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户生活情况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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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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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一道防护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切和照看。

我区自20xx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来,为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政府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主动作用。

但在详细操作中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问题1、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

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作为审核部门的街道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只要申请对象供应了相关的收入证明,就可以此作为进入低保的依据。

而事实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藏性,对象的实际状况是很难驾驭到的,假如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别,特殊是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为给申请对象大开便利之门,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开出一张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证明,不受任何约束,审核部门也奈何不得。

所以,我认为,申请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势必给低保工作带来“错位”,即不该进来的进了,该进的有可能还在门外。

2、有“进”无“出”的现象严峻。

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理应随着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经济条件未好转的,尚在低保范围的,应接着享受低保,经济条件好转的,超过低保标准的,理应退出低保。

这才能让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困难群体的救剂作用,而不是演化成一种带有“工资性”、“福利性”的收入。

我区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来,进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断,每个月都有肯定数量的新增低保户,但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退休及死亡的,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出现了有“进”无“出”的现象。

调查报告城市低保

调查报告城市低保

调查报告城市低保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缓慢,城市贫困人口的增加,许多人依赖于城市低保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由于城市低保涉及到财政资金及社会权益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对城市低保的研究和调查显得非常的必要。

本调查报告将重点探讨城市低保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城市低保的改善提供参考。

一、调查背景及目的本调查报告的背景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贫困人口迅速增加,城市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但问题依然突出。

为了了解目前城市低保制度的实际情况,掌握贫困人口的真实现状,本调查基于对财政扶贫服务中心、福利院、住房保障局、社区、贫困家庭的实地调研及数据分析,旨在全面反映城市低保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二、调查结果分析1.城市低保制度现状根据调查,目前市、区、县三级人民政府都建立了相应的城市低保制度。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获得相应的低保金,以确保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

另外,城市政府还建立了低保补助、社区工商养老、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机制,并设置了制度规范和管理措施,以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

2.城市低保问题(1)低保标准不足以应对当前高涨的物价水平。

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到,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每月大约在800元,却难以应对当前高物价水平。

(2)贫困人口识别不全面。

到社区、贫困家庭、福利院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贫困人口识别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有的政府机构、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不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导致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家庭未获得应得的低保金。

(3)扶贫资金分配不公。

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扶贫资金分配公式不公、扶贫资金占用现象,导致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人口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4)低保金发放过于繁琐。

部分社区、福利院反映,低保发放的流程过于繁琐,需要填写过多的申请表格、交付居住证、户口本等文件材料,严重增加了发放低保的成本。

(5)贫困人口缺乏职业技能。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贫困人口生活水平虽然得到了城市低保的保障,但是缺乏职业技能、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也较差,使得他们难以获得更好的工作和生活,这也成为他们继续脱贫的一个重要瓶颈。

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1)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的要求,根据主任会议精神,财经工委就县政府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于5月份进行了调研。

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先后召开了由各乡镇街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民政助理参加的座谈会3次,听取了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法规依据和标准要求简述(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不足180元(市政府对各县市的指导标准为月收入180元230元,我县执行的是最低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不足900元(此标准是省政府对XX市各县市区确定的标准)。

(二)城乡低保金发放标准城市低保对象2018年按月人均110元发放,资金来源主要应由县财政支付。

农村低保对象2018年按月人均50元发放,资金来源省、市、县财政月人均应配套资金分别为28元、3元、19元。

(三)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的条件和要求城市:鲁民[2004]33号文件即《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 / 37规定》中第三章第八、九、十条规定:第八条,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第九条,共同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2、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住房的。

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几年来,唐山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工作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近期该局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思路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从2015年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550元/年。

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90户、1673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2.2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48户、15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

2015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7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699万元,月人均补差349元;农村低保资金3177万元,年人均补差 2001元。

