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要求
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们能够提供额外的营养物质,帮助人们维持健康和提高免疫力。
然而,为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制定一套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规范要求及重要性。
一、原材料采购及检验在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正确选择和采购原材料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首要步骤。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优质安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并建立健全的原材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同时,对每批次的原材料进行全面的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气味、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等。
二、生产过程控制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
生产企业应制定标准化的工艺流程与操作规范,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配方的一致性以及生产线的卫生状态。
关键环节应设置监控点,并进行必要的监测与记录,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三、设备与设施管理生产企业应采用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设备应经过定期的检查、保养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卫生要求。
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并进行定期培训。
同时,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以预防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产品质量测试与监控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实验室,进行全面的产品检测与监控。
对产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残留等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此外,生产企业还应定期抽样进行稳定性研究,以确认产品在保存期限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五、包装与标签要求包装是保健食品品质保障的重要环节,它不仅保护产品,还承载着产品信息的传递。
生产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包材,并确保其与产品不发生相容性反应。
包装过程应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并遵循严格的包装规范。
此外,产品标签应真实、准确地描述产品的成分、功能、用法、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并购买合适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通用标准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保健(功能)食品的定义、产品分类、基本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保健(功能)食品。
(一)定义1.保健(功能)食品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2.功效成分能通过激活酶的活性或其他途径,调节人体机能的物质。
目前主要包括:多糖类,如膳食纤维、香茹多糖等;功能性甜味料(剂)类,如单糖、低聚糖、多元糖醇等;功能性油脂(脂肪酸)类,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脂、胆碱等;自由基清除剂类,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谷胱甘肽过氧化酶等;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C等;肽与蛋白质类,如谷胱甘肽、免疫球蛋白质等;活性菌类,如乳酸菌、双歧杆菌等;微量元素类,如硒、锌等;其他还有二十八烷醇、植物甾醇、皂甙(苷)等。
(二)产品类型按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分为:调节免疫功能食品、延缓衰老食品、改善记忆食品、促进生长发育食品、抗疲劳食品、减肥食品、耐缺氧食品、抗辐射食品、抑制肿癌食品、调节血脂食品、改善性功能食品、调节血糖食品等。
(三)基本原则1.保健(功能)食品应保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2.保健(功能)食品应通过科学实验(功能成分定性、定量分析;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证实确有有效的功能成分和有明显、稳定的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或通过动物(人群)试验,确有明显、稳定的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
3.保健(功能)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应有科学依据。
4.生产保健(功能)食品的企业,应符合GB 14881-94的规定;并应逐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四)技术要求1.原料和辅料(1)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或有关规定。
(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农药、兽药及生物毒素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保健食品卫生学稳定性试验和质量标准要点简介

微生物指标
产品应符合规定的微生物指标,如细 菌总数、致病菌等,以确保产品的卫 生安全。
VS
产品应定期进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和 监控,确保其卫生安全性的稳定。
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量
产品应符合规定的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量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产品应定期进行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和监控,确保其安全性和健康性的稳定。
检测频率
根据试验方案确定检测频率,一般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
检测项目
外观、气味、色泽、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PART 03
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要点
REPORTING
WENKU DESIGN
原料要求
01
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定,确保无毒、无害、无污染, 且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02
原料应具有质量保证,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确保其
质量和安全性。
原料的来源和供应商应具有信誉和资质,并建立质量档案,确
03
保原料的可追溯性。
生产工艺要求
1
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生产工艺应经过验证和确认,确保其稳定性和可 靠性。
3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和操作条件,确 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感官要求
产品的外观、气味、口感等感官指标 应符合规定,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感 官体验。
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应符合规定,清晰 明了地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 质期等信息。
