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钢铁有限公司企业内控标准

钢铁有限公司企业内控标准(钢铁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制)NB/JZ-01-11版本号:A版起草:审核:批准:签发:编制单位:技术质量部2010年11月10日发布2011年1月1日实施目录1、企业原燃料、辅料内控标准1.1铁前原燃料、辅料内控标准1.2炼钢辅料、合金内控标准2、企业产品内控标准2.1烧结矿内控标准2.2球团矿内控标准2.3生铁内控标准炼钢生铁内控标准铸造生铁内控标准球墨生铁内控标准2.4钢坯内控标准2.5钢材内控标准3、企业内控标准执行要求与考核制度1、企业原燃料、辅料内控标准1.1铁前原燃料、辅料内控标准1.1.1国内粉矿SiO2波动范围不得大于±1.5,否则退货;Cu、As不得超过0.3%,否则须提前说明。
1.1.2国内块矿Cu、As不得超过0.3%,否则须提前说明。
高硅云浮块技术标准1.1.3锰矿-B类Ⅱ级1.1.4焦炭说明:<25mm和水分,采用按质论价的方法;1.1.5喷吹煤⑴喷吹用无烟煤*达到退货标准的降价后改作烧结煤用途(价格与烧结煤相当)。
因挥发份太高,烧结不能使用喷吹煤⑵喷吹用烟煤*达到退货标准的降价后改作烧结煤用途(价格与烧结煤相当)。
1.1.6烧结煤1.1.7萤石块1.1.8白云石⑴白云石块1.1.9石灰石粉1.1.10生石灰粉生石灰必须新鲜、干燥、不得混入外来杂质,因操作原因无法进行退货的按合同扣款。
1.2炼钢辅料、合金内控标准注:*表示不退货,当>10%而≤12%时进行扣款考核;>12%时扣除超出部分重量1.2.2生白云石LBYS19标准YB/T5217-20071.2.3二级生石灰块标准YB/T042-20041.2.4萤石FL-80标准YB/T5217-20051.2.5增C剂标准YB/T192-20011.2.6碳化硅无国标1.2.7锰硅合金FeMn68Si18Ⅲ标准YB/T4008-19961.2.8硅铁合金FeSi75A标准GB2272-19871.2.9硅钙合金Ca28Si60标准YB/T5051-2007硅钙合金为包芯线的还应符合YB/T053的标准:说明:接头个数以使用中发现问题进行退货处理,不进行报检。
南钢企业的规章制度

南钢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名称] 南钢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为依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南钢企业全体员工,并具有序、严格性,必须遵守。
第三条 [遵守原则] 南钢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做到诚实、守信、认真、勤奋、奉献。
第四条 [公司权益] 南钢企业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企业发展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权益和荣誉,禁止私自侵占、挪用公司的资产,保障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员工权利] 南钢企业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让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展现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实现自身价值。
第六条 [不良行为] 南钢企业严禁员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腐败行为、不道德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严肃处理。
第七条 [奖惩制度] 南钢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在员工表现出色和作出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有过失行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激励和规范员工行为。
第八条 [宣传教育] 南钢企业将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形成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九条 [工作时间] 南钢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公司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 [加班规定] 南钢企业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必须经过部门领导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请假制度] 南钢企业实行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制度,员工在请假前必须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提供请假理由和期限。
第十二条 [迟到早退] 南钢企业严禁员工迟到早退,一经发现将依规予以处罚,多次迟到早退的员工将受到严厉的处分。
钢铁行业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钢铁行业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在钢铁行业中,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钢铁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内控管理制度必须要具备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确保企业能够应对市场变化、降低运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本文将从设计和实施两个方面分析钢铁行业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探讨如何更好地设计和实施这些制度。
一、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1.明确内控目标:针对钢铁行业的特点,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要明确企业的内控目标。
例如,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等。
明确的内控目标能够帮助企业确定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
2.流程设计:流程设计是内控管理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钢铁行业中,生产流程、财务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等都需要进行合理设计,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流畅,减少信息传递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3.风险评估与控制:钢铁行业的内控管理制度设计需要充分考虑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通过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可以降低风险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4.信息化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钢铁行业的内控管理制度设计也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信息化支持,可以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和及时报告,提升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二、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1.明确责任与权限: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相关的责任与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清晰明确。
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主动履行责任,推动制度的有效实施。
2.培训与沟通: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员工培训和沟通,以提高员工对于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培训和沟通应该注重实际案例的分享和经验交流,使员工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内控管理制度。
3.监督与检查: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自查自纠等方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持续改进: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
钢铁企业中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制度

钢铁企业中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速,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部分,对于质量控制的要求也日益增加。
钢铁企业质量控制部门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钢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和介绍钢铁企业中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制度。
一、质量控制部门的职责和组织架构钢铁企业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控钢铁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旨在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质量控制部门应该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在组织架构方面,质量控制部门应该直接隶属于企业的高层管理层,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如生产部门、研发部门和销售部门等。
质量控制部门的领导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以确保其有效运行和发展。
二、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稳定运行为了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钢铁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质量目标的制定、质量管理程序的建立、质量检测与测试的方法和标准、问题解决和改进的机制等。
首先,质量目标的制定是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的基础。
质量目标应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且应该量化和可衡量。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质量控制部门可以更好地指导和管理工作。
其次,质量管理程序的建立是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这包括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标准和规程,确保每一个生产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钢铁企业应该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另外,钢铁企业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质量检测与测试方法,并建立严格的质量标准。
通过使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
最后,问题解决和改进机制是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钢铁企业应该建立反馈和改进的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质量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质量管理团队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其始终保持有效性和适应性。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18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明确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规范其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含常务副总裁,下同)、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任。
第五条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董事,但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常务副总裁代总裁履行职权。
钢铁公司规章制度规定

