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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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消防安全知识

中石油消防安全知识

中石油消防安全知识中石油消防安全知识第一章:中石油公司消防安全概述中石油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能源供应商之一,其油田、炼油厂、储油库和加油站等设施面积广阔且分布于全国各地。

为了保障这些设施的安全运营,中石油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旨在防止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的危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中石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控制、火灾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方面。

通过建立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实施全员培训、配备先进的消防设备和完善的应急预案,中石油公司努力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并及时有效地处置火灾,最大程度地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中石油公司火灾预防工作火灾预防是中石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

中石油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单位和个人在火灾预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火灾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火灾预防方面,中石油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科学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明确各种火灾的预警标准和处理程序。

2.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3. 加强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5. 建立科学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火灾的及时发现和有效报警。

6. 加强火灾事故的调查研究,总结教训,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三章:中石油公司火灾控制工作火灾的控制是指在火灾发生时,通过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将火灾扑灭或控制在事故范围内,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

中石油公司在火灾控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配备先进的消防设备和工具,包括灭火器、灭火器、消防泵等,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扑灭火灾。

2. 建立科学的火灾救援队伍,为火灾事故提供及时的救援和灭火支援。

3. 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火灾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探讨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探讨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探讨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社会对于能源要求也是随之上升,工业化经济时代,对油气的需求量较大。

油田的开发与运输环节,都由于其自身易燃易爆的特性,导致隐患重重,工作中的一点疏忽,都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这不仅影响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安全,还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油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必须从安全意识建立开始,防患于未然,保证油田的生产安全、稳定地进行下去。

本文深入探讨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希望可以给油田企业和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油田开发;消防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一、油田消防的重要性油田的生产工作一直是我国的一个重点,工业化经济的发展,导致各行各业都依附于石油,它的生产效率直接影响了整个化工行业的运作。

一般来说,油田工程,不管是集输还是开采,都斥资不菲。

在这样的高成本的油田管理中,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避免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油田的消防安全管理,也关系着企业的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由于油田中石油的储存量和集输量都比较大,一旦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不到位,出现火灾或者明火小情况时,严重时很可能引起整个油田爆炸,为油田的工作人员及油田周边的人员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总而言之,要想保证油田的稳定性发展,就必须做好油田的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这也是对油田固定资产设备经济价值进行保障的一种重要措施,是对油田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是油田建设工作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所以我们必须要狠抓严抓,将油田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实处。

二、油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1.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在最近这几年,我国油田安全管理的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虽然已经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管理模式,但是这种管理模式对于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以及对于人们的在家纺安全管理以及油田产品质量方面提出的要求已经无法满足。

而且在实际生产运行的过程当中,部分基层单位有人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消防意识淡薄,对于消防工作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

油田消防安全知识事项

油田消防安全知识事项

油田消防安全知识事项油田消防安全知识事项一、引言在油田作业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加工和储运等环节,安全问题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

其中,油田消防安全是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任务。

油田火灾爆炸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了解油田消防安全知识事项对于预防和控制火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介绍:1.油田消防安全的基本概念2.油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目标3.油田消防安全措施二、油田消防安全的基本概念1.火灾:火灾是指燃烧产生的现象和过程。

油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包括井场火灾、装置火灾、储罐火灾等。

2.爆炸:爆炸是指物体内部或周围猛烈、突然的化学反应或物理过程,释放大量能量。

在油田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井场爆炸、储罐爆炸等。

3.消防:消防是指预防火灾、扑救火灾以及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一系列工作和技术手段。

4.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的一系列行动。

三、油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目标1.重要性:油田消防安全对于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油田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保障油田消防安全可以有效降低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目标:油田消防安全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油田作业中的火灾和爆炸事故能够及时发现、迅速报警、高效扑灭,并对事故后果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和抢险处理。

四、油田消防安全措施1.油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2)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消防队伍,负责油田的日常消防工作。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2. 油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制定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油田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要求。