2016年1月,有城镇低保对象953户、1548人,已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275户、15297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分六类,一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是因年老体弱,子女无赡养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是夫妻双方均为重病或重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未成年的家庭;五是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城镇家庭;六是重残人员超过18周岁,无家庭或无子女靠父母及其他亲属供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前四类为“按户施保”,后两类为“按人施保”。

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

2014年12月,经县政府同意,政府办印发了《**县推行城乡阳光低保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实行,从申请受理、调查初审、阳光听证、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审核”(村初审、镇审核、县审批)和“三榜公示”(村初审后公示、听证后公示、县审批后公示)制度,建立了“审批督导在县、初审把关在镇(街道)、民主评议在村(居)”的责任体系。

低保调查经济情况汇报

低保调查经济情况汇报

低保调查经济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经济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此进行了汇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

经调查发现,辖区内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普遍较低,主要以临时性零工、务农、低收入岗位等为主要收入来源。

其中,部分低保对象家庭由于长期患病或残疾,无法外出工作,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极为困难。

二、低保对象家庭生活水平。

调查显示,低保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条件简陋,部分家庭甚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由于收入来源有限,家庭难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质量严重受到影响。

三、低保对象家庭的社会保障情况。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低保对象家庭并不了解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行政手续繁琐,一些低保对象家庭难以及时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资金,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低保对象家庭的帮扶需求。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低保对象家庭对于政府的帮扶政策存在一定的期待和需求。

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改善生活条件。

五、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建议加强对低保对象家庭的帮扶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加大对低保对象家庭的扶贫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教育资助,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综上所述,我单位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经济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此进行了汇报。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低保对象家庭摆脱贫困,改善生活条件。

谨此汇报。

此致。

敬礼。

最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最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查报告根据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会议精神,我县就低保扩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专门召开会议,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工会及相关企业,全面动员,深入厂矿企业及所有乡(镇)机关所在地,进行认真的拉网式的'调查统计工作。

通过近半个月的调查,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现就我县该项工作调查统计情况报告如下:一、严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扎实开展我县低保扩面的调查统计工作。

市低保工作会议结束后,为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县领导任组长的低保扩面调查领导小组,并于10月6日召开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场)民政所长会议,在传达市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就我县的低保扩面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按属地管理低保对象的原则,落实了工作责任制,防止了漏调现象的发生。

通过调查统计,在我县17个乡镇(场)近30万人口中有非农人口49200人。

根据原定的低保标准(91元/月),扩面调查后,我县的低保对象至9月起,增加至938户、1802人,人平均月收入为58.23元,月需低保资金近59046元。

低保人口占我县非农人口的3.7%。

在整个低保对象中,国有市以下企业有147户、480人(含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71.8元,月需低保资金9234元。

其中,失业人员20户计66人,月人均收入58.5元,月需低保资金2146元;退休人员6户计25人,月人均收入84元,月需低保资金277元;下岗人员114户计363人,月人均收入72.6元,月需低保资金6665元;在职人员7户计28人,月人均收入85.8元,月需低保资金146元。

在整个低保对象中,集体市以下企业有100户计297人(含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59.1元,月需低保资金9490元,其中:失业人员39户计127人,月人均收入61.4元,月需低保资金3754元;退休人员22户计37人,月人均收入34.5元,月需低保资金20xx元;下岗人员39户计126人,月人均收入64.7元,月需低保资金3310元;在职人员2户计7人,月人均收入42.92元,月需低保资金337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_调查报告完整篇.doc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查_调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政府将这项“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为低保家庭正常生活提供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科在主管主任带领下,九月下旬对我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听取县民政局的工作汇报,分别到赤城镇和鼓楼东社区进行实地座谈、调查等形式,对我县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从1997年开始实行城镇低保工作,到2006年8月,全县现有2336户、3837人享受城镇低保,上述低保对象完全按照《赤城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救助,累计发放低保金802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