钢铁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四条公司将依法承担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公司将重视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职业环境。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待遇和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信息畅通的沟通机制,与员工共同分享公司的发展和成果。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优秀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不合格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严格按时到岗,按时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料,不得利用公司资源搞私人活动。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正对待他人,不得进行恶意攻击或人身攻击。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财产和设施,严禁将公司的资产用于私人用途或挪用公司经费。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严禁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其他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时应当保持专注,勤奋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上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定,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员工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公司将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019年钢铁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19年钢铁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1 目的 (2)2 范围 (2)3 职责 (2)3.1董事会 (2)3.2经理层 (2)3.3内控审计部 (2)3.4公司各职能部室 (3)3.5各子公司 (3)4内容与要求 (3)4.1内控制度框架体系 (3)4.2内控制度的制定与审批 (5)4.2.1 内控制度的制定原则 (5)4.2.2 公司内控制度审批权限 (6)4.2.3 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 (6)4.2.4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 (7)4.3 内控制度的执行与检查 (7)5 罚则 (8)6 附则 (9)1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制定并落实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
3 职责3.1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3.2经理层督促公司各部室及各子公司拟定、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实施。
3.3内控审计部3.3.1公司内部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维护和评估;3.3.2负责组织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制订和更新;3.3.3负责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协助外审单位进行内控审计;3.3.4负责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培训;3.3.5指导、协调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工作;3.3.6负责协调与内部控制监管机构的业务关系。
3.4公司各职能部室3.4.1负责具体拟定、完善和实施与部室业务有关的内控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3.4.2 负责指导子公司的对口业务部室规范管理流程、拟定相应的内控制度;3.4.3 协助内控审计部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1F-CX-29A版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编制部门:办公室审核人:批准人:2020-5-28 批准2020-6-1实施更改状态表内部审核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规范综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活动,提高内部审核的有效性,确保综合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的管理。
3 主要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
3.2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体系审核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情况的验证工作。
3.3 办公室、安全处、节能环保处、质监处负责对主管专业的运行情况进行专业检查。
3.4 各单位负责接受审核,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本单位管理体系的自评。
4 管理程序4.1内部审核的策划4.1.1办公室编制年度审核方案,提出年度内审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组织实施。
4.1.2公司每年对综合管理体系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审核范围覆盖综合管理体系内的所有单位和所有过程。
办公室、安全处、节能环保处、质监处定期对分管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专业检查。
4.1.3审核准则是各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等。
4.1.4根据具体情况,内审安排可作调整,但需经管理者代表审批。
a)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投诉或严重不符合时;b)公司管理方针、组织机构、职能、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时;c)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后提出要求时;d)对重大内审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后的复审;e)为第二方、第三方认证作准备;f)顾客要求时;g)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时。
4.2审核的启动4.2.1管理者代表担任或推荐审核组长,并确定审核组副组长及审核组成员。
审核组由具备内审员资格并与被审核单位无直接责任的人员组成,公司技术专家也可根据需要参与审核。
必要时,可外聘具有资质的管理专家为公司进行内部审核。
4.2.2联合审核时,审核分组要与管理体系的审核职责特别是审核组长的权限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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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14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证监会等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遵循以下六个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内部控制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并涵盖内部控制五项要素。
(三)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四)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为明确对各类风险的管控要求,公司以《公司法》、《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业务流程管理为主线,按照以下五个基本要素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业务外包管理、企业文化、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企业在设计组织架构时,必须考虑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确定治理层及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并建立恰当的报告关系。
第八条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监督评价。
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职责主要为:(一)建立健全公司及各单位(指各职能/业务部门、各子公司,下同)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监督其设立与运行情况;(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依据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与缺陷整改方案,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批准重大缺陷整改方案;(四)批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及时知悉公司的重大风险及应对情况;(六)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监督评价进行监督;审阅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其内部控制的职责主要为:(一)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二)审核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与缺陷整改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三)审阅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五)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事宜,并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结论进行沟通。
(六)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小组成员由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组织领导和推进内控工作,分阶段对内控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和检验,对内控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提请董事会决策。
第十二条各单位是内部控制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开展有关检查及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
第十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总责。
第十四条公司风险控制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二)组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三)根据现场评价的情况,及时审核工作底稿,编制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缺陷整改方案,并撰写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四)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缺陷整改方案,组织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督查整改情况,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五)配合外部审计师的内控审计事宜;(六)完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程序(一)内部环境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三)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
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
第十六条公司明确界定各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
建立相应的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
各级授权要适当,职责要分明。
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或不适当的授权及时取消或修改。
第十七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
第十八条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
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九条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倡导“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同心共进”的价值观、“共同成长,贡献社会”的企业使命、“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经营宗旨,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二十条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二)风险评估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二条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要重点关注以下因素:(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要重点关注以下因素:(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五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第二十九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三十条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二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五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