理化指标
产品应符合规定的理化指标,如营养成分、活性成分含量 等,以确保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产品应定期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和监控,确保其质量和安 全性的稳定。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1. 引言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合人类日常膳食补充的食品。
针对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保健功能有效性的评价,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检验与评价技术。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的技术规范,以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和人体健康。
2. 保健食品检验技术规范2.1 保健食品质量检验保健食品质量检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检验项目:对保健食品的成分含量、添加剂使用量、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农药残留等进行检测。
•检验方法:采用适当的分析仪器和方法,如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质谱法等,对各项指标进行准确测定。
•检验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保健食品进行检验评价,确定其质量合格与否。
2.2 保健食品真实性检验保健食品的真实性检验主要涉及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包括:•包装标签:检查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是否标注了真实的成分、含量和功能等信息。
•宣传资料:对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网站介绍等进行核查,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3. 保健食品评价技术规范3.1 保健食品营养评价保健食品的营养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营养成分:对保健食品中的主要营养成分进行分析,并与人体所需的营养素摄入标准进行对比,判断其是否满足健康需求。
•生物活性物质:对保健食品中的生物活性物质进行评估,例如抗氧化物质、功能性多糖等,确定其对人体健康的价值。
3.2 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评价主要关注以下内容:•毒理学评价:对保健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毒理作用进行研究,评估其剂量安全范围和潜在危害。
•长期食用评价:通过动物实验和人体临床试验等方法,对保健食品的长期食用安全性进行评估。
3.3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临床试验:通过随机对照试验等方法,评估保健食品对人体特定疾病或生理功能的影响。
•人群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等手段,调查保健食品使用人群的满意度和效果反馈,评估其功能有效性。
保健食品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中一般卫生要求
3 特殊工艺要求:有机溶剂提取工艺的,增 加溶剂残留指标。 4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须按照《食品添加剂 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相应规定补充 其用量或残留指标。
计量单位及数值的表示
• 理化指标计量单位须符合我国法定计量单 位的规定。
•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均以 cfu/g(固体)或cfu/ml(液体)表示,大肠 菌群均以MPN/100g(固体)MPN/100ml (液体)表示。
味剂、着色剂、添加剂、溶解剂 及包衣材 料等。 • 1 相关标准、生产企业、批号、合同 • 2 使用剂量、限量及混合应用说明及依据 • 3 特殊辅料及可食用依据、用量、安全程度 • 4 检验包括部分或全检并留存原始检验报告
产品制剂质量控制标准
• 1 原、辅料前处理 • 粉碎:方法、粒度(细)、出粉率 • 炮制:方法、程度及标准(内控) • 称量:核实剂量,准确投料
• 技术要求内容 • 质量标准中一般卫生要求(理化指标及微
生物指标) • 计量单位及数值的表示 • 规范性附录 • 标准的终结线 • 编制说明
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内容
• 技术要求内容: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功效成 分或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净含量及偏差
•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 1 选择及指标值的确定:应在产品的研制基础上进行。 2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品制剂质量控制标准
• 2 生产工艺: • 制备工艺流程图(含各工艺步骤中的参数及关
键技术说明) • 详细的制备工艺描述、关键技术路线、参数及
说明 • 必要的工艺研究方法、数据及结论 • 剂型选择依据 • 成型工艺的方法及参数、结论 • 主要设备及型号、成型工序、洁净度
产品制剂质量控制标准
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要求

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要求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滋补营养,增强体质,预防疾病等保健功能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下面将对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保健食品的原料选择要求严格。
保健食品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使用超出规定用量的添加剂,保健食品的原料应当来源于正规渠道,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
此外,保健食品的原料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原料的卫生安全。
其次,保健食品的生产工艺要求严格。
保健食品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保证生产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杂质的影响。
生产工艺中应当采用适当的加工技术,保证产品的营养成分不被破坏,保证产品的保健功能不受影响。
再次,保健食品的质量检测要求严格。
保健食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保健食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应当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保健食品的质量检测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保健食品的包装标识要求清晰。
保健食品的包装应当清晰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保证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同时,保健食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保证包装材料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够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二、保健食品GMP
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简称保健食品GMP
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中文意思是良 好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二、保健食品GMP
我国保健食品GMP的发展
• 1998年,我国颁布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l7403-1998,保健食 品GMP认证由卫生部审批.本标准参照了国内外的药品GMP 、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等.
