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蓄电池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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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电机车)的运行、检修、检测等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电机车的运输安全,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运行规定1.电机车、充电机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电机车的使用实行“运行许可证”管理,无证严禁使用。

单位需用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包保人员、机电运输科分管运输副科长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得领用。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资产办、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签发入井证明,否则,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入井。

2.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机车使用台账,对在用的蓄电池电机车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蓄电池电机车入井后应做制动距离测定,并把测定报告报机电运输科资料室存档,制定距离测定符合要求的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发放运行许可证。

4.充电机应合理布置,放置在专用充电硐室内,其外侧距轨道不小于500mm;电机车在充电或停用期间必须进入充电硐室内,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过。

充电硐室必须设置在新鲜风流中;电机车充电时,并必须施闸制动。

充电前必须检查蓄电池、充电插头、闭锁装置、充电机及其仪表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蓄电池插头、充电机插头的插入与拔出,必须在负荷断开后进行;充电插头插入插座后必须闭锁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操作;充电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端电压和充电电流的变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处理合格后再行充电。

充电完毕后,必须将充电机开关停电闭锁,充电插头上架安放整齐。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范电机车电源装置的充放电作业。

6.每班开车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电源装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爆,停止使用该电机车。

7.电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要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煤矿蓄电池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蓄电池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蓄电池机车运输管理规定——井运区一、关于电机车1. 矿用机车按使用动力不同,分为电机车和内燃机车两种。

我矿使用的是电机车。

由于机车运行速度较快,制动困难,加之井下光线不足,巷道狭窄,条件差,稍有疏忽就会发生人员被挤压,碰撞以及机车碰撞、追尾等事故。

因此,对机车运输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2. 电机车的制动:电机车能否安全运行,它的制动性能好坏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电机车的制动分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两种。

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应使用机械制动闸制动,在紧急情况下,机械和电气制动要同时使用,以保证能安全地制动。

制动装置要有足够的制动力,以保证列车在,运送物料运行时制动距离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超过以上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时,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不得超过40m。

3. 由于机车的最大制动力受到车轮与轨面间的摩擦力(粘着力)的限制,因此,为了更好实现制动,要充分利用撒砂装置。

把砂子撒在车轮的前面,以增加轮缘和铁轨之间的粘着系数,从而使粘着力增大,避免出现打滑,以提高制动效果。

二、电机车的安全运行管理:(1)电机车司机的安全操作是电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司机要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开车(2)电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开车时,要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手把,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3)电机车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在列车的前端牵引,只有在调车和处理事故时才可以顶车。

(4)司机在行车时,必须随时注意线路前方有无障碍物、行人或其他危险情况,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列车通过风门区域时,要发出声光信号;接近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等区域,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低速度和发出警号。

(5)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运行的情况时,应以矿灯等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范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范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蓄电池机车的管理,维护机车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保障运输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蓄电池作为动力的机车的管理。

第三条蓄电池机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经过合格的检测、认证。

第四条蓄电池机车应按照规定进行技术维护和日常检查,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测。

第五条蓄电池机车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机车使用规定。

第二章蓄电池机车的管理第六条蓄电池机车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蓄电池机车的进出库应履行相应手续,确保机车的数量与登记一致。

第八条蓄电池机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电池状态、充电情况以及机车的整体情况。

第九条蓄电池机车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机车内外清洁、润滑油更换、零部件检修等。

第十条蓄电池机车的充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第十一条蓄电池机车的日常使用和维修记录应做好,包括使用时间、维修情况、充电记录等。

第十二条蓄电池机车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使用。

第三章蓄电池的管理第十三条蓄电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和高温。

第十四条蓄电池的充电设备应按照安全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严禁超负荷充电。

第十六条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控,防止发生异常情况。

第十七条蓄电池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洗脱硫、检查电池连接器和密封情况、检测电压等。

第十八条蓄电池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使用。

第四章运输安全第十九条蓄电池机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以下要求:(一)保持机车稳定,防止发生倾倒、碰撞等事故。