油田消防管理制度

油田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油田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油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范围内所有生产、生活、办公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油田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油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油田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油田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油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制定油田消防安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四)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七)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落实油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四)检查、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员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扑救,并按规定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三)检查、督促员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扑救,并按规定报告。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油田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二)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三)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四)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五)火灾报警和扑救方法;(六)逃生和自救技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其独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地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实行股份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员工共同参与、火灾风险分级防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第四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标准和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火灾预防、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和灭火救援等工作;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满足企业消防安全实际需要的有关组织机构,建立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七依据消防法建立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岗位志愿消防队;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份公司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所管辖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监督,组织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负责企业专职消防队专业化建设监督指导及区域联防协调工作,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和调查工作,组织推动消防安全科研与新技术推广工作;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制修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火灾隐患治理和工业动火安全的监督,指导专兼职消防队和岗位志愿消防队建设,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十条依据消防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地区公司,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所在地区公司及区域内股份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区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及消防安全监督等工作;专职消防队应当在地区公司消防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在用消防设施和装备管理、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参与火灾调查处理;专职消防队也可以接受责任区股份公司其他单位的委托,对其前述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第十一条各地区公司应当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建立满足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实际需求的岗位志愿消防队,负责本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以及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工作;各地区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岗位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理论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救援技能训练,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设有专职消防队或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地区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岗位志愿消防队与专职消防队或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演练;第十二条下列未设立专职消防队的场所的灭火救援或现场监护业务,可就近依托所在区域股份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也可就近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或股份公司以外的专职消防队:一行车距离不超过2.5公里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设施的灭火救援;二固定消防设施完善且行车距离不超过30公里或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油气田站场或管道石油库的灭火救援;三固定消防设施完善且行车距离不超过20公里或行车时间不超过20分钟的除第一、二款以外其他油库的灭火救援;四行车距离不超过100公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销售设施的现场监护;第十三条消防业务的需求单位应当与所在区域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公司签订消防服务协议,消防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消防业务需求单位应当及时向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报备已签订的消防服务协议;需专职消防队派驻队伍驻勤的,消防业务需求单位应当按国家、股份公司的有关标准向驻勤队伍提供执勤、训练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及其他消防装备,并承担派驻队伍的运行费用;不需专职消防队派驻队伍驻勤的,依托消防队日常执勤备战所需的经费由其所在地区公司承担,灭火救援、现场监护等发生的灭火剂消耗、油料消耗、过路过桥费、人员食宿费等由消防业务需求单位承担;第十四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设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报审并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第十五条股份公司按区域设立相应的消防联防组织,消防联防组组长单位由各联防区成员单位轮流担任;各联防区应当建立灭火救援增援的协调指挥程序和增援预案,各联防成员单位接到增援求援信号后应当及时派出增援力量;各联防区的组长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增援桌面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战例与技术、消防监督和队伍管理等交流活动;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十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十七条各地区公司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第十九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第二十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循国家消防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及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设计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标准;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应当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应当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依据火灾风险的大小实行地区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三级管理;下列场所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所属的炼化关键生产装置、油气装卸设施、大型油气站库、天然气集输和处理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二所属商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所属民用燃气系统的调压站、计量站等;四所属高层建筑与公共地下建筑设施;五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第二十七条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常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专项检查和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内容和频次等,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地区公司应当每半年、二级单位每月、车间站、队每周、班组每班至少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常规消防安全检查;炼化生产装置、油气站库、天然气处理厂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的防火巡查应当结合巡回检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第二十八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消防技术标准或防爆要求的应当限期整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第二十九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注明产品的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等;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第三十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内,禁止使用或携带火种或者能够产生火花的电器等物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等物品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动火许可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业动火的分级标准、管理职责、审批程序及安全措施等;动火作业应当取得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的批准人、作业人和监护人,应当经过动火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审批和从事动火作业;第三十二条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并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完整,禁止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阻塞疏散和消防车通道;二应保持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禁止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埋压或圈占;三电气设备的安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四应建立使用管理制度,禁止超员使用,禁止违规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五应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和应急专业技能培训及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第三十三条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关键生产装置开停车与紧急抢修、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动火、生产装置消防水中断、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以及其他有可能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安排消防车进行现场监护;承担现场监护任务的消防队应当与责任区属地单位共同对现场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编制现场监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建立现场监护记录;第三十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产品的准入制度,加强消防产品的采购、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股份公司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应依法取得而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公司使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第三十七条各地区公司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产品,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测试,确保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的完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三十九条各地区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时,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主管部门及专职消防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第四十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第四十一条地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与操作人员等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的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与操作人员还应当持证上岗;地区公司应当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第四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或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第四章专职消防队管理第四十三条专职消防队伍的设立与消防站的建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纳入股份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统一规划;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设消防站的,应纳入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并在可研论证阶段报经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可就近依托或委托现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将其灭火救援和现场监护任务就近依托或委托现有专职消防队;第四十四条专职消防队所在地区公司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根据职能配置、工作量、轮班形式等因素,确定专职消防队的建制、级别、编制和领导职数,并按管理权限报批;第四十五条专职消防队的人员应当从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中选用,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专职消防队中队以上含中队指挥人员应当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的人员中优先聘用;消防车驾驶员应当取得企业内部准驾许可,消防车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所操作车型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四十六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教育训练档案以及奖惩等管理要求;各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据责任区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制定并落实包括基础理论培训、责任区熟悉培训、个人体能与技能训练、战斗编成训练、现场演练等内容的业务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应当明确参加训练的人员、时间、科目及考核标准;指挥员每年的脱产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战斗员每年的业务培训不应少于640学时,新上岗消防人员的岗前培训不应少于3个月;第四十七条专职消防队人员应当享受所在地区公司生产一线员工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所在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第四十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库、通信室、执勤室、办公室、训练塔场、烘干室、消防器材库等业务用房,以及会议室、食堂、浴室、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建设标准要求,并应当满足消防队伍的执勤战备需要;第四十九条专职消防队所在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标准,结合执勤战备与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专职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车及其他灭火救援装备,为消防员配齐制式服装、作训服和灭火救援防护装具;第五十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装备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装备与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管理要求;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车操作规程;消防车艇不得用于与执勤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五月份油田消防工作总结