原
行情况记录
料 部 分
供货商资质
• 供应商应经质量部门审 核批准.
采购及验收
贮存
二、保健食品GMP
管理制度
3
质量标准
原
料 部
供货商资质
分
采购及验收
贮存
原料的品种、来源 、规格、质量应符合
国家、行业、地方或 企业有关标准.
原料的质量检验报 告单与标准应一致.
原料、辅料、内包 材、标签说明书.
二、保健食品GMP
品 质
生产环节
4.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20日 国务院令第557号
量 影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填写剂卫生管 理办法 卫生部1993年3月15日发布
响 环
6.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 监市〔2005〕第211号
节
经营环节
7. 关于做好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
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5252号
7.温度:18-26℃,湿度:45-65%.
8.卫生清洁设施:洁具间、洁具、地漏
二、保健食品GMP
5 设 计
总体设计
1.原料的前处理如提取、浓缩等
装备有必要的通风、除尘、 降温设施.不得与成品生产使 用同一生产厂房.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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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维生素(A B1 B2 B6 B12 C D E 叶酸 烟酸 泛酸 肌醇)
元素(Ca Fe Zn Mn Mg Se I Cl K Na P )
脂肪酸: DHA EPA DPA 角鲨烯 亚麻酸
皂甙类:
黄酮类:
附表1:下列类型的产品、或下列原料为主的产品指标检测项目表 产品类型 1 固体 检测项目 水分、灰分
2
3 4 5 6
口服液
海产品 鱼油类 茶叶 红曲
可溶性固形物、pH
镉(多氯联本) 酸价、过氧化值(降血脂类产品需 检测胆固醇) 有机氯农药残留(六六六、滴滴涕) .桔青霉素
7
中药材
汞、六六六、滴滴涕
2
2.3
基本要求
凡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 使用的有机溶剂要符合 GB2760 附录 D 食品工业用 加工助剂推荐名单要求(101种)。
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 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 测配方中主要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附表 2 所列原料为主的产品须检测表中规定的项 目。
红景天类 芦荟类 大蒜类 螺旋藻类
红景天甙 芦荟甙 大蒜素 蛋白质、胡萝卜素、维生 素B1、维生素B2 茶多酚
9
茶叶类
10
11 12 13
魔芋类
纤维素类 磷 脂 类 (原料) 红曲类
膳食纤维
膳食纤维 丙酮不溶物、乙醚不溶 物等 洛伐它丁
14
15
植物油类
动物油类
脂肪酸、维生素E
脂肪酸
16 17
初乳类 鹿血类
2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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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项 目 总皂苷(以XX计),mg/kg 粗多糖(以X X计),mg/kg 红景天苷,mg/kg
标志性成分
指 标 ≥ ≥ ≥ X X X X X X
表4 项 目
维生素A,mg/kg 维生素D,mg/kg 钙(以Ca计),mg/kg 锌(以Zn计),mg/kg
功效成分
指 标 X X ~ X X X X ~ X X X X ~ X X X X ~ X X
2、规范性引用文件
①排列顺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准、国内有关文件。国家标准按标准顺序号由小 到大的顺序排列,行业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 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 排列。
②全文引用时不注年号;部分引用时,应注年 号 , 如 质 量 标 准 中 “ 标 志 ” 内 容 引 用 GB167401997中第8部分标签的规定,引用GB16740文件时 须注年号,且引用年号应按最新版本标注。
不同剂型的项目要求
剂型 硬胶囊 软胶囊 颗粒剂 片剂 (酸)奶片、初乳片、 咀嚼片 蜜丸、浓缩蜜丸 水丸、浓缩水丸 水蜜丸、浓缩水蜜丸 口服液体制剂 袋装茶剂、煎煮茶剂 饮料 粉剂 糖类 酒剂 蜜饯 饼干 项目要求 水分≤9%、崩解时限≤60min、灰分 崩解时限≤60min、灰分 水分≤6%、灰分 崩解时限≤60min(泡腾片≤5min、咀嚼片不作要求)、灰分 灰分 水分≤15%、灰分、溶散时限(小蜜丸≤60min,浓缩蜜丸≤120min) 水分≤9%、灰分、溶散时限(水丸≤60min,浓缩水丸≤120min) 水分≤12%、灰分、溶散时限(水蜜丸≤60min,浓缩水蜜丸≤120min) pH、可溶性固形物 水分≤12% 可溶性固形物 水分(奶粉≤5%,豆奶粉≤4%,未做规定的其它粉剂不做要求)、灰分 二氧化硫(符合GB2760规定)、灰分 酒精度≤38%、总固体 二氧化硫、色素 水分≤6.5%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色 泽 滋味、气味 性 状 杂 质 指 标 呈X X色,色泽均匀 具有X X气味、微苦、无异味 片剂,完整光洁,色泽均匀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 功能要求
所列功能应与申报功能一致。
