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新技术》第12章
【实务指导】地下空间使用权性质及立法思考(建议收藏)

【实务指导】地下空间使用权性质及立法思考(建议收藏)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方式已经从平面走向了立体。
空间权制度,特别是地下空间使用权制度在其他各国或地区立法上相继得以确立。
在我国尚没有关于空间权制度、也没有地下空间权制度的专门立法,这与我国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社会需求极不相称。
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人大版《草案》),在人大版《草案》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中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41条),而没有采用传统的空间权或者地上权概念。
因此,有必要对空间权或者空间使用权以及地下空间使用权的产生发展以及基本含义和性质进行研究。
一、空间权的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化过程中人口增加,土地资源的日渐稀缺,人们对于土地的利用已经从平面化走向了立体化开发利用,尤其是人们的眼光开始向下。
这一世界范围的土地利用趋势,带来了土地权利观念和立法模式上的变革。
土地立法经历了从“平面”到“立体”的转变。
因此,也就有了空间使用权的概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种以地表之上空中或者地表之下地中的一定范围的空间为客体的财产权应运而生,这种权利就是空间使用权”。
“从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开始以来,各国先后于民法典,或经特别法或经司法判决,抑或通过制定其他相关法律而正式确立了土地地表上空及下空的所有与利用的法律制度”。
但空间权产生的基础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原因,更有理论层面的原因,即人们对于土地所有权观念的转变。
在古罗马,所有权是绝对的。
这种所谓的绝对性在土地上的表现就是“根据自然法,地面上的物品添附于地皮”、“土地所有权的效力范围以地表为中,延至地表上下的无限空间”。
根据这种理论,个人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上穷天寰,下及地心”、“土地属谁所有,土地的上空及地下也属谁所有”。
“因此,欲保土地所有权的安全与有效性,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在所有人有利益的范围内,法律应当赋予土地所有人以充分的所有权”。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新技术》第10章

图10.3-2 广州大学城综合管沟平面布置示意图
10.3 工程应用一一广州大学城综合管沟
10.3.2 综合管沟工程方案
(1) 中环线干线综合管沟采用A型。中环路为广州大学城(小 谷围岛地区)的次干路。中环路外侧为各大学教学区,内侧为生 活服务区。 根据各专业规划,大部分的电力电缆、通讯电缆均布置在中 环道路下面,自来水管线、燃气管线也沿中环线敷设,因而在 中环线道路实施综合管沟可发挥其综合优势。
的城市支路和中环线相连接,道路内侧环绕中心湖,同样为绿 地、水体、景观地带。从各专业管线规划分析,其管线的容量
不大。因而在内环线建设综合管沟必要性不大。
10.3 工程应用一一广州大学城综合管沟
10.3.2 综合管沟工程方案
根据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地区)道路路网布置及各专业规划要
求,在整体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对综合管沟工程进行科学
线的正常使用,在综合管沟内设置了监控系统,这些监控系统
的信息集中传输到控制中心。
10.3 工程应用一一广州大学城综合管沟
10.3.2 综合管沟工程方案
控制中心设置中央计算机监控系统、模拟显示屏等(图10.3-3)。 控制中心设置在市政用地地块内,占地面积约20 X 30m,其入口 图如图10.3-4所示。
10.3 工程应用一一广州大学城综合管沟
10.3.1 综合管沟工程系统方案
(2)在以下情况,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
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不宜开挖路面的路 段,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
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道路与地铁或河流的交叉处。
保证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新技术》第2章

科学地制定考虑时空效应的开挖和支 撑的施工设计方案
2.1 概述
本章针对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后广场工 程,结合该工程课题研究组的研究成果,介 绍一些城市超深基坑地下工程设计与施工关 键技术。
2.2 技术介绍
2.2.1超深基坑开挖中的土力学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基于一维压缩试验以及常规三 轴试验基础建立的计算参数属于 简单情况下的加荷问题 (2) 超深基坑开挖工程卸荷幅度很大, 土体处于严重超固结状态 基坑施工时降水与开挖交替进行, 有效应力的增减导致土体加荷与卸 荷的反复 沿用加荷状态下的土的强度指标 有可能导致设计安全度不足。
2.2.2超深基坑降水设计与施工技术
基坑工程施工环 境越来越复杂
基坑深度越来 越大
环境保护要求 越来越高
深基坑降水工程中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水力联系较小,潜水层疏干对承压含 水层几乎没有降压效果,需要对承压 含水层设置减压井降水,增加工程造 价。
水力联系较大,当潜水层疏干后承压含 水层水位已经满足抗突涌稳定验算要求, 不需要对承压含水层进行减压措施,不 需要设置止水帷幕。
相互作用下土 压力理论问题; 开挖对环境影 响的预测方法;
两墙合一逆做法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均匀沉降 对结构体系的影响; 工程构件连接精度控制难度较 大;
基坑时 空效应与 变形控制
软土地区 由于开挖 和降水使 得空间受 力状态发 生改变
基坑降水理论;