(二)蓄电池机车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在特殊情况下,蓄电池机车应停靠在安全地带,并有专人负责监控。

(四)蓄电池机车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

第二十条蓄电池机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三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三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蓄电池机车管理,保证运输安全,促进煤炭生产,现制定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望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

1、机电运输部是全矿运输业务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车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2、机车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先由使用单位维护,使用单位无法排出故障时,交运输队机车维修车间进行检修。

运输队对全矿使用的机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维修。

3、机车初充电由运输队负责,常规充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队要按规定时间更换电池,不得出现过放电现象。

4、各岩巷队必须有一名队干部分管运输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有关规程和制度。

5、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检查维护蓄电池机车。

6、机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二落实。

三好:机车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落实。

7、操作蓄电池机车的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六不开,即机车不完好不开;灯、铃、闸不完好不开;巷道和轨道不合格不开;防爆性能不完好不开;电池过放电不开;无司机室不开。

8、通行机车的巷道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9、机车通过的风门尺寸不得小于以下尺寸:高x宽:1650mmx1200mm,风门应完好,关闭自如。

10、运行机车的轨道应达到部颁轨道标准(xx年颁发)。

11、机车牵引数应按规定执行。

(12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4辆,8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0辆,5吨蓄电池电机车10辆,2.5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5辆)。

严禁超挂车。

12、充电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

13、蓄电池的使用管理按照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电机车使用维护暂行规定执行。

14、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箱内极柱连线必须焊接。

15、井下充电点应设在通风良好的进风大巷,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且有专人负责充电。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二)蓄电池机车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它以电池作为能源驱动车辆运行。

为了保证蓄电池机车的正常运营以及维护管理工作的进行,有必要制定一套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我矿在1840和1925水平运输中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为保证井下电车路蓄电池电机车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蓄电池电机车使用规定:1、操作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电机车,严禁非电机车司机驾驶电机车。

2、使用蓄电池电机车的检查:使用前的检查:(1)检查活动零部件的润滑情况,齿轮箱的油量保持5公斤左右(JH-50机械油)。

(2)检查电源装置与车架的联接销是否牢固定位。

(3)检查电源装置的插销联接是否插牢靠。

(4)检查所有可拆除部分的螺栓是否坚固。

(5)敲击检查轮箍和轮心的紧固件。

(6)检查制动机构是否灵活,闸瓦与车轮间的间隙是否为2mm-3mm。

(7)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线是否完好。

(8)检查司机控制器的反向手柄及主手柄的转动灵活情况。

(9)检查警铃的声音是否响亮,照明灯是否明亮。

(10)检查撒砂机构是否灵活,砂粒需经筛选和干燥,砂粒要装足量。

(11)检查各空气管道和元件是否有漏气现象。

交接班检查:交接班的检查与使用电机车前的检查相同,此外还应检查轴承温度(温度不大于95℃)。

司机交接班时,应清扫电机车的灰尘和污泥,保持电机车各部分的清洁,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清洁,同时,交班司机应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损坏情况告诉接班的司机,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蓄电池电机车的操作和注意事项:电机车的操作:(1)首先将电源装置的插销按极的正负插入正负极的插座中,再扳动空压机电机开关,让气泵向储气缸中泵气。

达到额定压力后,气泵自动停机。

同时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车头和信号灯开关处于“合”的位置,使两灯接通电源而发光,此时可以根据电机车即将运行的方向,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反向手柄,使之所处位置与即将运行的位置一致,敲响警铃或鸣笛后就可扳动司机控制器主手柄,沿顺时针方向逐步转动,机车启动逐渐加速。

机车可在任一速度上运行。

(2)正在运行的电机车,如主手柄退回“0”位,这时电机车处于惰行运行状态(即断电运行),需要减速时,扳动气制动阀,制动气缸推动连杆和制动块刹车减速或制停,或用手轮制动。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

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____台以上绞车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____米内钢丝绳有____个或____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4、小绞车管理制度5、钢丝绳管理制度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山井下车辆的使用,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保障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一切车辆,包括矿用车、电动车、叉车等。