5)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选择及指标值的确 定应在产品的研制基础上进行,可根据产品配方 、保健功能、生产工艺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功效成 分或标志性成分,尽量减少以一大类物质的混合 体代表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不宜选用存在安 全性问题的物质。其指标值由申请人自行提出。
保健食品企业必须按照企业标准制定程序 ,在研发保健食品过程中及早地调查、收集有 关标准情报资料,整理分析,确定各项参数的 指标,安排一定的试验验证,在综合研究基础 上编写出科学、合理及切实可行的企业标准。
二、质量标准的编写要求、注意事项 及常见问题分析
(一)内容应完整
1、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 2、规范性一般要素(产品名称、范围、规范性引 用文件) 3、规范性技术要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规范 性附录) 4、质量标准编写说明
不同原料的项目要求
原料 海产品 植物油、鱼油类 茶叶、植物性原料(包括 根、茎、叶、花、果等) 直接入药的产品 蚂蚁 红曲 苹果、山楂 磷脂 甲壳素 胆固醇等有害因子含量高 的原料 乳类 藻类 动物源性原料 项目要求 镉、汞、砷 酸价、过氧化值 汞、六六六、滴滴涕等 蚁酸 测原料的黄曲霉素B1、桔青霉素 测原料的展青霉素 测原料的丙酮不溶物、乙醚不溶物(卵磷脂测原料的乙醇可溶物) 测原料的脱乙酰度 胆固醇等 *测定原料乳的黄曲霉素M1、抗生素(如青霉素、链霉素、庆大霉 素、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等) *微囊藻毒素 *测定与食用安全相关的成分及与检疫要求相关的项目
保健食品质量标准要求 及常见问题分析
余 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企 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 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因此,制定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已成为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化的一 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直接影响到保健食品的评价、 投产和质量控制,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表2
项 目 水分,% 灰分,% 铅(以Pb计),mg/kg 砷(以As计),mg/kg 汞(以Hg计),mg/kg 六六六,mg/kg 滴滴涕,mg/kg 崩解时限,min
理化指标
指 标 ≤ ≤ ≤ ≤ ≤ ≤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除上述一般要求外,理化指标还应根据产品 剂型、原料及工艺的不同,依据《保健食品检验 与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增加相应的项目。其余产 品剂型、原料及工艺的补充项目应参照相应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3、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的项目应包括:原料要求、辅料要 求、感官要求、功能要求、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 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 差。若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辐照灭菌工艺,则 应增加辐照项,标明辐照源及吸收剂量。
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无国家标准 则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或有关 要求。
4、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包括感官要求、功效成分或标志性 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 差等项目的检测方法,所列方法均应属于符合国家 卫生标准、规范、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有关部门正 式公布的以及国内外正式发表的具有权威性的且适 用于保健食品的测定方法,且与检验报告中采用的 试验方法一致。
5、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须完整,应包括原、辅料入库检验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组批、抽样方法、判定 规则等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质量标准技术 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并且型式检验不得有原辅 料发生改变、生产工艺发生改变等影响产品质量 及食用安全的内容。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
标志、标签项下规定了如何标注产品的标志 (例如生产者或销售商的商标;型式或型号)、 标签。 包装项下应列出该产品的包装规格、包装材 料的名称(种类)及其质量要求等项目,其中包 装材料的名称应为规范的名称,其质量标准应有 明确的出处和标准号。