几年来,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这项“民心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县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目前,我县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城镇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关系全县安定团结大局的大事来抓,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低保金全额到位,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为保证低保工作运行顺畅,落实到位,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由县民政局负责,部门配合,乡镇和社区具体操作、分工把关的工作责任制。

形成了上下联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的低保组织体系。

社区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了解辖区内低保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力求为低保户解决实际困难。

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支持,为我县低保工作顺利、全面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以人为本,分类施保,缓解受保人员生活压力为了缓解低保对象的生活压力,充分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县政府千方百计为低保户提供帮助,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相关政策。

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升城乡低保规范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调查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就全县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分别于1999年和2006年启动实施,由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救助局具体实施管理,共有5名工作人员,各乡(镇)配备1-2名兼职人员。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低保保障救助体系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格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7年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至2018年7月底在册城乡低保x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x户x人),城镇低保标准由x 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农村低保标准由x元提高到x元,人均补差x元,17月累计发放低保金x万元,并为在册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医保,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按人均330元购买了重大疾病补充保险。

二、主要做法1.出台了低保工作相关制度。

为规范管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先后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排查上报城乡低保等五类民政对象死亡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xx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xx 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2.健全了低保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财政、民政、监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低保情况调研报告

低保情况调研报告低保情况调研报告“低保”即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推荐的低保情况调研报告,请参阅。

为了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协的工作计划,从10月下旬起,市政协就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召开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0个。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一)低保工作有规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1999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z政府于2月出台了《玉林市人z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多年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功夫抓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上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总体取得较好成效。

城市低保工作比较规范,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低保工作方面,从1997年启动,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数从开始时5千多人扩大到目前5万多人,1-10月发放低保金7432.61万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工作方面,从10月份开始实施,当时保障人数约6万人,补助水平为月人均15元左右。

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扩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72万人,占农村人口4.09%,1-10月发放低保金10309.2万元,月人均补助为45.6元。

城乡低保的实施,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城乡低保调研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调研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对城乡低保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力度,努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城乡低保的调研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和汇报,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情况汇报。

首先,我们对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主要集中在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和特困家庭等群体中。

其中,老年低保对象占比最高,残疾人和失业人员次之,特困家庭也占有一定比例。

他们生活困难,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水平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我们对城乡低保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我们发现,我市对城乡低保标准的执行力度较大,基本覆盖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落实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对象能够及时领取到低保金,并且在生活上得到必要的帮助。

但是也有部分低保对象反映,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在申请低保时遇到了一些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宣传力度,简化申请手续,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能够享受到低保政策的帮助。

最后,我们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低保金发放不及时、标准执行不一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一些低保对象反映,他们在享受低保政策时,感到尴尬和不愿意,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爱。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低保金的发放程序,提高低保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结合调研情况,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力度,努力让每一个低保对象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帮助和关爱。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调研情况汇报,采纳我们的建议,为城乡低保工作的改进和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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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100户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综述城镇低保户生活情况研究报告难低保家庭生活困出路还在促进就业近年来,中山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仍有部分家庭生活水平较低,并不得不靠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金度日。

为了进一步了解全市低保家庭的生活状况,我对全市100户低保家庭的生活收支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低保家庭生活依然困难,要摆脱贫困,除及时提高低保标准外,根本出路还在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城市居民低保认定及执行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如要申请成为城市最低保障对象的家庭,首先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其主要有以下三类居民: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瞻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③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核定。

按国务院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根据株洲实际财政水平,株洲市区目前采用的标准为1997年测定后的每月156元。

二、城市低保居民家庭现状这次随机抽样的100户最低生活保障户,分布城市四区。

通过对低保家庭的问卷调查,有高达85%的人认为政府对弱势群体较为关心,并表现出感激之情,在叫鸡岭居委会调查时我们了解到,有三户因缺乏劳动力导致家庭困难的家庭因不知道低保政策一直默默承受苦难,前年居委会了解情况后,主动帮助他们申报低保,目前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从心里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

