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范流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摘要本规程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
有机热载体炉是指其采用有机热载体作为传热介质,进行传热加热或热交换的设备。
本规程旨在保障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运行,规范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监察工作,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主要内容一、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计1.设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参数进行计算、核对和审核,保证设备在规定的设计工作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隐患排查标准的要求;2.设计机构应当依据设计环境条件,对有机热载体炉的紧急停机和故障处理进行设计,确保设备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停机,并对设备发生故障时进行及时维护和维修;3.设计机构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说明书,清楚地表明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要求,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同时将使用说明书交付设备使用者。
二、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制造1,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文件,进行制造、装配和试运行;2,制造企业应当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制造和试验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3,制造企业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制造过程进行留痕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选用清单、工艺参数记录、制造工艺文件和质量检验报告等。
三、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安装1.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2.安装单位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安装前的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设备安装处的空气、水、土壤、电气设备、工具和用具等环境满足安全要求;3.安装单位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交底,明确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方法等。
四、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使用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护;2.使用单位应当成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察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3.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设备日常巡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引言有机热载体炉是一种常见的工业设备,用于高温加热和热交换过程中的热能媒介。
为了确保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监察目的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目的是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过程中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3. 监察内容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设备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是否存在设备老化、腐蚀、磨损等现象; - 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异音或漏气等异常情况; - 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松动、裂纹或断裂等问题;3.2 安全设施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阀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排放压力;- 各种传感器和监控仪表是否准确可靠;- 有无泄漏、溢出或排放异常的情况;3.3 操作规程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 是否存在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的情况; - 是否存在操作记录不完整或虚假的情况;3.4 安全培训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操作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 培训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培训记录是否完整、可查;4.监察流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主要流程如下:4.1 提前通知监察人员在监察前需提前通知被监察单位,告知监察时间、地点和内容,以便被监察单位做好准备。
4.2 检查准备被监察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设备、安全记录、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记录等文件和资料,以供监察人员检查和核实。
4.3 现场检查监察人员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备、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 (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 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 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 结构与技术要求 第5条 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 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包括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措施的评估和认证工作。
第三条有机热载体炉是指以燃烧工质和工质热量转移为基本原理,采用有机热载体作为传热介质的热能设备。
第四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监察机构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可以委托相关的技术机构进行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三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七条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炉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技术要求:(一) 设计合理,结构安全稳定,耐高温、耐压、耐腐蚀等性能良好;(二) 燃烧和传热系统安全可靠,防爆装置和防火装置齐全;(三) 电气控制系统可靠,自动监控和报警系统完善;(四) 运行过程中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违规操作;(五) 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六) 对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定期检测和试验,确保运行安全。
第九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监察工作第十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重点监察重要的设备、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第十一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监察人员应当依法执行职务,保障监察的独立公正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监察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 要求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二) 进入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样品采集;(三) 委托相关的技术机构进行检测或者认证;(四)对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是一种常用于工业领域的加热设备,它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医药等行业。
然而,由于有机热载体具有易燃、易爆和毒性等特性,其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确保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运行,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应建立和严格执行。
一、有机热载体炉选择和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选择有机热载体要兼顾热工性能和安全性能,应优先选择具有较低的燃点和爆炸极限的有机热载体。
炉体结构和材料选择要考虑有机热载体的腐蚀性,必要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2.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要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析,确保炉体结构和热工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二、有机热载体炉安装和调试要符合安全规范。
1.有机热载体炉安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和设计审查,确保安装方案和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2.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时要保证设备周围的通风和消防设施完善,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设备和物品相互影响。
3.有机热载体炉调试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包括电气系统、燃烧系统和控制系统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泄漏和故障。
三、有机热载体炉操作和维护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有机热载体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要求。
2.有机热载体炉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操作方式,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3.有机热载体炉维护保养要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清洗设备和更换磨损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四、有机热载体炉应急预案和安全培训要做好。