三、井下车辆的统一管理1. 矿山应根据井下道路条件、井下电力设施配套情况,对井下车辆进行统一规划和分类管理,并制定车辆行驶路线图。

2. 对井下道路状况极差的区域,矿山应设置警示标识或限速提示牌。

3. 应对井下车辆进行分类管理,不同车型的车辆行驶路线应有严格规定,相互不得干扰。

4. 矿山应建立井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对所有井下车辆进行登记和记录,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使用情况的真实。

5. 矿山应制定安全使用井下车辆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持续进行考核。

四、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1. 井下车辆必须经过年度检查和维护,检查内容包括:驾驶室、照明、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排气系统等。

2. 操作井下车辆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3. 操作井下车辆时,应佩戴安全带,并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4. 驾驶井下车辆时,应随车携带火灾灭火器和急救包等安全设备,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五、井下车辆的责任管理1. 对于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矿山应安排专人负责,对责任人实行优先考核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维护。

2. 矿山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严格追究其责任。

3. 矿山应建立井下车辆事故调查制度,对所有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六、处罚制度1. 驾驶员未按规定检查和保养车辆,以及未经技术人员确认,私自更换、拆卸和改装机械部件等,将会受到扣除工资、罚款等惩罚。

2. 基于其他违反本制度各项规定的行为,矿山将根据行为情形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停职、调整岗位等相应的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矿井蓄电池充电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蓄电池充电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蓄电池充电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1、井下充电室必须用单独的新鲜风流通风,回风风流可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五吨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或5吨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一组,可不采用独立的分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分流中。

2、井下充电室内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测定电压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揭开电池盖10分钟以后进行。

3、充电室内禁止烟火,必须配备灭火器。

4、准备和装添电解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长筒胶靴。

5、充电室内必须设置水源,如无条件设置水源时,亦要设置临时储水池。

以便经常冲洗蓄电池用,必须配有电压表,比重计和温度计等必要的仪表。

6、室内高压危险,闲人免进。

不能在里面休息或做与充电无关的工作。

7、室内不准放置与充电无关的材料和物件。

不能和私自拆除或挪用充电室内的安全设施和物件、仪表等。

8、不是专业人员不能擅自动用电解液,以免造成灼伤。

温州兴安矿建港里项目部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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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蓄电池车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
1、井下安装的各类蓄充电装置及供电设备由机车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处理一般性故障,并挂牌包机管理,专人负责。

其小、中、大修及电解液的测试、调整、特殊清洗、连线焊接由运输队负责,运输队要定期维护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蓄电池机车运行和蓄充电过程中,确实无法处理的故障,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运输队派专职检修工赶赴现场检修,其工日由使用维护单位承担。

若因使用单位未及时汇报,造成的影响由使用单位承担,运输队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安排处理,若因运输队不积极处理,造成的影响由运输队承担,并严格执行天煤司发[2007]97号文《关于印发<天祝煤业公司采掘设备维护管理及材料划拨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6款的规定。

3、地面蓄充电装置及蓄电机车的维护、管理、使用由运输队负责。

4、由运输队负责所有电解液的调配、蓄电池电解液比重的测试、调整,特殊螺栓的清洗及电瓶连线的检查测试。

每周测试、调整、清洗一次,遇有电池蓄电能力下降、比重紊乱等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检查发现的其它问题由运输队通知使用单位处理,并书面汇报机电运输部。

5、由使用单位负责蓄电池的清洗,每班清洗一次,清洗时不得将透气螺栓取下,清洗后,充电时方可取下透气螺栓。

二、作业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充电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充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4、充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二)充电
1、充电前应认真检查电池装置的外部、铭牌和防爆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2、充电前必须核对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3、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4、起吊电瓶时,应先检查起吊装置,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电瓶吊起时,下方不得站人。

5、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再行送电。

6、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7、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8、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严禁用铜丝代替熔断器。

9、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和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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