层板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控制难 度较大等等。
卸荷应力路径
2.2 技术介绍
2.2.1超深基坑开挖中的土力学问题 考虑加、卸荷条件的土体特性 考虑开挖、降水交替施工过程
考虑开挖降水作用比仅考虑开挖时土体总的回弹值小。 降水后土体的强度显著提高,相同应力水平下,土体呈现较小的 应变和变形量。 降水对土的压密作用使得土体强度峰值高于仅考虑开挖作用土体 的强度峰值。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居民生活的便利,依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管理,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地下交通以及其他地下设施。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多元利用、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绿色的城市地下空间。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四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纳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城市功能。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范围应当明确划定,重点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地下交通等关键地下设施进行规划。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地貌条件,确保地下空间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结合城市交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进行综合协调,提高城市空间的效益和利用率。
第三章开发管理第八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遵循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依法申请批准,并经过专业评审机构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按照开发协议或者合同要求,完成开发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确保地下空间的结构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风险。
第四章利用管理第十二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应当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合理有序、便利高效的原则,服务于城市居民和公众需求。
第十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应当充分发挥其优势,配备适当的设施和服务,并通过科技手段提供便捷的管理和运行。
第十四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提供相关的服务和设施,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的正常运行。
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7号)《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已由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0月12日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规范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管线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及档案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本市市区范围内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第三条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统筹协调管理。
规划、发改、经信、公安、财政、国土、文广新、城管、安监、质监、人防、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下管线的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保障地下管线运行安全。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地下管线智能化管理的研究,鼓励新技术、新材料在地下管线设计、建设及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的需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地下管线建设资金。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盗窃地下管线。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前款行为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不依法维护地下管线的行为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结构新技术应用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结构新技术应用《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结构新技术应用》我生活的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蜂巢,地面上是忙碌的人们像蜜蜂一样穿梭往来,地面下也隐藏着一个神秘而又至关重要的世界——城市地下空间。
我有一个朋友叫小李,他是一名城市规划师,整天和各种城市建设项目打交道。
有一天,我们一起在城市的公园里散步,周围是嬉笑玩耍的孩子和悠闲散步的老人。
