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询问技巧

遇 到 被 询 问人 不 配 合 时不 知 如 何 处 理 ,缺 乏
1 询 问 中主要 存在 的 问题
1 . 1 空格漏 项 ,填 写不 全 询 问地 点不 详细 ,询 问时间 没有具 体 到分钟 ,
随机应 变 ,掌控 局面 的能力 。
2 动物卫 生监 督执 法询 问 的技巧 2 . 1 仔细 核对 ,一 空不落 询 问笔 录 上 所 有 的 空 白项 都 要 认 真 填 写 , 不
一
款: “ 行 政 机 关 在 调 查 或 者 进 行 检 查 时 ,执 法
配合 ,甚至个 别 耍泼 时,要 以静制 动 ,切 不可先 乱 了 自家 方寸 ,被抓 住把 柄 。询 问的气 氛十 分重 要 ,
有 前 后次序 ,笔录 内容 没有 紧紧 围绕 主题进 行 ,作 出的 笔录让 人 感觉畏 手 畏脚 。 1 . 3 关键缺 失 ,证据 不 足
格 ,这一 部分 中除 了询 问时 间 “ 至— — 时— — 分 ” 需等 到询 问结束 时填 写外 ,其 他部 分都 必须在 询 问
开始 时认 真填 写 。应 注意 的是 被询 问人 的姓 名和年 龄 。根据有 关 法律规 定 ,其姓 名是 受法 律保护 的,
浅 谈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的询 问技 巧
周 晓 峰 ( 石 家庄 市动物 卫生监 督 所 ,河北石 家庄 0 5 0 0 0 0 )
摘
要 :在 动物卫生监督执 法案件 中,询 问笔录作为证据材料 中的一项 ,起着 至关重要 的作用 ,询 问笔 录是 否完整有
效甚 至关 系到整个案件 的对 与错 。笔者就 当前动 物卫生监督询 问笔 录 中存 在的 问题和动物卫 生监督执 法询 问技 巧进行 了简 要总结 ,以期 能对动物卫 生监督执 法工作有 所帮助 。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一、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几点建议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
现场检查中,只有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第一时间取到手,才能为下一步办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现场检查至关重要,执法人员在实施时切忌盲目,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要领:1、抓好事前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了解被检查当事人详细情况,作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
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案情,明确本次检查所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得到的证据,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分工。
2、抓好临场配合。
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住现场的人、财、物,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
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达到预期目标。
3、抓好证据收集。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较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工作。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不断地利用已发现的证据发掘新的证据。
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事实。
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工作,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
现场检查笔录抓技巧。
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以便全面反映现场检查状况。
在制作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要记录客观,不加评论。
笔录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反映的现场所见,因此应追求客观真实,不随便作出评论或判断性的结论。
例如这次评查的一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中在现场笔录中发现物品数量用“约多少”进行表述,这种表述不够客观严谨,对这种数量表述应通过现场称重或其他途径获得。
再比如,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时,一定要记录当事人处于正常营业或者正在生产情况。
另外,在办理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案件中,我们执法人员往往直接在现场笔录中进行定性描述。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是指公安司法⼈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有着特定的⽅法与技巧。
下⾯由店铺为你介绍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 (⼀)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 ⒈询问时,办案⼈中不得少于⼆⼈。
办案⼈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的。
⒉对当事⼈应个别询问,⼀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应当及时分别进⾏询问,并要注意防⽌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先向被询问⼈表明执法⾝份,然后查明被询问⼈的⾝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部填明。
向被询问⼈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作。
⒋询问必须客观、全⾯、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诱**等⼿段迫使被询问⼈按照办案⼈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回答,询问中⼀定要把违法⾏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员、动机、⼿段、过程、结果、⽬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式,选择好突破⼝。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证⼈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做⽆违法⾏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全⾯。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的当事⼈要记明有⽆翻译参加。
