和落实。

3. 全体员工都是安全防范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安全。

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掩盖或放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制定并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和访客登记制度,确保外来人员和物资来源可靠。

3. 加强对公司重要区域和通道的监控和巡查,设置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

4. 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5. 加强对公司重要资产的保护,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6.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的安全。

四、安全巡查和检查1. 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隐患的消除。

2. 每日交接班时,由负责人和接班人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和设备工作正常。

3. 安全巡查记录要详细记录,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人员或外部安全专家进行,对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安全事件处理1. 凡发生安全事件,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按照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置和应急响应。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4篇)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4篇)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现场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现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

第三条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化学品安全、危险品安全、高处安全等。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现场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章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八条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动其落实和执行。

(二)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负责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五)定期报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第九条公司还设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条现场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要求如下:(一)建立和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二)根据工作环境特点和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三)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六)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防护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 预防事故发生, 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应当依法实行属地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机构。

第五条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严格执行, 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 建立安全防护设施清单, 并定期更新。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施清单应当包括设施的名称、型号、使用地点、责任人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分类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维护, 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设施维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依法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保证员工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明确风险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七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安全性、周围环境的安全性等。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 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评估的培训和演练, 并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 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专业性和权威性。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2)是用于管理和维护建筑物、设备和场所中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潜在的危险和风险。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中的内容:1. 安全防护设施的种类和要求:规定不同类型建筑物、设备或场所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消防设备、警示标识等。

2. 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测试:规定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定期维护和测试的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安全防护设施责任和管理:规定建筑物或设备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包括操作培训、巡查和记录等。

4. 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减少财产损失。

5. 监督和检查:规定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和检查要求,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法规和标准。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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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作业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
三、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按照标准发放安全防护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四、具体发放标准(见附件)
五、职责分工
(一)生产管理部
1、安全处
(1)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运行的规范性监督管理,根据需要修订本规定,对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修改发放标准。

(2)根据情况参与安全防护用品的招投标。

(3)监督各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4)负责各单位安全防护用品上报计划的审核。

(5)对各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质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安全帽的采购申请及发放。

2、设备处
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认真核实汇总,负责组织评审和上报,及时下采购计划。

3、各车间
(1)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及审核本车间负责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包含安全帽)购买计划。

(2)对本车间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部
1、采购处
(1)负责汇总各单位上报安全防护用品购买计划。

(2)负责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招投标。

(3)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资质评审会,确定购买厂家,并根据实际需要,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

(4)安全防护物资到厂后,抽检劳动防护用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等内容,负责向购买、使用单位提供使用说明书。

2、后勤服务处
1、负责根据行政办公区域定员数量、宿舍区域常住人员数量,合理配置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2、外来人员入厂参观,主管部室与保卫科共同负责发放临时安全防护用品。

3、仓库
(1)负责对入厂安全防护用品外观进行抽检并核实数量,根据“谁报计划、谁使用、谁质检”的原则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验;
合格后,根据《物资安全储存与防护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存放管理;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返还供应商。

(2)负责各单位领取安全防护用品的记录,及时更新安全防护用品的ERP内容。

六、发放标准修改程序
1、启动修改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条件:(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2)公司相关规定更新,(3)员工反馈;导致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应公司发展、不满足员工实际需求。

2、生产管理部安全处组织采购处等相关部室、各车间代表、工会代表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新发放标准进行评审,生产管理部形成评审结论,报主管副总审批。

3、主管副总审批后,按照程序对公司《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改,全公司公布。

七、安全防护用品领取、发放管理
1、车间领取的安全防护用品须开ERP领料单,由安全处在领料单据上签章,方可到仓库领取。

2、车间按照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发放台帐及时更新报安全处备案。

八、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一)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
1、配备给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定置存放。

2、岗位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定置于事故柜内,由车间负责管
理,实施交接班制,保持清洁,定置存放,建立检查记录。

3、安全处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每月不少于两次;车间、相关部室对防护器具的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

(二)具体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明细
1、安全帽:
(1)使用要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下班后将安全帽定点存放。

(2)使用周期:塑料安全帽不超过2.5年,玻璃钢安全帽不超过3年。

使用中,经受较大冲击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超过使用周期的安全帽须做报废处理,任何人不得使用超期的安全帽。

(3)安全帽超过使用期限前2个月,各单位负责数量统计并报安全处备案,安全处负责安全帽的采购申请及发放。

2、防毒面具、滤毒罐
(1)使用要求: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检维修作业时、有毒有害气体大量泄漏时选用正确型号的防毒面具及滤毒罐进行佩戴(氧含量浓度18-22%、毒气浓度低于2%的环境下方可使用)。