五月份油田消防工作总结

五月份油田消防工作总结
五月份是油田消防工作的关键时期,天气开始变热,火灾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在这个月份里,我们油田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我们在五月份加强了对消防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我们对所有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泵等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此外,我们还对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进行了清理和整治,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员工的消防培训。

我们组织了消防演习和逃生演练,让员
工了解火灾发生时应该如何应对,并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

我们还对员工进行了消防知识的培训,让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提高了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然而,五月份的油田消防工作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由于天气炎热,油田的火
灾风险增加,但是一些员工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消极怠工的情况。

此外,一些消防设备的维护不到位,存在着隐患。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油田的消防工作能够做到万无一失。

总的来说,五月份的油田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
问题。

我们将继续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员工的培训,提高消防意识,确保油田的安全生产。

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油田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油田消防工作年度总结(3篇)

油田消防工作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油田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过程日益复杂,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年度,油田消防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保障油田安全生产为目标,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油田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责任,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结合油田实际,修订和完善了《油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对油田各个生产区域、生活区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消防宣传教育(1)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加强消防设施巡查。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设施。

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加强消防器材管理。

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充足。

4. 消防事故应急处理(1)完善应急预案。

结合油田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消防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实战能力。

(3)强化事故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3)应急演练针对性不足。

2. 改进措施(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加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力度,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油田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但由于油田自身的特性,在开采、加工和运输等过程中,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物质,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很可能会造成爆炸事故,这不仅会为油田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还会严重威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因此,广大油田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增强自身的防火能力,为油田的平稳发展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从宏观角度来说,油田做好消防防火工作,还能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加快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关键词:油田;消防安全;防火能力;1油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1.1部分设备存在落后、老化的问题油田行业是支撑我国总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产业,在交通运输、科技、工业和国防等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我国部分油田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设备已经出现了落后、老化等问题,这些设备往往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如果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油田的消防安全。

1.2部分油田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目前,尽管我国大部分油田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但仍然有少部分油田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部分油田车间的管理人员,缺少相应的消防安全意识,这很不利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部分油田过分重视经济效益,将安全生产抛诸脑后,造成消防安全工作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另外,部分油田干部和员工还存在侥幸心理,片面认为火灾事故只是小概率事件,很难会真正来临。

这种错误的观念也导致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管理滞后、管理偏差等问题,这也为油田的生产和经营工作埋下了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广大油田要想真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自身的防火能力,不仅要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油田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过程中,要秉承“消防管理、制度为重”的理念,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正确的制度导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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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浅谈摘要:油田企业的许多产品都是易燃易爆品,一旦遇火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不注重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严重的还会给国家产生严重危害,因此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年来,油田企业的火灾事故连续不断的发生,说明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重视起来。