1.有机热载体炉应急预案要制定和更新,要明确危险源、应急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有机热载体炉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有机热载体的认识和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五、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监督和检查要加强。
1.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督要加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是一种新型的热动力设备,其工作过程中使用有
机热载体来传递热量。
由于其具有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等优点,
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领域。
但是,这种设备
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
一、设备安全
1、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
意外事故。
2、检查设备的各个零部件,如加热装置、防爆装置、安全阀等,
确保其完好无损、可靠工作。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火灾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可燃气体和
火灾等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操作安全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运行期间,要时刻关注各项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
设备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维护保养要及时、彻底,定期检查和更换易损件,防止发
生意外事故。
三、应急管理
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针对不同的应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2、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范围,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总之,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密切配合。
只有充分重视安全,做好监管和管理工作,才能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

编号:SM-ZD-68210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适用范围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固定式有机热载体的气相炉和液相炉,气相炉主要是以联苯混合物(联苯26.%,联苯醚73.5%的,常压下沸点为258℃,凝固点为12.3℃,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为370℃)为介质。
气相炉内的热载体是靠气相炉的压力向外输送,气相炉的压力是因有机热载体汽化而形成的。
因此,有机热载体气相炉是承压的。
液相炉中的有机热载体是靠循环泵的压头将有机热载体打入热网系统供生产工艺的需要。
因此,液相炉及系统的压力大小取决于循环泵的压头。
我国现有的液相炉循环泵安装位置有两种情况,一是安装在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入口称为注入式;另一种是安装在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称为抽吸式。
无论哪一种情况,管网系统都是承压的,但对于有机热载体炉本身来说,前一种安装位置液相炉是承压的,而后一种安装位置液相炉是不承压的。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规定,安全监察范围是承压锅炉,但对于抽吸式的液相炉,虽然液相炉本身不承压,仍然属于受监察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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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
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六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3、有机热载体炉的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
4、锅筒的纵环焊缝、封头的拼接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探伤或100%超声波探伤加至少25%的射线探伤;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抽查,其数量为:辐射段不低于接头数的10%,对流段不低于5%。
抽查不合格时,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查。
5、批量生产的气相炉的锅筒每10台做一块(不足10台也做一块)纵缝焊接检查试板;液相炉的锅筒及管子、管道对接接头可免做焊接检查试板。
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工艺评定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受压元件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公称压力(PN)不小于1.6Mpa的榫槽式法兰或平焊钢法兰,其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垫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受压元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铸铁或有色金属制造。
第九条为了防止液相炉中有机热载体过热分解与积碳,必须保证受热面管中有机热载体的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5m/s。
对于卧式外燃液相炉的锅筒,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锅筒过热和有机热载体过早老化。
第十条带锅筒的气相炉宜采用水管式锅炉结构,其下降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低于40%,否则应进行流体动力计算。
第十一条有机热载体的供货单位应提供有机热载体可靠的物理数据和化学性能资料,如最高使用温度、粘度、闪点、残酸、酸值等。
第十二条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和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炉出口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
第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及回流管线结构应保证有机热载体自由流动以及有利于有机热载体从锅炉中排出。
第十四条在锅筒和管网最低处应装设排污装置,排污管应接到安全地点。
第十五条整装出厂的有机热载体炉,在制造厂应按1.5倍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对于气相炉还应按工作压力或系统循环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以检查有机热载体炉非焊接部位如法兰连接处、人孔、手孔、检查孔等部位密封情况。
水压试验后应将水分排净,气密试验以氮气为宜。
第三章安全附件与仪表
第十六条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台气相炉至少应安装两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
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的短管上串联一爆破片。
无论是采用注入式或抽吸式强制循环的液相炉,液相炉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气相炉安全阀和爆破片爆破时的排放能力,应不小于气相炉额定蒸发量。
3、气相炉安全阀开启时排出的有机热载体汽化物应通过导管进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以便脱水净化。
4、安全阀至少每年一次从气相炉上拆下进行检验,检验定压后应进行铅
封。
检验结果应存入有机热载体炉技术档案。
5、爆破片与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应安装一只截止阀,在气相炉运行时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
第十七条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相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炉进出口管道上应装压力表。
2、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3、压力表与锅筒、集箱、管道采用存液弯管连接,存液弯管存液上方应安装截止阀或针形阀。
第十八条液面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相炉的锅筒上应安装两只彼此独立的液面计;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
2、有机热载体炉上不允许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计,应采用板式液面计。
3、液面计的放液管必须接到储存罐上,放液管上应装有放液旋塞。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时,放液旋塞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九条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的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功率不超过2.8MW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
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
第二十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气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压报警装置。
2、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应有下列装置:
(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蒸发量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
(2)热功率≥2.8MW时,必须装有点火程序控制器。
(3)炉膛熄火保护装置。
3、有机热载体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
(1)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
(2)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
(3)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
(4)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第四章辅助装置和阀门
第二十一条膨胀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
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敞口式的。
2、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 倍。
3、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
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
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
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
4、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热载体引起火灾。
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
5、锅炉管网系统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膨胀管需要转弯时,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
(2)膨胀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