但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城市扶贫解困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救济城市贫民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

1、低保人员中老幼残和三无人员占六成。

此次调查的100户低保家庭305人中,其中:老年人(60岁以上)43人,占14%,残疾人21人,占7%,学生和儿童31人,占10%,重大疾病的82人,占27%,三无人员19人,占6%。

调查结果表明:老幼残和三无人员等人口在我市低保家庭中占有较大的比重(64%),它是低收入家庭难以脱贫的一个重要原因。

像金钩山路就有一汪姓低保户,70多岁的大娘每天看着一位40多岁的弱智女儿,大娘转城后因文化低、女儿又需人照顾而无法工作,两人全靠312元(全额)社保金救济过日子,平时只到蔬菜市场捡一些丢弃的蔬菜,唯有家里偶而来了客人才买上一些荤菜,去年底大娘摔伤后,只花了45元钱看病,后来实在没办法,就到电影院随便拿了一些商家打广告的免费赠送药品,服后幸亏没出什么大事。

2、低保人员普遍受教育程度低。

据调查,在305人当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2.3%;中专或高中的占19%;初中文化的占30%;小学及以下的占48%。

他们之中78%的人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偏低是低保家庭的一个普遍现象。

劳动作为人们谋生的第一手段,人们至高利益的一种体现,偏偏这些低保人员往往因文化程度低又无生产技能,缺乏应有的自我发展能力。

3、低保家庭就业率低,负担系数大。

2003年全市9.2万名低保人员中,如把就业服务中心转入和失业二项合计,其份额就达到了54%,这些人员大部分都没有工作。

从100户的调查资料也可看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的就业率仅为39%,100户低保家庭负担系数高达2.5,高出全市平均负担系数的56%。

如湘氮二区有一姓刘的低保户,一家四口,二个儿子上大学,爱人身体条件差没有工作,全靠他一人每月560元的工资再加上80元的低保补助,艰难地支撑着这个家,为了儿子上学,他爱人有病也没有及时治疗。

可见就业率低、负担系数大是低保家庭难以脱贫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4、低保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微薄且不稳定。

在100户低保家庭中有收入人口为108人,占家庭总人口的35%,其中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有38人,200-400元的37人,400-600元的27人,600以上的6人。

据对其收入稳定性调查,有58%家庭认为现有收入不稳定和很不稳定;有6%的家庭预计未来收入会增加,维持现状的占55%,预计下降的占39%。

在收入低且不稳定的情况下,他们用于吃、穿、用等基本生活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85%,恩格尔系数为58%,比城市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

5、低保家庭最大的困难是生活难以为继,最大的愿望是找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

在调查中,当问及其家庭目前最大的困难时,有45%的人回答是生活难以为继;无钱治病的为22%;教育负担重的为16%。

当问及目前最大的愿望时,有48 %的人选择需要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有26%的家庭认为要有稳定的维持生存的基本收入;有11%的人选择要治好病; 还有10 %的人认为要减轻孩子的上学费用问题。

如湘氮一姓刘的低保户,以前曾任过企业劳服公司的经理,一直没有重新上岗,有着一定管理经验和强烈工作愿望的他急需找一份工作。

三、城市低保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通常采用恩格尔系数法来测算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即根据上年各项消费对于人们生活所需的重要程度,确定生活必需品的最低需求量,然后根据市场物价计算出购买这些必需品所需的全部费用,即为最低生活保障线。

自1997年国家开始实施“低保政策”以来,市区在低保标准上一直采用1997年的标准,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再就业的难度的不断增大,贫困人口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市区低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低保标准上的差距。

据资料显示:2003年我市市区共发放低保金近3000万元,有1.5万户家庭,共计5万多人享受了低保政策,市区低保家庭月人均为53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元。