本文就针对我国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浅谈
一、前言
油田行业的生产工艺复杂多变,过程连续化,生产装置巨大,原料与产品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品,很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石油、化工产品的腐蚀性强,易对设备、管道造成一定的破损,再加上生产压力波动、机械振动等,都会导致管道设备、压力容器的破损,造成泄漏事故。

油田企业的许多产品都是易燃易爆品,一旦遇火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不注重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将会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同时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严重的还会给国家产生严重危害,因此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年来,我国油田企业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在不断暴露,事故频繁,如火灾、石油泄漏、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时常发生,
鉴于油田行业生产的特殊性,其伤亡人数也在不断上升,这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并影响着油田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油田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

二、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1.油田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部分大、中型的老油田企业,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设备、设施多年没有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难以确知,随时可能会发生事故;
1.2一些安装施工队伍,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安装的设备、设施达不到国家规范,并且工程层层转包,有问题的管线又难以发现,施工质量监理不到位等,这些都影响油田企业的安全;
1.3外来民工仍是油田企业设备检修、抢修、维修工作的主力军,他们有些并没有具有应有的技术和能力,有时不听从建设单位的意见与管理措施的要求,只是一味的盲目施工,只追求缩短工期和实现利润,造成了设备、设施泄漏,危及油田企业的安全生产;
1.4一些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加设备的生产能力,使设备不断的超负荷工作,引起了一些生产事故。

2.相关法律建设的滞后性
随着研发进程的不断进步和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油田企业的生产工艺也在不断提高,新的生产产品不断涌现,但是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相应的修改,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具体表
现以下几个方面:
2.1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过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涉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2.2主要技术指标只是强调加大或死守规定,而不是利用科技含量和质量安全等技术措施来保证油田企业的设备安全运行;
2.3一些重要的油田企业设备、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油田企业管道腐蚀、老化等问题,施工现场还得靠人工死看死守的方法来解决,且没有相应的火灾报警器等相应防御措施。

3.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力度不够
3.1《消防法》只是对企业有明确规定,而对油田企业违章经营只是责令期限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或警告,这样看来,如油田企业对当地经济有重大影响必须要得到政府的同意,才可执行,依法执行难度较大;
3.2消防监督人员少,任务繁重,一名监督员可能要管理监督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单位,这样,并不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良好的进行;
3.3油田企业的项目建审主体为公安消防部,由于油田企业的设备设施的复杂性,而公安消防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油田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这样建审难度加大;
3.4公安消防部的技术水平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油田企业火灾
事故现场,由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容器压力、工艺流程、
设备流程等问题难以清楚,公安消防部在事故现场也只能起到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作用。

三、大型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
1.要从法律法规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并且能够真正落实。

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油田企业来讲,是一种刚性管理的体现,并且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

如有严格的法规法律管理,油田企业的经营者就不会违法以至于给自己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破产,这样油田企业的经营者就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要注重科学,讲技术,不论是在油田企业各项工艺流程上,还是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都要把技术放在第一位。

正如前面所讲,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过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涉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相关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而国外发达国家则采用高科技含量来确保消防安全。

3.要建立权威的专业安全管理培训机构,并且该培训机构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只是进行专业技术的研究,这样不仅能为油田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技术的平台,还可激发人们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全员技能。

4.要借鉴国外经验,选择合适的险种投保,进行风险转移。

投保虽不能给油田企业带来高收益和利润,但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规避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提高油田企业风险控制水平,如有意外损失,也可对油田企业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油田企业要与保
险公司、职能部门相互保障、相互制约,共同把油田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四、结束语
这些年来,油田企业的火灾事故连续不断的发生,为了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油田企业要注重科学,把技术放在第一位,建立权威的培训机构,完善消防设施,做到责任到位、实施到位,切实地把油田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赵军凯,张晓冬,姜显英.渤海曹妃甸油田消防演习系统[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1).
[2]刘国宴,高运仓,刘显武,张继刚.浅谈如何提升油田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能力[j].现代企业文化,2009(17).
[3]孙德坤.辽河滩海油田消防用水设备的可行技术方案研究[j].特种油气藏,2003(1).
[4]郑超.浅谈油田消防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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