我看着脚下的土地,不禁好奇地问他:“你说这地下都有些什么呢?除了那些我们知道的地铁之类的。
”小李眼睛一亮,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他说:“你可别小看这地下空间,现在的城市地下就像是一个等待开发的巨大宝藏。
以前的地下结构比较简单,但是现在有好多新技术应用在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结构上呢。
”他告诉我,有一种新的支护技术,就像是给地下空间穿上了一层坚固又灵活的铠甲。
传统的支护方式可能就像一个硬邦邦的外壳,遇到复杂的地质情况或者较大的压力就容易出问题。
而新的支护技术,能够根据地下的不同情况自动调整支撑力度。
“你想啊,”小李兴奋地比划着,“就像我们穿衣服,要是衣服不能随着我们的动作变化而调整,那得多难受啊。
这地下空间的支护也一样,得灵活适应才行。
”我们继续走着,看到路边有一些工人正在进行地下管道的维修工作。
小李指着那些被挖开的地面说:“以前啊,这些地下管道的布局就比较杂乱,而且很容易因为地面的沉降或者其他原因被破坏。
现在有了新的结构技术,可以把这些管道规划在一个更加合理的结构体系里。
就好比是给它们盖了一座专门的小房子,每个管道都有自己的位置,互不干扰,而且还能抵御外界的干扰。
”我有点疑惑地问:“这些新技术肯定很贵吧,城市建设的钱可不能乱花啊。
”小李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这想法就有点短视啦。
虽然新技术的应用在初期可能需要一些投入,但是从长远来看,那可是省钱又省力的。
比如说,有一种新型的防水结构技术应用在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室的建设中。
以前那些老的停车场,一下雨就漏水,修修补补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2001年11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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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技术、运营地铁隧道上方大面积卸载技术、运营地铁隧道单侧卸载
技术、运营地铁车站结构大面积微损开洞技术及地铁车站半幅顶板逆 作施工方法等。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1 工程概况 “环港汇”设计方案在港汇广场北侧路下3层地下室改建为地下2层 的9号线车站,在港汇广场西侧的恭城路建地下5层的11号线车站, 在西北角成“L”型相交,可形成2线的站台换乘。9、11号线与1 号线的换乘则通过港汇广场的地下1、2层换乘大厅实现。徐家汇枢 纽三线换乘枢纽站工程包括9号线车站、11号线车站、换乘大厅和 换乘通道3大工程。
梁端锚固处理措施图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共分四期建设,各期建设结构间均设置了变形缝,底板下设置 了等长度的桩基,利用其地下室改建成9号线车站部分横跨一期与三期 工程。考虑到港汇广场地下室建成使用已逾10年,分期建设结构的差异 沉降已趋稳定。故根据轨道交通使用要求,将此处沉降缝改为刚接。 实施中凿除了下一层板范围所有的变形缝结构并浇筑了刚性楼板,底板 作了局部接缝改造并增强了防水措施,顶板地面处港汇广场中央大道则 未作改造。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7 不同建设期地下结构的变形控制技术
(a)改造前
(b)改造后
底板变形缝改造详图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7 不同建设期地下结构的变形控制技术 港汇广场底板下设有Φ 800钻孔灌注桩,桩底进入⑦2层粉质砂土中5m。 为控制车站新建段与港汇地下室的沉降,在车站底板下也设置了与港汇 广场等密度同深度的钻孔灌注桩。 新建车站结构与港汇广场原结构的相接采用了原结构先托换后连接的方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2 9号线车站 9号线车站呈东西走向,东临华山路,西端位于恭城路以西的大宇开发 地块内,站位设于港汇商场与港汇公寓之间的车行道下,为地下二层一 柱两跨结构型式。车站长237.6m,宽22.8m。 该车站工程是国内首次利用已建地下空间改建而成的车站,即利用原港 汇广场17~19轴的地下车库改造而成。原港汇广场17~19轴为柱间距 11.4m的框架结构,地下三层层高分别为5.2m、3.8m、3.9m。地下 一层车库改作站厅层,拆除下二层楼板,竖向打通地下二、三层作为站 台层。 车站东侧不设端头井,将地下室围护外土体加固后盾构进洞,并留盾壳 在接头处,盾构拆散运出后洞圈处浇圈梁止水。
11号线车站横剖面图
恭城路
88号地块地下一层商场 88号地块地下二层车库 88号地块地下三层车库
站厅层
港汇地下一层 港汇地下二层
站台层(14m宽)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4 换乘大厅和地下通道工程 1、9和11号线换乘大厅设在港汇广场东南侧, 1、9号线换乘通道利用港汇
广场地下室改建。换乘通道净尺寸长度66.2m、宽度16.6m,开挖深度
顶板伸缩缝防水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8 2 0150401.5)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6 既有结构拆除的碳纤维加固和机械化施工技术 为确保既有地下结构改造后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在切割混凝土施工前,
既有结构的部分板、柱、梁采用粘贴碳纤维进行加固。为减少施工时对
顶撑托换
拆除旧墙
连接段接头施工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8 既有结构底板防杂散电流改造技术 地铁杂散电流导致混凝土主体结构中钢筋的腐蚀在本质上是电化学腐蚀, 它不仅缩短钢轨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还降低了地铁钢筋混凝土主体结 构的强度和耐久性,并可能酿成灾难性后果。 为满足杂散电流的防护要求,地下结构横向和纵向钢筋需相互焊接,形 成一个庞大的等电位法拉第笼。所以,将既有结构底板作为地铁道床基
础时除需考虑结构的承载力要求外,尚需解决钢筋未作纵横向焊接处理
的问题。为防止电流向港汇广场结构其他部位扩散,改造中凿去既有底 板面层后重新浇筑了新钢筋混凝土层其内部钢筋按杂散电流防护要求焊 接,收集的杂散电流通过车站端部的排流端子排出。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8 既有结构底板防杂散电流改造技术
