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考试-金梦圆司法考试行政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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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2、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3、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4、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5、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6、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2013司法考试-金梦圆司法考试行政法 (1)

2013司法考试-金梦圆司法考试行政法 (1)

第一部分复习方略建议一:备战司考一、心态:不抛弃,不放弃。

二、时间:适合自己记忆规律的,就是最有效的安排。

三、方法:“三个三”:三种资料、三个集团、三个阶段(一)三种资料:真题、教材、法条(二)三个集团:第一集团、第二集团、第三集团(三)三个阶段:基础阶段、强化阶段、冲刺阶段建议二:攻克行政法一、如何学好行政法(一)掌握行政法的核心价值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二)理解行政法的内容体系(1)行政法基本原则;(2)行政组织法;(3)行政行为法;(4)行政救济法。

(三)用行政法的思维学习和运用行政法公对私。

官管民——民告官。

二、如何做对行政法试题(一)了解行政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二)从历年真题中把握行政法的命题规律(1)重者恒重,稳中求变;(2)推陈出新,注重实务;(3)比较思维,贯穿始终(三)学会整理学习笔记(四)钻研历年真题做历年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第二部分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①④⑤⑥○11○12○13○14○15○16○17○18⑨⑩②③○7⑧一、行政1.概念。

我国行政法所研究的是公共行政中的国家行政,即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执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活动。

2.种类。

(1)从管理的方式上,可以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

(2)从公民自由权保护上,可以分为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

(3)从行政机关行为的范围上,可以分为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形式行政是指以行为主体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只要是行政机关从事的职能活动都可以被认为是行政活动,无论它们是制定规则的、处理具体事项的还是裁决争议案件的活动。

实质行政是指以国家机关的活动功能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制定规则和裁决争议案件以外的执行性活动被认为属于行政活动,无论它们是由什么国家机构实施的活动。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的界定主要是指形式行政,实质行政作补充。

可见,我国行政法意义上的国家行政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所有活动,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执法活动,还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活动。

金梦圆司法考试2013法理讲义 (5)

金梦圆司法考试2013法理讲义 (5)

C、设证推理虽然是适用法律所不可缺少的环节。但它的推理结论是不确定的
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七、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
表六
含义
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
(1)解释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
特点
(2)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解 释 主 体 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普遍约束力
与 效 力 非正式解释:无普遍约束力
种类 法
区别:普遍性意义的法律约束力,即针对不特定主体的反复适

用。所有正式解释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普遍的法的效力。


文义解释,从法律条文的语言文字来说明法律含义,不顾及结果的公正性
系统解释,将被解释的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
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以矛盾律来支持或反对某个结果。
求,司法活动的性质所决定,存在的合 法性基础。(2)平等:总体平等、保护 平等、诉讼平等、责任平等。(3)根据 与准绳。(4)司法独立:专属性、独立 性、合法性(5)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制
度、司法工作人员由人大制度产生。
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及 其公职人员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区别
内容
程序性 要求
以国家名义对社 会进行全面管理
注意:(1)三个步骤并非截然分开,确认案件事实必须要在法律规范和事实之间来回往复, 而且需要法律解释,对一般和个别进行缝合,解决规范和事实间的紧张关系。
(2)必须要说明理由,即需要法律论证。 24、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案件事实属于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B.为了保证法律的确定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有冲突时,可预测性应当 具有优先性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路某重伤残疾并非由周某引起,这里主要解决的是事 实问题

《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

《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

行政法教司考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
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节实施政府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行政法规
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第五章行政许可
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
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节监督检查
第七节行政许可诉讼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行政强制
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
第二节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节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四节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五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第一节行政合同
第二节行政给付
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十章行政复议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申请与执行。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解析: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解析: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解析: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下面对行政法总体上进行分类,逐一介绍,如何体系化这些基本概念和基本行政法律关系,然后,增强做行政法试题的思维。

从总体上看行政法最基本的概念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又包括我们熟悉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当然行政法还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这些基本的制度。

一、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上最重要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理解后面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也是我们解题的一把钥匙,有时你背不住某个法条,但是行政主体可以给你解题的另外一种途径。

学习行政主体,最困难的是掌握各种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的类别与职权,判断其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比如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两者最为重要的差别是被授权者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接受委托者实施的行为,在法律后果上仍然归属于委托者。

特别注意的是被授权的组织不能是行政机关。

对于行政主体资格的判断,虽有以上标准,但考友还需要多做练习,平时多留意机关的设置,增加些感性的认识。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最为关键因素,起枢纽的作用。

如果不理解行政行为这个知识,后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就不会理解。

行政行为根据理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的难点在于监督与适用,这部分知识较繁琐、容易混淆。

考友可在归纳总结与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把握,如将抽象行政行为置身于整个国家立法体系当中与其他立法文件的监督与适用做一体掌握,才能避免混淆,达到融会贯通。

监督问题的掌握不可仅记忆其繁琐规定,而应注重理解其内在规定。

再如适用问题的掌握同样应当理解其内在规律,尤其是对于那些必须通过裁决方式来决定法律适用的情况。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上最核心概念之一,它对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有决定意义。