被询问⼈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核对,当事⼈没有阅读能⼒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致”。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啊啊啊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规范性文书。
它是行政执法案件中主要证据之一,是违法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违法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案过程中,《调查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使用得最频繁的执法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也关系到违法案件的正确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执法人员对《调查询问笔录》认识不清,作用不明,不重视调查询问及其笔录的制作,认为可繁可简,导致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询问随意粗略,笔录填写不够规范,语句表达不够准确,没有抓住调查的关键点,甚至使违法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缺乏证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下面就如何做好调查询问及制作笔录谈几点意见,供同行借鉴。
一、调查询问的作用调查询问不仅是实施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是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基础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或违法案件调查中实施调查询问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充分说明了调查询问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
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是做好调查取证的前提,对案情的正确认识不可能单凭《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及其他证据材料而一次性完成,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需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听取其陈述,就根本不能了解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也就不能准确认定违法案件的主体、违法事实。
2、有助于收集和审查证据。
《调查询问笔录》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违法案件的质量,还要通过调查询问查明某些证据的来源,鉴别某些证据的真伪,对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一、询问(一)询问的概念询问——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
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
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记录、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
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
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
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没有财务账册,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怎么长时间,只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
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制作询问笔录需注意六大细节问题

制作询问笔录需注意六大细节问题询问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进行提问式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
从理论上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的“人证”,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
从执法实践看,询问笔录起着获取线索、引导办案人员取证以及串联、印证其他证据的重要作用。
然而,个别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常常因为细节上的不严谨,使询问笔录出现问题。
比如,措辞不够简练、准确,词义含糊不清,语句逻辑混乱,行文主次不分,缺乏前后呼应甚至相互矛盾,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未作必要询问和记录,或者笔录中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使询问笔录内容无法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六个细节问题: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
但如实记录并非记录对方的废话,而是要进行正确的综合和概括,准确表达被询问人陈述的原意。
对于被询问人使用的方言土语,可采用括号形式加以说明,或专门让被询问人作出解释,以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
要详略得当,即略记提问、详记陈述。
进行询问的目的,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
因此,除告知性笔录之外,询问笔录的重点应放在被询问人的陈述上,对执法人员的提问只作简记即可。
另外,询问笔录中的“问”是指执法人员提问,“答”是被询问人回答、陈述,在记录中,应规范使用“问”、“答”两字,切不可图省事而随意使用“?”、“!”等符号来代替。
对于被询问人的重要表情、重要动作应作必要的记录。
在询问中,当事人做出哭、大笑、点头、摇头等动作或者拒绝回答时,应当如实记录。
例如,当被询问人不回答时,可以用“答:……(不回答)”的形式予以记录,并且询问人此时应当再问:“你再不回答,将被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白吗?”如果被询问人仍然不回答,应对其再次不回答的情况作出如实记录。
对于当事人在询问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同样应当如实记录。
询问时应当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通常一人主问,一人记录。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询问笔录--放射诊疗监督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询问机关:XX市卫生局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询问,询问内容:告知:我们是XX市卫生局的卫生监督员XXX、XXX,证件号:XXXXXX、XXXXXX 。