而实际上,近几年来市区每年的贫困标准线都在提高,也就是说城市居民家庭用来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在不断增加,到2003年低保理论值已提高到了207元,二者的差额已扩大到51元,如果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元的标准发放的话,每月至少还需增加110万元,每年单这一项就有1320万元的缺口。

二是低保面上的差距。

据市城调队200户城市住户调查资料测定,近年来我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低于低保线的家庭一般在8%-10%之间,由此推算目前市区的低保户应在1.54-1.92万户之间,与目前市区1.5万户家庭享受低保也存在着近1600户的差距,也就是说目前的低保面只有85%左右。

如要真正达到应保尽保,每年尚需增加140多万元的资金。

如果二者都考虑进去的话,即在低保面上达到100%,低保金上高出个全省水平15元,市区将有5.5万贫困人员,人均每月享受73元低保补贴。

按最保守测算:市区每年至少还需增加1500万元的低保资金,如果要按207元的理论值测算资金缺口将达到3500万元。

一、全市低保家庭生活现状(一)低保家庭基本情况按照户口性质,低保家庭分为城镇低保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

依照2005年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城镇低保家庭人均每月300元,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每月250元),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家庭,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并根据差额领取低保补助金。

这对于保障和提高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2005年,全市享受低保补助金的家庭共8365户23070人。

其中,农村居民6159户18297人,城镇居民2206户4773人。

全市共发放低保补助金2408万元,同比增加348万元。

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3525.78元,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0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55元相比,仅相当于农村平均水平的42.98%、城镇平均水平的20.43%。

低保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51.65元,与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51.15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88元相比,仅相当于农村平均水平的67.46%、城镇平均水平的30.46%。

低保家庭由于收入少,其消费水平普遍较低,生活消费支出主要用于满足基本生存的需要。

在低保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1705.24元,医疗保健支出966.97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22.22%;居住支出443.72元,占10.02%;衣着支出111.58元,占2.56%。

低保家庭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食品和医疗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高达61.41%,分别高于全市城镇居民19和农村居民13.28个百分点。

(二)城乡低保家庭与全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对比1、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状况(1)城镇低保家庭负担系数远高于一般家庭在我们调查的58户城镇低保家庭中,家庭户均人口3.16人,就业者负担系数(家庭人口/就业者人数)为4.72,而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负担系数为1.7,也就是说,每个低保家庭的就业者所负担的人口比一般城镇家庭高出3.02。

调查显示,年老、多病、体弱、在校等四大因素,是造成城镇低保家庭缺少就业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

(2)城镇低保家庭收入不足一般家庭的两成调查数据显示:城镇低保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355.93元,仅为全市城镇家庭平均水平的19.45%。

其中:人均救济金收入1458.85元,占家庭年收入的43.4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50.19元,高于可支配收入994.26元,高出29.63%,表明城镇低保家庭入不敷出,依靠亲朋好友的捐赠或借贷才能维持正常生活。

城镇低保家庭与一般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差异较大。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81%,城镇一般家庭为38.52%;城镇低保家庭衣着支出、交通通讯支出和教育费用支出分别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7%、3.9%和8.8%,城镇一般家庭为5.57%、21.93%和13.66%;而城镇低保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27%,城镇一般家庭为3.89%。

2、农村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中山市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3549.08元,仅为农村一般家庭的43.26%。

其中,人均救助金收入819.12元,占家庭年人均收入的23.08%。

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51.85元,高于人均现金收入802.77元,高出22.62%,同样也是收不抵支,有些家庭只能靠借钱度日。

农村低保家庭与一般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同样存在差异。

农村低保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32%,一般家庭为6.97%;交通通讯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8%,一般家庭为9.96%。

(三)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状况对比在收入方面,城镇低保家庭的收入比农村低保家庭少193.15元。

原因是农村低保家庭收入中的人均集体分红和农业收入分别为503.13和295.28元,而城镇低保家庭没有这两项收入。

城镇低保家庭工薪收入1768.66元,而农村低保家庭为1634.17元,二者差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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