掌握具体行政行为要注意它的特征,如处分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

而在这些特征中,最为疑难的又当属处分性这一特征,对此,必须牢牢把握记住: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变动这一内涵。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一点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一点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一点通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3、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14、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10、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行政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3行政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02-20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

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中的重要资料,所有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反复研习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

法律教育网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2002-20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作为大家准备司法考试的参考资料。

(2013年)76.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合法行政的要求。

选项A不违反。

《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选项B违反。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选项C违反。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选项D不违反。

《行政许可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77.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权责一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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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D.若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责任承担 自己 自己
委托者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首先,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我国行政法律 关系主要有二,即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 中的双方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仅指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 的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1)行政机关并不是在任何状态下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有三种身份和地位: ①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的行政职权时,才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和身份。只有在这种状态 下才享有比相对人更多的行政优益权和行政优先权,相对人才必须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 行政机关的行为才具有公定力。行政机关在这种身份和地位下,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 ②行政机关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即为民事主体,此时的行政机关与对方的法律地位是 平等的,它们的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 ③行政机关在受另一个行政主体管理而处于非行使法定行政权地位时,即为行政管理 相对人,此时的行政机关是处于相对人的地位而被另一个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所管 理。作为相对人的行政机关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充当行政诉讼中的原告。 可见,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时候,其才是行政主体; 否则,其既可能是民事主体,也可能是行政相对人。 (2)行政主体的范围也不仅仅只限于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但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的范围内,其法律地位与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地位是完全相同的。 3、行政主体与公务员:公务员不是一个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又离不开公务员。行政 主体是由一个个公务员组成的集合概念,脱离了国家公务员,行政主体仅是一个抽象概念。 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其个人的主体资格已被他代表的行政机关所吸收,并不具备个人的权 利和地位,其执法活动所产生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
安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内设机构所
属的公安机关或者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下图所示:(图表八)
处罚种类
被告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罚款 300 元
乡派出所
乡派出所
县公安局+县政府
罚款 3 万元
乡派出所
乡派出所
县公安局+县政府
行政拘留 5 天
例 1 公安派出所作出罚款的处罚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被申请人是该公安派出所。
例 2 公安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属于超出《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种类的
行为,其不具备被申请人资格,应当由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为被申请人。
相关结论和法条依据如下:
(1)公安派出所未越权的,被申请人为其自身。
法条依据:
①《行政复议法》第 15 条第 1 款第 2 项: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
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 15 条:对公安派出所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
四、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之比较(图表九)
名称
类型
权力来源
行为名义
行政机关
中央、地方行政机关
宪法、组织法
自己
被授权组织 准行政机关
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 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 3、国有公用企业(水、电、气)
法律、法规、规章
自己
1、行政处罚可委托管理公共事务
的事业组织,但不可委托其他组
2、派出机关(图表六)☆☆




设立






设立

国务院 批 准 省、自治区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批 准
县、自治县政府

上一级政府






设立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级市)政府
★总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派出机关皆具行政主体资格
3、派出机构(图表七)☆☆☆☆☆

公安局(分局)设立



警告、500 元以下罚款
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
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 200 元。下列哪些说法
是错误的? ( )
A.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
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
(3)公安派出所种类越权的,被申请人为设立该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
法条依据:
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14 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
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 15 条第 2 款:对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


工商局设立



1、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2、处罚种类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税务局设立


2000 元以下罚款
★总结: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复议、诉讼皆看职权 。 (注意区分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①类型: 地方各级政府的内设机构和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 ②地位: 内设机构:行政机关内部总是由一些机构组成,即内设机构。这些内部机构除非得到法 律、法规、规章的特别授权,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既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授权的内设机构,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了行政权力,如果发生纠纷,应当以其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如公安局内设的 法制科、国税局内设的稽查大队,即使其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此时只能以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公安局、国税局为被告。当然,如果法律、法规 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在授权范围之内或者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 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内设机构为被告。如公安机关的 内设机构交警大队、消防局、边防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派出机构:法律地位包括三种:一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在授权范围之内作出一 定的行政行为时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如公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91 条的授 权,作出警告或 5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时,由其自己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 的被告。二是接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行政行为。此时派出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没有资格以自 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应当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或被告。三是《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第 20 条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14 条将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越权的情形分为幅度越权 和种类越权,并分别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在幅度上越权,从理论上讲,它是没有资格的。 但是幅度有没有越权,只有经过审理之后才能知道,所以应由越权者自己承担责任。例如公 安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能进行 5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如果罚 了 501 元,该派出所即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如果是种类越权,由决定成立内设机构或者派出 机构的机关承担责任,因为种类越权从形式上就可以直接判断出来。如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 的处罚,此时就应以设立派出所的公安局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此外,在法理上两者也有区别,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县政府+市公安局
真题回顾-16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由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真题回顾-17
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
C.如 10 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 10 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真题回顾-19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
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
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公安派出所幅度越权的,被申请人为其自身。
法条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 15 条第 1 款: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安机关
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内设机构所属的
公安机关或者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幅度越权是典型意义上的越权,即相对越权;而种类越权属于“无权限”,即绝对越权。该
知识点理解关键在于:法律法规授予派出机构的是其实施某类行政行为的职权,而不是授予
其永久性全面行政主体资格。所以,派出机构只有在实施法定种类的行政行为时才是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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