今天就你单位的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向你了解。
你应当实事求是地回答,不得隐瞒、歪曲或夸大事实。
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你要负责,听清楚吗?答:听清楚了。
问:请问你的姓名、你的工作单位及职务?答:我叫XXX,在XXXXX医院工作,任XX科科长。
问: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谁?是他委托你来接受我们的询问调查的吗?你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吗?答: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XXX,他因为工作忙,委托我来接受询问调查,这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问:你单位新、(改、扩)建的放射科XX mAX射线机房是什么时候开工?开工前是否开展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答:XX mAX射线机房是年月日开工的,开工前没有开展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能出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或批复文件吗?答:没有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也没有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问:你单位已投入使用的放射科XX mA X射线机房建设项目,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使用前是否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能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吗?答:该机房是年月日开始使用,使用前没有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不能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问:你单位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XX mAX射线机房建设项目,什么时候投入使用?其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答:该机房是年月日开始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
问:检查发现你单位放射科从事X射线影像诊疗工作的XXX、XXX等,他们是什么时候调入放射科工作的?答:他们是年月由学校分配到我单位放射科工作的。
询问和笔录制作要领

6 询问方法
( 2) 办案 人 员必须 熟 悉相 关法 律法 规 并具 有 与案件 相 关 的专 6 . 1 询 问 方 式 业 知识 ,只 有 知法 、懂法 才 能更 好 地 执法 ,只 有熟 悉 相关 的专 门 切 忌 自问 自答 或 询 问人 先 进 行 案 件 叙 述 ,由要 求 被 询 问 人 知 识才 能有 针对 性 地检 查取 证 。 回答 是 不是 。该 询 问方式 存 在 提 示性 或 诱 导式 询 问 的嫌 疑 ,在 行 ( 3 )询问前要对被询问人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说明来意。告 政复 议 或行 政 诉讼 时 经 不起 质 证 。不 对 该 事件 进行 评 判 ,以免 当 知 当事 人 权 利 与义 务 ,注 意 文 明执 法 ,让 当事人 理 解 、支 持 、配 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 ,甚至拒绝 回答 ;当事人拖 、躲、抗 、 合。 拒不承认时,询问不能急躁,采取声东击西 ,欲擒故纵的方式 , ( 4 )询 问人和 记 录人 员要 熟悉 案情 。以便 询 问时选 准 突破 口 有 时 可 用 眼神 或 肢体 语 言询 问 ,晓之 以理 ,耐 心说 服 ,出示 被 询 和 询 问途 径 ,把 握 主 动 ,有 的放 矢 。 当被 询 问人 不 如 实 回答 时 , 问人 自信取 不 到 的证 据 ,消除 侥 幸心 理 和对 抗 情绪 ,宣 传 国家 法 必须及时纠正 ,做到询问笔录与事实统一 。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应 律 ,强调该案对社会 的危害,利用法律的威慑力使其供述。当掌 加 强询 问力 量 ,必要 时进 行 分组 询 问 。 握 的 证据 较 少 时采 取 以虚 掩 实 ,由远 及 近 ,迂 回突破 的 方式 。对 已知 物证 、书证 ,对 违法 行 为 明 显 、证 据 充分 齐 全 、定 案把 握 大 3 被询 问人 ( 1 ) 要 明确 涉 嫌实 施违 法行 为 的主 体 即法律 责 任 的承担 者 , 的案件 ,可采取正面交锋 、直接 问话的方式 。 防 止被 处罚 的对 象有 误 。 6 . 2 询 问态 度 ( 2)了解 实施 涉嫌 违法 行 为的具 体 经办 人及 该 行为 所涉 及 的 询 问时切 忌 急 躁 ,态 度 不得 蛮 横 ,不 得诱 供 、逼 供 ,诱 供 、 相关 人 员 。这 些 人员 和 证人 即知 道案 件 情 况 的人 必 须列 入 询 问对 逼 供 既会 使 取得 的询 问结 果 无效 ,又 可 能会 使 当事 人 逃脱 处 罚 , 象 。对 不需 承 担 法律 责 任 的人 如 精神 上 有 缺 陷 的人 不 能作 为询 问 从 而影 响执 法形 象 。 当案 情 有重 大 突 破或 有 意外 收 获 时 ,执 法人 对象。 员 不要 喜 形 于色 。办案 人 员 要对 不 同 的被 询 问人 陈 述进 行 比对 和 ( 3) 被 询 问人姓 名 必须 与其 身份 证 上 的姓名 进行 核 对 ,签字 逻 辑分 析 ,善于 发 现被 询 问 人 的 回答 中存 在 的破 绽 ,并从 中拓展 时也必 须 签该 姓名 。 线 索 ,逐 步 查 明案件 的 真实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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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询问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
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
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
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
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应注意的事项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
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同时卫生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进行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处罚对象在接受处罚前,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那么对被处罚人当如何认定,也是询问笔录的重要目的之一。