③对于每日摄入量需严格控制的功效成分或标志 性成分,如褪黑素等,其指标值的标示范围应以 每日用量为依据,上限不得大于允许摄入量。 ④其计量单位应符合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
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如 GB16740)、规范及同类食品的卫生标准确定, 以表格形式列出重金属(铅、砷、汞)等项目 的限量指标。表格中应有项目名称及指标,量 的单位不加括号,≤和≥一律写于项目一栏右 侧,而具体的限量值或数值则写在指标一栏。 理化指标计量单位应符合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 规定。
注意事项: (1)质量标准中所列的检测方法必须与试验 报告中所采用的方法一致。 (2)根据保健食品化学特性需要对标准检验 方法样品前处理或纯化步骤进行改进的,须在附 录A中提供详细的方法内容。 (3)检测方法须注明其名称、来源及标准号。
其编写格式可参照以下示例: 4.1 总黄酮的测定:按《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 术规范》(2003版)“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 维生素B1的测定:按GB/T5009.84-2003《食 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 定。 4.3 水分的测定:按GB/T5009.3-2003《食品中 水分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三)各项要素应符合相应要求 1、范围
范围应写明产品名称及其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包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贮藏、全部原辅料、主要工 艺步骤(包括灭菌工艺)等。
示例
本标准规定了×××胶囊的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 贮藏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山药、枸杞子、淀粉 、硬脂酸镁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 、制粒、装囊、辐照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 制成的具有增强免疫力功能的×××胶囊。
8)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的标示应按照GB16740的 规定,列表标示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净含量及允 许负偏差。净含量的单位可标示为g/盒、mL/盒、 g/袋等。
示例:
表 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允许负偏差,% 9
净含量,g/盒 30
9) 辐照要求
根据具体产品的性质分析其是否适宜进行辐照 灭菌。对于适宜进行辐照灭菌的产品,其辐照源 、吸收剂量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有关要求。
运输项下应写明其详细的运输方法及注 意事项。 贮藏项下应写明其详细的贮藏方法、注 意事项及保质期。
7、规范性附录
对于未制定国家标准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 的检测方法或原、辅料的质量要求,应在规范性附 录中给出规定。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检测方法 列入附录A,并提供该方法的方法学研究结果及相 关的验证报告。原料质量标准或要求列入附录B( 其中,以提取物为原料的,应列出其详细的质量标 准或要求),辅料质量标准或要求列入附录C。
其编写格式可参照以下示例:
3 原料要求 3.1 人参、山药、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的相应规定。 3.2 枸杞子提取物的质量标准见附录B。 3.3 维生素A:应符合GB 14750-1993《食品添加 剂维生素A》的规定。 3.4 乳酸亚铁:应符合GB 6781-1986《食品添加 剂乳酸亚铁》的规定。
注意事项
上述要素除目次外,均不得有缺项。封 面主要内容为标准的类别、标准号、标准名 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日期以及标准的发布 单位。前言应包括特定部分(说明标准的结 构、采用国家标准的情况、标准附录的性质 )和基本部分(首次发布日期、标准的提出 与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
(二)格式应规范
质量标准编写格式应符合GB/T1.1《标准 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的相关规定。
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的产品还应 检测违禁成分。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如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 剂、抗氧化剂等,应按照或参照GB2760《食品添加剂 使用卫生标准》的相应规定制定限量指标。 使用药用辅料(如崩解剂、填充剂、着色剂、防 腐剂、矫味剂、包衣材料等)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 准补充相应指标。 特殊工艺要求:工艺中使用了有毒有害的加工助 剂(除乙醇以外),应增加该加工助剂残留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