运营的1号线徐家汇车站的地墙。地下加层施工涉及到的结构托换、盖
挖加层在狭小地下空间内的施工技术、通道与地下室接口连接的结构处 理、向下盖挖加层对已运营的1号线现有结构的保护及衡山路下立交等
关键性施工技术。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4 换乘大厅和地下通道工程
9号线与1号线联络通道及换乘大厅示意图
商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结构楼板的拆除采用切割工艺。港汇广场地下 室及车道板切割面积达7000m2,根据结构的厚度选择不同的切割方式, 其中楼板、车道板采用碟锯切割,主次梁采用绳锯切割。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6 既有结构拆除的碳纤维加固和机械化施工技术
楼板切割
梁体切割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改造后底板断面图
排流端子组装图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9 区间隧道接入既有地下空间结构技术 区间隧道接入既有地下空间需重点解决回填土的加固和港汇地下室外墙 开洞后与盾构隧道的连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1)采用双高压旋喷桩加固侧墙与围护桩间隙土体; 2)在地下室与围护桩间间隙实施图示范围圈梁并预埋钢环,待结构达 到强度后凿除港汇地下室侧墙及下二层板,侧墙开孔尺寸以满足限界要 求的最小尺寸为宜; 3)盾构切削地下室钻孔灌注桩围护结构后进入地下室外侧,保留盾壳, 拆除盾构机内部设备及刀头;
10.33m~12.51m,顶板覆土1.58m~3.01m,底板厚度1.4m,内衬为 1m。换乘通道北段连接港汇地下商城二层,南段连接1号线徐家汇车站地铁
商城的地下二层。换乘通道施工采用咬合桩施工技术、切割工艺拆除既有结
构的施工工艺。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4 换乘大厅和地下通道工程 换乘大厅采用在原地铁商城地下盖挖加层施工实现,净尺寸为 67.25m×31.4m,盖挖加层深度为-1.760m~-6.91m,其东侧紧邻正
4)以盾壳作为外模,地下室外侧植筋后现浇钢筋混凝土区间结构,将
管片与地下室、圈梁连接成整体。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9 区间隧道接入既有地下空间结构技术
现浇圈梁及预埋钢环示意图
盾构进洞示意图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10 地铁运营对物业影响评估与环境保护 轨道交通运营后所产生振动和噪声对港汇广场影响是车站设计中必须考 虑的问题。为此,轨道结构采用浮置板道床,车站采用屏蔽门系统,墙 面和站台下部采用高效吸声材料。
超深基坑横剖面图及端头井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11 11号线车站工程超深基坑施工技术 11号线车站开挖深度为24.71m,为地下五层结构,由于纵向紧靠港 汇广场高层建筑,为控制变形,采用3道逆做楼板撑加2道钢支撑形式 的半逆做法施工,坑底采用旋喷桩加固和深井降水,并根据“合理降 水,按需降水”的原则进行承压水治理。车站深基坑开挖和主体结构
3.6 既有结构拆除的碳纤维加固和机械化施工技术 实施切割按“先主体后附属,先切板后割梁;由里到外、均匀卸荷”的 原则进行,切割块体的大小需满足混凝土块体临时存储及运输需要,经 计算确定切割线划分。切割按照:定位、放线→钻起吊孔→预吊→切割 →混凝土块吊运的流程进行。
混凝土楼板切割方案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6 既有结构拆除的碳纤维加固和机械化施工技术 针对部分梁体切割后相邻梁主筋柱中锚固长度不够的问题,采用梁端锚 固处理的技术,即切割时预留梁端10cm左右的梁体,采取人工凿除拨 出梁主筋,然后实测主筋的位置,在2cm厚的钢板上开钢筋孔,将钢板 沿梁主筋穿入,钢板与立柱间预留压浆管,在主筋与钢板进行塞焊后用 环氧压浆填充钢板和立柱的间隙。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1 工程概况
地铁徐家汇枢纽站3线换乘“环港汇”方案
环港汇换乘枢纽站效果图
暗挖法新建 换乘通道
衡山路下立交
盖挖法新建付 费区换乘厅
1号线
9号线
港汇商办楼 名店运动城
东方商厦 港汇商办楼
联华超市 港汇住宅楼停车库
人行区域 付费区域 车库区域 设备区域
11号线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必修教材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新技术
2014年11月19-22日 合肥
第12章 大型地铁枢纽站改扩建技术
提纲
12.1 概述
12.2 技术介绍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12.4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世纪大道四线换乘 枢纽站工程 12.5 总结
12.1 概述
12.3 工程应用—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
3.5 9号线车站工程利用原地下车库改建技术开发应用 车站改造施工包括结构凿除和结构加固,施工必须确保工程安全和环境 安全。经理论研究、施工方案比选、设备研制、工程施工和监控,成功 解决了工程中面临的技术难题,并形成了一系列的创新技术,且实现两 项专利:“将既有地下空间改造成为地铁车站的施工方法”发明专利 (专利号:ZL 200510026628X)和 “兼作城市道路基层的地下结构
以上海地铁徐家汇枢纽站工程、上海地铁世纪大
道四线换乘枢纽站工程为例,详细介绍了大型地
铁枢纽站扩改建技术。随着轨道交通的发展,地 铁换乘站的需求越来越多,而在原有地下结构上 进行改建扩建亦是大势所趋。
12.2 技术介绍
大型地铁枢纽站的改扩建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既有很强的系统性,又 需要用到很复杂的工艺,因此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其所用到的技术也 有很多种,如利用原地下车库改建技术、超深基坑施工技术、大面积 利用既有地下空间改造建设地铁车站的系列设计与施工技术、利用地 下空间向下加层扩建的暗挖技术、低净空条件下先插后喷型钢旋喷桩 围护结构施工的IBG工法、全方位压力平衡高压喷射注浆工法、低净 空条件下的环境微扰动静压桩施工技术、运营地铁车站大面积单侧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