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时,被询问人一般都有避重就轻的心理,甚至有一定的反询问方法和抵触情绪,这都给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询问技巧,并灵活加以运用,就可以在和他们的“交锋”中取得胜利。
询问人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
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卫生法规功底,亦即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询问人应当怎么做。
同时,应在询问一开始就明确告诉当事人,他必须依法如实回答,如果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案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样的告之,促使其实话实说,让被询问人明白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
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
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
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短暂的玩笑、聊天、拉家常等,这些就没有必要载入笔录。
但在重要的、关键的时候,每个字,每个标点都不能有错,方言土语出应尽可能地记得原汁原味。
询问人员说的每句话,都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授人以柄。
可以采用加重语气、突出重点的方法,说出的话应掷地有声,紧紧抓住实质问题和被询问人已暴露的问题,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
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耍泼时,要以静制动,切不可先乱了自家方寸,火上浇油。
气氛十分重要,而且气氛最终要为笔录的字里行间所体现。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
当然,加重语气,突出重点,说出的话掷地有声,具有震摄力,那是另一码事。
还要紧紧抓住实质问题,追根究底在很多案件中,事先收集到的证据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时的有力武器。
在询问中,掌握好时机向被询问人出示证据,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为使证据扎实,在涉嫌的违法事实基本搞清后,如果被询问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询问人员还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不违法的证据。
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也就是说,在询问笔录过程中已经要求当事人提供其没有违法的证据,当事人却拒不提供,即使案件进入行政诉讼序后再重新提供,人民法院也不会采纳。
当事人能够提供不违法的证据那当然更好,因为我们主观上并不希望当事人违法。
而我们要求了,当事人提供不出或不提供,那后果就由其自负了,这里要紧的是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我们要有证据来证明我们是“要求”了。
5、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询问与记录是完成一次询问调查的二个方面,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
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
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以便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进行记录。
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在询问时负起引导、把握的责任,调整好语速。
在询问过程中,询问人根据询问的需要和当事人回答的情况,会采用不同的节奏进行询问。
在快的时候,记录人员很难记录全部询问内容,这就要求其根据询问的目的,有针对性地予以概括,等询问人员放慢节奏、缓和气氛时,及时补记。
对于不明确的地方,也可以在此时作适当的补充性询问。
记录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取舍,不能将检查人员的主观推断掺入记录的内容之中,以保持其原意不变。
记录的文字用语要肯定、确切,不能用“大概”、“可能”、“较长”、“也许”等不定量词,使用数量词要准确。
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
二、制作询问笔录时的询问技巧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
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
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二是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三是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罗哩罗嗦,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在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技巧七例1、试探性发问一般用于初次询问。
在被查人处于戒备状态下,不能一开始就问关键重大问题。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询问人对询问是否成功没有把握,所以应先进行试探性发问,如:“你叫什么名字?”“年龄?”“家庭住址?”两、三句话是常规性的,具有查明身份的意图,被查人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可以起到缓和被查人紧张心理的作用。
通过试探性发问,看对方能否交待违法事实,了解被查人配合卫生执法的态度,同时可以观察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和他采取什么方法对付询问。
经过试探性交往,询问人对被查人就有了基本的了解。
如态度是坦白或比较坦白的,心理是狡辩或者抗拒的,个性是通情达理或粗暴恶劣的,为继续发问或下一次询问创造条件。
2、简单发问因被查人的接受能力限制,只能用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发问、论述。
为的是使被查人听明对话的内涵和外延,以便定向反馈。
防止似是而非,生硬难懂的字眼出现,以免被查人答非所问,或模棱两可,甚至造成误解,增加被查人陈述的心理障碍。
根据询问情况和策略需要,采用简单用语。
如被查人已进入交待违法与犯罪行为状态时,立即显现出较少顾虑和狡辩的可能性,为了明确肯定某种情节、某件证据,可以简单明确的提问,让被查人作出回答。
因为此时,被查人违法事实已基本明朗化,用不着多加修饰的去引导、暗示,只是注意言语不要过于刺激对方,使他感到真诚、正直、可信就够了。
这样会更显得询问人是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加深被查人对询问人敬畏心理和依赖的心情,积极配合,如实陈述。
3、委婉发问在询问中,可根据时间、地点、对象和对案情的掌握程度及策略的需要。