使用后及时将滤毒罐上部金属盖及下部橡胶塞回复原位,并对防毒面具进行清洁处理。

(2)滤毒罐型号及防护范围:
(3)滤毒罐顶盖、底部橡胶塞等出现破损或遗失现象,或滤毒罐超过使用期限的,必须将滤毒罐做报废处理。

3、空气呼吸器
(1)使用要求:
a、车间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正确熟练使用。

b、发生事故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使用空气呼吸器,严禁佩戴完毕后再打开气瓶阀。

c、进入毒区,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协同作业,事前确定好联络信号;严禁在有毒区域内摘下空气呼吸器面罩。

(2)使用过的空气呼吸器应由班组安全员及时通知车间,及时完成充装。

4、防尘毒口罩、防噪耳塞
(1)使用要求:粉尘超标、噪音超标的岗位操作工确保人手1个防尘毒口罩或1副防噪耳塞。

在危害场所操作或巡检时必须佩戴防尘毒口罩或防噪耳塞。

(2)正常使用中出现破损或失效的,使用人员及时上报车间,车间负责统计、现场落实并对所报器具进行更换。

5、防化服
(1)使用要求:
a、使用时应与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呼吸器面罩与防化服的帽
子紧密配合。

b、防化服不能与火焰及熔融物直接接触,并防止尖锐物的钩挂。

c、使用前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如有破损,严禁使用;使用中若防化服出现损坏,必须立即撤离泄露现场。

(2)防化服使用后,应使用肥皂或碱液对服装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净,在通风处晾干,避免暴晒,折叠好放入包内备用。

6、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
(1)使用要求:
a、工作前将面具与导气管连接好,并将导气管的进气罐放于空气新鲜处(以上风向为主)。

b、进入有毒环境之前要戴好防毒面罩,做3-5次深呼吸,检查排气阀工作是否正常,无窒息或无不适应后方可进入有毒有害环境。

c、在容器或其他密闭的设备内工作时,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并预先规定好联络信号和呼救信号。

d、作业人员不得在容器或其他密闭设备内摘下面罩,如感到呼吸困难、不适或嗅到毒物气味时,必须立即撤出现场,进行检查。

(2)使用后的面具、蛇形管应处理干净油污,再用清水冲洗,在阴凉处晾干,避免暴晒,最后由车间进行气密性检查,合格后保存。

7、其他防护器具
(1)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磨损严重的不得使用,更不可“低挂高用”,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糜烂使其强度下降,出现断股的立即停止使用。

(2)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板、绝缘垫等常用绝缘工具等,要定点存放和专人管理,仪电车间定期检测防护器材绝缘情况。

(3)各岗位洗眼器由专人负责管理,交接班时进行检查,确保洗眼器随时备用。

九、安全防护用品报废程序
1、出现损坏或起不到防护作用并无修理价值的、过期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报废,车间或相关部室建立报废台帐,车间主任或部室负责人对报废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签字确认。

2、安全防护用品报废后及时清除出事故柜,妥善放置,安全处组织同一处置。

十、相关规定
1、不得购买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低于行业或产品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准入供应商必须提供:(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2)产品生产许可证(3)营业执照;(4)质量体系证书;(5)其他证书。

3、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的,本月内发放到位;按季度发放的,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发放到位;按年发放的,第一季度发放到位;发放周期超过1年的,周期结束后的第一季度内发放到位。

5、质量反馈。

安全防护用品按照使用期限定期更换,使用期限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至车间管理人员;车间不能确定的,由
质检处、安全处共同鉴定。

6、交旧领新。

最终鉴定为需更换的,交旧领新;非人为原因的,车间1月内及时更换;因未按规定使用或人为故意破坏造成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责任人支付购买价一半费用(从当月工资扣除),车间1月内及时更换。

十一、奖惩
1、各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应规定的,考核100~500元。

2、各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相关要求执行的,每项次考核100元,出现事故的根据情节,考核500~10000元。

3、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每项次考核200~500元;因质量问题出现事故的根据情节,考核500~10000元。

4、未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被员工进行举报,两次以上未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的,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5、员工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考核100元/次,连带车间(监护人、车间主任、工段长)100元/次。

6、因鉴定失误,造成员工佩戴和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考核鉴定单位100元/次;出现事故的根据情节,考核500~10000元/次。

十二、本规定由生产管理部安全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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